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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老子的大智慧-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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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极性观念止极性观念,以此认识世界,则外不明宇宙是什么,内不知本体本原何在(“内不知乎太初”)?这种境界远未明悟本性,尚不及有形二相之昆仑之高,何谈遨游无形一相的周遍无量境界呢?唯“唯道是从”者可“游”。
二、破极性同于道
1、瓜、豆种得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二十三章》)
佛家讲:真如(道)不守自性,遇缘则变。不变随缘,随缘不变。真空(道)可妙有,妙有却真空。老子的这一段正说明这个问题。老子讲:“夫唯道,善贷且成。”“道”的不变随缘,就是“善贷且成”。“道”的随缘不变,就是“谷神不死”,“虚而不屈,动而愈出”。“道”犹如明镜,胡来胡现,汉来汉现(不变随缘),但胡现汉现,镜体不变(随缘不变),故镜子亦是“善贷且成”。再举:无形虚空与有形物体的例子。虚空无形,方物现方形,圆体现圆状。什么物相作用于虚空,虚空则同于什么物相,任何物体现于虚空,虚空亦乐得其形状。明白了这个道理,就会知道“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的机制原理。一个人发心修道、悟道、证道,道体随你的“从事”,自然对应,无纤毫差失。“道”是无私、无欲、无为、自然的属性,修道、悟道、证道与此属性相符,自然就“唯道是从”了,必然“同于道”。“同于道”是始觉同于本觉的解脱德。“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是本觉本具,非修非证,破妄显真,孟子称为“求其放心”的“放心”收回,佛陀喻为“珠不曾失”,“方悟神珠非从外得”。从认识上讲,仍是突破思维,开显自性。
“同于道者”,乃转识成智(八识转成四智),破迷开悟,般若德展露,谓之“道亦乐得之”。老子讲:“失道而后德”。始觉属德,本觉属“道”。与“道”合一,“道亦乐得之”。本觉重现,而不是修德而证得“道”,证得为二相,“道亦乐得之”是一相。因修道者本是道体,“道得之”是本来未失,“证得之”意味着本来不有。犹水泡本是水,不存在得水。与德的层次作用于“道”(德者),则“同于德”,“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是同一个道理,意指“道”按德的属性而对应之。帛书为“同于德者,道亦德之”,这就更为直接显示,“道”按德缘作用,道现德的属性状态(道亦德之)。
“失者,同于失”,违背“道”的无私、无欲、无为、自然之属性,反其道而行之者为“失”。以违背“道”的行为作用“道”,必然“同于失”。比如:极性观念坚固,二相摄取顽固,贪瞋痴刚强难化,自然于道于德远离。“夫物芸芸”,识心识念纷飞,五阴覆盖浓厚,“常道”之光当然不现,何谈“知常曰明”呢?!这就是于道相失(同于失)。“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于违“道”之缘作用于道,就得失道之果。帛书为“同于失者,道亦失之”。可见得道失道,道乐得之,道乐失之,全在吾人一心所为。规律不可无视,因果不可无信。“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就是以什么样的因地“心与行”作用于“道”,“道”就准确无误地展现其所对应之果。因道善贷且成,故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丝毫不爽。这就是佛陀为什么主张以戒定慧来对治贪瞋痴的道理所在。因以贪心作用于“道”,对应现出“苦海”。以瞋心作用于“道”,对应现出“炽火”;以痴心作用于“道”,对应现出“狂风”。所以,佛家讲贪瞋痴招来水火风三灾。
佛陀提倡“四圣谛(苦谛、集谛、灭谛、道谛)”、“八正道(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四摄[布施摄(财施、法施、无畏施)、爱语摄(慰喻语、庆悦语、胜益语)、利行摄、同事摄]”,以此类缘作用于真如妙性,自然变出吉祥安稳,智慧光明。于事相上便是七宝池、八功德水,极乐净土应念现前!再看吾人所处的环境:空气污染、水质污染、战争饥荒、狂风暴雨、瘟疫疾疠等等,皆是人类恶心恶念,贪心、瞋心、愚痴心等作用于“道”的“道亦失之”。对老子讲的这些道理认识不明(“信不足焉”),当然会熟视无睹,讽笑而已(“有不信焉”)!俗言道:“不听老子言,是非在眼前。”你不信因果,因果却信你,因为“同于失者,道亦失之”。以不信因果的心行作用“道”,“道”亦不信于你。看!当你无视“道”所体现的自然规律,乱砍乱伐乱垦,“道”也无视你的期望,飞沙走石,狂风肆虐,结果得不偿失,这正是“同于失者,道亦失之”的现证。以损人之心,来达到利己之目的,这就根本违背了“道”无私无欲的属性,结果无一不是以害己的“道亦失之”而下场的。
三教圣贤彻悟此理,故皆以仁义、慈悲、善良、智慧来教导人,让吾人以此仁义之心、慈悲之心、善良之心,智慧之心来作用道体,自然会得无量的功德利益,必将五浊娑婆改变成为清净莲邦。佛陀讲:“心净土净”,“万法由心造”,“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从事于道者同于道,从事于失者同于失”,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如影如响,这是千古不移之规律。领悟者自善之,不领悟者自咎之。佛陀、老子讲的是规律,不是鬼神作祟,上帝惩罚,全在自己主观能动的“心与行”,看是同于“道”呢?还是同于失呢?休咎自取,无怪他人!我们要突破习惯思维,开显自性,以上求证道之大愿,以下化众生之悲心,作用于“道”,“道亦乐得之”,迟早令开悟明心,利乐有情。认识此规律,精进不懈,“道”自乐助之,潜移默化,日久功深,自有消息呈现!真如不守自性,愿吾人以善缘作用,开出菩提正果!
2、“不异”、“即是”入妙道
从认识论看,“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是究竟一相的自性开显。而“同于德者”、“同于失者”等一切其它的操作,仍不了义,未能突破极性思维的桎梏。所以,“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是我们突破思维、开显自性的唯一途径。如何“从事于道者”?如何“同于道”?如何“道亦乐得之”?“道”者,一相无相,谓之本体之实相也。此实相犹如坐标之原点,“原点”乃是一切数、象、形的背景或本底,数、象、形有多大,“原点”就有多大。…1+1=0、…5+5=0、…10+10=0、…∞+∞=0,坐标中的一切数、象、形都是从“原点”本底幻化出来的,任何数象形的运算及变化,都不离“原点”的本底,都在“原点”的本底上进行。也可以说,一切数象形的有,都来自“原点”的无。推而广之:数、象、形不异原点,原点不异数象形;数象形即是原点,原点即是数象形。这和前面说过的镜不异像,像不异镜;镜即是像,像即是镜,是同一个道理。
再深一步,那就是“道”与万事万物的关系。要从事于“道”,先要明白“道”与一切事物的关系。其实,“道”与万物还是这个机制:“道”不异万物,万物不“异”道;“道”即是万物,万物即是“道”。明白这个关系的本身,就是“从事于道”,亦是“从事于道”的根本基础。万事万物不离“道”,行住坐卧皆是“道”,言谈举止无非道。儒家讲:“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中庸》)道的确是找不见,摸不着,但推也推不掉,赶也赶不走。因为我们主客一切都是“道”的体现,“道”在平常生活中。庄子讲:“无所不在”(“在蝼蚁”、“在稗稊”、“在瓦甓”、“在屎溺”),但“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必需要“从事于道”。
三、如何“从事于道”
1、有无相生
泛而论之,凡是“从事于道”的理论和操作,都是突破习惯思维的认识过程;凡是“同于道”和“道亦乐得之”的层次境界,都是自性开显的果。
五千言的《道德经》都是“从事于道”的学问和实践。具体地讲“无欲观其妙”就是对人们执著感觉认识是唯一认识通道习惯的突破,也是突破原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所在,更是“从事于道”的根本入手处。“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这是对人们二相认识极化的否定和如何达到非极性认识状态的具体操作,也是“从事于道”的终极实践。“夫唯不争,故无尤”,这是对我执坚固、极端自私贪争习惯思维的告诫,是对痛苦烦恼人生解脱的法宝,也是“从事于道”的当下效应和利乐。“载营魄抱一”、“抟气致柔”、“涤除玄览”、“爱国治民”等,是“从事于道”在各个方面的具体落实和功夫建立的过程。“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是对极性观念、极性事物之相待性、相辅相成性、虚幻不实性的表达,是“从事于道”应该具备的深刻认识;反过来,具备这种认识也是“从事于道”。
老子讲:“有无相生。”在极性的物质世界,“有无相生”构成了器世界的基本框架,也是对“从事于道”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指导。庄子讲“虚室生白”,“虚室”是“涤除玄览”的成就。当心地一尘不染、极性观念歇息无余时,便“寂然不动”(无)、“感而遂通天下”(有),“尘消觉圆净,净极(无)光通达(有)”,“致虚极,守静笃(无)……归根曰静,……知常曰明(有)”。儒释道三教都体现着“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的深奥道理,所以它是“从事于道”的基本认识。
2、“为腹不为目”
“知足者富”,“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吾人在极性思维的控制下,自然而然地为满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而营务一生。人人都以满足自己感官的欲乐为目的,势必相互争贪夺抢,最终导致两败俱伤,身心交瘁,痛苦万千,烦恼不已!当人们突不破这种极性思维认识的时候,只一味唯利(满足自己的感觉之利)是图,必然适得其反,“目盲”、“耳聋”、“口爽”、“心发狂”、“行妨”之祸缠身。因为“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但人们宥于无量劫来的坚固极性观念,无法突破这种思维习惯时,其言谈举止,行事作为,自觉不自觉地落入“咎”、“祸”的漩涡。故“从事于道”必需懂得,“知足者富”、“知足不辱”、“知足之足,常足矣”的道理。必需明白感官欲乐是永远满足不了的。愈满足感官,则盐水止渴,恶性循环,非堕入痛苦深渊不可。所以说,唯有“为腹(内)不为目(外)”,突破极性思维的局限,跳出二相摄取意识的控制,建立“从事于道”的无上智慧追求,才是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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