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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期如梦之今生今世 作者:匪我思存-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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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地铁站再打的,终于找着那条街,整条街全是一色的小店,门面都不大,看起来也都差不多,但走进去大有乾坤,从天到地的墙上架子上五花八门,什么样的东西都有,好多守守都不知道是干吗用的,她像上次来一样觉得跟花缭乱,这样一路走一路逛,还没找着记忆中的那家店,最后终于又踏进一家,店主迎上来打招呼:“姑娘,买装备?”
店主只有三十多岁,却满脸胡子,乱蓬蓬看起来像野人,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更像野人了:“看上什么了?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介绍?”
守守见着这大胡子就想起来了,就是这家店,她还记得这店主姓胡,因为上次易长宁带她来的时候,听这店主自我介绍说姓胡,还悄悄跟她开过玩笑:“觉不觉得他像金庸笔下的胡一刀?”
所以她称呼了一声:“胡老板。”
“哟,你是熟客介绍来的?”胡老板搔了搔头发:“看起来又得打折了,老告诉大哥,你想去干吗?是爬珠峰呢,还是游金沙江,是上拉萨呢,还是下墨脱?是想去看三江并流呢,还是去看那黄河第一湾?”
“其实我就是想出去走走。。。。。”
“徒步?”大胡子咧着嘴笑,“你新驴友吧?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入门装备。”
大胡子其实很热心肠,交给她不少东西,更是替她配了一套既轻便又实用的装备:“帐篷,防潮袋,睡袋,冲锋衣,登山靴,水壶,手电,头灯。。。。”
守守没想到需要这么多东西,而且每一件都设计精细,必不可少。大胡子替她收拾进一个大背包,守守也觉得惊讶,吃喝拉撒睡的全部,竟然一个大背包就统统装进去了。
大胡子往她背包里又搁了几袋能量饼干:“你出发的时候,去超市多买点巧克力之类的东西带上,那玩意儿补充热量最好。”
守守已经去试衣间换了衣服,冲锋衣穿上自己都觉得很精神。她背上背包,幸好没有想象得那么重,大胡子朝她翘起大拇指,“帅!”
她自己从窄窄的镜子里看,也觉得英姿飒爽。
先去超市买了巧克力和方便面,然后直接打的去火车站,,买了时间最早的一趟车的票,在候车室百无聊赖地等。候车室里人很多,因为学生们快放寒假了,到处都排长队,不少人用报纸垫在地上,就那样席地而坐,她没机会见识这种场面,真怀疑自己能不能挤上车。
事实上她的担心是多余的,检票时她根本不用往前走,全是后面人在推她,上车时也是卖不知道怎么就稀里糊涂挤上去了,但没有位置坐。
她生平第一次在列车上占了大半夜,火车奇慢无比,走走停停,她最开始站,最后腿发软,于是坐在背包上,人又犯困,恨不得蹲着,但蛮车厢的人,叽里呱啦地说话,还有小孩子又哭又闹,她疲惫地合着眼睛,辛苦的想,这么小的孩子,为什么父母偏要挤火车,说现在机票都打折了,飞来飞去多简单,起码不用受这份罪。
终于熬到下车,背着包踏上站台的一瞬间,她差点腿软的迈不开步子。天早已经亮了,出了小站,她有点分不清东南西北,幸好带着攻略。
攻略还是三年前打印的,不知道还能派上多少用场,那时候两个人刚认识不久,他约她来徒步长城,她只是小时候被长辈们带去长城玩过,都是风景区。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听过徒步长城。易长宁告诉她,许多外国游人专程来中国徒步长城,因为非景区的长城十分壮观。
是真的非常累,虽然事先做过充分的准备,但那是她第一次走那么远的路,几乎没有路的山,而易长宁不停鼓励她,她也非常有气势,两个人走走停停,竟然差不多走完了预计的全程。
浅色已近黄昏,余下的行程已近不多,两个人都踏步轻快,在下山的时候,一只松鼠突然啊从灌林丛中钻了出来,守守“呀”了一声,满心欢喜想要逮住它,易长宁叫:“别追!”她已经踩在一块山石上,脚下一滑,幸得他及时抓住她的胳膊,她才没有滑下山去,生生惊出一身冷汗:“好险。”
易长宁说:“你真是糊涂胆大,都不看脚下是什么地方!”
她才觉得脚踝剧痛,他也察觉了:“脚扭到了?”蹲下来拉高她的裤脚,然后捏了捏她的脚踝,虽然他动作很轻,但她痛的几乎要大叫,他说,:“不知道骨头怎么样。”
他解下身上的背包,从里面拿了两瓶水,塞进了衣兜,然后将背包往灌木丛上一扔:“我背你吧,找大夫。”
守守觉得挺不好意思的,因为之前两人连牵手都很少:“那背包怎么办?再说你背着我怎么往下走?”
“是你重要还是装备重要?我背着你绕远一点,从长城上绕过去,那边是景点,有路下山。”他又好气又好笑:“快点!夜里山上有狼呢,我可不想背着你还被狼追。”
一提到狼,她吓了一跳,立刻乖乖伏到他背上。
他背着她又往上爬,回到长城上,路好走了一些,只不过要走得更远,他温热的脊背,宽广而可靠。
天色渐渐黑下来,路也很难走。他的呼吸渐渐沉重起来,她觉得担心:“我可以下来走,不要紧的。”
他说:“不行,万一伤到骨头,可不是玩的。”
开玩笑似的说:“我背着猪八戒,多难得的机会。”
她伏在他背上赫赫的笑。
落日非常美。
残阳如血,灰色的长城似一条蜿蜒的巨龙,起伏在山脉间,夕阳将一切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他们一步步走在长城上,只觉得天地宽阔,四海无涯,而他们迎着落日走去,仿佛要走进那夕阳中去一般。
他们停下来休息,她的脚站不稳,只好扶着他,他细心地拧开 瓶盖,才把水递给她。
巨大的落日正缓缓沉没于远山之间,夕阳下他的脸庞被镀上了淡淡的金色。风很大,他问她:“冷不冷?”将冲锋衣脱下来,披在她肩上。衣服上有一点她身上独有的气息,仿佛是薄荷的香气,清凉而爽淡。
她渴极了,小口小口地抿着水,夕阳下她的脸饱满似一朵莲花,有一点娇艳的绯红,唇上还有晶莹的水痕,仿佛盈盈的水露。
仿佛是蛊惑一般,他就那样毫无预备地吻上她的唇。
守守似乎连呼吸都停顿了,只余他身上清凉的气息,还有温存的依恋。直到他恋恋不舍地移开嘴唇,她的眼中仍是迷蒙的惊羞。连多看他一眼似乎都成了很困难的事,整个人像是一块炭,几乎快要燃起来。
天完全黑下来,夜空更加漂亮,渐渐明亮的星子,堆积灿烂如花,又亮又低,每一颗仿佛都触手可及。
他告诉她:“我很小的时候,还在国内,看过一部电影,名字叫《霹雳贝贝》,里面的一群孩子跑到长城上去等宇宙人,星空特别美,所以我一直梦想来长城上看看星空是什么样子,这次终于看到了。”
她于是笑:“长城上没有宇宙人,长城上只有猪八戒。”
他也笑:“我就喜欢猪八戒,有什么办法。”
她将脸埋在他背上:“那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他说:“我不知道,喜欢就是喜欢了,哪里讲得清为什么。”
是呵,她也不知道她为什么就爱他,但爱了就是爱了,没有道理,说不出理由。她不由得贴在他背上,听他咚咚的心跳声,她有些担心地问:“你把装备都扔了,我们又油菜有东西吃,万一真遇上狼怎么办?”
他半天玩笑半认真:“真要遇上狼啊,我就牺牲一下色相,说不定是条色狼,你就赶紧趁机跑呗。”
只这一句话,她便觉得安心,有他在,她一定不会害怕的:“要是遇上一群狼,那怎么办?”
伏在他背上,听着他笑声沉闷:“遇上一群狼了,我就唱歌。我们公司的员工说,我唱歌能把狼都给引来。到时候我就一边唱歌一边往前跑,把它们引开。你不就安全了?”
她开怀大笑:“我还没听过你唱歌呢,你快唱一个给我听。”
“不行!万一真引来狼了怎么办?还是你唱吧,好不好?”
她一直记得,永远都记得,在满天灿烂的星光下,他背着她,而她在他耳边唱着歌,两个人走过星空下的长城。一直走,一直走,仿佛天地茫茫,时空无垠。那天她唱了许多许多歌,从外婆小时候教她的《绿袖子》,到妈妈喜欢的《兰花草》,还有学校里学过的中文歌、英文歌,甚至还有她唯一会的两首法文歌。
唱到最后口干舌燥,可是满心欢喜,因为看到山脚上的人家灯光,仿佛满天繁星一般,灼灼闪闪。他和她走了那么远,终于重新回到这世间来。
在回到村口之前,趁着小路上的黑暗,他飞快地在她唇上又啄了一下:“待会儿亲不到了。”
这样孩子气,难得一见。她的脸在黑暗中发烫,低声说:“以后你不许跟别人爬长城。”
他在黑暗中无声微笑:“从今往后,我只跟你一个人爬长城。”
后来,爬长城成了他与她之间的秘密,他想避开人亲吻她的时候,总是低声告诉她:“我想爬长城。”
那样甜蜜,竟然都已经成了虚无缥缈的往事。
如今,她一个人去长城,看满天星辉灿烂。
天气并不好,阴沉沉的,也许她连看星星的幸运都没有。
她在火车站外租了一辆面包车,颠颠簸簸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山脚下的那个小山村。
抬起头来,就可以看到山上蜿蜒起伏,似一条灰色巨龙般的长城,沉默而亘古不变的历史脊梁。既看不到首,亦看不到尾,顺着山势绵延,一直消失在视野的尽头。
村子里有几家客栈,这两年爬长城已经成了热门的徒步运动,村子里的人见到背着登山包的她也见怪不怪,将去客栈的路指给她看。
她在客栈里洗了个澡,出来后闻到饭菜香,才想起自己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都没有吃过饭。
老板娘的手艺很不错,给她炒了两个菜,她吃得很香。老板娘陪她说话,好奇地问她:“姑娘,你真的打算一个人上长城?”
“嗯。”
“那你可别走远了,从咱这儿上去的一段都是修过的,你走着看看也挺好的,再往前走远了,一个姑娘家,可危险了。天气预报余今天晚上可能要下雪呢。。。。。。”
然后絮絮叨叨地跟她讲,有哪些徒步者遇上过什么危险,主要是外长城有很多地方油菜修缮,坍塌得厉害,所以很难攀登。
“阿姨,没事,以前我来过一次。今天我只是往前走走看看,不要紧的。”
其实她心里也没底,因为她油菜有多少徒步经验。背着包上山慢慢地顺着长城往前走。
最开始一段长城很容易看得出来是修缮过的,宽阔平坦,和八达岭的长城差不多。天气并不好,乌云密布,天空仿佛触手可及,幸好油菜有刮风,游人寥寥,走了一段之后,终于遇上了一个大学生团,七八个人,都背着大大的登山包,还带着相机三角架,吵吵嚷嚷十分热闹。
她休息了一下又往前走,不久后这又学生就超过了她,学生跟她挥手:“嗨!”
她也挥挥手:“嗨!”
那群学生走得快,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起伏的城墙上。山势开始陡峭,她专心致志开始爬山,最开始没有多少技巧,后来慢慢想起易长宁当初教她的一些经验,知道怎么样能省力。终于登上一个山头,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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