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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幸福论-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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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的卓越政治家范仲淹,提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格理想,这也是一种高尚的苦乐观。但是,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很少有人能做到。在封建帝王中,更是没有人能做到。而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人物,不仅在革命战争时期,与战士同甘共苦,做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而且在建国以后,也保持、发扬了这种精神。
①方志敏:《可爱的中国》,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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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392
毛泽东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但他在建国之后的简朴生活是一般人难以置信的。一件睡衣,打几十块补丁;一床毛巾被,也是几十块补丁;有时工作到深夜,肚子饿了,就让警卫员烤几块芋头充饥;在三年困难时期,几个月拒绝吃肉,几十天不吃主食,以致因为营养不良而患了浮肿病。毛泽东这样做,绝不仅仅是为了省一点肉,省一点粮;也不是偌大个国家,穷到了养不起自己主席的地步。毛泽东是决心要与人民同甘苦,共患难,以人民的苦乐为自己的苦乐。毛泽东对于中华民族,对于中国人民,无疑是做出了最大贡献的人,但是他一生没有什么奢侈的物质追求,除了有几万册书籍之外,他没有任何贵重的生活日用品。他的快乐在于读书,在于使民族兴旺发达,让人民安居乐业。
毛泽东是这样,其他老一辈的革命家如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也都是这样,他们也真正做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人民之乐、天下之乐,就是他们所追求的幸福。
当然,在苦与乐的问题上,我们并非要提倡苦行僧主义,并非说越苦越幸福。
共产党人所作的一切努力,其最终目的,无非是为了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条件。在物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让人们生活得更好一些。这并不是享乐主义。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的改善,与享乐主义是格格不入的两回事。享乐主义是把一己之享乐,当作最高的幸福,当作生活的目的;而为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而奋斗,是把人民的快乐当作自己最高的幸福。
不同的思想境界对幸福有不同的理解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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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第三章 幸福与主体
在现实生活中,有着不同的思想境界、不同的工作态度、不同的劳动目的的人,对幸福也有着不同的理解。
比如说,不少单位、部门、厂矿、车间,每年都要评选、奖励先进模范。
这些单位中选出的先进人物所获得的荣誉与奖励,即使是相同的,这件事在获奖人的内心所引起的幸福感,也不会是完全相同的。
有的感受强烈,有的感受一般,有的无动于衷。
这是由于他们对于工作所持的态度、目的不同而引起的。
在我们周围,有一部分人是在全心全意地为社会做工作,为人民服务。
他们根据社会的要求,不断地在进行自我调整,使自己适应人民、适应工作的要求。他们一心为公,对工作不讲价钱,不怕艰苦,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这些人尽职尽责地工作、并不是为了获得奖金,只是为了搞好工作。
这部分人对于奖金的多少不重视,而对于社会给予自己的荣誉很重视,很珍惜。
他们觉得这是社会,是群众,也是组织、领导对自己的承认、肯定与支持,这也是自己的社会价值的实现。他为获得这种荣誉而感到幸福,感到振奋,这部分人责任心强,关心自己行为的社会后果;只有做好工作,心中才踏实,才有幸福感。
另有一些人,他们把劳动只看作谋生的手段。
他们认为,干工作就是为了挣钱养家。
在这些人的心目中,加班加点、提高效益,都是为了多拿奖金。这些人往往被称为“最讲实惠的人”
;他们对于荣誉不大在意,甚至认为荣誉是虚的,发一张奖状,没有什么用,不如多发一点奖金,多一点钱比什么都强。这部分人获得荣誉时,其幸福感是不强烈的。只有大笔的奖金,才能使他们激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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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592
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一些人,他们在本职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工作,勤勤恳恳,尽心竭力。自己的成绩,从来不向外人张扬,群众与领导也不大了解他。
他们本该被评为先进、模范,本该受到表彰奖励,但是由于人们不很了解他,因而也就没有被推选出来。对此他们也毫无怨言。是否被评为先进模范,对他们的工作情绪没有丝毫的影响。
在他们看来,做工作并非是为了图表扬、得奖励。
而是为了尽自己的责任。
在这一部分人的心中,只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了,就能对得起国家和人民,心里也就没有什么有愧的地方,这样,自己心中就充满了幸福感。李玉安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李玉安原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一名战士。
他参加了有名的松骨峰阻击战,荣立特等功。在这次战斗中,他受了重伤。起初,人们以为他牺牲了。
后来被朝鲜人民军发现尚未停止呼吸,因此得救。
他被著名作家魏巍当作烈士写进了著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的通讯中。
1952年,他复员到黑龙江省巴颜县兴龙镇粮库工作。
40年来,他隐功埋名,甘当无名英雄。从不以特等功臣向人夸耀,在他的履历表上,也没有填写自己立过功。
他甘心情愿作一名普通复员残废军人,安心地工作与生活。
40年后人们才发现,他就是通讯《谁是最可爱的人》中的著名战斗英雄、“烈士”李玉安。对于40年的清苦生活,他毫无怨言。他说:“我从没把自己看成英雄、功臣,我觉得一个中国人、一个共产党员为祖国流血牺牲是应该的。”还说:“想想牺牲的战友,我知足。”他觉得只有这样做,自己的心中才是充实而平静的,是符合自己的身份的,因而也才是幸福的。
伸手向党和国家邀功请赏,就对不起牺牲的战友,是一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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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第三章 幸福与主体
应当的行为。可以说,李玉安是把尽职尽责,无愧于自己的良心,当做最高的幸福的。在他看来,如果凭着自己过去的功劳,去求得物质利益上的好处,那样做于心不安,心灵深处会有痛苦。
对两种生活看法不同也会影响幸福观A对于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在人生中的地位的看法不同,也会影响人们对幸福的理解。前面讨论的享乐主义,除了贪图安逸、惧怕艰苦的一面外,还有只看重物质生活的价值、不重视精神生活价值的一面。
在享乐主义者看来,所谓幸福,就是能获得感官的快乐;而感官快乐则是由物质刺激带来的。
除物质刺激感官能给人以快乐而外,他们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幸福。在他们看来,精神生活是虚无缥缈的,毫无意义可言。
我们说,物质生活对于人来说,当然十分重要,因为人也是生物个体,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是自然的产物,他需要生存与蕃衍,这就必须有物质生活资料,供其享用。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的那样,人们首先要吃、喝、住、穿,然后才能够进行政治、文化、科学、艺术等方面的活动。必要的物质生活和物质生活条件对人生是重要的,否认这一点是不应该的,也是办不到的。
从另一方面讲,人们追求物质生活的优越,也是人之常情。人有世界上最健全、最敏感的感觉系统,追求感官的享受,也是人的自然本性。人不仅要求吃饱、穿暖,有地方避风挡雨,而且在这些基础上,总希望物质生活能再好一些,寻求一定程度的享受。从道理上讲,这都是无可非议的,享受应当是人的价值的一部分。合理适度的享受,不应当被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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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幸福是什么792
邪恶。
但是,那些注重肉体和物质上的享乐,把它视为人生的主要价值的人,往往用物质生活、肉体享乐来否认精神生活的必要性,否认精神生活在人生中应有的价值。
在他们看来,注重精神追求、注重理想道德、注重节操荣誉、注重文化修养、讲究爱情的纯洁专一、珍惜友谊等精神生活的人,都有“神经病”或者都是一些“傻子”
,追求的都是一些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他们认为,精神生活没有什么可追求的,不能解决人生中的任何现实问题。
这些人的观点能够成立吗?
否。
环顾古今中外,应该说世界上没有完全脱离精神生活的人。
我们试以追求物质享乐为例加以分析。古代的剥削阶级、统治阶级,非常注重追求华丽的服饰与车马,精美的食品与建筑。
追求这些东西,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感官的愉悦,而且是为着炫耀自己的身份。而炫耀自己的身份,也就是在品味人生价值,这就是一种精神生活。这是寓于物质生活之中的一种精神生活。现代中国社会中,有一些人追求洋烟、洋酒、洋装以及各种洋货。乍一看这是追求物质享受,再仔细分析,其中有一种崇洋的思想。把“洋”当成一种时髦来追求。以洋货显示自己的高人一等。这样看来,人们很少有纯粹的物质享受,在物质享受的同时,总是伴随着一定的精神生活的内容。问题在于这种精神生活内容的高低与文野。
人们高尚的精神追求,是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崇高的理想信念的追求,对美好真挚情感的追求,对聪明才智的追求,对伟大事业的追求。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有崇尚气节的优秀传统,就是这样一种注重精神追求的典型。那些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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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第三章 幸福与主体
高尚的人,为了维护民族的、人民的利益,为了正义的事业,能够做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他们所追求的是民族的大义与自己人格的完美。这种精神,正是几千年来我们民族赖以生存的精神力量。
有这些追求的志士仁人,他们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不顾自己可能遭到的杀身之祸,或是被监禁、被流放、被抄家,变得一贫如洗的个人命运。在他们的心目中,个人的痛苦与幸福,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只有为自己所认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才是自己所关心的。
正如民族英雄林则徐的诗中所写的那样:“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对于林则徐来说,痛苦与幸福已经是合二而一了。他因主张禁烟御敌而被流放,这当然是痛苦的;但是,被流放是因为自己坚持与帝国主义的斗争,是自己一心为着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富强,而不是因为自己做了危害民族利益的错事,他内心是无愧的,是充实的,因而他又是幸福的。还有那个决心为变法维新流血牺牲的谭嗣同,他本来可以逃离北京,保住一条命。但是他说:“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
有之,请自嗣同始。“他在临刑前高呼:”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此等视死如归的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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