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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结婚 作者:张欣-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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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这一场危机过去,陆弥才知道,亦菲和白拒之间的矛盾是亦菲觉得既然在拍照时白拒的眼球大吃冰激凌,他在收费和提成的问题上就应该有所让步,但白拒跟她的看法不一样,白拒认为全脱露点并不是他的要求,而是提高照片商业价值的手段,这跟收费是两回事。白拒还坚称他给亦菲拍照时并没有任何生理反应,叫他让利就更加不合理了。由于两个人都要面子,不愿把这事公开,但私了来私了去还是步步升级,最终闹到了法庭上。
用白拒的话评价亦菲,他说她的人生是经过精算师精算出来的。不过,也没有什么不好。他补充说道。
至于白拒是怎么认识孙霁柔的?说出来并不浪漫,那是有一次,白拒要买一本关于摄影方面的专业书籍,是一个老外写的,在这方面白拒十分地祟洋媚外,但苦寻不着,后来有同行告诉他可到唐宁书店去看看,即便是没有也可预定。白拒去了唐宁书店便碰上孙霁柔,当即惊为天人,更欣赏她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完全不记得有买书这件事。从此之后便开始苦追孙霁柔。
他的表现非常直白,他说,霁柔,天雷勾动地火,你把我电到了,我多少天食不甘味,我们是注定要在一起的。
一开始孙霁柔觉得白拒甚是可笑,她毫不动心道,我们俩根本不合适,我是有先生的,而且我的家庭生活幸福美满。不过白拒也并非没有动人之处,霁柔绝少见到这样的男人,他完全不是靠来买书订书之类的借口从而完成自己的醉翁之意。这么直接表达感情的人现在恐怕已经绝迹了。她甚至还问了白拒是为了什么书而来?白拒的回答是你不要跟我谈书好不好?我不买书,我是为你而来。
白拒是那种情感上毫无屏障的人,不爱就是不爱,爱也绝对不给自己留后路。他的这一点倒是很让孙霁柔感动。
爱已成为她生命中的一部分
但是孙霁柔真的是很爱祝延风的,这种从幼时培养起来的爱已经成为她生命中的一部分。在祝延风为了陆弥闹了那么一大
场之后,陆弥并没有选择他,在这样的情况下,霁柔发现自己仍旧不想离开,这不是爱又是什么?也许十个人里有十一个人会说,她不过是贪财罢了,可是谁不贪财呢?谁又会嫌自己心爱的人钱多呢?
自她和祝延风结婚之后,应该说他们有过一段正常的家庭生活,可惜太短暂了,短暂得令孙霁柔记忆模糊。很快,她便感觉到祝延风对现有生活的倦怠,他倒也不是花天酒地,而是把工作安排得满满的,即便不工作的时候也要前呼后拥,他身边总得有人,而且不止一个人,否则他就不自在。
也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孙霁柔决定搞一个书店,她必须建立自己的活动空间,否则的话,她觉得她跟祝延风都会窒息而死。
如果后来不发生什么意外的话,孙霁柔是不会对祝延风彻底失望的。
那是一个夏季的午后,天气闷热而潮湿。有一个女孩到唐宁书店来找孙霁柔,霁柔见过这个女孩,她是祝延风公司产品推广部的首席营业代表,据说曾经是某高校的高才生,十分有才华,颇受祝延风的赏识和器重。这个女孩子戴着一副眼镜,长得并不漂亮,但可能是热爱户外活动的缘故,看上去身材匀称、结实,包括她的胸脯鼓鼓的,紧紧的,整个人像要从衣服里喷薄而出。注意,她不是性感,而是有力量。
不过这样的女孩,放眼望去,不夸张地说公司应有尽有。
女孩对霁柔说,她准备离开公司。霁柔说道,那你应该去找部门经理,他会向董事会报告的。女孩说我当然知晓公司的用人程序,但是我有一件事必须告诉你。
霁柔问她什么事?她非常镇定地告诉霁柔,前段时间公司到某度假村开嘉年华会,一天晚上,祝延风可能喝多了一点酒,便打电话叫她到他的房间去,她没有多想就去了,后来便和祝延风发生了那样的事。女孩说她并不是没有拒绝,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好像也没办法控制住局面。而在这之后他发现祝延风只是随心所欲而已,根本谈不上爱她,即便以后再发生这种事,也不过是祝延风的一个流动厕所,再说她在内地有男朋友,所以她决定离开公司,回到内地去结婚生子过日子。
这件事让孙霁柔目瞪口呆,但她一点都不怀疑它的真实性。
霁柔对女孩说,我明白了,你是想叫我跟你有一个了结。女孩说是的,这种事她也不想跟老板撕破面子,但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吧。
霁柔说你想要多少钱?
女孩说一万块可以吗?会不会太多?
霁柔给女孩开了一张十万元的支票,第一,她觉得她直接、不虚伪、也没有借题发挥的意思;第二,她认为她有文化,看问题透彻,看来女孩子必须上大学以便明事理。她对女孩说,多出来的九万块钱是你永远不要把这件事说出去的费用。
女孩子走了以后,孙霁柔除了伤心之外便是蚀骨的心寒,她想,祝延风居然宁肯随便去搞一个女孩子,都不愿意和她在一起,也就是说祝延风对她的生理冲动都已经消失了,这对她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男人或许会说这是另一种方式的尊重,但对于女人来说这种冷若冰霜的尊重要不要都罢了,真情与假意只不过是人为的区分而已,其实有什么区别呢?在达到高潮的那几秒钟假意也变成真情了吧?不过是有心或者无意善后的问题。只是,如果她还愿意维持这种质地的婚姻,那她算什么呢?她还能保持住她的那一份美丽吗?
于是,孙霁柔向祝延风提出了离婚。她没有讲那个女孩的事,她只是说给别人一条出路便是给自己一条出路。
祝延风感慨道,霁柔,还是你最了解我,我这个人一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女人为我忍辱负重。守,那就更不必了,我也不会为任何人守。
真的。
他们正式分居了。
在情绪落入低谷以后,霁柔内心的天平便向白拒倾斜,想到爱一个人的辛苦,为什么不愿享受被人爱的温暖?在冰与火的选择中,为什么一定要选择冰?不见得那样做就更高贵一些吧。在这样的情况下,霁柔接受了白拒,只是她知道,她永远都不会结婚了,这是因为婚姻带给她的憧憬和伤害是并驾齐驱的,在她看来,婚姻何止是爱情的坟墓,简直就是人类的坟墓。
这便是孙霁柔和白拒的爱情简史,只是当时,也就是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陆弥并不知道已经发生了的故事。
她当时浑身是血的站在白拒的家中,直到霁柔的出现,才让一直失神发怔的陆弥突然间脸色苍白。
她夺门而出。
无法驱赶的心魔
其实,事情发生的时候,陆弥并没有太多的思想斗争,她至今也回忆不出她为什么会那么冷静地到工具箱里找锤子,然后提着它毫不迟疑地来到书房,子冲侧卧着,熟睡如婴孩,她想都没想便对着他的太阳穴砸下去,像砸核桃那样。
这天的夜晚,子冲照例很晚回家,当他推开家门的时候倍感惊异,只见客厅里满地的烛光,随着他带进来的一阵风,它们便集体摇曳晃动,看上去十分梦幻。
烛光的间隙之间是干枯的秋叶。
陆弥果然是制造氛围的高手,她坐在烛光深处,白衣胜雪。
子冲忍不住问道:“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
“我说过,我们在一起的日子,每一天都很有意义。”
“那今天的意义是什么?”
“马上就会变得特殊了。”
“什么意思?”
“子冲,我们俩好好地过一夜,然后你就走吧。”
陆弥说这话的时候,似乎是深情款款,但她竭力掩饰的却是一种视死如归的坦然。子冲只觉得全身寒气逼人,终于,他在门后的墙角,发现了一小桶汽油。
子冲不禁大惊失色,吼道:“陆弥,你能不能停止这种愚蠢的行为?”
陆弥头都没抬道:“我怎么结束自己那是我个人的事,否则我会一把火把唐宁书店烧掉,你信不信?”说完这句话,她冷冷地看了子冲一眼。
“我信,我当然相信,你去呀,你去当纵火犯啊。烧完别人,再烧自己,我也跟你一块死你满意了吧?!”
“胡子冲,你能不能不要逼我?!”陆弥歇斯底里一般地喊起来,“你为什么就不能向我承诺一句,你再也不到唐宁书店去了?”
“我绝对不会做出这种承诺,因为我是你的爱人,不是你的囚徒。”
“那好,那我们就一块死。”
“陆弥,我不会比你更怕死,只是你为什么就不明白,爱情所要经受的考验不是生死而是生活。”
此时的陆弥根本听不进任何一句劝说,哪怕是珍妮芙在场,也难以动摇她实现凤凰涅槃的决定。她想,出路,出路,胡子冲的身后全是出路,他可以活得自由、浪漫,而且以往,子冲永远是会理解她的,其中也包括原谅她所犯的错误,他在她眼里是最善解人意的丈夫。可是她现在完全变了,变得铁石心肠,如果他心里没有别人,怎可能看着她如此痛苦却毫不动心?
可是她呢?在感情的战场上,从一开始她就是勇往直前的战士。这就是他们的不同,也是阻挡在他们之间的高山深壑。
为了防止意外,子冲毫不犹豫地把那瓶汽油倒在抽水马桶里,冲掉了。
直到深夜,直到所有的烛光熄灭,子冲才回到书房里去安睡。于是,惨案便在下半夜发生了。
胡子冲的确流了很多血,他死了没有?如果他死了,陆弥便沦为杀人犯,那么故事的开头应该是在某女子监狱的监仓里,身穿囚衣的陆弥独自一人望着窗外的灰色高墙,她的目光迷茫而黯然,属于她的那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终于变成午夜梦回,而现代社会给她预备的结局不是化蝶而是情殇。相比之下,生死相随早已算不上什么悲剧或传奇了吧。
如果子冲没有死,那他就是被及时送到了医院,结果保住了性命。那么,有关他与陆弥的结局,或者抱头痛哭,或者形同陌路,或者在无尽的恩恩怨怨中纠缠下去,都是有可能繁衍出来的。
然而,这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人类不灭,爱情不死,不死的原因并不在于爱情曾经照亮了我们的生活,而是对于人类而言,它根本就是无法驱赶的心魔。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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