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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妹-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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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发现,当兵哥玩弄着枪支的时候,眼中迸射出莫名地狂热……不,应该说那是一种疯狂!而那疯狂背后的怒火,让人注目之下足以窒息。
这不只是小乖被人绑架之后的愤怒,更是作为一名军人,手中握着武器时的锋锐!
信义村之所以被叫做信义村,其实跟信义毛的关系都没有。这也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信义村的由来已不可考究,但这也证明了信义村的古老。
并不是所有古老的东西都有开发旅游线路的价值。如果说桂市这个旅游城市像是一块青翠欲滴的翡翠玉石,那信义村绝对是这翡翠上最大的瑕疵。从高处俯视下去,它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疮疤,硬生生的粘在一个健康人的身上那么难受。
这里是两个分区的交界之处,不是没人管,而是管不了!
上一任桂市的领导进行新城建设,也是开发到了信义村这边。由于这里居民众多的关系,又有要致富先修路的想法,先是将经过此地的三条通往市区以及周边县城的主要干线修出来,当路修好的时候,三条干线成了一个巨大的等边三角形。三角型的外围,各种装修或明朗或奢华或琳琅满目的门市,加上周围众人的居民,让此地显得繁华似锦。
正如每幢高楼大厦之后都有一条小巷子那样,在三角型外围的繁华背后,内部的信义村三个字形容足矣……脏、乱、差!
这也是所有城中村的共同之处了。
在信义村的内部,入眼都是缺乏日照而斑驳的墙壁,半空缠绕着让所有电工都头疼的乱七八糟地电线,漆黑的小水沟积淤已久,散发着恶臭,苍蝇、蚊子愉快地在其上跳着踢他舞,地面勉强看得出来是水泥路……其实早因年久失修处处碎裂,与沙子路无异了。
如此恶劣地环境之下,却拥有着桂市最稠密的人口密度。一间仅十五平方米的房间里,住着夫妻二人一点都不奇怪。
很多老外意外地发现此处都是惊呼:“哇哦,中国的贫民窟!”
狗屁,住在这里的人,巨富可多了。
中国人吃苦耐劳,为了照应附近的生意,勉强在这边住下的人不在少数。
更有外地的务工人员,为了节约在这里租下一个便宜的房间,家里住房什么情况谁知道呢?
市里下过很多功夫希望能够改造这里,可惜在信义村的住民可不愿意。乱是乱了点,可不都是为了外围的生意以及附近的工作么?于是在桂市这个旅游城市里,出现了奇特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信义三角地带。
王振载着兵哥道了信义村外,福特车根本无法进入那狭窄地巷子里,只好在找了个对方将车停下。
兵哥拨通了吴陆奇提供的他战友的电话,不一会一个胖子便从附近的巷子转了出来。
别看他也是胖子,但胖的方式是丁松没得比的。光个头足够一米八,胖是胖在上半身,肚子板板的一块,绝对不是圆滚滚的那种。天气冷看不出来,但那缠绕着脖子的纹身就能看出来绝对是蔓延了全身。
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彪悍的黑社会老大。
实际上,此人也正是信义村一带最说得出话的人物。说黑社会老大就夸张了,我国还能有那玩意存在?但附近的小混混马仔都叫他一声盛哥,都卖他面子就没错了。
“那两个鸟人早就被我的两个小弟给盯上了。他!娘!的,住着最垃圾的房子,抽着最好的烟,穿的衣服都还是他!娘!的班尼路阿玛尼,小!逼!养的装!逼!装到信义村来了,什么玩意蛋蛋?还说选个好日子动他们的手来着,就出了这档子事,那两小子选目标倒是选对了眼。可要不是吴老大跟周小兄弟跟老子说这俩货不是什么好东西,动手的那天两个小崽子可算是倒霉掉坑里去了。”盛哥骂骂咧咧地给两人介绍着情况。
“人没跑吧!?”兵哥捂了捂怀里的国产大黑星问道。
“跑不了!我让附近住的小崽子们盯着呢。两个傻!逼,以为信义村里乱谁都不鸟他们,还安逸得很呢。不过也是,一般警察在这边找个人可难,可咱们兄弟想要在这里为难一个人,就太!他!娘!的容易了……哦,周小兄弟,你们就两个人?”盛哥看了看王振道,“这还是个学生吧?能行不?要不老子叫他个百来个小崽子把这里给围了,他们还能蹦天上去?”
“别理他,他就是帮开车的。”兵哥一下将王振给挑了出去,“对付两个人,还不至于那么夸张。对方应该也有枪,人多了还乱,老子一个人上去,他们就没得跑。”

第122章 一声枪响

王思妤很不爽,用脚趾头都想得到王振跟兵哥外出是去干嘛去了。一直以来她都觉得现在的自己远远比王振强大得多,但此时却被排除在外了,这种被排斥的感觉,很不好。
她想跟去,但是没办法,吴芳说她要过来,总不能让吴芳一腔热情扑了空。
好在今天小年夜,大家都呆在家里吃个小团圆饭。紧张的车流早就在饭点后渐渐恢复了畅通,吴芳来得是比较快的,只用了半小时都不到的时间。
吴芳刚进王家的门口连口水都没得喝就被王思妤拉了出去:“走,我们去找兵哥!”
吴芳莫名其妙地被拉到了楼下,带着王思妤上了她开来的一辆奇瑞QQ,发动了车才有机会问道:“去哪?怎么回事?”
“去信义村那边。”王思妤说了方向后跟吴芳解释了一遍来龙去脉后道:“要是小乖出了什么事,今后我就再没脸见兵哥了。千万千万不要出事啊。”
吴芳听得纠结,她是知道兵哥对王思妤有救命之恩的,急急开着车就往信义村那边赶,一边还安慰道:“别担心,一切会好起来的。”
“希望如此吧。”王思妤眉头紧皱,“这车……”
车已经开出好一阵了,王思妤才注意到吴芳开的车跟她的身份可是相当的不匹配。
“哦,宝马车让我老爸送礼了,也不给我买辆新的。说是既然我开始自己赚钱,想要车就自己买去。”吴芳笑道,“思妤你还别说,自己赚来的钱买的车,开起来的感觉就是比开别人给的舒服。特有成就感,心理享受比身体享受强太多了。”
王思妤无力道:“芳芳你这意思是要我把宝马车还给你家么?自己赚来的比较舒服嘛。”
吴芳额头一滴冷汗落下,原本只是安慰下王思妤,结果她理解错了,赶紧弥补性的说道:“好吧好吧……有好车谁不想开好车啊。不过臭老爸既然说靠自己的本事,那我就靠自己的本事一点点挤上去!这不是在策划酒店融资的事么?我的个人财产也不是很多,为了多节约点资金,就先弄一辆QQ开了先吧。”
“……芳芳……谢谢你。”王思妤除了感谢,再也说不出别的什么话来。
“思妤,何必谢谢我呢?”吴芳苦笑道,“投资近去,我也有钱赚的。而且,我们两人之间,我不喜欢那么客套……思妤,你知道的,只要你需要的我能给,我就都会给你。你知道的……你知道的……”
这话王思妤却是不敢接了,良久王思妤叹息了一口道:“现在我只希望小乖没有事,别的我什么都不想……芳芳,能再快点么?”
“不能,思妤你知道我的车技的。”吴芳汗颜道,“再说了,除了去接应下看看情况,我也不认为我们能够帮上什么忙。如果靠得太近,我还怕弄巧成拙呢。电视电影里不都那么演的么?明明主角很容易处理好的事情,就因为一个两个傻瓜娘们没事找抽靠上去,结果让反角钻了空子挟持为人质,还搞得主角被动得要死……什么放下枪啊,挨打挨枪伤啊别提多恶心人了。”
王思妤一个激灵,要是这事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乐子就大了。自己被挟持是小事,怕的就是来营救的人为了自己出现了伤亡那自己罪过可就大了,赶紧对吴芳道:“我只是想找到我哥开出来的福特,等他们办完事,第一时间知道消息罢了。”
吴芳如释重负地说道:“你能这样想最好不过了。我就怕你一时冲动啊。”
“芳芳……”王思妤又是一个小感动。
“不许说谢谢。”吴芳打断她说道。
王思妤露出一个安心地笑容:“你真好……”
“哎,这话有感觉了。”吴芳道,“思妤,今后你会发现,我比你想象中的更好。真的真的,好到让你觉得离不开我为止!”
王思妤干脆不说话了。
心里却是想着:“到底是谁离不开谁呢?”
……邪恶地凑字分割线……
王振兵哥两人跟随盛哥在如破烂蜘蛛网状地巷子里穿行,走了三五分钟都还没到目的地,这路可真能绕的。稍微路痴点的人,就这么走一次非迷路不可。
“盛哥,还有多远到?”王振走得有些不耐烦了。
主要因为此时也黑了,这信义村巷子里也没个路灯什么的,靠的就是各家各户窗户透出来的光芒看路,经常有那么一段路漆黑一片,一脚深一脚浅的前进多少给他带来了不安。
盛哥闻言笑道:“小老弟,别急,早着呢。盛哥我带你走的是近路了,要不然啊,绕都能绕死你。”
兵哥皱眉道:“这路复杂了些,要是那两个人逃窜的话,恐怕要把他们找不来可不容易。”同是走路,兵哥和王振思维的区别一下表露无疑。
“所以警察没办法啊,在这里,想抓个小偷小摸都没法子的。随便往几个地方一钻鬼影都没了,几个片警就算对路还算熟悉都没办法,窄巷里窟窿多了去了,钻过去就是另个地方,没法子抓人。”盛哥笑道,“可兄弟我不一样啊,这地面上谁不给我盛老大几分面子?一帮小崽子看着我脸色吃饭呢,看谁不爽我就警民合作一把,让他们蹲几天小黑屋去。叫他们办点事那就绝对快……他们说帮忙盯住了就盯住了,那俩玩意绝对没跑!”
正说话间,盛哥的电话响了,掏出来看看来电显示对二人道:“这不,一有消息马上通知我了……喂,强子?嘛事?……知道了,分头盯着,一会我兄弟过来干活。”
挂了电话盛哥解释道:“是想动他们手的崽子中的一个,都是惯偷了。没多大出息,就知道摸人家点烟钱,扒拉人家名牌衣服裤子鞋子。真要有能耐,还用在信义村干这个?早就去外边干大的去了。对我倒听话得很。”
“刚才说的什么事?”兵哥对盛哥下面的人毫无兴趣,问的话都直指本质。
盛哥道:“哦,他们观察这俩玩意几天了,这时候正是他们分人去外面买外卖的时间。没事,到那里蹲着等丫的就行。”
兵哥闻言两眼一亮,就算在黑暗中也无法这抹寒芒:“好机会!正好在房间外解决一个!”
盛哥则道:“不一定要先解决一个。现在他们分了人去买饭,屋子里只有一个人,要是救人的话,趁此机会容易得多。单挑谁干得过XX大队出来的啊?”
兵哥点头:“不错,我是来救人的。只要是一个人,在他开门的一瞬间我就能解决掉他。”
王振浑身一抖:“兵哥,不会杀人吧?”
枪都弄来了,要是兵哥冲动之下……反正兵哥说‘解决‘的时候,浑身上下迸发出来的寒气让王振丝毫不怀疑兵哥真会那么干。
要知道兵哥真是杀过人的,歼灭任务也听兵哥提过,可那时兵哥还属于国家军人,执行任务杀人不犯法,可现在兵哥不是国家军人了,要真的发生了这样的事王振真不难以想象如何善了。
兵哥酷酷地一笑:“看情况吧,能不杀就不杀。”
盛哥嘿嘿道:“小兄弟,别害怕。他们真要是善良之辈就算了,两个外地流窜过来的狗东西,真弄死他们又怎么样?就说他们是惯偷当场打死都可以,在咱们这片,老子找他百来号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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