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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部金融史-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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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不在江湖,江湖却永远流传着哥的传说。

临刑前,大团长德·莫莱在火刑架上诅咒,1年内迫害他的人将会遭到上帝的惩罚。1个月后,教皇去世;半年后菲利普四世狩猎时坠马而亡……

我无法告诉你二人是不是死于圣殿骑士的诅咒;但我可以告诉你另一个圣殿骑士团的秘密(我也不知道答案),或许,这将是一个永远的秘密。

据说圣殿骑士团大团长在临行前曾秘嘱自己的侄儿谢·德·博热(伯爵),要求他继承自己的职位和“高尚的教义”,在侄儿发誓复兴骑士团之后,他说出了一个秘密:法王只是损及圣殿骑士团财富的皮毛,真正的宝藏并未被没收,而是藏在前任团长的墓穴中。

史实是,德·莫莱先下葬于圣殿骑士专用墓地,后再迁出。

今天,一个更合理的猜测是,伯爵侄儿在转移遗体的时候,同时运走了骑士团富可敌国的财宝。

后来历任教皇为了树立自身权威始终未对圣殿骑士团平反,伯爵侄儿也没有获得重振骑士团的机会。伤心之余,临终前将藏宝隐匿于法国阿尔曰尼城某地。骑士团有一套长年使用的秘押,后来成为一套神秘的符号体系,又据说这位伯爵侄儿就是用这种符号将藏宝之地刻在城堡城基之上,当下午2…3点阳光照射时,谜语便会出现。

时至今日,无论官方、考古学家还是民间探宝者,仍有很多人为这笔财宝而疯狂,或许将永远有人疯狂……

以上种种,皆为猜测和传说。

我能告诉你的史实只是:菲利普四世很不厚道,不仅仅干掉了圣殿骑士团,还屠杀当时法国领地上最有钱的犹太人,不过,这也直接导致他在后来英法百年战争中缺乏信贷来源,终于败北。

卿本国王,奈何做贼

约翰采取的方式,无论如何我也接受不了:身为国王,却去偷窃,而且是本人亲历亲为。

丢人啊……

每一个统治者都把自己标榜为万世不移,统治者也会用尽一切手段压制反抗者,但是,任何强大的统治者都会有对手。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来反驳,世界是矛盾的统一体,任何开始都会对应着结束。

所以,或早、或晚,任何一个强大的帝国都会灭亡。关于这一点,我认定、确定以及肯定。

无终,哪有始?

如果暂时没有势均力敌的竞争者,或者无人可以制约统治者,这头饿狼便不会呆在笼子里,会选择掠夺作为致富手段,因为,掠夺财富的成本永远比创造财富更低。

如果缺乏竞争者的时间再长一些,社会居民就会形成日常习惯、规范乃至准则。此时,人们便会安然接受掠夺,人们会始终这样理解世界、不遗余力地接近权力,更可悲的是,这种方式确实能够获利。

此时,公平和道德便会荡然无存,经济增长会长期陷于停滞。经济学上,这种现象被称为“路径依赖”。

没有竞争、没有规制,王权肯定会向皇权演进。只有皇权才能获得最大收益,才能肆无忌惮地抢劫。

10世纪前后,西欧社会的发展轨迹中,英法两国便在集权与分权中犹疑,数百寒暑,终于走向了现代西方文明……

蛮族入侵后的封建格局约束了法兰克王权,历代王朝只能获得国王尊号,指望领主听国王指挥,根本就不靠谱。

城镇的兴起改变了这种情况,腓力二世始终支持城镇对抗领主,声称城镇只要向他纳税就可以获得特许状,当政期间授予80多个城镇特许状,宣布城镇脱离领主控制(当然,领主动武的时候还是要靠城镇自力更生)。

原因说起来可笑,当时在法国领土上最大的封建主居然是英国金雀花王朝,英王在大陆上的地盘足足是法国王室领地的6倍。不仅如此,英王的领地还将法王的领地包围了起来,法王领地被戏称为“法兰西岛”。

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城镇兴起之前,法王只能保留自己的意见,因为,没钱、没兵、没粮、没势力,凭什么叫板?

法王对封建主束手无策的时候,英国已经演进出强势王权。在无数场王位争夺战中,一位强势国王(征服者威廉)以武力统一了全国。

不过,英国很不幸(或者说幸运),很快出现了一位草包国王……

12世纪,英国对外贸易发展很快,羊毛、粮食大量输出,白银大量流入。用现代经济学语言描述,此时英国有巨大的贸易顺差,赚取了很多外汇。遗憾的是,英国王室垄断了羊毛出口贸易,白银并没有回到生产者手中,而是归于王室。

贸易顺差并不是一个国家必然强盛的表现,更不必然有利于国家发展。比如,此时的英国。

热衷于外贸顺差,是资本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最鄙视的重商主义思想,也就是西欧封建思想。用资本主义经济学家的语言来解释:国家财富不能以货币占有量来衡量,而是以国家货币消费量来衡量。

使用外汇盈余有如下几种境界。

第一个境界,公平分配这笔钱。把钱真正按贡献分配给生产者,没有任何特权可以从中牟利。当然,在任何时点、任何人,这件事都无法做到。因为,公平分配是绝对不可能的。

第二个境界,将外汇集中于创新部门。任何一种行销海外的商品都迟早会衰退,一成不变的产品不可能永远占领市场。只有创新才能源源不断带来新的财富,才能为国民带来福利。当然,指望王室这么干,那是相当不靠谱的。

第三个境界,如果不能用于创新,可以直接提高全体国民福利。最简单的方法是在国民中平均分配,当然,也有其他形式,比如用于国民教育。起码,为未来创新积蓄了力量。这点,也很难。

第四个境界,也是最差的结果,货币被集中于特权阶层。此时,财富分配便会越来越不平均,而且呈现一种棘轮效应,最后不但货币流入无以为继,诸多问题也会随之而来。一个国家有再多的货币,如果集中于少数人,结果也只能是通货膨胀、资产价格暴涨。

很不幸,英国选择了最差的处理方式,也成为证明上述理论的第一个牺牲品(在后来我们为您展现的大国兴衰中,这个逻辑会不断展现)。

随着金钱不断增加,1180~1220年,英国发生了历史上第一次通货膨胀。

这段时间,小麦和牛肉的价格上涨了2~3倍,而银价下跌了1/3,而在过去近几个世纪,英国物价几乎没有任何改变。

当时英王约翰的觉悟,仅停留在让臣民把羊毛拉出去,给自己换银子。结果是,他感到自己手里的钱多了,但好像更不够花。

约翰采取的方式,无论如何我也接受不了:身为国王,却去偷窃,而且是本人亲历亲为。

丢人啊……

开始,也就是去教堂取(偷)银盘子,《剑桥欧洲经济史》记载他曾经于1198年在教堂“取”走了61个银盘。要是一般人,估计主教会把窃贼拉出去暴打一顿,甚至明目张胆地干掉,小偷是国王……

1209年,教皇大概觉得这位国王实在没素质。于是,他开除了约翰教籍。约翰的反应很强烈,赚钱的方式从没素质变为没技术含量:明抢。

他开始没收教会财产,1209~1211年他共没收了教会2。8万英镑。

这几十年间,法国城镇已经兴起,手工专业化远远超越了英国,贸易方式、生产方式专业化,才是当时最大的创新。尽管产品与英国相差无几,但专业化和统一市场带来了丰厚财富,王室也藉此获得了充足的税源。

臣属是否服从领主,关键还是看实力。此时,法王已经无须再忍了。

西欧强盛之源

《大宪章》对王权形成了永久性限制,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财产私有权;

不经法律审判,不得逮捕和任意囚禁任何人;

平民人身安全应该得到保障,平民有权反抗君主;

不经贵族同意,不得征税。

王权,从此不再至高无上,至高无上的只有法律。

从此,王在法下。

1202年,法王腓力二世以领主名义要求英王约翰来巴黎受审。当然,这个要求被拒绝了。结果是,腓力强行占领了诺曼底出海口,接着攻占了安茹、屠岭等一批城市,约翰在法国境内的领地不足原来的五分之一。

英王约翰怎么可能把一个“法兰西岛”放在眼里?

1214年,约翰进攻法国,试图抢回自己在欧洲大陆的封地,不过,他错了。

决定战争最终胜负的是经济,谁拥有更强的经济实力,谁就有更强的战斗力。结果,约翰大败而回,英国国王、贵族在欧洲大陆的封地都被没收了,约翰也被誉为“失地王”。

约翰接下来的做法更加离谱:加倍收税,在国内。

约翰要求:任何英国人都有义务服役,兵役免除税提高16倍;贵族的封号、领地继承税提高100倍,这几乎等于直接剥夺贵族领地。

直接对所有臣民征税意味着所有臣民都要效忠于他,法国《“文、》之所以能《“人、》这么干是《“书、》因为国王《“屋、》赐予城镇合法地位,约翰这么干却几乎等于明抢。况且,他是一位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国王,跟着他混没准连不列颠岛上的封地都会被没收的。

英国贵族忍无可忍了,约翰的敌人从法王变为自己的臣民。1215年初春,贵族开始讨伐国王,并很快兵临伦敦。

让我惊讶的是,决战时刻,堂堂英王身边竟然只有7个骑士,全国的骑士都站到对方阵营里了。

也就是说,对方是千军万马,国王却只带了7个人就出战了。

每次看到这里,我还真佩服这位草包国王的勇气,只有7个人,居然还敢搞军事对抗。如果按照“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逻辑,此时贵族已经无需跟国王谈判,直接把他砍了也行。

那是东方思维。

在西欧历史上,王室可以更替,但不能脱离血缘体系,如同日本天皇“千年一系”,除非异族征服(比如北欧海盗),极少有人干掉国王自己干。杀掉国王,不过就是大革命那么几次,而且国王掉脑袋,王子照样可以继承王位。

英国贵族不能要约翰的命,他们的办法是让国王签订契约。1215年6月5日,谈判桌前,贵族们得到了他们所要的契约,这就是《大宪章》。

如果这事放在中国任何一位帝王身上,必定是知耻而后勇,一定是先签宪章,等老子有了实力再翻脸不认账。比如,“卧薪尝胆”,其实是违约行为。

在英国乃至欧洲的历史上,契约是约束封建领主、农奴乃至国王的根本制度,整个欧洲之所以还存在,靠的就是契约,誓言是不能违背的。

“英国教会应享有自由、英国臣民及其子孙将如前述,自余等及余等之后嗣在任何时间与任何时期中,永远适当而和平,自由而安静,充分而全然享受上述各项自由,权利与让与,余等与诸男爵据以宣誓,将以忠诚与善意遵守上述各条款”

——英国《大宪章》

《大宪章》对王权形成了永久性限制,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财产私有权;

不经法律审判,不得逮捕和任意囚禁任何人;

平民人身安全应该得到保障,平民有权反抗君主;

不经贵族同意,不得征税。

王权,从此不再至高无上,至高无上的只有法律。

从此,王在法下。

不过,《大宪章》只是一些死条文,还不是社会生活习惯,只要当权者不想遵守这个契约,随时都可能撕毁宪章。

战争,在法国却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王权得到了空前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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