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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导武装-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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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所谓一艺通,百艺通,武技上是有这个境界的,当你的武技高到了一定层次,对武学本源了解深入之后,其他的武学也有相当地速成能力,往往一个强大的剑手,拎起骑士长枪的时候,就会不自觉的有相当大的功底,稍加熟练就能上阵杀敌了。
使用啸月枪,阿迪也是不得已地选择,刚才阿迪已经明白,自己的光束魔法剑,在对战骑士长枪上相当劣势。光束魔法剑最大地优势就是锋利无匹,普通的兵刃和铠甲,能够一切而过,但是对上一下魔法武器,本身就有保护立场,光束魔法剑无效地情况下,这种魔导武器就只剩下了耍帅的功能。
短兵器对长兵刃,短地永远是吃亏的一方,因为这些原因,阿迪才把这杆啸月枪亮了出来,啸月枪和天狼剑,还是匈奴第一骑士的佩剑苍鹭,同为镇国七神器之一,威能莫测,说不定还能有些意外之喜。
阿迪把龙斗气运在啸月枪上,看也不看火刃砸下来的火焰骑士枪,啸月枪笔直指向敌人,脚下骤然发力,竟然是全力的一记突刺。如果火
都不改变招式,那结果一定是阿迪被砸碎了脑袋,穿,两败俱亡的下场。
一往无前,不计生死!
阿迪在亡灵之城修炼,早就锻炼到无视生死的地步,只看他身上的杀气盈然,谁也不会怀疑他要把这一枪贯彻始终,根本不会有任何留手的余地。
“你要我死,我就先要你死!”
阿迪在这一枪中明明白白的把着一股无匹的意志贯彻了出来,纵然是火刃也毫不怀,这个少年绝对不会改变招数。
既然阿迪不会变,那变就只有是火刃。
他成为龙骑士已经有七百年了,晋级龙骑将也有三百年,只不过他晋升为四级职阶骑士后,限于资质和天赋,就再也无法前进一步。但就算是这样,火刃也算是站在了冰之大陆的强者之列。他已经有了悠长的寿命,就更加爱惜自己的生命,怎肯和阿迪一招拼生死?
火刃把火焰骑士枪收回,再反手扫出,和阿迪的啸月枪硬拼到了一起,不过他强行改变招式,火焰骑士枪上的威力,自然就因为蓄势不足,下降到了平时的六七成。若是面对其他的敌人,他这一招当然没什么不妥,但是阿迪战斗的经验丰富无比,在亡灵之城的搏杀,让他的身体对敌人的每一招变化都分外敏感,根本不用大脑去想,就自然而然的做出了反应。
他把身子低伏,啸月枪降低了半公尺,因为枪身和空气摩擦,生出了冷月般的光辉,就像是一条银色的长蛇,猛然自虚空窜出。
火刃一枪扫空,立刻惊出了一身冷汗,只能拼尽全力,奋力跃起,不过这一下他露出的破绽更大。阿迪身体比头脑反应更快,啸月枪就像是择人而啮的银蛇,从地面上暴起反弹,把跃上半空的火刃一枪抽飞,同时阿迪还放开了左手,一把抓住了火刃的骑士枪。
火刃虽然成为龙骑士已经有七百年,但是过于长久的岁月,早就让他变得懈怠,最近一百年里,他练习枪法的次数不会超过五十次,平均两年才会摸一次武器。这样长久的疏于习武,早就让火刃的武者反应降低到了冰点,面对阿迪出神入化的枪术,和历经败战磨砺出来的经验,他的反应就总是慢上了半拍。
被阿迪一枪抽飞,火刃手慌脚乱,加上阿迪的一枪正正的抽中了他的屁股,屁股上的火辣辣感觉,让他痛不欲生,自然就没法抓住火焰骑士枪了。一个照面之下,火刃不但人被抽飞,武器也被夺下,可以说是输的掉了底,和他刚出场时气势万钧,口气大的不成话的表现,正好形成了鲜明对比。
大陆第一魔演师波利比奥斯,在自己的每一部作品中,都会加入的一个叫做蛤蟆仙人的说书人。这个蛤蟆仙人有句口头禅:“不是每个精彩出场的人物,都会领到一份不错的演出剧本,有时候等待他们的是盒饭。”
火刃从天空摔落,也顾不得讨回自己的火焰骑士枪,强忍着屁股上的剧痛,爬上了自己的坐骑龙,那头红色巨龙本来极为愤怒,但是在吉赛尔和老银铃的劝阻下,并未有加入战斗,只是长吟一声,冲上了天空。
它飞离地面的之后,突然回头,喷出了一股火焰吐息,然后掉头就冲上了高空,只有柴季雅来得及反应,猛然一声突哧的大喝,死纹斗气在背后形成了斗气羽翼,两口黑色软剑吐出长长的剑芒,躲过了红龙的吐息之后,反手刺出了两剑。
不过她应变虽快,却也只能在这头狡猾的红龙背后留下两道浅浅的剑痕,眼睁睁的看着这头红龙驮着火刃逃窜。
特拉西美诺和马蒂黑虽然不惧这一记吐息,但是巨人族有天生优势,也就有天生的劣势,巨人战斗的时候,往往会把身躯变得异常巨大,这样的变化,就不适合飞上天空。几乎所有的巨人族,斗气修炼中都没有斗气翼化的这个窍门,因为对巨人族来说,那根本就不必要。
巨人是大地之王,巨龙之天空的霸主,他们并不会去争夺对方的领域。
不过就算是斗气修炼到了第六级,能够斗气翼化,柴季雅也不敢去追击这头红色个巨龙。
峰回路转八、火龙公国
龙毕竟是天空的王者,虽然斗气到了第六级以上,中就有斗气翼化的秘术,但是在飞行的速度上和灵活度上,还是远远不能跟巨龙相媲美。
实际上只有七级的大骑士,才会选择在空中战斗,因为他们经过斗气改造的身体,强横程度不输给任何魔兽,才能经受的住被揍的从天空上摔下来的强大冲击力。
“一张魔法飞毯换一把骑士枪,实在太亏了。”
阿迪随手把啸月枪收起来,对那把火焰骑士枪却仔细观察了好一会。他当初曾在艾尔弗雷德手中夺得一把骑士长枪,那把骑士长枪上有三种魔法咒文,其中最厉害的便是燃血龙息,能够让龙骑士燃烧自己的血液,爆发出来无与伦比的潜力。
这把从火刃手中夺得的骑士枪,却充斥了火系魔力,但是却能够给持有者一个沟通火焰魔力的桥梁,让持有者能够不为火焰所伤,自由自在的操控火焰。
这样的武器,在任何人的眼里都珍贵异常,远远超过了一张魔法飞毯,奈何阿迪现在手中最不缺的就是武器,光是他在古战场带回来的啸月枪和天狼剑,就在品级上超过了这把火焰骑士枪。至于同时一起带回来的狼牙棒和双刃蛇矛,他都没什么可能会使用。
更别提在六皇帝的魔法仓库里,还有大石王朝历代收藏的珍贵武器,其中不乏匈奴帝国七大镇国神器等级的宝物。只是匈奴帝国以武力为尊,因为对冷兵刃有偏爱,大石王朝以魔导科技为主流,因此并不怎么重视魔法武器罢了。
不过六皇帝手中的武器,没有一件是很差劲的,魔法皇帝的龙牙弯刀,就是一件不输匈奴帝国七大镇国神器的魔法武器。
按照某些古老传说中,具有王霸之气地主角,这个时候应该把这杆火焰骑士枪随手打赏给忠心耿耿的仆人,以示对敌人的蔑视。只可惜阿迪身边的三个女人,人人都有一把看起来品级不凡,很可能也是历史上很著名的兵器。罗戈是魔法师,艾莉,朱莉姐妹是玩物,打赏给车夫,阿迪还没那么败家子,老银龙和吉赛尔不需要武器。
就算阿迪想要表示一下自己的豪爽,也没有可供打赏的对象。
这位刚刚击败了一位敌人地少年。也只能这么不痛不痒地感慨一声。把这杆火焰骑士枪顺手收了起来。耸耸肩膀说道:“我手上已经没有像魔法飞毯那种交通工具。接下来我们只能步行了。或者到了前面地城市。还能买几匹马。”
“喂!我老人家勉为其难。就载你们一程吧。不过下不为例。我不会第二次做出这种牺牲了。”
老银龙突然表示了愿意负担起责任来。在场地众人当人没谁会表示反对。
老银龙飞行地速度。当然比魔法飞毯快多了。只是他地飞行技术却堪称糟糕。当银鳞这头老龙在荒野城降落地时候。罗戈和艾莉。朱莉姐妹。早已经上吐下泻。面无人色。
饶是阿迪地胆子不小。可是也在心底暗暗发誓。下辈子再也不坐巨龙赶路了。詹妮弗女伯爵地那位车夫。早就在银鳞飞出十余公里之后。就宣称自己要赶车回去。倒是没有糟太多地罪。
不过柴季雅。特拉西美诺和马蒂黑三个人都是高端地职阶骑士。当然无惧这点小小地颠簸。她们三个女人地表现。倒是让阿迪非常钦佩。
回到荒野城,阿迪立刻召集了所有人来开会,当然听说赛琉西突然离开了荒野城,心中非常担心,不过赛琉西也是四级的职阶射手,阿迪倒是不认为赛琉西会遇上什么危险,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就只能暂时放下了对赛琉西地担心。
黑玟瑰已经带着黑魔军离开了荒野城,赶回了圣熊山。不过土鳖王和康斯坦丁,大小安东兄弟,还有新被提拔的骑士团长疯虎麦迪,这些人都还留在荒野城。
从月光山回来,阿迪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积累地足够庞大的实力,虽然他手下只有一万多盗贼军,却有接近十位职阶者,赛琉西,土鳖王,特拉西美诺,马蒂黑,柴季雅,这还不包括幻乐城里其他的古代女性,再加上银鳞这头老龙和吉赛尔,他自己,再加上艾尔弗雷德和沙图两位亡灵战士。罗宾王子和罗戈,还有那些黑魔军战士还都不算。
这股力量推翻一个庞大的帝国,或者还不够,但是推翻一个皇帝,让至尊宝座的位子换个人来坐,却已经不是太大的问题了。
阿迪现在就缺乏一个借口,一个能够让他出兵攻打
朝地借口。他召集所有的部下,就是想集思广益一
冰之大陆上地通讯模式,除了少数的魔法师,拥有魔法传递消息,还都是靠人口相传,所以阿迪连名字都不需要改,也不怕被人揭穿金月王朝通缉犯地身份,毕竟他只是一个普通家族的余孽,不是什么哈肯王子欲除之后快地心腹大患。
阿迪不说,他的部下中也没人知道他是伦达克家族的人。不过阿迪并不打算跟这些人说明他的来历。阿迪只是要攻打金月王朝,并不是想要跟所有人忆苦思甜。
等所有人都到齐,阿迪先是随口介绍了诸人的来历,然后话锋一转,对众人说道:“荒野城原本是荒野盗贼团的领地,我奉命清剿康斯坦丁总教区的盗贼团,只是暂时占据这块地方,迟早都要把荒野城还给康斯坦丁教区来管理。”
阿迪说了这些话之后,就闭上了嘴,左右扫视。
谁都知道,阿迪突然全力清剿盗贼团,并且不断的收编盗贼,一定是有其目的。只是谁也猜不透他的想法,阿迪突然说要放弃荒野城,大家更是摸不着头脑。
罗戈心思敏捷,倒是猜到了一些可能,他心中暗忖道:“我投奔阿迪阁下时间最短,又有暗黑圣教团大主教的背景,只怕是最不受信任的人。若是不及时表现自己,将来便会在这个团体中没有了位子。”
阿迪身边几乎尽数是职阶者,这也让罗戈产生了严重的危机感。尽管职阶者只是力量或者魔法比较强悍,并非事事皆能,但是在冰之大陆上数千年来的传统,让每一个人都会对职阶者发自内心的畏惧和尊重。因为他们能够掌握普通人所没有的力量。
罗戈还算是明白人,他人为自己不能够凭着强大的魔力,也不能凭着骑士武技混饭吃,就得开动脑筋,用聪明和智慧,还有老于世故的圆滑吃饭。阿迪这个集团的强大,让他看到了无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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