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回到明朝当王爷-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是以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中断为代价的。从总体上说,我们还需要贯彻邓小平先生的二十字外交方针(当然,某些调整是必要的)。从这点说,我倒是希望国人对中国政府多些理解与支持。同时,我希望中国的领导人尽快实行政治改革,以真正使中国很快强大起来。

1895年3月24日,李鸿章在日本马关谈判时被刺。他嘱咐随员将换下来的血衣保存下来,不要洗掉血迹。面对斑斑血迹,73岁的李鸿章不禁长叹:“此血可以报国矣”。

我们今天拿什么报国呢?

书香闷递'转贴妙文' 暴笑三国之张飞日记

我写这个日记的时候,大哥和二哥都在睡觉,军师也在睡觉。

赤兔马站在我窗外,也在睡觉。

小时侯我就研究马为什么会站着睡觉,研究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没有答案。而苦恼的是我的童年唯一能记起的事就是这个了。

长大以后有段时间我开始研究大哥和二哥为什么要睡在一张床上,同样也没有答案。

这个世界有太多的事是没有答案的,军师对我说过。

在我睁大眼睛思考问题的时候,我养成了睁眼睡觉的习惯,不知道以后有没有人研究我这个问题。

很多人都说我长的黑,魏延说我掉进煤堆里绝对找不着,其实我觉得他长的跟只绿豆蝇一样,有什么资格来说我。

我最好的朋友是子龙(大哥和二哥是我的亲人),他说我长的很男人,这让我从此改变了小白脸没好心眼的观点。

我喜欢喝酒,因为喝酒会让我忘掉很多事。我最喜欢和二哥一起喝酒,虽然他不能喝。二哥喝酒有个特点,怎么喝都面不改色,因为他的脸一直是那么红。

二哥其实是个很腼腆的人,有次他喝多了,和我唠唠叨叨的说了好多,他说他小时侯和女生说话会脸红,而偏偏坐在他前后左右的都是女生,于是他的脸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二哥不能喝酒,二两的小杯也就喝一杯就可以睡在马棚里了。因此在温酒斩华雄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会喝曹操那杯酒,否则我又要到处去找他了。

我的酒量还可以,是二哥的二倍。

我喝多的时候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胡子都极力的向外张着,再多一点的时候,我会想明白很多事情,虽然酒醒以后我会全忘掉,但我还是喜欢那种感觉,军师说酒精可以刺激我的神经,让他们变的非常的敏锐。军师的话一向是正确的。

大哥不喜欢我喝酒,他说酒会乱性。我很听大哥的话,但这件事我没有听。我说不清楚我对大哥的感受,但这世界上有些事情是没的选择的,你选对了专业,可能会跟错了导师,选对了行业,可能又选错了BOSS,没有任何事是十全十美的。况且有些事情并非是机缘巧合,比如大哥之所以是我大哥,绝非因为我是他三弟这么简单。

大哥有两个女人,死了一个,后来又找了一个。二哥也有个女人。不过在有了阿斗后,大哥更喜欢和二哥睡在一起。不知道他们在一起聊的是什么。

军师的女人很特别,很丑,不过军师好象很怕她。他们在一起不吵架的时候很少。怕她是因为爱她,军师说。

我也曾有过一个女人,有段时间我们在一起很开心。可是过了没几年,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我们开始没有话说,我曾经以为这就是传说中的默契,然而,后来我知道这不是。有一天她说她无法再忍受我的呼噜声了,过了没几天,她就收拾东西走了,除了她的首饰,还带走了我的马夫。其实有句话我从没有告诉她,我一直觉得她的脚有点大。

后来他们又给我找了个女人,但过了两天就被我休了。

举个例子,就好象我喜欢吃煎饼卷大葱,我今天吃的是煎饼卷大葱,明天吃的是煎饼卷大葱,第三天我说我吃腻了,于是你给我上了份大葱卷煎饼。外表看起来是有区别的,但吃起来的感觉却是一样的。

我的女人离开我的时候,子龙正在谈恋爱。那个女孩胖乎乎的,鼻子上有很多雀斑。

有次我忍不住问子龙,你到底喜欢她什么?子龙偷偷的告诉我,你有没有发现她的胸部很大?我想了想说,是挺大。那就够了,子龙眯成缝的眼睛里闪着光。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轻飘飘的我觉得很舒服。我知道大哥和二哥在隔壁的房间,我看到子龙和那个女孩的影子印在窗棱上,我听到军师夫人尖锐的喊叫声。突然间我明白了两件事情,鸡蛋永远也不知道狗的乐趣;袜子破没破只有自己的脚知道。

很多年前,当时我还在杀猪,一天有个算命先生说要给我算一卦,开始我不同意,后来他说只要一挂大肠就可以了,于是我就同意了。他让我随便写个字,我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于是我就写了个“翼”字,那人沉思片刻,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叫张飞,他又问我中午吃的什么,我说吃了三大碗米饭。于是他摇了摇头,把“翼”字上面的“羽”划掉,加了个“米”上去,嘴里说道,酒囊饭袋,酒囊饭袋。然后转身走了,连大肠都没拿。

这个人后来我又见过他,他叫杨修,被曹操杀了。据说是因为他太聪明了。

原来太聪明也是一种错,这让我想起了阿斗。

阿斗是个很奇怪的孩子,9岁时才能用双手加双脚数到18,平日里总是呆呆的看着一个地方发笑,很少说话。他们都说这孩子脑子有问题,比如你给他一块点心,他总是拿到屁股上蹭两下再吃,为此大哥打过他好多次也没用,于是大家总趁大哥不在的时候用点心逗他。有段时间我一度以为他是让子龙在长坂坡那次给蒙在怀里憋坏的,觉得他怪可怜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应该可怜的人是你和那些给他点心的人,军师说,你有没有发现阿斗几乎每天都有点心吃?我恍然大悟,从此不再用点心逗他,而阿斗从此看军师的眼神也变得沉沉的。

我不知道阿斗是不是个聪明人,但有一点我敢肯定,至少他不是个傻子。

一个人装聪明不容易,装傻则更难,而一辈子装傻则更是难上加难。

一个真正聪明的人往往不怕他的对手装聪明,而害怕他的对手装傻。这使像我这种低智商的人也钻了不少空子。比如那次在长坂坡。

那次的情况真的很危急,子龙一个人冲进曹营里救阿斗,大哥和军师脱了鞋狂奔了60多里地,醒过神来后让我回去接应子龙。我单枪匹马的杀了回去,在桥头看见子龙,他已经累的口吐白沫了,见到我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倒霉孩子真TMD重!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子龙说脏话,我说兄弟你先闪吧我挡着。

子龙走后不久曹军就追上来了,黑压压的好几万人,为首的那个白胖子我不认识,不过我猜他就是曹操,果然那人问道,来者何人?我想反正今天是没戏了,索性大喊一声,俺是燕人张翼德,俺就一个人,来吧,拿钱砸死俺吧!曹操楞了一下,与左右嘀咕了半天,然后下马在地上画了好几个美女图,再然后竟然一声呼啸撤了。

到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曹操画那几个美女图的意思,但有一点我知道,以后我在更多场合会变的更傻。

那一年夏天,我还在涿郡,一日遇见一个道士,尖下巴,三角眼,手持拂尘,看起来有点猥琐。他拦住我上下打量着,我正因为赌钱输了窝了一肚子火呢,上去就给了他一个大嘴巴,骂道,臭牛鼻子,你看大爷做甚?那老道端的好涵养,眼瞅着五根手指印从他的脸上慢慢的凸现出来,他竟然咧嘴朝我笑了一下,说道,果然好力气。

他这么一笑,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张飞向来是吃软不吃硬的,俗话说,恶狗不咬笑脸人,于是我便将底下踢出的一腿生生的收了回来。伸手摸了摸衣兜,一文钱都没有了,于是把昨天卖剩的一个猪腰子掏出来给了老道,对他说,回去补补身子吧,看你瘦的。

老道接了腰子,对我又笑了一下,然后噗噗从嘴里吐出两颗牙,说道,我这两颗牙折磨我一年了,始终没有勇气拔下来,今蒙义士相助,又赠腰子一个,贫道感激涕泠,这里有三个锦囊,请义士收好。

说罢递给我三个绣花锦囊,我正疑惑中,却听老道继续说道,切记,不到万分危急时不要开启。说罢扬长而去

人在盛怒之下脑子往往会比平时清醒一些,我当时就突然平静了,突然觉得这个锦囊真的很灵验啊,于是后悔自己莽撞的拆开了那两个锦囊,但过了一会我就开心了,因为我庆幸自己没有打开第三个锦囊。其实有些时候开心很简单,只要你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

自从有了这个锦囊,我觉得做什么事都信心百倍,怕什么?我有锦囊妙计,大不了到了危机时刻我把它拆开,肯定万事大吉的。于是我自此勇往直前,行军打仗,莫不身先士卒,敌人因此也闻风丧胆。我也格外的珍惜那个仅存的锦囊,有几次算是危急的时刻我都没舍得用,比如徐州曹豹告密那次,比如芒砀山与大哥二哥失散那次,比如长坂坡而每次也都逢凶化吉,有惊无险。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锦囊不见了。而且是早已不见。又似乎那个锦囊从来就没存在过。

我平生有两个爱好:喝酒、赌钱。

喝酒我前面已经说过了,它让我可以得到暂时的清醒。而赌,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我说不太清楚为什么会喜欢它。

大哥不喜欢赌钱,他更多的时候在想一些事情。二哥也不喜欢赌,通常没事时他看书。军师就不用说了,假如有一天他老婆没有和他吵架时,他可能会搬个梯子到屋顶看星星,不过这种时候一般很少见。

而我喜欢赌钱,我喜欢那种屏神静气的气氛,也喜欢那种眼红脖子粗的场面,在那个青瓷大碗被揭开的一瞬间,血脉赍张的那种感觉真好。

其实更多的时候我觉得赌博和打仗一样,一个是赌钱,一个是赌命。在赌场,如果你遇到一个高手,那么你的赢面会小很多,同样,在战场上,如果你遇见吕布,那你活着回来的机会也很小。不同的是,我在赌场上是输的多赢的少,而战场上却相反。这证明了你的武功和智商成反比,魏延说。这我得承认。

说起吕布来,我不得不伸出我的大拇指喊一声好汉子。在虎牢关那次,我、大哥、二哥三人都没从他身上讨到便宜,实在是让我佩服得很。当天晚上回去,大哥在那里紧锁眉头长吁短叹,我以为他牙疼,就掏出块狗皮膏药来要给他贴,谁知大哥把手一挥,叹道,此人不除,我焉能得天下!我才明白原来大哥说的是吕布。于是我自告奋勇要去提他的人头回来,虽然我知道他提我的人头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大哥的心病就是我的心病,大哥的天下也是我的天下,当然最重要的是大哥肯定不会让我去的。

虽然那次我没去,但我明白了大哥的意思。于是在接下来的很多场合我和大哥都在唱戏,他唱白脸,我唱黑脸,都不用化妆。直到吕布在白门楼被曹操所擒,曹操让大哥来决定吕布的生死,我知道吕布死定了,虽然他口口声声的提起辕门射戟,但其实他不知道,那只戟原本就在底下系了透明的细线,他的弓一响,埋伏的士兵便将戟拉倒,否则就算他的射术再精,又怎么可能将我们哥仨的性命压在他的稳定发挥上呢?

吕布死了,大哥那天破例请我和二哥喝酒,两杯酒下肚,我又感到了那种飘的感觉,我突然觉得其实我这一生也在赌博,我把宝押在了大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7 7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