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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法庭辩论实录-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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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都发紫了。
公诉人:你为什么带枪?
布罗兹:我带着上了子弹的手枪是为了自卫,我没有持枪证。在警察局
里,里马伊用拳头打我的头,又用椅子打我的胸部,把我打伤了。我要求医
生来看病,他们不同意。
主审人:你是否对博日奇科维奇说过,你将自首?
布罗兹:是的。
辩护人:警察是否也追捕拥护资产阶级政党的工会会员?
布罗兹:是的。
辩护人:你是否也让受警察追捕而又不是共产党人的工人去博日奇科维
奇的住所?
布罗兹:是的。
辩护人:博日奇科维奇那里是否有胶版印刷机和打字机?
布罗兹:没有。
辩护人:对你的搜查是如何进行的?
布罗兹:是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进行的,也没有提醒我,我可以反对搜
查。
查。
布罗兹:他们不知道。
【评析】
铁托面对法庭主审人,态度是坦诚和光明磊落的,他说:“我承认公诉
人对我的指控,但我不认为有罪,因为我认为这个法庭无权审理,只有党的
法庭才有权。”他公开宣称:我是共产党员,要用武力粉碎掠夺人民的不公
正制度,为了理想,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他充分利用敌人的空隙,尤其是
缺乏作为立案依据的物证和人证,对法庭判决本身作了根本否定,言之有理,
持之有据,显示了他大智大勇的革命精神。布
哈林的辩护别有意味
哈林的辩护别有意味
布哈林(1888—1938),联共和共产国际著名政治活动家。大学时代投
身反对沙皇的斗争。1906年,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1908年放送为该党莫
斯科委员会委员,多次被监禁流放。布哈林曾被列宁称为“党的最可贵的和
最大的理论家,全党所喜欢的人物”。在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提出了一系
列新观点。30年代,在斯大林的“大审判”中首当其冲。1937年。。 1月被捕,
放指控犯有“参与托洛茨基的恐怖、间谍和破坏活动”罪。为了保护妻儿不
再受害和争取公审(当时如果预审不招供,就会暗中处决),布哈林在秘密
审讯时采取妥协立场,抽象而含混地应付一切指控。
1937年。。 3月。。 12日,布哈林被带到了公开审讯他的法庭上。他利用被告
有向法庭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具体地推翻了一切指控,说明事实真相,
为自己进行了最后的辩护。
布哈林说:“我承认,我犯了背叛社会主义祖国的弥天大罪,。。还承
认,我犯了组织一个阴谋进行‘宫廷政变’的罪。顺便说一下,这就证明国
家检察长在其起诉演说中所说的许多话——他硬说我摆出一副纯粹的理论家
的姿态、哲学家的姿态等等——是不正确的。。。我曾经说过,现在我再说
一遍:在反革命的事务中,我是一个领导人,而不是螺丝钉。由此可见,正
如每个人所明了的那样,有许多具体事情我不可能知道,而且我的确不知道,
不过这并不能抹去我的责任。”
法庭指控布哈林一旦战争爆发便向德国开放战场,执行失败主义的方
针。
布哈林说:“我承认,我在政治上和法律上都对失败主义的方针负有责
任,。。不过我要肯定地说明:(1)我个人并不持这样的立场;(2)关
于开放战线的话不是我说的,。。(3)如果说李可夫第一次从我那里听到这
话,那么,我再说一遍,那是我在同托姆斯基谈话时重复对方的话。”三点
具体说明顿然使前述的认罪成为空话,至于托姆斯基,他当时已自杀,死无
对证。
法庭指控布哈林进行破坏活动。
布哈林承认对此“负有责任”,“尽管我个人并不记得曾发出过关于搞
破坏活动的指示”。没有发出过指示,负有责任又从何谈起呢?!对于法庭
提出的那么多“证人”,布哈林反驳说,他作为“破坏活动的一个领导人”
与组织成员至少应互相认识,可是自己却是从起诉书和法庭上才第一次知道
和见到他们。布哈林具体否定了一连串的“证人”,因而也就基本否认了起
诉书中所提出的罪行。
法庭指控布哈林与外国情报机关有联系,秉承外国情报机关的旨意杀害
基洛夫、高尔基等人,并图谋在。。 1918年时杀害列宁、斯大林。
布哈林分辩道:
“霍贾耶夫硬说,我曾经叫他与英国的坐探取得联系;伊克拉莫夫则说,
我曾经告诉他,对于英国来说土耳其斯坦乃是一块肥肉。实际上,这与真实
情况相差十万八千里。我曾经告诉霍贾耶夫说,要利用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
矛盾。
我坚决否认参与过杀害基洛夫、明仁斯基、古比雪夫、高尔基、马克西
姆·彼什科夫。亚戈达供认,基洛夫是根据‘右派一托派集团’的决定而被
杀害的,对此我毫无所知。。”他指责检察长“把还有待于证明的东西当作
已经证明了的东西接受下来”。至于图谋杀害列宁和斯大林,布哈林指出,
列宁
1918年时在党中央委员会并不占多数,如果想要夺权,根本用不着逮捕
和杀害,而斯大林那时的地位不显要,就更谈不上谋害了。
检察长问:“你们的反苏维埃活动实际上是怎样实现的?”
布哈林从容答道:“那就请允许我列举一些纲领性要点。。。如果从实
践的角度概括我的纲领性方针,那么,在经济方面就是国家资本主义,善于
经营的个体农夫,减少集体农庄,实行对外国的租让制,放宽对外贸易垄断
制,结果就是国家资本主义化。”清醒的听众明白,布哈林所供述的恰恰是
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这怎么是“反苏维埃活动”呢?
在布哈林的通篇讲话中,他的语言是心平气和的,他“完全不感到害怕,
而只想在全世界面前把自己的情况原原本本地说清楚”。(一美国记者语)
布哈林蔑视一切并利用机会愚弄检察官。当检察长从与外国间谍机关有无联
系的角度提到奥地利时,布哈林幽默地说:“同奥地利警察局的联系,就是
我曾在奥地利的要塞中被关押过。”又补充说:“我在瑞典坐过牢,在俄国
坐过两次牢,还在德国坐过牢。”检察长要求布哈林明确回答某次秘密谈话:
“我问的不是一般的谈话,而是这一个谈话。”布哈林嘲弄地说:“在黑格
尔的《逻辑学》中,‘这一个’被认为是最难的。。”检察长气乎乎地对法
官说:“我请求法庭向犯人布哈林说明,他在这里不是哲学家,而是罪犯。”
作为革命家和思想家,布哈林曾有过无数次的公开演讲。但是他明白,
这次是他生命中最后一次发言了。
他饱含感情地说了一些话:
“我曾
3个月拒绝说任何话。后来我开始提供口供。为什么呢?因为我
在被监禁时对自己的整个过去作了重新评价。因为当你问自己‘如果说你一
定会死去,那么你为什么而死?’的时候———片绝对黑暗的空虚就会突然
清清楚楚地出现在你的面前。。。相反地,正在苏联发出光辉的每件积极的
事情,都要求一个人应具有新的宽阔的胸怀。归根结蒂,就是这一点使我彻
底解除了武装,使我向党和国家屈下了我的双膝。。
我的滔天罪行数不胜数,特别是在苏联的新的斗争阶段上。。
我正是怀着这样的认识等待判决,事关重要的不是一个悔改的敌人的个
人感情,而是苏联欣欣向荣的发展及其国际意义。”
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布哈林在受审时“一刻也不停地忙碌着,念
着他在整个审讯期间仔细地记下来的笔记”,用“连珠炮似的逻辑推理和蔑
视语言”回击对他指控的人,“致使整个法庭上的人都听得入了迷”。
布哈林最终还是被判死刑。
1988年
2月
5日,苏联塔斯社宣布:苏联最高法院已为布哈林等
20人
平反和恢复名誉。布哈林冤案终被昭雪。
【评析】
布哈林在最后的陈述中,他一方面承认自己犯了“弥天大罪”;另一方
面,又说许多具体事情“的确不知道”。比如对法庭指控他执行失败主义方
针,他抽象地承认在“政治上和法律上负有责任”,但在具体说明中又把这
种承认化为子虚乌有。这是布哈林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论辩策略。连苏联当
时的《消息报》都说:“布哈林的一切回答都是以这个策略为指导。没有一
句直接的回答。。。他用科学形式的语言把对他的控告搞乱,表面宣称他对
一切负责,可是亿把一切具体的控告都推翻了。”布哈林就凭这种抽象承认、
具体否定的论辩手法,为自己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辩护语言平静中含有尖
刻的嘲弄、严密的推理,别有一种风格和韵味。
著名律师为进步学生毅然出庭
著名律师为进步学生毅然出庭
1920年初,北洋政府想以出卖国家主权的方式与日本直接交涉青岛问
题。消息传来,北平学生于
2月
4日再次聚集天安门广场。他们发表演说,
散发传单,斥责卖国,为国家之危痛心疾首。。然而,腐败政府却派出一千
多名武装军警,东西合围,把学生逼进天安门里软禁至半夜强行遣散。就在
学生摸黑回家,拥挤混乱之际,军警们趁黑乱“摸索”逮捕了蔡咸章等
40
名学生。
北平地方检察厅指控学生“胁迫政府”、“抗拒解散”,以“骚扰罪”
为名,向北平地方审判厅提起公诉。学生决心向北洋政府抗争到底,经过研
究,聘请当时北京著名的刘崇佑律师为他们出庭辩护。
刘崇佑先生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出庭。
辩护中,刘崇佑概举当时形势,指出:当前,日本对我国威逼利诱致使
山东青岛前途危急,此为人所皆知。青年学生之所以聚在天安门广场讲演,
就是因为看到外交之紧要,意欲唤醒民众。如此正义之举,怎么能施以刑
罚?!
地方检察厅指控学生“胁迫政府”、“抗拒解散”。
刘崇佑据理驳诘:由于政府在外交上软弱无能,国运危急,故学生们集
会讲演,以图唤起民众,共作政府之后盾,这正是国民的正当行为,怎么能
说是“胁迫政府”呢?
至于“抗拒解散”,更是莫须有之事。在学生集会整个过程中,政府根
本没有下令叫学生解散过。既然没有下过解散之令,“抗拒”一说又从何而
来呢?
刘律师继续说道,恰恰相反,军警们不但没有让学生解散,反而把学生
包围在天安门内拘禁了一天。直到天黑,还抓了
40个学生。这种逮捕是毫无
道理的,也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既然起诉书所依据的逮捕公函是错误的,则
起诉书所叙述之事实,岂有不错之理?
检察厅指控被捕学生“从旁助势”、“闻风而至”。
刘律师严词反驳:《刑法》(指北洋政府的《暂行新刑律》)中所称的
“助势”,须有助的行为。而起诉书中指责未演说的学生为“助势”,岂非
咄咄怪事?既未演说,何来“助”之实况?
至于“闻风而至”,更是荒诞不经。如果这也能定罪,则当时过路的行
人闻声而来,驻足而听者不计其数,莫非都是犯罪分子?官厅何不把他们统
统捕而治之?
说到这里,刘崇佑的话转向被捕的
40名学生,他分析道:检察厅认为是
犯罪,那么,至少应有犯罪主体吧,而警方所抓的
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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