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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难与忠诚 作者:查尔斯·里德-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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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十分钟,那母白鹿感到闭门不出腻得慌,便在酒吧间里坐上了自己主妇的交椅,开始斟酒忙碌起来,面孔也略带点红晕。
又过了六分钟,她便大骂起一个侍女来,说她不该把一个小酒壶拿歪,把好生生的酒溅洒在地上。
晚间,她又隔着柜台接待了八个求婚者,其中有几个还是地位颇高的市民。这时,店主和我们两位朋友正满有意思地坐在屏风后面,惬意地为新婚夫妇的健康祝酒。上述喜剧不过是被慷慨的命运之神插进来供他们消遣而已。他们听到那一个接一个的求婚,以及缺乏想像力的曼侬千篇一律的回答:“好心人,您来得太晚了。”店主带着一种没有恶意的优越感望着两个先前的顾问,微微一笑,似乎在笑他们的传统观念:男人应当回避“出风头的”,也就是成为街谈巷议话题的任何女人。
不过,丹尼斯几乎没有注意到新郎因战胜他而感到的骄傲,因为他正专注于他自己战胜杰勒德所感到的喜悦。每当一个市民来供献他那忠贞不渝的爱情时,他都使劲忍住,憋得面孔发紫,才没有得意地大笑起来。他一边用肘部捅捅那沉思着的、困惑不解的“古代学者”,一边耳语道:“男人才分文不值。”
第二天早晨,杰勒德急于启程。然而,丹尼斯发誓要亲眼看到那杀害金发少女的凶手被处决。
杰勒德尊重他的誓言,但回避效法他这个榜样。
他到神父那儿去告辞,谋求并获得了他的祝福。中午时分,两位旅伴走出了城门。在南门外,他们从绞架旁走过。绞架上有八具尸体,其中一个已成为骷髅的是曼侬最近还在为之痛哭,而现在正很快置于脑后的情人。其他几具就是差点夺走我们这两个旅伴生命的匪徒。有一只手被钉在横柱上。近旁是一个巨大的轮子,上面卡着那个呜呼了的店老板,身上的骨头都绞得粉碎。
杰勒德转过头,匆匆地走过去。丹尼斯却走走停停,对他死去的仇敌表示胜利的喜悦。“那时我们两人冷得发抖,等待你们七个来割我们喉咙。现在情况不同了,伙计们。”
“去你的,丹尼斯!人一死,旧账全销。要是你对我有丝毫尊重的话,求你别再啰唆,往前走吧。”
丹尼斯听从了这一严肃的劝告。他甚至沉思般地说道:“你比我更有教养。”
下午三时左右,他们来到一个小市镇,看见一小堆一小堆的人在嗡嗡地议论。原来是狼群为饥寒所迫进了城,前晚在大街上吃了两个成年人。于是,有的在责怪被吃的人,“只有傻瓜和无赖才在黄昏之后到处跑”,另一些则责怪法律没有保护市镇居民,还有一些则责怪市政府没有贯彻实施现有的法律。
“去你的!这跟我们没关系。”丹尼斯说道,主张重新上路。
“不,这和我们有关系。”杰勒德反驳道。
“怎么,难道我们是被吃掉的一对吗?”
“不,但我们很可能是下一对。”
“对,街坊,”一个老年人说道,“这是市里没按公爵命令行事的过错。公爵的命令是叫每个店主黄昏时在门口点盏灯,一直点到天亮。”
听到这一说,丹尼斯略带讥讽地问道:“他根据什么设想灯芯草蜡烛能吓走饿狼呢?要晓得,羊脂正是它们最喜欢的。”
“狼怕的不是油脂,牛皮大王,而是亮光。所有邪恶的东西都恨亮光,特别是狼和那些在毛皮底下潜藏着的魔鬼。比方说吧,巴黎城位于一个森林般的地方,狼群整夜在周围嗥叫。但近年来狼群很少上街。为什么呢?就因为在那城市巡夜的,一看到没点灯的门,就狠狠地捶个不停,使得睡觉的人都爬起来点灯。这是我儿子告诉我的。我儿子尼古拉斯是个着实跑了好些地方的人。”
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他又用肯定的口气告诉他们,在那道命令之前,没有哪个城市比巴黎更受到狼群的骚扰。一四二○年,有个狼群曾袭击了这座城市。一四三八年,仅在一个月之内,狼群就在蒙特马尔特和圣安东尼门之间吃了十四个人,况且还不是在冬天,而是在九月份。至于那些在深夜的斗殴中被杀,或被暗杀而躺在街上的死者,更是经常被狼群吞食。它们还把教堂公墓的新坟刨开,把尸体拖出来。
这时,这个喜爱思索的市民暗示说,最近巴黎狼群之所以受到遏制,恐怕不是因为烛光的关系,而是因为英国人已经从法兰西王国被驱逐出去,“因为就凶恶和贪婪说来,那些英国人本身就是豺狼。在他们的统治下,我们法国的邻居被狼吃又有什么奇怪呢”!这个逻辑是如此切合当时当地的情况,以至不可能不受到众人的喝彩。但那老人却坚持自己的理论。“我承认这些岛国居民都是豺狼,但都是两条腿的,而且很不大可能给他们四条腿的堂兄弟什么好处。一种贪心的东西会爱另一种贪心的东西吗?我想不会。再说,我也是从我儿子尼古拉斯那儿听来的,狼爵士已不敢在伦敦城露面,尽管它比巴黎还小。伦敦的北城墙紧挨着浓密的森林,里面有大量的野鹿;仲夏时野猪就像苍蝇那样多得吓人。”
“先生,”杰勒德说道,“您似乎很熟悉野生动物。请您给我的同伴和我当个参谋。要是我们能足够安全地到达下一个城市的话,我们很想不走大路来浪费时间。”
“年轻人,我想这是一种无谓的冒险。现在离天黑只剩一个小时了,而你们几乎必须穿过一个潜伏着成千只半饥饿野狼的森林。这些野兽单个行动时是十分胆怯的,但大群行动时却勇猛得像狮子。因此,我劝你们今晚在这儿过夜,明天再及时上路。天亮的时候,这些野兽吼叫蹦跳得够累了,也可能用我们的好街坊(一些不堪教育的傻瓜)的肉把它们的空肚子填得饱饱的了。”
杰勒德但愿未必如此,问他能否给他们推荐一家好旅店。
“嗯!有一家金头旅店,我孙女是店主。她是个mijauree(迷人精),但不像大多数旅店老板那样狡猾。她那旅店也还干净。”
“嘿,那就去金头旅店吧。”丹尼斯插嘴道,显然是被他那无可救药的毛病所左右。
在去旅店的路上,杰勒德问他的旅伴mijauree是什么。
丹尼斯笑他无知。“还不知道mijauree是什么吗?嘿,世界上的人谁都知道嘛。它不多不少就是一个mijauree。”
他们走进金头旅店时,碰到一个年轻的妇人,头戴一顶法律规定只有贵族才能戴的华丽的紫冠。他们摘下帽来,低低地鞠了一躬。
就在她装腔作势的当中,她忽然发出大声的尖叫,并像只兔子从洞里钻出来那样从椅子上跳起来,然后倒退着跑出房门,一边细声尖叫,一边用两只手紧紧地绷着裙子,盖住她的足踝,正当她冲出房门的时候,一只老鼠以同样的,也许更有道理的惊恐表情奔回壁板跟前。听到那位女主角的叫声,客人们都焦急不安地站起来看;犹豫不决地站了片刻之后,便笑着坐了下来。在善于体贴的丹尼斯看来,妇人的胆怯既然是女性的特征,就显得是一种可喜可爱的东西。他说他要去安慰安慰她,把她请回来。
“别!别!别!看在怜悯的分上,让她去吧。”杰勒德认真地说道,“啊,走运的老鼠!一定是某位圣徒遣它来帮助我们的。”
在他右手边坐着一位身体结实的中年市民,其举止颇有玩世不恭的味道。在这喧嚷当中,他既没有动一下,也没有停住他的刀叉。这时,他转过身来对着杰勒德,高傲地问他是否真以为那位装模作样的妇人害怕老鼠。
“是的。她叫得真厉害。”
“哪有卖弄风情的女人不会尖叫得活灵活现呢?这些母店主还在装模作样地模仿贵族。某个公主或公爵夫人大概在这儿宿过一夜吧。由于她从小娇生惯养,自然真正害怕老鼠。而这个猿猴看见她受惊的模样便说:‘我也要一看见老鼠就受惊,搞点名堂出来。”她没有权利一看见老鼠就受惊,正像她没有权利把毛皮佩带在胸前和把天鹅绒的帽子戴在她的猴头上一样。我是这个城里的人,年轻人,我了解这个迷人精一生的为人。我记得她过去并不害怕老鼠,就像她现在并不害怕男人一样。”他又补充道,她现在是在通过这些装模作样的举动很快把旅客都撵光,“所有的人都对她的两只手感到恶心,以至连她的亲友都不敢接近它们。”他叹气似的结束他的这番话说,“在我的老朋友,也就是她的好爸爸当店主的时候,‘金头’是个兴隆的旅店,如今她是在用牙齿和手指甲拚命地为它掘坟墓。”
“牙齿和手指甲?好!这真是个贴切的妙语。”杰勒德说道。但这个贴切的妙语纯粹是无意中脱口而出的产物。
这位体胖的市民到走进坟墓为止,从来就没有意识到他曾经有过这一瞬间的才华,因为,就在这个时候,大摇大摆地走回来的丹尼斯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他神气十足地仔细检查了房间,并煞有介事地看看桌子底下。在这整个调查过程当中,在开着的门边一直显眼地贴着一只雪白的手,一个颤栗的声音则在门后询问,那可怕的东西是否已经逃之夭夭。
“敌人已经全部撤退。”丹尼斯说道,接着把那颤栗着的美人扶了进来。她一坐下便为她那愚蠢的恐惧向客人道歉。道歉时的表情是如此真挚、得体,显得如此自责,要不是看到邻座的人脸上那一丝酸溜溜的苦笑,杰勒德定会像其他外乡人那样上她的当。吃完晚饭之后,年轻的女店主求她右手边的一个奥古斯汀游行修士念感恩祈祷文。他念完了一段相当长的祷文。他一开始念,她就把她那双雪白的手虔诚地合在一起,举了起来,供凡人欣赏。这是个显示尖细的白手指头的绝妙姿势。她抬起双睛,仰望苍天,就像一只喜鹊衔走你的顶针飞跑时那样对上苍表示感激。
晚饭之后,两个朋友走到临街的大门边观看市场。女主人走到他们跟前,把市政厅、市监狱、圣凯瑟琳教堂一一指给他们看。至少可以说,这也是一种礼貌吧。但实际的原因很快就不揭自露了。她每指一样东西,美丽的纤手都排到他们眼皮底下。杰勒德把它看做晰赐一样,真急于想搞到一束荨麻。太阳落山了,为数不多的旅客围着熊熊的炉火坐着,没有一边烤火一边烤肉。尽管他们感到胸前暖烘烘,但背后却冷冰冰。如果说德国的火炉房间得使人透不过气来的话,那么法国的饭厅却冷得出奇,特别是风吹得厉害。在德国,人们光着脑袋,把上衣脱去,围着炉子坐着。但在勃艮第,人们戴着帽子,穿着最暖的毛皮衣服,围着敞开的大壁炉坐着。外面的冷空气透过门和安装得不合缝的窗子使劲地向壁炉吹过来。不过,他们中世纪人的背部似乎很宽,足以忍受这种状况,因为他们不但能使自己感到舒适、愉快,而且可以轮流互相开玩笑。例如,丹尼斯的两只新鞋,虽然并没有直接通话联系,却以孪生兄弟般的同情心和一致性同时破裂了。“当兵的,你在哪儿买的鞋?”一个人问道。
丹尼斯瞅了杰勒德一眼。由于他不喜欢这个题目,便一推了之。“我是从路边的树上摘下来的。”他愠怒地说道。
“那么,你是当它们熟透了才从树上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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