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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03期-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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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坊介绍,后来慢慢名气大了,找她介绍对象的越来越多,有时一天要说好几对。这些年经我妈介绍成功的有二三百对。”
  我对李志茹说:“大妈,您完全可以办个婚姻介绍所嘛。”
  老人说:“县里也有个婚姻介绍所,准备让我去,我听说他们那里介绍对象还得收钱,没答应。我介绍对象从来不收钱,都是尽义务。”
  我说:“大妈,想想你们当年,再看看现在年轻人,恋爱自主,婚姻自由,不说别的,光这方面,他们也够幸福的。”
  “是啊,是啊,”李志茹说,“现在有些年轻人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有个姑娘我一共给她介绍了五个小伙子,她都没看上,还让我接着给她介绍。有个小伙子,我给她介绍了一个姑娘,见面后,两人都觉得挺满意。嘿,谁想没过几天,两人就住在了一起。我说,那不成,要不你们去登记,要不就分开住,违背婚姻法的事情咱们不能做。那小伙子说:大妈,我们这叫同居试婚,您老人家跟不上形势发展了……把我气得……”
  告别时,老人家非得要送我两个大馒头,说是让我也沾沾“喜”。
  离开李志茹家,经过大街时,我见路旁一个小院的门口,高高挂着一块“满城县婚姻登记处”的红牌子,便让驾驶员直接把车开了进去。
  登记处就设在小院两间平房里,在这里值班的是县民政局的两位女同志,一位姓张,一位姓刘。张同志胖一些,刘同志瘦一些。看面相两人都属于那种古道热肠型的。张同志介绍,满城全县共有三十七万人口,每年来这里登记结婚的大约有两千二三百对。
  我问:“登记结婚都需要办一些什么手续,”张同志说:“手续不复杂,只要有本人的身份证、单位或乡镇的证明书,还有医院的体检表,就行了。”我又问:“来登记的都是自由恋爱的吗?”刘同志说:“城里的百分之百,农村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吧,个别的由父母包办的也有,不过现在包办与过去包办也不一样,一般来登记前男女双方还是见过面的。”“离婚你们管吗?”“我们就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协议离婚。—‘方不同意或有财产、子女抚养等纠纷的,归法院判决。”我问:“协议离婚的每年有多少?”张同志说:“这几年协议离婚的慢慢多了,每年有五六十件。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
  我们正说着,一个小伙子在门口探了下头又缩了回去,过了片刻,他又探了下头。张同志招呼道:“进来,进来,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小伙子红着脸,走了进来,轻轻问了声:“结婚在这里登记吗?”张同志问;“来登记结婚,怎就么你一人?”小伙子连忙朝门外喊了声:“彩萍,进来,”一个矮胖的姑娘有些扭捏地从门外走了进来。
  看过他们的身份证、结婚证明信和体检表,张同志问小伙子:“你就是马第才?”又问姑娘:“你是宋彩萍?”
  或许因为我在场,张同志和刘同志显得十分严肃。张同志问:“马第才做什么工作?”小伙子答:“我在家种地,每年到保定、北京打几个月工。”张同志又问:“宋彩萍呢?”姑娘答:“我在乡里办的砖瓦厂干活。”
  张同志:“你们是自由恋爱的吗?”
  小伙子的脸又红了:“我们吧先是由街坊介绍的,见面后就开始自由淡恋爱了。”
  “婚前的计划生育教育参加了吗?”刘同志补了一句。
  小伙子支支吾吾:“……乡里干部都交代了。”
  张同志和刘同志动作麻利地为他们在《结婚证书》上,填写好内容,贴好照片。这时,只见刘同志站了起来,神情庄重地说:“马第才、宋彩萍,现在我宣布,你们二人已经登记,正式成为合法夫妻。希望你们互敬互爱,互帮互学,赡养父母,关爱儿童,白头到老!”
  小伙子和姑娘涨红着脸,目光激奋,像是一对在领受一项重大任务的士兵似的……
  热
  潮
  几千年的封建宗法思想,像水一般的渗透;几千年的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盘根错节般的桎梏。以至于《婚姻法》刚刚颁布实施时,竟遭遇到了强大的阻力,各地出现了种种问题,这种现象曾引起中央及有关部门的警觉与重视。但是,这个时期国内、国际发生 的两件大事,其分量远远超过了《婚姻法》。
  就在《婚姻姻法》颁布后的一个月——一九五O年六月,一届政协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从这一年的冬天开始,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各个新解放区蓬蓬勃勃地开展起来。也是在六月,朝鲜战争爆发。美国向朝鲜发动的战争,其目的是侵犯中国。十月十九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先头部队约二十五万人,分兵三路,秘密跨越鸭绿江。
  土地改革和朝鲜战争,使得《婚姻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延了。
  进入一九五三年,伴随着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朝鲜战争即将停战,全国政治、经济、社会治安情况全面好转,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终于可以腾出精力来抓抓《婚姻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了。
  一九五三年二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决定:“全国各地,除少数民族地区及尚未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外,无论城市或乡村,均应以一九五三年三月作为宣传贯彻婚姻法的运动月。在这个月内,必须充分发动男女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展开一个声势浩大、规模壮阔的群众运动,务使婚姻法家喻户晓,深人人心发生移风易俗的伟大作用。”
  河南开封县在运动月中,运用各种力量,组织强大队伍,进行规模浩大的宣传工作,产生了极好的效果:一、对《婚姻法》基本上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群众在思想上划清了新旧界限,消除了各种思想顾虑。拥护舶昏姻法》的增加到百分之九十七,顺水推舟的减少到百分之三。二、解决了家庭、婚姻纠纷。有的婆婆主动向媳妇检讨,帮媳妇干活。有的媳妇说:“我受罪半辈子,现在《婚姻法》救了我。”男人和家长明白了什么叫民主,妇女们克服了依赖思想。三、鼓舞了青年男女的勇气,突破了封建包围,出现了自由恋爱的新气象。许多青年在选对象时,都把思想进步、工作生产积极放在第一位。
  运动月刚开始时,云南呈贡县县委由于领导不够有力,没有将政策向群众作全面交代,一些群众把这场运动误解为:“要斗争男人、婆婆了!”“过去受气的媳妇都要离婚了!”许多人感到恐慌,有的甚至躲藏、逃跑。县委发现问题后,及时总结了教训,召开了各种动员大会,全面交代了政策,解除了群众的顾虑。在群众充分发动起来的基础上,他们又利用各种典型事例,启发群众进行自我教育。如古城乡的刘大妈,在会上谈了自己的切身体会:“我儿子的婚姻是我包办的,两口子一直过不到一起。去年媳妇提出离婚,我不答应,我只想到娶她时卖了五口猪,怕落得人财两空。没想家庭不和就搞不好生产。年初他们离婚后,儿子又自由结了婚,家庭和睦,生产也搞好了。”
  这是一次党政军、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
  这是一次全体民众都受教育的运动!
  据统计,全国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地区开展了舶昏姻法》宣传贯彻运动,受到教育的成年人口一亿四千万人,占全国成年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三点二。城市、厂矿中,《婚姻法》宣传比较深入,并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天津达到百分之五十,重庆达到百分之五十二,太原达到百分之五十六。农村中基础好的一类乡,百分之九十的成年人受到教育,最差的三类乡也达到百分之四十。某报社记者到河南商丘专区孟楼乡采访,问了十七个十岁的孩子,其中有六个知道婚姻要自由,可见当时宣传的深入程度。
  二OO二年岁末,在北京紫竹院旁的一个四合院里,我访问了当年海淀区民政科的工作人员,已是八十三岁的孟广水老人。
  听说我来了解当年宣传贯彻《婚姻法》的情况,孟老两眼一亮,他对当时的情况依然是记忆犹新:
  “当时的规模特别大,可以说是全党全国总动员。广播、报纸每天都在宣传。像后来的大炼钢铁、除‘四害’运动一样,全民参与、声势浩大。那时候,区民政科人手不多,全力以赴。区里先搞集训,主要是组织区、乡、村干部学习《婚姻法》,你干部都弄不清楚,怎么去教育老百姓y然后又培训宣传骨干,也叫宣传员,大约有一千四五百人。区、乡领导带着这些骨干到街道、单位、农村去宣传《婚姻法》,还演些小节目,都是根据区里好人好事改编成的,比如男女青年自由恋爱,争取婚姻自主啊,婆媳互敬互爱啊,反对大男子主义啊,当时还有一首歌呢……”
  我说:“还记得怎么唱吗?”
  孟老想了想,轻轻哼了起来:“一九五三年啊,好呀好春天,老会秧歌闹得欢。打起一阵儿锣呀,敲起一通儿鼓,宣传《婚姻法》好人好事数也没法数,数也没法数!”
  我又问:“当时在宣传贯彻中,遇到过什么问题,碰到什么困难吗?”
  孟老说:“学习当中,大家提出许多问题,比如:定婚算不算合法婚姻?解放前养的童养媳怎么处理? 表兄妹之间能否结婚?那时候,这些现象在城里都存在,具体问题很多。还有,刚开始,对一些政策也把握不准。比如,寡妇改嫁问题,当时号召寡妇改嫁,鼓励寡妇改嫁。有的地方还搞数字统汁,比谁动员寡妇改嫁多。有的寡妇多年守寡,自己年岁大了,觉得再改嫁没有脸面;或者儿女已经长大,生活有了依靠了,她不想结婚再嫁,你三天两头上门做工作,人家就很反感。硬逼人家改嫁,还会出问题。后来,基本上是尊重本人的意愿,不作统一要求。”
  “那时候,城里一些资本家和小业主,还有纳妾现象,这个问题是不是处理起来很麻烦?”
  “纳妾是个比较复杂的事情,有的有钱人的妾,当丫鬟使唤,没吃没穿的;有的有钱人的妾,地位比大老婆还高,掌管着家里的钥匙。所以,处理这个问题政策性很强,不能‘一刀切’。当时,‘回春堂’药房有个掌柜,解放前纳了个妾,那时也就二十一二岁吧。宣传员上门做工作,让她提出离婚,另寻男人。人家不离婚,说:‘掌柜的对我不薄,我想跟他做一辈子夫妻。’宣传员做了几次工作,人家还是不愿意,说共产党不是号召婚姻自由吗,你们为什么强迫我离婚。宣传员说这个女子太糊涂了,受封建思想毒害太深了,准备开会斗争她。区里发现后,给及时制止了。”
  孟老说,这次活动,力度大,范围广,通过宣传,《婚姻法》基本上是家喻户晓。……   研读史料是一种享受。   研读史料可以答疑,可以解惑,可以去伪存真。   我在研读半个世纪前的这段婚姻家庭史时,曾经被一个数字所震惊:一九五O年《婚姻法》颁布后,特别是一九五三年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后,我国出现了第一次离婚高潮,一九五三年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高达一百一十七万件。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主任陈绍禹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中,曾对资本主义国家的高离婚率作过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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