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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4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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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比而构言,言未之悟也。帝数使小内竖诣言所,言负气岸,奴视之;嵩必延坐,亲纳
金钱袖中。以故日誉嵩而短言。言进青词往往失帝旨,嵩闻益精治其事。
    未几,河套议起。言故慷慨以经济自许,思建立不世功。因陕西总督曾铣请复河套,
赞决之。嵩与元、炳媒孽其间,竟以此败。江都人苏纲者,言继妻父也,雅与铣善。铣
方请复河套,纲亟称于言。言倚铣可办,密疏荐之,谓群臣无如铣忠者。帝令言拟旨,
优奖之者再。铣喜,益锐意出师。帝忽降旨诘责,语甚厉。嵩揣知帝意,遂力言河套不
可复,语侵言。言始大惧,谢罪,且言“嵩未尝异议,今乃尽诿于臣”。帝责言“强君
胁众”,嵩复腾疏攻言,言亦力辨。而帝已入嵩谮,怒不可解。二十七年正月尽夺言官
阶,以尚书致仕,犹无意杀之也。会有蜚语闻禁中,谓言去时怨谤。嵩复代仇鸾草奏讦
言纳铣金,交关为奸利,事连苏纲,遂下铣、纲诏狱。嵩与元、炳谋,坐铣交结近侍律
斩,纲戍边,遣官校逮言。言抵通州,闻铣所坐,大惊堕车曰:“噫!吾死矣。”再疏
讼冤,言:“鸾方就逮,上降谕不两日,鸾何以知上语,又何知嵩疏而附丽若此?盖嵩
与崔元辈诈为之以倾臣。嵩静言庸违似共工,谦恭下士似王莽,奸巧弄权、父子专政似
司马懿。在内诸臣受其牢笼,知有嵩不知有陛下。在外诸臣受其箝制,亦知有嵩不知有
陛下。臣生死系嵩掌握,惟归命圣慈,曲赐保全。”帝不省。狱成,刑部尚书喻茂坚、
左都御史屠侨等当言死,援议贵议能条以上。帝不从,切责茂坚等,夺其俸,犹及言前
不戴香冠事。其年十月竟弃言市。妻苏流广西,从子主事克承、从孙尚宝丞朝庆,削籍
为民。言死时年六十有七。
    言豪迈有俊才,纵横辨博,人莫能屈。既受特眷,揣帝意不欲臣下党比,遂日与诸
议礼贵人抗。帝以为不党,遇益厚,然卒为严嵩所挤。言死,嵩祸及天下,久乃多惜言
者。而言所推毂徐阶,后卒能去嵩为名相。隆庆初,其家上书白冤状,诏复其官,赐祭
葬,谥文愍。言始无子。妾有身,妻忌而嫁之,生一子。言死,妻逆之归,貌甚类言。
且得官矣,忽病死。言竟无后。
    赞曰:璁、萼、献夫议尊兴献帝,本人子至情,故其说易入。原其初议未尝不准情
礼之中,乃至遭时得君,动引议礼自固,务快恩仇。于是知其建议之心,非有惓惓忠爱
之实,欲引其君于当道也。言所奏定典礼,亦多可采。而志骄气溢,卒为嵩所挤。究观
诸人立身本末与所言是非,固两不相掩云。
    
      列传第八十五    
 席书(弟春  篆)  霍韬(子与瑕)  熊浃  黄宗明  黄绾(陆澄)
    席书,字文同,遂宁人。弘治三年进士。授郯城知县。入为工部主事,移户部,进
员外郎。十六年,云南昼晦地震,命侍郎樊莹巡视,奏黜监司以下三百余人。书上疏言:
“灾异系朝廷,不系云南。如人元气内损,然后疮疡发四肢。朝廷,元气也。云南,四
肢也。岂可舍致毒之源,专治四肢之末?今内府供应数倍往年,冗食官数千,投充校尉
数万,斋醮寺观无停日,织造频烦,赏赉逾度;皇亲夺民田,宦官增遣不已;大狱据招
词不敢辩,刑官亦不敢伸;大臣贤者未起用,小臣言事谪者未复;文武官传升,名器大
滥。灾异之警,偶泄云南,欲以远方外吏当之,此何理也?汉遣八使巡行天下,张纲独
曰:‘豺狼当道,安问狐狸。’今樊莹职巡察,不能劾戚畹、大臣,独考黜云南官吏,
舍本而治末。乞陛下以臣所言弊政,一切厘革。他大害当祛,大政当举者,悉令所司条
奏而兴革之。”时不能用。
    武宗时,历河南佥事、贵州提学副使。时王守仁谪龙场驿丞,书择州县子弟,延守
仁教之,士始知学。屡迁福建左布政使。宁王宸濠反,急募兵二万讨之。至则贼已平,
乃返。寻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中官李镇、张旸假进贡及御盐名敛财十余万,书疏发
之。嘉靖元年改南京兵部右侍郎。江南北大饥,奉命振江北。令州县十里一厂,煮糜哺
之,全活无算。
    初,书在湖广,见中朝议“大礼”未定,揣帝向张璁、霍韬,献议言:“昔宋英宗
以濮王第十三子出为人后,今上以兴献王长子入承大统。英宗入嗣在衮衣临御之时,今
上入继在宫车晏驾之后。议者以陛下继统武宗,仍为兴献帝之子,别立庙祀,张璁、霍
韬之议未为非也。然尊无二帝。陛下于武宗亲则兄弟,分则君臣。既奉孝宗为宗庙主,
可复有他称乎?宜称曰‘皇考兴献王’,此万世不刊之典。礼臣三四执奏,未为失也。
然礼本人情,陛下尊为天子,慈圣设无尊称,可乎?故尊所生曰帝后,上慰慈闱,此情
之不能已也。为今日议,宜定号曰‘皇考兴献帝’。别立庙大内,岁时祀太庙毕,仍祭
以天子之礼,似或一道也。盖别以庙祀则大统正而昭穆不紊,隆以殊称则至爱笃而本支
不沦,尊尊亲亲,并行不悖。至慈圣宜称皇母某后,不可以兴献加之。献,谥也,岂宜
加于今日?”议既具,会中朝竞诋张璁为邪说,书惧不敢上,而密以示桂萼,萼然其议。
三年正月,萼具疏并上之。帝大喜,趣召入对。无何,诏改称献帝为本生皇考,遂寝召
命。会礼部尚书汪俊以争建庙去位,特旨用书代之。故事,礼部长贰率用翰林官。是时
廷臣排异议益力,书进又不由廷推,因交章诋书,至訾其振荒无状,多侵渔。书亦屡辞
新命,并录上《大礼考议》,且乞遣官勘振荒状。帝为遣司礼中官,户、刑二部侍郎,
锦衣指挥往勘,而趣书入朝益急。比至德州,则廷臣已伏阙哭争,尽系诏狱。书驰疏言:
“议礼之家,名为聚讼。两议相持,必有一是。陛下择其是者,而非者不必深较。乞宥
其愆失,俾获自新。”不允。
    其年八月入朝,帝慰劳有加。逾月乃会廷臣大议,上奏曰:
    三代之法,父死子继,兄终弟及,自夏历汉二千年,未有立从子为皇子者也。汉成
帝以私意立定陶王,始坏三代传统之礼。宋仁宗立濮王子,英宗即位,始终不称濮王为
伯。今陛下生于孝宗崩后二年,乃不继武宗大统,超越十有六年上考孝宗,天伦大义固
已乖悖。又未尝立为皇子,与汉、宋不同。自古天子无大宗、小宗,亦无所生、所后。
《礼经》所载,乃大夫士之礼,不可语于帝王。伯父子侄皆天经地义,不可改易。今以
伯为父,以父为叔,伦理易常,是为大变。
    夫得三代传统之义,远出汉、唐继嗣之私者,莫若《祖训》。《祖训》曰“朝廷无
皇子,必兄终弟及。”则嗣位者实继统,非继嗣也。伯自宜称皇伯考,父自宜称皇考,
兄自宜称皇兄。今陛下于献帝、章圣已去本生之称,复下臣等大议。臣书、臣璁、臣萼、
臣献夫及文武诸臣皆议曰:世无二首,人无二本。孝宗皇帝,伯也,宜称皇伯考。昭圣
皇太后,伯母也,宜称皇伯母。献皇帝,父也,宜称皇考。章圣皇太后,母也,宜称圣
母。武宗仍称皇兄,庄肃皇后宜称皇嫂。尤愿陛下仰遵孝宗仁圣之德,念昭圣拥翊之功,
孝敬益隆,始终无间,大伦大统两有归矣。奉神主而别立祢室,于至亲不废,隆尊号而
不入太庙,于正统无干,尊亲两不悖矣。一遵《祖训》,允合圣经。复三代数千年未明
之典礼,洗汉、宋悖经违礼之陋习,非圣人其孰能之。
    议上,诏布告天下,尊称遂定。
    帝既加隆所生,中外献谀希恩者纷然遝至。锦衣百户随全、光禄录事钱子勋既以罪
褫,希旨请迁献帝显陵梓宫北葬天寿山。工部尚书赵璜等斥其谬,帝复下廷议。书乃会
廷臣上言:“显陵,先帝体魄所藏,不可轻动。昔高皇帝不迁祖陵,文皇帝不迁孝陵。
全等谄谀小人,妄论山陵,宜下法司按问。”帝报曰:“先帝陵寝在远,朕朝夕思望,
不胜哀痛,其再详议以闻。”书复集众议,极言不可,乃已。
    书以“大礼”告成,宜有以答天下望,乃条新政十二事以献,帝优旨报焉。大同军
变,杀巡抚张文锦,毁总兵官江桓印,而出故帅硃振于狱,令代桓。帝因而命之,谕礼
部铸新印。书持不可,请讨之,与政府忤。时执政者费宏、石珤、贾咏,书心弗善也,
乃力荐杨一清、王守仁入阁,且曰:“今诸大臣皆中材,无足与计天下事。定乱济时,
非守仁不可。”帝曰:“书为大臣,当抒猷略,共济时艰,何以中材自诿。”守仁迄不
获柄用。
    四年,光禄寺丞何渊请建世室,祀献皇帝于太庙。帝命礼官集议,书等上议;
“《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周以文、武有大功德,乃立世室,与后稷庙皆
百世不迁。我太祖立四亲庙,德祖居北,后改同堂异室。议祧则以太祖拟文世室,太宗
拟武世室。今献皇帝以籓王追崇帝号,何渊乃欲比之太祖、太宗,立世室于太庙,甚无
据。”不报。顷之,张璁特奏上,力言不可,书亦三疏如璁议。帝遣中官即其家谕之,
书复密疏切谏。帝不悦,责以畏众饰奸。乃议别立祢庙,而世室之议竟寝。五年秋,章
圣太后将谒世庙,礼官议不合。书以目眚在告,上言:“母后谒庙,事出创闻,礼官实
无所据,惟圣明裁酌。且世庙既成,宜有肆赦之典,请尽还议礼遣戍诸臣。所谓合万国
之欢心以祀先王,此天子大孝也。”报闻。
    书以议礼受帝知,倚为亲臣。初进《大礼集议》,加太子太保,寻以《献帝实录》
成,进少保。眷顾隆异,虽诸辅臣莫敢望。而书得疾不能视事,屡疏乞休,举罗钦顺自
代,帝辄慰留不允。其后疾笃,请益力,诏加武英殿大学士,赐第京师,支俸如故。甫
闻命而卒。赠太傅,谥文襄,任一子尚宝丞,异数也。
    书遇事敢为,性颇偏愎。初,长沙人李鉴为盗,知府宋卿论之死。书方巡抚湖广,
发卿赃私,因劾卿故入鉴罪。帝遣大臣按,不如书言。而书时已得幸,乃命逮鉴入京再
讯。书遂言:“臣以议礼犯众怒,故刑官率右卿而重鉴罪,请敕法司辨雪。”及法司谳
上无异词,帝重违书意,特减鉴死遣戍。其他庇陈洸,排费宏,率恣行私意,为时论所
斥。
    弟春、篆。春由庶吉士授御史,巡云南。以兄为都御史,改翰林检讨。预修《武宗
实录》成,当进秩。内阁费宏以春由他官入,与检讨刘夔并拟按察佥事。夔亦故御史,
以避兄侍郎龙改授者也。书大怒,疏言:“故事,无纂修书成出为外任者。”帝以书故
留春,擢修撰,而夔亦留,擢编修。书由是怨宏,数诋諆。及书卒,帝念其议礼功,累
进春翰林学士。嘉靖十二年由礼部右侍郎改吏部。诏举堪翰林者,春欲召还故翰林杨惟
聪、陈沂,尚书汪鋐不可,遂有隙。后鋐有所推举,不与春议,春怒诟鋐。鋐讦春前附
杨廷和排议礼诸臣,遂落职。卒于家。
    篆为户科给事中。黔国公沐昆劾按察使沈恩等,篆与同官李长私语昆奏多诬,长即
劾昆。武宗责长诬重臣,下诏狱。词连篆,并系治谪外,篆得夷陵判官。世宗嗣位,复
故官,未上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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