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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全译_004-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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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无祖祢之祭矣。今睿宗之室当亚高宗,故为中宗特立别庙。中宗既升新庙,睿宗乃高宗,何尝跻居中宗之上?而平子引跻僖公为证,诬罔圣朝,渐不可长。”时论多是平子,上亦以为然,故议久不决。苏献,之从祖兄也,故右之,卒从礼官议。平子论之不已,谪为康州都城尉。
'13'冬季,十月,癸酉(初七),伊阙人孙平子进言道:“《春秋》曾讽刺鲁文公将其父鲁僖公之位升到闵公之上为非礼;现在陛下为了在太庙中供奉睿宗而将中宗的神主迁到别的庙里,实际上与鲁国的情形完全相同。哥哥鲁僖公作过弟弟鲁闵公的臣子,尚且不应把地位升到闵公之上,何况弟弟睿宗曾作过哥哥中宗的臣子,又怎么可以位居中宗之上呢?如果说这是因为中宗、睿宗兄弟二人均属昭位的缘故,那么也不应将兄长的神位迁到别的庙里供奉。希望陛下能够将这个问题交给群臣广泛讨论,将中宗的神主迁回太庙。”玄宗将这个议题交给执掌礼仪的官员详议,太常博士陈贞节、冯宗、苏献的议论认为:“在共有七代祖先神位的太庙中,是数不上兄弟的。商朝有时兄弟四人相继为君,如果每个人算作一代,也就不能在太庙里祭祀祖先了。现在睿宗的神位应当比高宗之位低一代,所以为中宗另外立庙供奉。睿宗神位是在中宗神位升入新庙之后才迁入太庙的,哪里曾升居于中宗之上呢?而孙平子却引春秋时鲁僖公之位升居于闵公之上的事例为证,以不实之辞欺骗圣朝,此风不可不刹。”当时人们的意见大多倾向于孙平子,玄宗也是这样看的,所以争论迁延不决。苏献是苏同曾祖的哥哥,所以苏帮助苏献。最终玄宗还是采纳了苏献等礼官的意见。孙平子老是提出这个问题,终于被贬为康州都城尉。
'14'新庙成。戊寅,神主庙。
'14'新的太庙落成。戊寅(十二日),将祖先的神位迁入太庙。
'15'上命宋、苏为诸皇子制名及国邑之号,又令别制一佳名及佳号进之。等上言:“七子均养,著于《国风》。今臣等所制名号各三十余,辄混同以进,以彰陛下覆焘无偏之德。”上甚善之。
'15'唐玄宗让宋和苏为各位皇子及其所受封的国邑拟定名号,又让他们二人另外再拟定一个佳名和佳邑号进献。宋等人说:“对所生七子平等供养,是见于《国风》的善行。现在臣等所拟定的名号各有三十余个,一概混同进献,以彰明陛下对诸子不偏不倚,一视同仁的美德。”玄宗认为这样做很好。
'16'十一月,丙申,契丹王李失活入朝。十二月,壬午,以东平王外孙杨氏为永乐公主,妻之。
'16'十一月,丙申(疑误),契丹王李失活入朝谒见玄宗。十二月,壬午(十七日),玄宗封东平王李续的外孙女杨氏为永乐公主,将她许配给李失活为妻。
'17'秘书监马怀素奏:“省中书散乱讹缺,请选学术之士二十人整比校补。”从之。于是搜访逸书,选吏缮写,命国子博士尹知章、桑泉尉韦述等二十人同刊正,以左散骑常侍褚无量为之使,于乾元殿前编校群书。
'17'秘书监马怀素向玄宗上奏道:“秘书省所藏文献典籍散乱缺误的现象十分严重,希望陛下挑选二十位精于学术的士人加以整理、排比、校正、补遗。”玄宗表示同意。于是下令搜求寻访散佚的文献典籍,并挑选书吏一一缮写,命国子博士尹知章、桑泉尉韦述等二十人共同校正错误,并任命了左散骑常侍褚无量主持此事,在乾元殿殿前进行这项大规模编校群书的工作。
唐纪二十八玄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上之下开元六年(戊午,718)
唐纪二十八唐玄宗开元六年(戊午,公元718年)
'1'春,正月,辛丑,突阙毗伽可汗来请和;许之。
'1'春季,正月,辛丑(初六),突阙毗伽可汗前来请求与唐和解;玄宗表示同意。
'2'广州吏民为宋立遗爱碑。 上言:“臣在州无他异迹,今以臣光宠,成彼谄谀;欲革此风,望自臣始,请敕下禁止。”上从之。于是他州皆不敢立。
'2'广州的官吏百姓为宋修建遗爱碑。宋向玄宗进言说:“臣任广州都督期间并无优异的政绩,现在由于臣地位显耀,才造成那些人的阿谀奉承;要革除这种恶劣的风气,希望从臣这儿开始,请陛下降敕禁止为臣立碑。”玄宗采纳了他的建议。于是其他各州都不敢再干立碑的事。
'3'辛酉,敕禁恶钱,重二铢四分以上乃得行。敛人间恶钱熔之,更铸如式钱。于是京城纷然,卖买殆绝。宋、苏请出太府钱二万缗置南北市,以平价买百姓不售之物可充官用者,及听两京百官豫假俸钱,庶使良钱流布人间,从之。
'3'辛酉(二十六日),玄宗颁布敕命禁止质料低劣的私钱流通,规定只有重量在二铢四分以上的官钱才可以流通使用。又下令收缴民间的私钱,经熔炼之后铸成符合规格的钱。于是京师人心浮动,各项交易几乎停止。宋、苏请求让太府拿出二万缗钱来设立南北两市,用于以平价收购百姓手中的那些可供官府使用的滞销物品,同时允许东西两京文武百官预支官俸,以便使质量优良的官钱能够流通到民间去。唐玄宗采纳了他们的建议。
'4'二月,戊子,移蔚州横野军于山北,屯兵三万,为九姓之援;以拔曳固都督颉质略、同罗都督毗伽末啜、都督比言、回纥都督夷健颉利发、仆固都督曳勒歌等各出骑兵为前、后、左、右军讨击大使,皆受天兵军节度。有所讨捕,量宜追集;无事各归部落营生,仍常加存抚。
'4'二月,戊子(二十三日),玄宗下令将蔚州横野军移往山北,在此屯兵三万作为铁勒九姓的后援;任命拔曳固都督颉质略、同罗都督毗伽末啜、都督比言、回纥都督夷健颉利发、仆固都督曳勒歌等各率本部骑兵为前、后、左、右军讨击大使,均受天兵军调度指挥。遇有征讨追捕之事时,则根据需要征调集结;平安无事时,则散回各部落从事生产,并让官府经常安抚他们。
'5'三月,乙巳,征嵩山处士卢鸿入见,拜谏议大夫;鸿固辞。
'5'三月,乙巳(初十),唐玄宗征召嵩山处士卢鸿入朝并任命他为谏议大夫;卢鸿坚决推辞。
'6'天兵军使张嘉贞入朝,有告其在军奢僭及赃贿者,按验无状;上欲反坐告者,嘉贞奏曰:“今若罪之,恐塞言路,使天下之事无由上达,愿特赦之。”其人遂得减死。上由是以嘉贞为忠,有大用之意。
'6'天兵军使张嘉贞入朝参见皇帝,有人告发他在军中有奢侈僭越行为以及贪污受贿的现象,但经过调查之后发现纯属捏造。玄宗打算将诬告者反坐治罪,张嘉贞向玄宗上奏道:“如果陛下现在将告发我的人治罪,恐怕会堵住向朝廷进言的渠道,使各地的下情无法上达,因此臣希望陛下对此人特予赦免。”这个人于是被免除死罪。玄宗由此认为张嘉贞对朝廷忠心耿耿,内心里打算重用他。
'7'有荐山人范知璇文学者,并献其所为文,宋判之曰:“观其《良宰论》,颇涉佞谀。山人当极言谠议,岂宜偷合苟容!文章若高,自宜从选举求试,不可别奏。”
'7'有人推荐隐士范知精于文章之学,并且进献了他所作的文章。宋对他的文章评论道:“从他所作的《良宰论》来看,此人颇有佞谀之嫌。隐士应当尽情说出公正无私的议论,怎么能苟且迎合以求容身呢!假如他的文章真作得好,自然应该通过科举出仕,因此不可为他单独上奏。”
'8'夏,四月,戊子,河南参军郑铣、朱阳丞郭仙舟投匦献诗,敕曰:“观其文理,乃崇道法;至于时用,不切事情。宜各从所好。”并罢官,度为道士。
'8'夏季,四月,戊子(二十四日),河南府参军郑铣、朱阳丞郭仙舟投匦献诗,玄宗颁布敕书道:“从他们所献诗文的文理来看,可知他们尊崇道家的法度;至于说到在当代的用处,则与实际事务不相切合。应当让他们各从所好。”于是将二人一起免官,度为道士。
'9'五月,辛亥,以突骑施都督苏禄为左羽林大将军、顺国公,充金方道经略大使。
'9'五月,辛亥(十八日),唐玄宗任命突骑施都督苏禄为左羽林大将军、封为顺国公,派他出任金方道经略大使。
'10'契丹王李失活卒,癸巳,以其弟娑固代之。
'10'契丹王李失活去世,癸巳(疑误),唐玄宗指定他的弟弟娑固继任为契丹王。
'11'秋,八月,颁乡饮酒礼于州县,令每岁十二月行之。
'11'秋季,八月,玄宗下令在地方各州县颁布乡饮酒礼,决定在每年的十二月份举行。
'12'唐初,州县官俸,皆令富户掌钱,出息以给之;息至倍称,多破产者。秘书少监崔沔上言,请计州县官所得俸,于百姓常赋之外,微有所加以给之。从之。
'12'唐初州县官的官俸,都是让当地富户掌管公廨本金而后出利息支付,由于利息高至借一还二,故而有很多人倾家荡产。秘书少监崔沔建议根据州县官吏应得俸禄的总数,在百姓正常赋税之外稍微多收一些,以此来支付州县官的俸禄。玄宗采纳了他的建议。
'13'冬,十一月,辛卯,车驾至西京。
'13'冬季,十一月,辛卯(初一),唐玄宗抵达西京长安。
'14'戊辰,吐蕃奉表请和,乞舅甥亲署誓文;又令彼此宰相皆著名于其上。
'14'戊辰(疑误),吐蕃赞普进表求和,希望两国君主亲自签署誓文,并且要求两国宰相也在誓文上签名。
'15'宋奏:“括州员外司马李邕、仪州司马郑勉,并有才略文词,但性多异端,好是非改变;若全引进,则咎悔必至,若长弃捐,则才用可惜,请除渝、硖二州刺史。”又奏:“大理卿元行冲素称才行,初用之时,实允佥议;当事之后,颇非称职,请复以为左散骑常侍,以李朝隐代之。陆象先闲于政体,宽不容非,请以为河南尹。”从之。
'15'宋上奏道:“括州员外司马李邕和仪州司马郑勉均有才能和谋略,又擅长文章,但两人思想中又多异端邪念,好改变公认的是非准则。假如完全提拔重用,则必定会招来祸害,若是将他们长期弃置不用,则才干被埋没又很可惜。请陛下将他们分别任命为渝、硖二州刺史。”宋还上奏道:“大理寺卿元行冲一向被认为才行俱佳,上任初期也确实与大家的议论一致,但在具体处理了一些问题之后,却发现并不称职,请求陛下仍让他任左散骑常侍,任命李朝陷代任大理寺卿之职。陆象先熟悉施政的要领,为政宽厚而不能容忍失误,,请陛下将他任命为河南尹。”唐玄宗对这些建议都一一采纳。
七年(己未、719)
七年(己未、公元719年)
'1'春,二月,俱密王那罗延、康王乌勒伽、安王笃萨波提皆上表言为大食所侵掠,乞兵救援。
'1'春季,二月,西域的俱密王那罗延、康王乌勒伽、安王笃萨波提均上表玄宗,告知受到大食军队的侵掠,请求唐朝派兵救援。
'2'敕太府及府县出粟十万石粜之,以敛人间恶钱,送少府销毁。
'2'唐玄宗敕令太符和京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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