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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栋11楼-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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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这一年的印象很深刻,这一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一月二十三号就是除夕了。因为前一年的新年已经耍过一次任性,坚持要待在台北过年的关系,所以今年我特别早回到高雄的老家。    
    刚处理完小蒯的事情,我心里面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虽然感慨着部分家庭教育的失败,但小蒯的成绩好转对我来说,就像是领到一个大红包。    
    说到红包,我就会想到这一年吃团圆饭的时候,可能是亲友们有整整两年没见到我的关系吧,所以对我的关心特别多,饭桌上大家讨论的都是我。    
    我的身高、我的体重、我的发型,甚至我的近视深度,等到这些问题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也经过一番比较跟讨论之后,就开始问到我的生活、我的学校、我的感情,甚至我的零用钱。    
    到后来,每个长辈都一副「这孩子一个人在台北生活,真可怜」的表情,好像中学老师在洗脑似地教导我们大陆同胞有多么水深火热一样。    
    


第一部分第1章(10)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问这个问题的,是爸爸的三哥,我的三伯。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而这一次似乎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其实这个问题有一个很官方的答案:「我妈说的」。只要有人问到这个问题,我通常都只回答这四个字,「我妈说的」。    
    所以这一次的答案没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妈说的」。在说的同时,我还刻意把眼神飘向我妈,请她给我一点附和。    
    我爸跟我妈只是笑一笑。    
    「那我这么问好了,子学,你现在就快进入大二下学期,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法律对你来说是什么?或是,你认为什么是法律?」    
    三伯很正经地问出这个问题,饭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几个拚命玩电动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    
    「就是秩序。一代法学大师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法学导论》这一本书里面提到:『所有的秩序,无论是从生命的多样性里发现的,还是我们即将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说是一种法律。』也就是说,为求每一个生命体系,不管是人类、生物、企业、宗教等等,在某个特定区域里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区里公平存在而订定了一些法则以遵守或是惩戒。」说完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妈最拿手的鸡汤。「但这些已经成文的法则,在我们法律系学生来说叫做法条,其实都是人规范的,所以三伯,你问我什么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说,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则它不会有秩序。我不知道学校里或社会上的教授专家怎么想,可是我认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    
    说完,我的鸡汤也见底了。我妈拿过我的碗,帮我又盛了满,好像在奖励我刚刚的那一番解说。    
    听完我的回答,三伯很开心地笑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不过,团圆饭过后发红包的时间,他给我的红包是最大包的。    
    其实,要一个才接触法律一年半的学生来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就像是要一个刚学会开车不久的人参加比赛一样,或许他在场上不会有太糟糕的表现,但我想结果绝对不会让所有人满意的。    
    不过,当初妈妈坚持要我念法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任何的反抗,联考结束之后,看着志愿卡上前十个志愿满满的都是法律系,我就知道我跟法律已经脱不了关系。「你为什么要念法律?」这个问题,我也问过阿居跟皓廷,甚至也问过班上其它的同学,其实有很多人都是因为「家人」而选择了法律,真正因为兴趣而进法律系念书的人少之又少。    
    这或许是教育体制错误及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遗毒吧,学生念书只为了考试,根本忘了学习永远是为了自己,家长则把「老师、医生、律师」当作是永远的金饭碗,为了不让孩子将来饿着肚子,他们便规定孩子要念什么科系。像高速公路交流道规定车辆要从哪里上去一样,你可以选择叛离的逆向,但会不会收到生命的红单,就必须看运气了。    
    阿居因为不知道要填什么系,又不喜欢地理历史那些较死板的科系,所以填了法律。皓廷则是跟我一样上了交流道,因为没有逆向,所以进了法律系。    
    进法律系那一天,我对法律系还没有什么感觉,直到开始背法条那一天,我突然很羡慕阿居当时可以自由选择系所,因为背法条很痛苦。阿居则开始后悔他填了法律系。    
    「其实,我应该去念中文的,我多么倾慕中文系女孩的气质啊!」手里拿着刑法分则,阿居朝着窗外喊着:「我宁愿去背左传跟文心雕龙,我宁愿去了解李商隐的忧郁、陶渊明的神经病,我也不要看见刑法,不要看见民法,不要走进满是法律味道的教室。」    
    阿居几乎要崩溃,面对着刑法分则,我想每个人都会崩溃。    
    「等等,陶渊明什么时候患了神经病?」我很好奇地问着。    
    「桃花源记不是写,『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吗?怎么可能躲秦政躲到问出『今是何世?』这句话,他是躲了多久?活了几百岁吗?还不知有汉耶,太扯了啦!陶渊明太会幻想了,所以我认为他有神经病。」    
    阿居很认真地向我跟皓廷解释着他对陶渊明的看法,我跟皓廷则听得有点雾煞煞。    
    因为我们三人都了解念法律的痛苦,所以当时同寝室的亚勋便成了我们拿来消遣、安慰自己的对象。因为我们都觉得,比起法律,哲学系实在是好念多了。但直到有一天,亚勋以一个问题扎扎实实地暗示了我们哲学系的痛苦时,我们总算愿意承认,其实每个系都有其痛苦之处。    
    「子学,我问你,你是谁?」亚勋转着原子笔,浅笑着问我。    
    「我?我是林子学啊。」    
    「你真的是林子学吗?林子学就是你吗?」    
    「我当然是啊。」    
    「为什么你是林子学?」    
    「我……」    
    「为什么林子学就是你?你如何确定你是林子学?」    
    「我……我有身分证啊!」    
    「如果没有身分证这种东西,你还是林子学吗?」    
    「我……」    
    「林子学要用身分证来解释吗?你刚刚不是确定你是林子学?」    
    亚勋这么一问之后,我开始知道哲学系不但不好念,而且念久了有发疯之虞。    
    红包发完之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数着红包里的钞票,再加上我的家教薪水,不知道够不够我买一部手提电脑?    
    脑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个岔神,我想起了一个月前,也就是两千年的圣诞节晚上,有个人给了法律系一个很特别的定义。    
    「谢谢你。」满身酒味的她,意识很清楚地对我说着。手里拿着我递给她的信,另一只手在身上每一个口袋寻找着。    
    


第一部分第1章(11)

    「不谢,只是我发现这不是给我的信,可能是房东放错信箱了,本来要放回妳的信箱里,可是妳的信箱满了,塞不进去,门缝也一样,所以我先放在我那,希望妳别见怪。」    
    「不会,我还要谢谢你,而且你没说我还没想到,为什么五G会五F跟五E之间,房东这么排序真的很奇怪。」    
    「妳是不是有点醉啊?」    
    「醉?没有,我清醒得很。」    
    「真的吗?可是妳已经在身上找很久了耶,妳是不是在找钥匙啊?」    
    「嗯,奇怪……到底放哪去了?」    
    「在门上,妳早就插在上面了。」    
    圣诞节那天晚上,我在走廊上的饮水机那儿泡着咖啡,一阵听来蹬跺不稳的脚步声停在我的房门旁边。    
    原来是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    
    我突然想起当天在我的五F信箱里收到一封要给「徐艺君」的信,我本来以为那是以前的旧房客的名字,后来瞥见五G的信箱里,塞满了写着徐艺君三个字的信及账单,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我搬来四个月却没见过面的隔壁舍友,大名原来是这样的。    
    我企图把摆错的信放到她的信箱里,但很明显的,信已经塞不进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来,想塞在她的门缝底下,却发现她的门缝塞着厚厚的布。    
    「啊……原来钥匙在这,难怪找不到。」    
    「妳好像有点醉,还是快休息吧,晚安。」我苦笑着说,端着咖啡要回到我的房间。    
    「你住我隔壁啊?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叫林子学。」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醉意撑开了她的双眼皮,我发觉她的睫毛很长很长。「那个没什么良心的系啊……」    
    这是她给法律系的特别定义,我觉得挺好奇。    
    正当我想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喔,这是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五次……    
    ※其实我认为,议员、首长与政客才是真正的金饭碗。    
    当然,前面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样的问题,即使问我十万次也一样,答案并不会因为提问的对象而有所改变。    
    「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对,我妈说的。」    
    「那如果你妈叫你娶我呢?」    
    「啊?什么?」    
    眼前这个女孩子,我只跟她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堆账单跟信件,提醒了她钥匙正插在她的门上,尽管她稍有姿色,但一身酒味加上有点怪异的穿著,已经构成了让我转身就走的条件。    
    对于这个怪异的问题,我说实话,听来挺反感的,因为她的表情有一种「哇铐!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听妈妈的安排?」的感觉,本来我是打算问个清楚,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几分钟前才刚认识,礼貌还是要顾着。    
    「妳喝醉了吗?」    
    「没有,我清醒得很。」    
    「那就好,晚安。」    
    我转头就要离开,她又叫住了我。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林子学,我刚刚已经说过了。」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    
    「妳醉了。」    
    「不,没有,我清醒得很。」    
    「喔,那就好,晚安。」    
    我转过头,她一样叫我,我知道她已经醉了,所以我没理她。    
    那天晚上,亚勋玩到很晚才回来,他带了消夜来敲我的门,说他跟哲学系学会的人在Friday掇吃完晚饭之后,就跑到PUB去玩,跳了一个晚上的舞,腿软腰酸,四肢无力,因为PUB音乐持续轰炸的关系,耳朵还有轻微的耳鸣。    
    当时我躺在床上,他把消夜打开,拿了报纸垫底,一阵阵卤味的香味扑鼻而来。    
    「跳舞真的很累,看学会里的学长姐跟学弟妹拚命摇摆身体,再感觉到自己的气喘吁吁,不得不承认,跟你们比起来,我真的老了,四年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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