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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案齐眉-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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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
“皇上今日怎么有兴致?”我问他。
“不好么?”他反问我。
“好……臣妾何时说过不好了?皇上要叫上荣嘉吗?”我笑着说问他,今天在场的似乎只有我的那几个娃的一家子。
“唔……传朕口谕让熹妃、裕妃、贞嫔和她们的孩子、孙子到武陵□去。”他转过头对高无庸说道。
“奴才领旨。”高无庸打发了几个小太监去传旨
“咱们也去吧。”他回头对我说。
“嗯,让孩子们先回去?”待他点头后我转过身对孩子们说:“你们先回去吧,我和你们皇阿玛待会儿要去武陵□。”
“嗻。”呼啦啦的一群人行礼告退。
“福雅不准备换一身衣裳?”他低着头整理腰带顺便问我。
“不了,我等皇上喝了燕窝粥再一起去。”我挥手让翠竹送上两碗燕窝粥,让随行的太监试毒之后递了一碗给他。
他笑笑着接过碗吃的干净,说:“现在我们可以去了吧?”
“臣妾遵旨。”我半蹲着仰起头笑望着他。
等我们到达之后看到贞嫔已经领着女儿先到了,不一会儿熹妃和裕妃也到了,倒是等了一会儿弘历他们才来,他们一到今美就领着女儿避开了。
待人都到齐后郎世宁先给熹妃、弘历、富察氏及熹妃的孙子画像,之后就是裕妃的,再来就是贞嫔母女,不过这些画像中没金主大人什么事儿,他在一旁看风景和我闲磕牙。
贞嫔画完像就领着女儿回她的小窝去了,熹妃和裕妃也各自回住处,我看着荣嘉似乎有话要说就走了过去。
“荣嘉近来可好?”我和她坐在亭子里,我望着她的眼睛问道。
“回皇额娘的话,儿臣很好,请皇额娘不必担心。”她温柔一笑回答道。
“你过得好,本宫也算是不辜负大行皇后的嘱托,你的皇阿玛他很疼你,只是他的精力都花在政务上了。”我看了看她有转过头看着不远处看冰湖的金主大人。
“儿臣知道。”她低下头回答
“有什么需要就和本宫说,知道吗?”我覆上她的手背,感觉到她僵了僵。既然知道那么你眼里的不甘与愤怒又是为了什么?我好奇地想着。
她跟在我身后离开了亭子,我走上前去对金主大人说:“皇上,天色不早了。”我目光柔和地望着今日突发玩心的金主大人。
得到金主大人肯定的回答后,众人三三两两的回自个儿住处了,金主大人陪我吃了晚饭,这大过年的他难得清闲几日。
乌拉那拉氏番外
我乌拉那拉·多棋木里出生于乌拉那拉一族,我的阿玛费扬古是步军统领、内大臣,我是他的老来女,被他捧在手心中长大的。康熙二十八年我十四岁,被指给皇上也就是当年的皇四子做嫡福晋,那时的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母仪天下的那一日。
当年的皇四子并不像如今的雍正皇帝龙威日重,那时的他还是个翩翩少年郎,带着皇子的骄傲与年轻的冲劲。出嫁之后的那一年我过的很幸福,爷很放心的将宅子交给我打理,对于早我入府的那个格格也不是很在意,他空闲的时间里大多在陪我。
我从未想过可以霸着他一生一世,可也不知道幸福居然如此的短暂。康熙二十九年,我这一生最大的敌人入府了,德州知府李文烨之女李福雅,她美丽、聪慧只是性子有些跳脱,她的到来吸引了爷的目光,爷亲自给她的院子题名为‘水木清华’。
幸而爷重规矩也不是会被美色误事之人,她虽得宠可也是越不过我去。三十三年宋氏生下爷的长女,可是还没满月就没了,爷很难过,那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但很快的李福雅就弥补了这个缺憾,她在三十四年生下了爷的第二个女儿,爷很开心……很开心……因为那个女儿健健康康的成长着。
我很着急,如果我不能生下属于自己的孩子,我纵使还是嫡福晋可说话的底气也不是那么足。额娘也很着急,她经常会送一些秘方来给我,终于我在三十五年怀上了,可是没隔半年李福雅也有了身子,她的肚子倒是争气,我嫉妒地想着。
怀了孩子后李福雅的行事越见张狂,得知这个状况我高兴了一把,我忍着李福雅的脾气,随后又让爷在不经意间知道我的委屈,爷果然斥责了她。
我的孩子是足月出生,而她的儿子却是早产,身体虚弱。我抚着儿子幼嫩的脸庞微微地笑着,孩子都是爷的骨肉,我不会出手对付他们,可是还由不得我幸灾乐祸一下么?只是我是嫡母,嫡母要有嫡母的气度。
弘昐不足月就没了,李福雅也伤心过度躺在了床上,而爷此时却在办差没有回来,也没有给她寄去只言片语,我看着她日渐黯淡的目光心里就像三伏天李吃了冰镇的绿豆汤一样。我吩咐她的丫鬟说近日她就不用来向我问安了,虽然很想看她颓废的样子,可是我要做一个大度的主母,这是我额娘的言传身教。
听到她在床上昏昏沉沉地两日,我命人送了滋补的药品进去,虽然讨厌她可是我不能有失德行。
昨日听下人说她醒来了一会儿,没想到今天就来向我请安了,这一病倒是让她清醒了,让她明白到尊卑上下、妻妾有别。
看着她安静下来,我拧了拧手中的帕子,因为这一次变故,她除了美丽外又多了一份沉静与温柔,爷越来越多地留宿在‘水木清华’。要不是……要不是我有嫡长子,爷只怕只会在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才会踏进我的院子里。
三十九年他生下了她的第二个儿子,四十二年我在为陪同爷伴驾而高兴的时候,她却被诊断出又有身子了。看着她接二连三地生孩子,我心中要是不妒忌那是不可能的,可是我也在抱怨自己的肚子不争气,自从生下弘晖后这些年来都不见动静。
皇阿玛和额娘德妃也知道了李氏有孕的事情,额娘还问我李氏是怎么样的人。我能怎么回答?我只能回答她“是书香门第,为人恭谦有礼、守规矩且性子极是温柔又不爱捻酸。”这样的回答才能让我称得上是一个大度、宽厚的主母,可是我心里的痛他们谁会在乎?
因为皇阿玛的偶尔问话,李福雅这一胎极受关注,在四十三年的二月十三日子时她生下了一对龙凤胎,这么难得的机会都让她碰到了,苍天真的厚爱她至此吗?在她生下龙凤胎那年,又有新人入府,不过我已经不在乎了,我的对手只有一个。
康熙四十六年,我终于再度有了身孕,这时候弘晖已经有十一岁了,我整整盼了十年的孩子。在十一月我生下了我的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儿……虽然有些失望,可是很快的就被喜悦说掩盖,儿女双全是福气。
接下来的日子里朝廷上风云变幻,爷倒是喜事颇多。四十九年他被册封为雍亲王,五十年添了两个儿子,五十二年皇阿玛圣寿当日李福雅再次被诊出喜脉,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的,时间上拿捏的如此刚好,可是我看出爷很开心,所以我只能开心。
“回皇阿玛的话,是今天。临出门那会儿李氏不舒服,王爷和臣妾让大夫给李氏诊脉,大夫说是害喜,因着府里在焚香,李氏被这焚香的味儿熏得出现害喜的症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知道自己有多不甘愿,可是我必须贤惠、大度、能容人……
“雍亲王妃乌拉那拉氏持家有道赏珊瑚朝珠一盘、金莲花盆景簪一对、大东珠两颗。”皇阿玛的赏赐是荣耀,可是如果可以,我情愿不要这些赏赐,‘持家有道’?真是讽刺!
五十三年正月初一李氏再度产下一子,这是她的第四个儿子、第六个孩子,我气的想摔东西,可是我得忍!今年的秀女大挑皇阿玛又赐了一个侧福晋给爷,听说是个难得的美人……
年小蝶——湖北巡抚年遐龄之女、四川将军年羹尧之妹,只是我前头才听额娘说十四弟有意于她,怎么会……我赶紧去打听,不到两日我就打听到了大致的情况,这结果让我很无奈,爷和十四弟原本就有膈应,但愿别因为这事儿更加僵硬才行。
年小蝶入府的第二日我就见到她人了,明眸皓齿、身段袅娜,比起李福雅年轻时候更胜三分,随后的日子里我似乎看到了刚入府不久时的李福雅,漂亮、聪慧、性子跳脱,只是比起她,年小蝶不着调得多。
我已经没有心情和李福雅争什么,她也是知道如今的局势,所以我们都知道要一起经营王府才行,我是不指望那个像小孩子似的年小蝶能帮到我了。
年小蝶入府后一直和李福雅不对付,而她就和往常一样过自己的日子,这把年小蝶气的够呛,也许这就是年小蝶一直和李福雅不合的原因吧?
年小蝶入府的第二年就生了一个女儿,此后连生三子,风头直逼当年的李福雅,只是年小蝶的孩子福薄命短,最后只剩下福惠一个,而福惠也没能长大成人。
雍正元年,我终于知道皇上对李福雅的喜爱有多少,他亲自为李家抬旗籍、赐姓氏,封李福雅为贵妃,赐住永寿宫。而号称最受宠爱的年小蝶,虽然她也是贵妃也抬了旗籍,可是汉军镶黄旗与满洲正黄旗,虽然都是上三旗可这地位是天差地别。
都说以色侍人者,色衰而爱弛,爱弛则恩绝,可是皇上对李福雅的感情却是日渐深厚,雍正四年我再一次见识到了皇上对李福雅的用心,年小蝶病危,按规矩是应该进皇贵妃,可是皇上只是拖着,他人以为这是皇上不想让年小蝶离开他的身边,可是我知道这仅仅是因为皇上不想她李福雅受委屈而已。
雍正七年十二月初一,对于我来说是个心碎的日子,我的儿子离开了我,如果不是博尔济集特氏和她的儿子,我的儿子怎么会英年早逝?都是她们母子的错,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我儿子原本是储君的不二人选,可是……便宜李福雅了……
弘晖死后我日渐哀伤,可是后宫的大权我依旧牢牢地捏在手中,我已经没有儿子了,不能连手中的权力也失去。
我知道自己就算是生病也不放权的行为惹怒了皇上,可是我只剩下这些了,如果连手中的权力也被移交给李福雅,那么我这一生就输的彻彻底底。
皇上最后依然没有对我的行为说什么,或许是看在已逝的弘晖的面子上给我留了体面,可是他几乎不再踏进翊坤宫中,除了每月的初一与十五。
初一、十五?我还会在乎吗?他以为我不知道……他除了平日召李福雅伴驾的时间外,每个月的十六和月末那天一定会在福雅那儿度过,已经二十多年了。若说初一和十五是祖宗规矩,那么十六和月末是什么?我悲哀地问自己。
我感觉到自己的身子一日一日地衰败下去,荣嘉是女子,将来李福雅也不会亏待她,我没什么好不放心的。可是有一日我看到荣嘉提起李福雅时的语气与神情让我心惊,什么时候荣嘉这么恨李福雅了?我拖着所剩不多的病体教导荣嘉,她是我仅剩的孩子了,我不能让她成为别人手中的那把刀。
临死前我当着皇上的面将荣嘉和孙子托付给李福雅,这也是承认了她此后‘后宫第一人’的地位,我在皇上面前提起结发四十多年的情谊,又为李福雅美言,我想这应该可以让他有那么一丝的怜惜与愧疚,这样……我的女儿……至少……得以平安……
时光如流水
第六十二章、
我现在大部分的时间都呆在自己的宫苑内,金主大人长期住在圆明园,我就一直呆在圆明园里,每年只有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在紫禁城中。
自打接手后宫大权后我兢兢业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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