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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03期-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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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安排开庭。如果原告与被告双方已经协商好了,当庭可以达成调解协议,但正式协议书还要等一些时候才能送达。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审判员就要进行调查,然后再择日进行 判决,时间将更长。“便民法庭”成立后,对当事人同时到庭,要求办理离婚手续的(包括其他一些简单案件),只要双方已经协议好了,或者争议不大的,依法采取简单、快捷的审理方式,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开庭、当日审理、当日解决。一般的一‘个小时,最快的十分钟。最多的一天办理了二十五起离婚案倒‘。
  刘珍建议我到法庭听几起案例,感受感受气氛。法庭就设在办公室的旁边,我进去时,审判员安振颖正准备开庭。
  来办理离婚的是一对三十出头的夫妇,女方是原告叫红柳,男方是被告叫王强。
  安振颖核查了结婚证书和双方的身份证,经过十来分钟的简单庭审。便让两人分别在“谈话笔录”、“民事调解书”、“送达回证”上签字。而这时,一旁的书记员已经从电脑里打印出一份正式的“民事调解书”: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3)西民初字第15,。号
  原告红柳,女,1971年7月15日出生,汉族,某某保险公司财务部会计,住西城区某某胡同6号。
  被告王强,男,1969年3月18日出生,汉族,某某汽车修理厂修理工,住西城区某某胡同6号。
  原告与被告1995年5月1日结婚,婚后双方生有一子名王健。因婚后双方在经济问题上产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故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经询,被告同意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红柳与被告王强离婚;
  二、双方所生之子王健由原告红柳抚养,自 2003年3月1日起,被告王强每月付原告红柳子女抚养费300元,至王健参加工作为止;
  三、王强每个月可以接走儿子一次,时间一天。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红柳负担(已交纳)。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  安振颖
                              书记员  张  岩
                              2003年3月1日
  安振颖将“民事调解书”交给原告与被告,郑重地说:“拿到这张调解书,意味着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从即时起解除了。夫妻一场是一种缘分,夫妻关系解除了,祝愿你们能成为真诚的朋友。同时,你们还继续承担着共同抚育孩子的义务。”
  我在法庭外采访了红柳。
  她告诉我,他们是经亲戚介绍认识的,谈朋友的时候就觉得性格有些不合,当时也有些犹豫,但碍于亲戚的面子,还是结婚了。结婚后,发现双方的性格越来越不合。我的脾气大大咧咧,可他作为男人反倒小肚鸡肠,常常为一些小事闹别扭。有了孩子后,又为一些经济问题吵架。吵得你心烦意乱,影响了工作,对孩子的成长也有影响,觉得这日子过得实在没劲儿。几年前就打算分手,可听说离婚即便是双方都同意,还得双方单位同意,开出证明去街道民政科,街道还不是一去就给你办,还得考验一些日子,看两口子是不是真没感情了。我们不愿意把事情闹大,可到单位开证明,非闹得满城风雨不可,所以便拖了下来。前些日子,听说这里有个“便民法庭”,只要双方同意,什么证明都不用,马上可以办理,我们就来了。
  我问:“你是怎么看待离婚的?”
  红柳说:“离婚毕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婚姻大事,婚姻大事嘛!谁不愿意和和美美,白头偕老?但两口子既然走不下去了,整天在吵架中生活,还不如好合好散,离了好。”
  “现在离婚压力大吗?”
  “比原来好多了,人们对离婚的观念,现在发生变化了,亲朋好友都能理解。设立这种‘便民法庭’很好,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单位开证明,可离婚属于个人隐私,多数人不愿声张。闹得满城风雨,也不利于双方以后的工作和生活。”
  二十八岁的谢女士和胡先生在“便民法庭”办完离婚手续后,谢女士高兴地从手提包中抓出一把糖果放到法官面前,她说:“离婚对我们来说的确是件喜事。我们上大学时相识、相恋,大学毕业后很快就结婚成家。婚后不久发现双方在生活习惯、思想观念以及处理家庭关系等问题上有很大的分歧。我们两人都很好强,谁都不愿屈从于准,所以婚后经常发生矛盾,彼此感到非常痛苦。”
  谢女士和胡先生都受过高等教育,夫妻间出现矛盾时,没有大吵大闹,经过冷静的思考和交流,双方感觉彼此不适合做夫妻,最终选择了离婚。离婚使 他们解除了痛苦,重新找到了自我,重新获得了追求完美婚姻的权利。所以,他们认为离婚也是喜事。
  好几对名人夫妇像聂卫平、王刚,也是选择在“便民法庭”办理离婚手续的,前后不到一个小时,等媒体闻到风声,匆匆忙忙赶来想抓点“新闻”时,他们早已离开了。
  安振颖法官手头有个统计,今年一、二月份她共经手办理离婚案件一百四十件,其中因夫妻性格、脾气不合离婚的五十五件;因家庭琐事(包括孩子教育、生活习惯、婆媳关系等)离婚的六十件;因长期分居离婚的十二件;因“第三者”插足离婚的三件;因性生活不和谐离婚的二件;其他原因造至离婚的八件。
  “便民法庭”三个审判员、两个书记员,处理的案件数额占全院民事案件的百分之四十。刘珍说:“‘便民法庭’实行‘模式化’管理,方便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同时还节约了司法资源。”
  “便民法庭”是一个窗口,在这里我们看到人们对婚姻质量的关注,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对离婚的宽容;
  “便民法庭”同时也让人深思,在社会多变的价值取向面前,婚姻为什么会变得如此不堪一击?
  懒得离婚
  离婚制度是婚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离婚是一种民事权利,对过错行为的法律调控。
  离婚,作为社会最小的细胞——家庭的裂变所产生的社会效应,一直被人们所关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曾经出现两次离婚高潮。第一次,发生在—九五O年《婚姻法》颁布后,一九五三年,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高达一百一十七万件,形成了解放以后第一次离婚高潮。第二次,则出现在一九八O年第二部《婚姻法》实施后,离婚率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据法院系统的统计表明:一九九九年,各地法院受理了一百一十九点九万件离婚案,比一九八O年的二十七点二万件翻了两番,年均增长百分之八点一。其中,一九八O年至一九九O年为急剧增长期,年均递增达百分之十一点六。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尽管增幅有所减缓,但仍在稳步上升,一九九一年至一九九九年,离婚案的审理数年均递增百分之四点四。另据民政部门统计:一九八O年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为十八万对,到一九九九年,已上升至四十七点七万对,年递增均为百分之五以上。
  综合性的数据表明: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结婚的人数正在稳步下降,而离婚人数却在逐年增多。一九八一年,我国结婚人数为一千零四十点三万对,法院受理的离婚人数为三十八点九万对,离婚率为百分之三点—匕;一九九五年,结婚数下降到九百三十四万对,法院受理的离婚数则上升至一百零五万对,离婚率剧增至百分之十一点三;一九九九年,结婚数减至八百八十五万对,法院受理的离婚数却增至一百一十九点九万对,离婚率接近百分之十三点六;二OOO年,全国结婚数只有八百四十八万对,法院受理的离婚的夫妻则增加到一百二十一万对,离婚率爬升至百分之十四点三。
  曾经在一个时期,离婚率的高低被看作阶级斗争的“晴雨表”;低离婚率被政府、被媒体宣传成为社会主义的一种优越性。
  其实,离婚率的高低,并不能说明社会制度的进步还是落后,也不能证明婚姻质量的好坏。同样是西方发达国家,有的离婚非常自由(例如美国某些州),有的手续极其麻烦(例如比利时,离婚将耗时十年以上),有的则完全被禁止(例如意大利)。
  我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离婚率是解放以来最低的,而这个时期的法制建设恰恰是最糟糕的,是人权最没有保障的时期,谁能说“文革”时期,我国人民的婚姻质量是最高的吗?
  离婚率是诸多社会因素的综合产物,而不仅仅是情感的因素。
  华东政法大学张贤玉教授说:“离婚到底是坏事还是好事?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它是个中性行为,像天要下雨一样,它是坏事还是好事?该下的时候它下了就是好事,不该下的时候它下了就是坏事。如果离婚是好事,就应该号召多离婚;如果离婚是坏事,干吗还从法律上保护离婚的权利?”
  本来,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两者都是婚姻自由不可缺少的内容。它们从不同的前提出发,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建设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
  但是,对于中国的家庭来说,没有哪件事比得上离婚更显得沉重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京城曾经出现一个轰动一时的“秦香莲上访团”。
  一面红色的小旗上,写着“秦香莲上访团”六个字,小旗旁簇拥着十几个脸色憔悴、神情忧悒的女人。今天到全国妇联,明天又到最高人民法院……
  上访团的“团长”名叫薛桂荣,是北京一家服装 厂的女工。二十二岁那年,由父母包办嫁给了同厂工人黑冠宇。二十多年了,日子尽管不是过得有滋有味,一家人却也相安无事。
  谁料,年过半百,孩子也快成人了,黑冠宇在家里话却变得越来越少,后来发展到三天两头不着家。薛桂荣起了疑心,开始做起了“侦探”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再狡猾的狐狸也终究要露出尾巴——原来,黑冠宇在外头已经有了相好了。这不是反了吗?薛桂荣的火暴性子上来了,先是将娘家人召来把黑冠宇揍了个鼻青眼肿,然后再把家里值钱的东西一裹而尽,自己搬到厂里住了。
  不久,黑冠宇便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离婚。离婚,薛桂荣一听,火冒三丈。你在外面搞女人,还要跟我闹离婚,没门!我非把你搞臭不可。
  从此,薛桂荣开始告状,妇联、法院、公安局到处都有她的足迹。慢慢的薛桂荣发现,每天到妇联、法院、公安局告这种状的,还有不少同她一样命运的女人。大家在一起一交流,泪是同样的泪,仇是同样的仇,都是因为丈夫花了心,或在外面拈花惹草,或已另建“爱屋”。说到伤心处,一个个哭得比“秦香莲”还凄惨。哭,哭能救得了自己?薛桂荣最看不起眼泪了,于是,她倡议大家团结起来,组织一个“秦香莲上访团”,联合上访。同是天涯受苦人,姐妹们自然再愿意不过了,并以百分之百的选票推举薛桂荣为“团长”。
  从此之后,薛桂荣义不容辞地带领“秦香莲上访团”的姐妹们,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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