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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哥-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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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他就是毁在你也赞成过的那些‘性大潮’文学手里。他听我讲了那些英雄事迹后,都激
动地哭了。”

    “小别?哭了?”我可了解那是个铁石心肠的家伙,居然会被这位三等牧师的布道所感
动,太不可思议了。

    王七一很得意:“李老,你还别不信,小伙子嚎啕大哭,哭得那份伤心!”

    等到电视剧《找到回头路》拍好,我被邀去看样片的时候,碰见也在场的小别,抓空儿
我问了他一句,“你这回算走运,逮住了一个冤大头,给你垫脚,提前毕业。”

    他一笑,因为当时有许多大小人物莅临,他不敢笑得猖狂。

    “听说你跟他哭天抹泪,痛苦得要死?”

    “他给我讲王杰啊,刘英俊啊,门合啊的英雄故事,我就被感动了呀!”

    “你还后悔说,你看了许多坏小说,中毒不浅,已经没救了什么的。”

    “他喜欢听,我就说给他听呗!”

    “我听你奶奶讲过,你上学的时候,一拿书本就犯困,都看过什么小说啊?”

    “不跟你说了,不跟你说了!”一转身,走了。

    ……

    有这样一个歪打正着的机遇,小别离开工读学校,不再作贼,至少不太做贼,也是好
事。当然,王七一瞎猫碰上死耗子,总算当了一辈子作家,有了一本代表作。此公便成了职
业传道士,到处去演说文学在促进人的堕落方面的伟大作用,顺便签名售书,推销他那本把
一个惯偷改造成先进分子的积压下来的悔改小说。“真棒!王七一!”我拍着他那虎背熊
腰,赞他一番。

    “李老,多承谬奖啦!”

    果然,他命算得挺准,五十九不发,六十发,他快退之前,被小别偷美元的那位太太家
的先生相中了,总算有了顶戴花翎,正式粉墨登场,老兄甩开马蹄袖,夹个文件包,挺像一
回事的了。从那以后,见我就很不客气地叫老李了。

    有一回,在机关院里,听他喊。

    “喂,老李——”

    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叫过我,我不以为他在叫我。

    “叫你哪,老李——”

    我站住了,在场的除我之外,没有一个姓李的。

    “正式通知你,明天来听我传达中央文件——”

    那大皮包,鼓鼓囊囊,这回王七一可捞着一个大讲特讲的机会了。谁知第二天,那一份
薄薄的文件,两分钟就念完了。那包里,装了些什么东西,便成了一个秘密。在座的其他同
事猜测,也许故弄玄虚,塞了些手纸吧?看来,有眼不识泰山,把王七一估计低了。

    小别喝完酒后问我:“再来一杯?”

    “谢谢,够了!”

    这个犯了第一次错偷了人家的钱,不想再犯第二次错,把钱花了的年轻人,举棋不定地
自言自语:“这美元怎么办呢?大把花了它?还是想办法原封不动退给他?不管怎么说,他
还是帮过我的忙的。这是我们的行规,拉过一把的人,要手下留情的。”

    在口语里,男性的“他”,与女性的“她”,是分辨不清的。我问小别,那位太太,也
就是我同事王七一上司的老婆,一个徐娘半老的电影演员,架子蛮大的,怎么可能给你这个
过去的失足青年帮忙?

    “不是她,是他!”

    “哪个他?”

    小别顿脚叹息:“唉,也怪我,老不干这行,手生眼生。我该认识他那个大公事包的,
他到工读学校来采访的时候,有个印象,怪不得觉得眼熟。那时,他包里可没有美元,人民
币也有限。冲那劣质二锅头的酒味,要在外边,我不屑下手的。小偷也是一门手艺,绝活,
不能随便糟蹋。我就跟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当着他面,用两指头把他皮包里的月票夹走
了,害他在公共汽车上挨过一回罚,后来不是写进他那部小说里吗?”

    “他?是他?”

    小别后悔不迭:“我根本不知道在房间里给那位太太按摩的男人,是他。先前没当官时
好像不像这会儿富态,我没能认出他来。”

    尽管我努力不做出大惊小怪的样子,仍忍不住好奇,“真人不露相,他还有这一手?”
敢情我这位同事正经一专多能,文武全才,两手都硬,难怪那位太太的先生如此器重,倚为
左膀右臂的股肱之臣。

    “我修完下水道,因为那女人爱搭不理的架式,有点不开心。正好,这大皮包躺在客厅
沙发上,我这双贼眼能放过吗?我一噤鼻子,就起了贼心,那味儿,可是正经茅台的酱香—
—”

    “吹过头了吧,小别,你也不是警犬,鼻子会这么灵?”

    “你不信拉倒,职业嗅觉,不会出错的。”

    “于是乎禁不起诱惑,下手了?”

    “这种钱,十之八九来路不正,不过,我只拿了一小半,你说我的思想水平是不是有点
子提高;要是放在前几年,那二十五张百元美钞,我一个子儿也不会给他剩下的。我就抽了
十张,大头还留下了。等我出门,看到停着的他的奥迪轿车,我才悟到坏菜了。大水冲了龙
王庙,我把王七一给偷了,就算是不义之财,我也不该拿他的。所以我马上给你打电话—
—”

    “小别,你打算怎么办?”

    “这不是向你请教吗?”

    按照王七一那种屯子里出来的人的习惯,这两千五百美元,是属于他个人的话,肯定要
存进中国银行去生利息的。要是公款,这个官不大,谱不小的人,才不会管呢!倘若以为他
拐款潜逃,这合黑市万把块钱似乎又少了些。也许他为太太按摩赚的血汗钱?那这数目又太
大了些。总之,百思不得其解。

    别看他一天到晚在演讲,统统不着边际,全他妈的是废话。我怎么也难从他的话里,找
到和这皮包里的美元对上号的任何蛛丝马迹。

    “还回去?”小别问我。

    免得我的同事烦恼,更主要的是免得我的这位年轻朋友烦恼,我投了赞成票。“这回扎
啤的钱,你付。下回吃饭馆的钱,我掏!”我们就分手了。

    至于小别如何把这一千美元,送回到王七一的大皮包里,而且还要人不知,鬼不觉,那
属于他的高精尖业务机密,我也不好意思打听。不过,可以相信,鬼斧神工,绝不会露痕迹
的。

    当然,一有机会见面,我就比较注意我的这位同事的脸部表情了。也真是不简单,丢了
一千美元,他像没有这回事似的。

    我可太了解这位屯子里出来的人了,他未得意时,从来是一支烟、一支烟往外拽,绝不
撒烟给别人的。而且总准备两包烟揣在怀里,好牌子自己享用,孬牌子给向他伸手要烟的。
六七千块,快八千块人民币,多少盒烟?一点不心疼,能不让人肃然起敬么?过些日子,一
千美元回到他大皮包,也未见他多么喜形于色,则更是了不起。看来,他部长的梦,早晚要
实现的,也就是时间问题了。

    那大皮包还在他手上拎着,还是那样鼓鼓囊囊的。不过,那当然是要刮目相看的了。

    我不禁想起居委会的大婶的辩证法,有的人是会变的,但也保不齐,有的人永远也不会
变,说得是有道理的。那么,我的同事,和我的年轻朋友,他们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一
时还真有点想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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