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南方周末2004年精粹 下-第4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磷时镜钠睹窬透侨绱恕;谡庋陌兹艘宸撸抢D晒埠偷巢我樵备甑禄睾捅镜持髁髋删隽眩峁闯晌镜车蹦甑淖芡澈蜓∪恕0⒗吐淼拿裰鞯持莩の掷账乖蛞浴耙肿甯衾耄蘼劢裉臁⒚魈旎故怯涝丁钡目诤牛蛟己惭贩⑵鹛粽健T诘弥荩侵巍げ际蔡粽奖局菝裰鞯巢我樵苯栌梦掷账沟幕肮セ魅巳ǚò福骸罢飧鲂氯巳ǚò副;ち�14%的人的利益,但我担心的是那86%的人的利益。”来自两党的这三个人虽然当时都输了,但是,沃勒斯带走了大量南部民主党的白人选民,分裂了民主党。戈德华特颠覆了共和党东北部精英在党内的统治,为里根主义奠定了基础。乔治·布什后来成为总统,而且用戈德华特的思想培养了小布什。
文化反叛则始于1970年代。1970年代,由进步主义运动发起的个性解放和平权运动在美国发展到一个高峰。这股潮流虽然在知识阶层成为主流,但无上的道德优越感却让知识精英与大众的分裂加深。知识精英忽视了对民众的启蒙,最终导致在同性恋与堕胎问题上,激起了草根社会的道德义愤。在老百姓看来,掌握权力高高在上的知识精英是在以科学的名义,践踏他们的传统道德准则;他们垄断了社会价值的解释权,无视小民的信仰,正在让自己失去对自己生活的控制。
这股社会情绪被保守主义适时加以利用,宗教力量成为反叛运动的利器。的确,新政以后,自由主义已经占据统治地位多年,成为美国的知识传统,保守主义也只能借用理性主义之外的宗教力量来鼓动草根了。这股反叛力量,尼克松称之为“沉默的大多数”,里根时代被称为“愤怒的白人”,今天则更多地被称为“再生的基督徒”或福音派选民。称呼的变化显示了这股力量本身的变动。
最终,反智主义与宗教成就了共和党和布什。
布什的高级媒体顾问麦金南对一位他认为是自由派的记者说:“你是不是觉得布什是个傻瓜?你不用否认,你就是这么认为的!我告诉你:我们根本不在乎。我们的人是美国广大的腹地中那些勤恳工作的人们。他们不读《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或《洛杉矶时报》,但他们的人数比你们多一倍!他们喜欢他!他们喜欢他走路的样子、他的手势、他的自信。当你们攻击他用词的错误和讲话的病句时,我们却更喜欢他,更讨厌你们。”草根社会的逻辑是:我们知道说不过那些伶牙俐齿的读书人,我们也知道你们把我们看得愚不可及,需要你们来启蒙开化,但是我们就是不买你们的账。
教徒对布什的钟爱更显得没有来由。甚至他早年酗酒也成了喜欢的理由。对一个再生基督徒而言,他只有先迷失才能找到上帝再生,于是酗酒也就成为布什救赎的一个必要阶段。事实上,布什在打伊战前,不去咨询自己的父亲、惟一打过伊战的美国总统,而要请示“最高的权威”,这一说法,几乎被自由派媒体描绘为丑闻。但作为再生的基督徒来说,这正是他们处理生活和工作的基本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声称:他们的行为不取决于对现实理性的分析,而取决于上帝给他们的指示。
失语的民主党
民主党人对这样的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运动,也是基于传统宗教信条的“觉醒”,并由此发展出后来民主党的基本意识形态。但是,自新政以来,民主党在理性上和政治上的胜利,使他们放弃了这种宗教的语言,更没有意识到大众传媒的发展对精英主义提出的挑战。他们试图超越各利益集团之上来启蒙社会。然而,正像克里赢了三场辩论却输了大选一样,基督教保守主义的反叛,是选民推翻了理性主义的游戏规则:我们不是靠讲道理,而是靠信仰和感情来决定我们的生活。我们要通过信仰的力量把权力从知识精英手中夺回来。
在当代美国社会,自由派的世俗主义在有良好教育的中产阶级上层颇有影响。许多人认为20世纪就是个“上帝已死”的“不确定的时代”。他们经过一系列相对主义的洗礼,面对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冲击应对自如,甚至如鱼得水。所以,在沿海地区充当全球化先锋的大都市,自由派的多元文化一直占优,压倒性地投民主党的票。但是,在美国中下层民众中,特别是在南部和中部的内陆腹地,宗教仍是生活的中心。草根阶层根本没有准备好面对全球化,他们充满焦躁与不安,因为明天对他们而言常常是个未知数。“9·11”以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挑战,他们就更需要在宗教中寻找一种道德的确定感。布什的所谓“始终如一”的领袖风格对他们有感召力,也就不奇怪了。
可惜,在宗教这个领域,号称代表弱势阶层利益的民主党人几乎失语。乃至布什的顾问卡尔·罗夫讥笑民主党是一群陷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意识形态而不能自拔的知识精英。相反,共和党却在戈德华特之后,发展出一套与小民百姓沟通的语言。于是出现了现在这种穷人投富人的票的局面。正像俄亥俄州一个布什选民说的那样:这四年我收入少了1/3,但我不会责怪布什。工作来了又去,但信仰却是永恒的。
民主党的失败,是在于当大众传媒把民众拉进政治过程之时丧失了中下层社会的语言,把自己变成一个知识精英和少数民族的联盟。其实,卡特就是个虔诚的教徒。克林顿也不停地谈宗教,并向助手感叹传道士的感染力,希望自己能够找到这样的声音。这也是尼克松之后仅有的两位民主党总统。所以,民主党要翻身,就必须有强有力的语言和主流社会对话,重新找回自己在宗教上的精神资源。
创建时间:2005…3…17
Power by Softscape HTML Builder 3
异哉所谓个案监督问题者
南方周末 2004…11…25 12:26:04
回应与挑战
□贺卫方
《南方周末》视点版11月18日发表了刘山鹰博士的文章“从宪法看‘个案监督’”,对于这个在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的问题作出了分析。作者根据他对于宪法条文的理解,旗帜鲜明地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对于法院和检察院进行个案监督的权力,而且认为人大完全可以分享审判权,如同法院也“行使立法权”。在这种解释的基础上,他也对如何避免个案监督权力的滥用提出了几点限制建议。读罢此文,我对于作者的见解深感不安。刘博士的观点表达得直截了当,容许我也坦率地提出一些商榷意见,目的都在于深化对这个重大问题的理解。
宪法第一百二十六和七十一条应如何理解
刘博士维护人大个案监督权最重要的依据在于这两个宪法条文。前者规定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在刘博士看来,这里最应当注意的是法条采取了列举法———没有列举在内的就不能作数。因为人大没有被列举在内,所以就可以个案监督,而无需担心此为对法院的干涉。读到这个理由,我不免有一种抬杠的冲动:是的,人大没有被列举在内,可是,没有被列举在内的又岂止是人大和作者提到的检察院?企业不是也没有在内么?那是否意味着企业可以对于法院以及检察院进行个案监督呢?
其实,法律条文列举总不免有所遗漏,一些概念的含义也可能存在模糊之处。例如,这个条文中的“社会团体”所指为何,就不是那么清楚。它包括政党么?如果包括的话,是专指我国特有的“参政党”,还是连执政党也包括在内?如果不包括政党的话,那么可以进行个案监督的就不只是人大或检察院了,执政党以及参政党也都应当“见者有份”。还有,一直以来个案监督似乎只是人大的专利,我们惯常提到的“两会”中的另一个重要机构———政治协商会议———却没有列于其间。政协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行政机关或社会团体,于是,按照刘博士的逻辑,政协委员们当然有理由质疑:凭什么不许政协也个案监督一回?还有军队,在我们通常理解中这个群体也是既非行政机关,又非社会团体,于是军队也可以个案监督。如此,举凡各级人大、执政党以及参政党的各级组织、各大军区及各军兵种、各国营以及民营乃至外商独资中外合资等类型企业都来监督,这么多的机构可以行使司法权,法院检察院恐怕是不办也罢。
所以,如果我们不能接受所有这些未被列举出来的机构都来个案监督的话,那么所谓列举法的理由就显然不能成立了。
至于把宪法第七十一条拿来作为依据,更是明显的误导。人大可能成立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当然要服务于同时也受制于人大的基本或常规任务。作者说他对于什么是特定问题不能给出准确定义,但却言之凿凿地说“肯定不能完全排除法院审理的具体案件,肯定应当包括‘特定个案法律问题’”。我不知道,刘博士这两个肯定有怎样的权威依据,抑或只是来自于一种强烈的信念?如果没有依据,那我为什么不可以反过来说“肯定不能包括法院审理的具体案件”?
作为例外的弹劾权和特赦
在我看来,近年来愈演愈烈的个案监督乃是我们对现代政府所必须遵循的分权制度背后的原理不甚了了的一个反映。刘博士的文章正表现了这种缺陷。他以弹劾案以及人大享有特赦权作为人大也具有司法权的例证,可是,他应当进一步告诉我们,既然人大可以行使司法权,又何必单摆浮搁地把弹劾以及特赦的事务分列出来,只能处理这类事务呢?其中原因恰恰在于,弹劾以及特赦本身是类型非常特殊的权力,必须由人大行使方能维持不同权力之间的制约与平衡。
在这方面,外国的一些探索与实践可供参考。君不见汉密尔顿早已在《联邦党人文集》里对于何以将弹劾权交由国会来行使作出细致分析。简言之,弹劾案涉及到的都是总统、副总统、法官等国家公职人员,受到指控的行为是对于人民委托的滥用或背离,“依其性质,最宜称之为政治性的”。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当时的北美各州,弹劾权都是“立法机构手中驾驭政府中行政公仆的缰绳”。因而由民意机构来审理既符合民主的原理,又具有足够的尊严和必要的无所偏倚(参看《联邦党人文集》第六十五和六十六篇)。
另外,汉密尔顿还专门对于为什么不由最高法院来行使这一权力进行了颇具说服力的论证。实际上,我们知道,弹劾权的行使对象经常指向司法官员,由法院来审理人民对法官的指控,当然不符合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
至于说到特赦或大赦,那只是在案件已经审理结束之后的某种政治调整。这种政治行为往往基于特定的政策或利益考量,而很少涉及对于既定的司法判决的纠正。而且它们是极少运用的一种权力,并不能构成一种常规的司法权或司法监督权。
因此,弹劾权和大赦都显示了人们在如何建立一种更加合理的分权体制和维护程序正义的深思熟虑,也充分考虑到如何在司法独立与人民主权之间达成一种良好的平衡。这类常规制度中的例外恰好是对于制度合理性的维护,而把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