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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4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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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了一会后,那男人接着说:“我讨厌用凉水洗碟子,你呢?”

 

Number:1728

Title:组装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63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妈妈怀孕了。四岁的海柯百思不得其解,他想知道,未来的弟弟或妹妹是如何生出来的。爸爸耐心地给小海柯描绘道:“先生出头,再生身子,最后是两条腿,懂了吗?”

  “懂了,“爸爸,然后你用螺丝把它们组装起来,对吧?”

 

Number:1729

Title:防不胜防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63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你的脸色很不好。

  是啊,我老婆夜里根本不让我睡觉。稍有一点动静,她就惊叫起来,总以为贼来了。

  小偷行窃是不会出声的。

  我也曾这么对她说过。从此,夜里她听不到声音,就把我叫醒。

 

Number:1730

Title:判别有据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63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一天;一个男子想用他的驾驶执照、工会会员证和两张汽油信用卡证明自己的身份从银行取钱。但是银行的出纳拒绝付款,并且说:“这些东西并不能证明什么,天晓得它们是不是偷来的,”

  无奈,男于从袋里掏出唯一可找到的一张牧师写的纸条,上面写着几句感谢他做了一个月的主日学校代课老师的话。

  “这倒可以。”出纳说。

  “为什么?”男子问道,“这也可能是我偷来的呢!”

  “不,”出纳慢腾腾地说,“你是不会偷这玩意儿的。”

 

Number:1731

Title:泥土

作者:鲁藜

出处《读者》:总第63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中国

Translator:

  老是把自己当作珍珠

  就时刻有被埋没的痛苦

  把自己当作泥土吧

  让众人把你踩成一条道路

 

Number:1732

Title:致读者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63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读者文摘》专门刊登各界读者摘编、推荐和翻译的佳作。最近您读到什么好作品或有趣的文章吗?欢迎您通过本刊介绍给大家一起欣赏。

  《读者文摘》依靠读者办刊。您喜爱读哪些文章?觉得哪些栏目和内容不尽如意?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希望来信告诉我们。

  下一年度的期刊征订又将开始了。欢迎您明年继续阅读本刊,更希望您将本刊介绍给周围的亲友。注意,不要错过了订阅时间。

 

Number:1733

Title:爱情和争吵我和畅销书作家阿瑟·黑利

作者:希拉·黑利著

出处《读者》:总第63期

Provenance:书林

Date:

Nation:加拿大

Translator:何亚非、徐渊

  假如有一对夫妇告诉我,他们结婚几年来从未争吵过一句,我心中马上就会产生怀疑:他们在说假话;要末,他们的婚后生活极度的单调乏味;或者其中一位完全受对方的压制或摆布。

  在我们家里,吵嘴是家常便饭了。我月经来潮前情绪十分烦躁,几乎总要激烈地争吵一番,心里才爽快;而阿瑟也常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发脾气。值得我庆幸的是,阿瑟大部分时间情绪十分开朗,但每当我无意让步而他又忧郁愁闷的时候,我们就非吵架不可。

  每次发生口角之后,我很快就恢复常态,而且一般都是我先开口说话,“对不起,咱们算了吧!”我发过火,气就消了。可阿瑟得好一阵子才能缓过来,他精神上的耗费太大了。然而,阿瑟也能领略我们家庭格言的精辟至理:“争吵迟早总要了结,何不趁早?”所以有时候他也会先开口言和。

  我记得,1976年5月,我和阿瑟在法国观光葡萄酒酿制的旅游途中发生了口角。那天我们出席了在波尔多葡萄酒研究所举行的一次正式大型午餐会。入席时我俩中间隔着两个座位。我故意不理睬他。第二道菜上来之后,阿瑟递给我一张字迹潦草的纸条。这张纸条我至今还留着,上面写道:

  我觉得你现在有点过分了;我想,一星期之后你也会这么说的。不过,我与你闹别扭实在痛苦透顶,所以,刚才的事不必计较。千错万错是我错。我爱你,你这坏女人。

  看过纸条,我朝他莞尔一笑,我们把手伸到隔开我们的两个座椅背后,紧紧地握了一下,怨气和恼怒顿时化为乌有。

  我俩只要有一个说声“对不起”,争吵也就停息了,至于谁是谁非,其实都无关紧要。但是理智不是常占上风的,碰到这种情况,小吵就可能变成了大闹。

  我们闹得最凶吵得最激烈的那几次,起因都是猜疑吃醋。我们都自诩心胸宽广,我还常说确实也这么认为因为对方有外遇而离婚,那是最愚蠢的。但哪里有爱情,哪里必然就有这样那样的妒忌。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在那轻快欢乐的六十年代初期曾发生过的一桩事情,就是这种感情引起的。那时阿瑟去伦敦有公务,大约要逗留一星期。我与阿瑟约定,我从住地直接飞往巴黎,在那里等候他,我们准备首次同游这座奇妙的城市。可是他却不顾事前的约定,竟然与另外一个人先我四天到达巴黎。

  若不是我在离开多伦多之前几天曾经打电话到阿瑟父母家里找阿瑟通话(他当时住在那里)。这件事也许能蒙混过去了。

  凌晨,我乘坐的飞机抵达奥利机场。阿瑟前来接我,见了面两人都笑容可掬,可我感觉到,他知道我此刻心里在想些什么。说不定,他已晓得我曾经往伦敦打电话找过他了。

  我们一到旅馆的房间里,阿瑟就宽衣解带,对我柔情蜜意,希望以此来消除我胸中的愠怒。他还承认,前几天他确实是同一个女人在一起。他的举动暂时平息了我的怒气,但我知道,我迟早还得旧事重提。

  那天晚上,我心里憋着的怒火终于爆发了,于是我像一只被激怒的母虎,冲着阿瑟哭喊叫骂,抓住他的衣襟猛摇,朝他身上掷东西(不是易碎物品我头脑里总存有一丝理智,决不做以后会造成不便或令人难堪的事)。

  事后阿瑟曾为他莫大的“判断错误”向我表示歉意。原来他当时考虑,那位女士是个“巴黎通”,他可以向她了解巴黎有哪些事情最值得做,哪些地方最值得去看,以便为我的观光作些准备。

  如果说,有人认为我的行为从来不曾有失检点,那是不公正的。写到这里,我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段当时令人痛切、而现在却觉得可笑的往事。

  一次我犯了个错,把我在加利福尼亚南部开会时碰到一位英俊男子的名字告诉了阿瑟,那次我是去该地发表午餐会演讲的。

  我的讲演颇为成功。一个与会者走到台前向我祝贺,他就是那位美男子,我们彼此之间立即感到有一种吸引力。我们谈笑风生,毫无拘束,随后几天我们都很乐于相互增进了解,十分投机。

  几周后我又应邀去旧金山圣弗朗西斯饭店为另一团体演讲。我的那位朋友打电话告诉我,他也将去参加那个团体的部分会议,并且发出邀请,是否愿意在发表午餐会演讲的当晚与他共进晚餐。

  我当即接受了邀请。那段时间,我和阿瑟时有磨擦,相处在一起也觉得单调乏味,能和我那位情趣横溢的朋友在幽雅的环境中共进晚餐,确实十分美妙。

  第二天我演讲完毕之后,约莫三点钟光景才到旅馆退房。帐台上有四个电话留言条,都是阿瑟给我的。我随即给他挂了个电话。他说他希望到旧金山来共进晚餐,但我却拒绝了他。

  于是我照旧与我的朋友约会,甚至还驾车去机场接了他。有关阿瑟的一切念头我全都抛在脑后。我的朋友在费尔蒙饭店订了个房间,我们都为又能在一起叙谈而感到高兴,一边喝着香槟酒,一边安排着晚上的活动。突然,电话铃响了。我的朋友拿起电话听筒,脸上显露出一点惊讶的神色,脱口说出了真情:

  “对,她在这儿,”说完随手把听筒递给我。

  我简直无法相信,电话会打到这儿来。

  “到底什么事?”我大声问道,担心是哪个孩子出了什么可怕的事。

  阿瑟的声调平平的,充满着压抑的愤怒。

  “十五分钟内到大厅去,”他说,“我在大门口接你。”

  “我不信你竟然会这样,”我说,“你可从来没这样过!”我当时真是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到大厅去!”他把电话挂断了。

  我的朋友是位绅士,他自己也结了婚,所以十分体谅我的处境。“我跟你一起去大厅吧,你可以给我们互相介绍一下。”他说。我很喜欢他的风度。

  阿瑟果真坐在我们那辆绿色的“莫斯丹”敞蓬车里,守候在大门口。他脸色发白,紧闭着嘴唇。我尽量镇定自若,欠了欠身说道:“亲爱的,我希望你见一见我向你提起过的那位朋友。”

  他目光直愣愣地盯着陪我下楼的朋友,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不想见你!”然后转过脸对我说,“我就是来给你们煞风景的!”话音未落,他出其不意地发动汽车,急驰而去。

  我气得像发疯似的,飞步冲下人行道,竟想徒步去追赶阿瑟。

  这时,一辆MG小型赛车忽然停在我身边,车门也打开了,只听见一个英国腔十足的声音说“要帮忙吗?”

  “要,”我大声答道,马上跳进车内,“请你设法赶上前面那辆敞篷车,行吗?我丈夫在那辆车里,我们吵架了,我得追上他!”

  “好嘞!”那位英国人说,显然十分得意。“坐稳当罗。”说着他驾驶的车如离弦之箭飞了出去,看他这劲头仿佛是在参加汽车“大奖赛”。

  阿瑟一点也没发觉有人在追他。他把车开得特别快,完全是因为心中窝着火。两辆汽车沿着诺博山附近地势起伏的街道,一前一后风驰电掣般地向前窜行。忽然,前面山脚下十字路口的交通管理色灯由绿转黄而变红,阿瑟只得刹住车。我的司机灵巧地靠上去,平稳地把车头斜插在“莫斯丹”汽车的前方挡住了阿琵的去路。

  “啊,太感谢你了!”我大声说着,猛地亲吻一下那位被我这一声喊叫惊呆了的英国人,转身下了车,然后,拧开“莫斯丹”汽车的门,跳进去坐在阿瑟身边。

  “你到底发什么神经?”我声嘶力竭地冲阿瑟喊着,“想不到,你怎么会干出这种事来?”

  “我不想谈这件事!我根本不稀罕你!你今夜干什么我都不在乎。我只是想扫扫你的兴!老天爷作证,我已经这样做了,你这骚货!”

  我从来没有见过阿瑟那天晚上的样子:脸色惨白,面目狰狞,怒不可遏,醋意浓重。我希望决不会看到第二次了,他成了一个狂人,一个我不相识的人。

  阿瑟的怒气久久不能平息,他气呼呼地驾车返回费尔蒙饭店,把我留在饭店的车库门口,就走了。

  那天晚上我绝对不可能再回到我的朋友那里去了,阿瑟也知道这一点。于是我取了车,独自返回圣赫勒拿。我怒火满腔,却又无从发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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