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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6月-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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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的那半集电视剧。在王梦看来,这是歌星最有价值的一段资料了。她将这资料毫无保留地给了黎轩昂,她是下决心把黎轩昂当成自己的情人。
黎轩昂一点也不介意跟王梦谈歌星。相反,他觉得除了谈这个,他和王梦其实并没有太多共同语言。没有话说的时候,黎轩昂就用耳塞堵起耳朵,装模作样地,陶醉地,摇头晃脑。
王梦已经很习惯摇头晃脑的黎轩昂了。只要他一开始这些动作,王梦的眼前就浮现出了歌星,歌星正全神贯注地为她唱情歌,她心花怒放。
五
歌星在一次电视访谈节目里,很坦诚地谈起自己的人生感受。他说,他觉得进入娱乐圈之后,人生似乎找到了目标,他每天都很忙,但是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在主持人一再追问歌星的个人感情生活的时候,歌星像一个腼腆的小男生一样,说,虽然自己目前感情生活还一片空白,但是自己拥有全世界那么多歌迷的爱,觉得很幸福。至于喜欢的女孩子嘛,随缘吧。
这些话是王梦最喜欢听的,他是那么真诚和亲和,他仿佛是在向王梦表白。
人生如戏。最后,歌星是这么说的。这句话一出口,王梦听得一阵唏嘘。可是,唏嘘归唏嘘,王梦毕竟未尝体会其中的真谛。直到有一天,王梦打开当天的娱乐新闻,头版头条上,一张几乎占了小半个版的照片,苍白、狼狈、尴尬的歌星,身边一个穿制服的老外警察用手拽着他的胳膊。这不是歌星的剧照,更不是歌星最新的“颓废装”,是歌星在巴黎因过度吸毒,在红灯区叫“鸡”,与当地一名黑人发生冲突,两人互殴,被当地警察局拘留的图片新闻。王梦怀疑自己在噩梦里,她盯着歌星那张几乎变形了的脸极力辨认。照片很清晰,不像是电脑处理过的,更不像“狗仔队”拿来糊弄读者的模棱两可的视频照片。
王梦掐着手指算了算,距离歌星那次在电视访谈节目中说出人生如戏这样的话,相隔只有二十三天。
一整天,王梦魂不守舍。什么也想不了,什么也做不了。
王梦打电话给黎轩昂。
黎轩昂正在体育馆,一个新加坡的女歌星八点钟有一场演唱会,他正穿着一件橙黄的粉丝服,在体育馆门口,左手吊着一大袋跟他身上一模一样的橙黄服装,右手抓着一大捆荧光棒,脖子上挂一大串望远镜,迎着观众兜售着。这是他除了当“职粉”之外的另一个重要收入来源。从公司以低价买到这些产品,然后转手高价倒卖给那些狂热的粉丝们。生意好的时候,这些收入比当“职粉”还多得多。
为了接手机,黎轩昂不得不将手上的一大袋衣服一古脑儿放到了地上。
在入场的人声鼎沸中,黎轩昂好不容易辨别出了电话里的王梦。她的声音有气无力,梦呓一般。
我现在这里人很多,听不清楚,声音大些。
那边不知道是在沉默还是在继续呓语。黎轩昂听不清。
王梦,你没出什么事吧?黎轩昂想到第一次见王梦,在广场上,被她晕倒下来的身体压得很疼。
话音未落,王梦在那边哭了起来。是那种狂哭,声嘶力竭的哭,哭声就在黎轩昂的耳边,盖过了周道所有的喧闹,几乎要将黎轩昂的耳膜震破了。
怎么?被人欺负了?想到王梦那小巧玲拢的样子,黎轩昂的心脏被一阵疼痛抽了一下。自从他和王梦同居以来,黎轩昂认为王梦就是他黎轩昂的女人了,他爱她所爱,他信她所信,他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但是他追逐着她,如果还给他机会的话,他愿意追逐她一辈子。
黎轩昂,我怕是活不成了。
没搞错吧,王梦是在说她要死了,黎轩昂简直不相信。昨天见面还好好的。
黎轩昂,黎轩昂……
王梦在电话里,反复地叫着黎轩昂的名字。她这样叫唤,黎轩昂心里的疼痛由抽疼变成了被狗咬一样的锐痛。
黎轩昂顾不上那么多了,他跑了起来。
穿越拥挤的人群,一个男人,神色慌张,手里仍抓着那捆闪闪发亮的荧光棒,脖子上一串望远镜跟风铃一样,在奔跑中相互碰撞着响起一连串的声音。
他这一跑,竟然带动了不少人也跑了起来。那些原先散落在体育馆各个角落的黄牛党以为工商来抓人了,一下子四下逃窜,引起了不小的骚乱。人群里有尖叫声响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那个女歌星已经出现……
一个闪亮的身影,在夜晚,闪亮地狂奔,他穿过了斑马线,他穿过了立交桥,他消失了……
荧光棒是专门为了晚会制造的,为衬托偶像的星光而发光,所以,只有人在暗处,拿着它,才能发出光;一到了亮处,它就是一根普通的棒。一捆荧光棒,在暗处足以当作五十瓦的照明灯来使用。
王梦缩在公寓的沙发上,并没有开灯,一下子却被照亮了。她看到一个闪亮的人,站在自己跟前。这个奇怪的男人,穿着一件橙黄的T恤,T恤上印着一个性感的女人头像。
她被这闯入的闪亮照得一点也不舒服。
但是这闪亮是真实的,不舒服也是真实的。她这一天里,坐在沙发上,从上午到夜晚一直都被一种不真实的不舒服所困扰着。现在。在这真实的不舒服中,王梦清醒过来了。
你……
黎轩昂穿着女歌星的粉丝服,小丑一样,气喘吁吁地跪到了王梦的脚下,他奔跑得实在没有力气了,他几乎伏在了王梦的膝盖上。
一会儿,王梦取下了紧紧握在黎轩昂手上的那捆荧光棒。一根一根地将它们整齐地摆在了茶几上,就像是为谁庆祝生日时点起了一根根的蜡烛。
黎轩昂,你来啦。
你还好吧?
就像他们最初的相识,晕倒的王梦醒来之后听到的那一句话。
王梦和黎轩昂决定结婚。这既像梦境,又像演戏。这两者,又有什么分别?
王梦真的搞不懂了。
黎轩昂向王梦发誓,结婚的那天,一定要给王梦一个更大的惊喜,比电影还要电影,比梦境还要梦境。他知道,王梦要的就是这种感觉。一直都要。
黎轩昂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努力地去想要得到一样东西。他看着就在自己眼前挂着的,质地优良但样式普通的一套黑色晚礼服。他有赴汤蹈火的决心。
粉丝公司里,有二手服装部。明星在公众场合穿着了一次的服装,由经纪人转手卖给粉丝公司,并出具鉴定证书,无非就是表明明星穿着的时间、场合,并附明星穿着本套服装的照片以及签名。这些,都是为那些富有的“非常粉丝”准备的,一套衣服,只要沾过明星的身体就价值不菲,远远超过了原本的价格。
黎轩昂去央求负责二手服装部的经理,公司的一位“金领”,希望预支自己未来五年的薪水买下这套歌星的二手晚礼服。
这位“金领”先是问了问黎轩昂的年龄,然后看了看他的外表。
黎轩昂其实形象不差,就是整天忙于生计,显得有点营养不足的瘦削。
“粉丝也是青春饭啊,五年以后你就快四十了,你想,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在年轻人堆里尖叫呐喊,这多影响明星的形象啊。”“金领”倒也没有为难黎轩昂的意思,只是觉得这个男人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有些可怜。
“一些成熟歌星也需要成熟粉丝,我调查过,像谭永麟、蔡琴甚至罗大佑这样的歌星,都是成熟粉丝居多。”
“成熟会使人理性。人一理性了,我们还赚个屁啊。”“金领”开始有点不喜欢这个员工装出很内行的样子,“再说了,你一大老爷们,迷恋这个男人,莫非你是同性恋?”
黎轩昂只好拿出杀手锏,对“金领”诉说了一个温暖的故事,他说他老婆得了癌症,医生断定没几个月了,他说他老婆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见到歌星的真人,如果实在不行,也希望能得到歌星的一套衣服。
说得难听一点,黎轩昂是想要这套歌星的二手礼服给他老婆陪葬。
“金领”被黎轩昂喋喋不休的诉说弄得有点感动。他跟娱乐圈里的人打交道多了,什么离奇的故事没听说过?尽管如此,“金领”还是被自己公司的这个员工打动了,黎轩昂又不是明星,干嘛要编故事来骗自己?
“哇靠,你当人家老公也太失败了吧,让自己老婆迷恋别的男人。”
黎轩昂感觉到“金领”动心了,只好装作很可怜的样子继续编下去。
“有什么办法呢?她都要死了,毕竟我们结婚八年了。”
最后,“金领”答应把礼服送给黎轩昂的老婆,条件是,黎轩昂必须装死。
一周后,一位小天后歌星要到上海开演唱会,为了配合即将上市的大碟,经纪人联合粉丝公司,制造了一起“粉丝自杀事件”,将小天后的人气推到高潮。黎轩昂正好可以出演这位在演唱会现场“自杀”的粉丝。这样,“金领”省下了一笔支出,黎轩昂又达成了心愿。
“双赢!”“金领”扔下一句话,就拿起手机,边打电话边离开了黎轩昂。
六
小天后比黎轩昂小整整一轮。二十出头,大腿就跨到了那个五彩斑澜的舞台上。由于天生一双美腿和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所以,无论春夏秋冬,她的腿都光光地露着,无论唱悲伤的情歌还是热辣的劲歌,她美丽的大眼睛都圆圆地睁着。仿佛会唱歌的是她的大腿和大眼。
黎轩昂在网上搜集着她的资料——
生肖:双子;血型:B;身高:1米66;喜欢食物:三文鱼刺身、芥末;最喜欢的人:爸爸妈妈;最喜欢的歌星:还没出现;最浪漫的事:拍热气球MV;最欣赏的男人:强尼·德普;喜欢的颜色:粉红、白;第一次演出:2003年,香港红馆_“慈善公益金筹备晚会”……
这些功课都是黎轩昂必须在一周内做好的,作为她最最忠实的粉丝,如果可能的话,他必须熟知她的祖宗三代,他必须能数出她大眼睛上有几根眼睫毛,他必须闭着眼睛都能认得出她那双玉腿。不仅要熟悉她,还要迅速爱上她,并将因为爱她而吞服大半瓶安眠药。
黎轩昂像一个迎接高考的毕业生,抱着一堆资料,复习来复习去。公司为了使他“演出”成功,还专门在宾馆开了一间房,让他住进去,更安心地复习。
这是作为职业粉丝的黎轩昂有生以来最为隆重的一次经历,他很奇怪自己竟然一点也不焦灼,相反,他感到很充实,一种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勇气,使他稳如泰山。他甚至觉得他是在为理想而战,当然,这理想与那个美腿小天后无关,说实在的,他们挂在宾馆房间各个角落的那些小天后的照片,有的纯情,有的风骚,有的狂野,有的淑女,但就算把脸贴在了上边,也一点惹不起黎轩昂的激动。黎轩昂现在只想着穿上那套二手晚礼服,高大魁梧,身边王梦挽着自己的手臂小鸟依人,两人共同踏上红地毯……
黎轩昂明白,自己是爱kSE梦这个小女人了,他准备为她吞服下大半瓶安眠药,然后死而复活。复活,就是他人生第二次生命的开始,告别过去的开始。
小天后的演唱会如期在上海举行。
在一条醒目的大横幅下,黎轩昂发现了那个陈艳丽。她跟一大群粉丝一样,穿着小天后的粉丝服——一件纯白的棉T恤,但是,陈艳丽还觉得自己不够显眼,她把T恤的下摆卷了起来,卷到了肚脐以上好几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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