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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流浪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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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论魔鬼》那篇中说“《失乐园》诗所说的撒但在我们想象中简直等于儿童故事里面伟大英猛的海盗。”凡是儿童都爱海盗,许多人念了密尔敦史诗觉得诡谲的撒但比板板的上帝来得有趣得多。魔鬼的堪爱地方太多了,不是随便说得完,留得将来为文细论。
清末有几位王公贝勒常在夏天下午换上叫花子的打扮,偷跑到什刹海路旁口唱莲花向路人求乞,黄昏时候才解下百衲衣回王府去。我在北京住了几年,心中很羡慕旗人知道享乐人生,这事也是一个证明。大热天气里躺在柳荫底下,顺口唱些歌儿,自在地饱看来往的男男女女;放下朝服,着半件轻轻的破衫,尝一尝暂时流浪汉生活的滋味,这是多么知道享受人生。戏子的生活也是很有流浪汉的色彩,粉墨登场,去博人们的笑和泪,自己仿佛也变做戏中人物,清末宗室有几位很常上台串演,这也是他们会寻乐地方。白浪滔天半生奔走天下,最后入艺者之家,做一个门弟子,他自己不胜感慨,我却以为这真是浪人应得的涅槃。不管中外,戏子女优必定是人们所喜欢的人物, 全靠着他们是社会中最显明的流浪汉。Dickens的小说所以会那么出名,每回出版新书时候,要先通知警察到书店门口守卫,免得购书的人争先恐后打起架来,也是因为他书内大角色全是流浪汉,Pickwick俱乐部那四位会员和他们周游中所遇的人们, 《双城记》 中的Carton等等全是第一等的流浪汉。《儒林外史》的杜少卿,《水浒》的鲁智深,《红楼梦》的柳二郎,《老残游记》的补残老是深深地刻在读者的心上,变成模范的流浪汉。
流浪汉自己一生快活,并且凭空地布下快乐的空气,叫人们看到他们也会高兴起来,说不出地喜欢他们,难怪有人说“自然创造我们时候,我们个个都是流浪汉,是这俗世把我们弄成个讲究体面的规矩人。”在这点我要学着卢骚,高呼“返于自然”。无论如何,在这麻木不仁的中国,流浪汉精神是一服极好的兴奋剂,最需要的强心针。就是把什么国家,什么民族一笔勾销,我们也希望能够过个有趣味的一生,不像现在这样天天同不好不坏,不进不退的先生们敷衍。写到这里,忽然记起东坡一首《西江月》,觉得很能道出流浪汉的三昧,就抄出做个结论吧!
照野弥弥浅浪,
横空隐隐层霄,
障泥未解玉骢骄,
我欲醉眠芳草。
可惜一溪风月,
莫教蹋碎琼瑶,
解鞍敧枕绿杨桥,
杜宇一声春晓。
顷在黄州,春夜行蕲水中,过酒家,饮酒醉。
乘月至一溪桥上,解鞍曲肱,醉卧少休。及觉己晓,乱山攒拥,流水锵锵,疑非尘世也。书此语桥柱上。
十八年除夕之前二日于福州
(原连载1929年4月8日、4月15日《语丝》第5卷第5期、第6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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