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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味聊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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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陶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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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雪狐(一)
日升月落,花开花谢,尘世间的所有生灵都不能避免生死轮回,在人死之后就会下到冥府,哪怕是非人类的其他生灵们也纷纷幻化成人形,跨进鬼门关,走上黄泉路去冥府。在黄泉路和冥府之间,有一条忘川河,忘川河水泛着血红,里面尽是些不得投胎的孤魂野鬼。
湍流不息的河水旁开着一些血红色的花,花瓣细长似针,不见叶子,花开的地方就叫彼岸,彼岸上千万年来总有一所竹楼立在那里,里面住的是一个叫做‘忘川先生’的神秘人,没有人知道他是人是精怪还是神仙,见过的人都说他身着白纱,长发由一条发带系着,五官分明,非常的好看。冥府的灵魂们都叫他鬼医,因为他专为鬼治病,无论什么样的杂症到了他那儿都能痊愈。但是他有个规矩,来者得从忘川河游到彼岸,要知道那忘川河里有着能腐蚀灵魂的剧毒,这样一来,即使没病,也会送掉半条命,所以见过他的灵魂很少。
冥府下面的岁月几乎是日夜不分,没有所谓的黑夜,也没有白昼,时间像河水一般急流,雪狐托腮坐在草地上,看着对岸排队要过奈何桥的鬼魂,发出了一声叹息:“哎。”
“叹什么气呢?雪狐姐姐。”鹦儿不知道是何时出现在了雪狐的身后,红裙拖地,手里拿着几朵血色花。
看着鹦儿手中的花,雪狐漫不经心的问:“先生又要替鬼治病吗?”
“只答对了一半,先生这次要治的是条大蟒蛇。”鹦儿嘟着嘴,小脸粉嫩嫩的,看样子不过十五六岁,可是她已经在彼岸呆了五百多年。
雪狐一听,忙催促:“那你还不去?让先生久等了看你怎么办。”
“急什么,先生还要听那么久的故事,一时半会儿说不完的。”鹦儿索性坐到了雪狐的旁边,把头靠在雪狐的肩膀上,想了想后开口问:“雪狐姐姐,我一直在想,先生为什么那么喜欢听故事呢?”
“这个要问先生才知道。”雪狐比鹦儿年长,身体发育显得也成熟许多,一颦一笑都透着妖媚的气息。
鹦儿不满的嘟着嘴,跟随忘川先生在彼岸已经有好几百年,先生没提,自己也没问,让她觉得奇怪的是每个来求医的灵魂除了要先游过忘川河以外,还要用自己的贴身之物和自己生前的故事作交换,否则忘川先生就不肯医治。
“那雪狐姐姐,你也讲过自己的故事给先生听吗?”
“嗯。”雪狐点头,淡然一笑站了起来,转身就要离去,鹦儿见状,在后面追赶,边跑边喊:“雪狐姐姐,那你也讲给我听听好不好?”
“如果你追上我,我就告诉你。”雪狐回头一笑,皮肤白若冬雪,唇不含而红,风吹动发丝,美得足以让世间的男子为之倾倒。
鹦儿见雪狐使出飞行功夫,也不肯示弱,娇声喝道:“雪狐姐姐,今天你逃不了的!”说着,身体幻化成了一只鹦鹉,向雪狐飞去,几朵血色花掉落在了草地。
她们的嬉戏声传过了忘川河,孟婆禁不住回头看一眼,然后笑着点了点头,继续盛她的孟婆汤,一人一碗,不慢不急,喝过那一碗的人都会把前尘往事通通忘记,这么多年来没有喝孟婆汤的灵魂少得两只手都数得清,那些灵魂若不是还飘在人世,就是掉进了忘川河,雪狐和鹦儿是两个少数中的少数,因忘川先生的施救,而永远的留在了彼岸。
第2章 雪狐(二)
一千多年前的深山中,住着一个姓柴的农夫,农夫一个人守着贫寒的小屋过着自乐的生活,因为父母双亡,所以也算是独活,就门前的地里种着些菜,养了几只鸡鸭,平时就上山砍砍柴挑到集市上去卖,换了米油过日子。
一日,太阳刚从东方升起,农夫就推开了自家的门,拿上斧头和绳子上了山。乐观的农夫一路走一路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山中的鸟儿们听到他的歌声纷纷叽叽喳喳的叫个不停,好像也在跟着他唱。走到山林深处,看着那些长得茂密的树枝,农夫正想要干活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声不同寻常的哀叫,像是受伤的动物发出的声音。农夫放下柴刀,寻声找去,只见一堆掉在地上的枯树枝中爬着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狐狸,它的腿被树枝弄伤,流出的血已经打湿了身上的毛,小狐狸的两只眼睛水汪汪的看着农夫,像在求救。
“哎,真可怜啊,我来帮你。”农夫是个善良的人,这是这片森林里的动物都知道的,哪怕是天上飞的鸟儿,地上跑的兔子,它们都受过农夫的照顾。
农夫把受伤的小狐狸抱在怀里,发现小狐狸的伤事不轻,得赶快救治,于是放弃了打柴的念头,带着斧头,抱着狐狸回了家。小狐狸在农夫的照顾下一天天的好了起来,渐渐的活蹦乱跳了,白天它就跟着农夫一起上山去砍柴,晚上的时候,她就睡在农夫的被子上,一个农夫一只狐狸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雪狐,别去那边,那里危险。”雪狐是农夫给小狐狸取的名字,因为上狐狸的毛就像雪一样的洁白,农夫一边砍柴,还不忘看着小狐狸,小狐狸像听得懂人话一样,农夫一叫它,它就停止了不安份的脚步,乖乖的跑回了农夫的身边,摇头尾巴。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因为贫穷,农夫没有娶妻,雪狐陪伴了农夫整整七年。如果这是幸福的话,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爷的嫉妒,厄运开始降临。县城里一个姓赵的老爷听说农夫屋子下藏了宝贝,竟然不分清红皂白的要农夫搬家,农夫有苦不能言,限期只有三天,还有三天农夫就必须要搬走。听到农夫夜里的叹息,小狐狸心里也不好受,有很多的事情它还不懂,可是它知道农夫是这个世界上对它最好的人,它能做的只是爬在农夫的脚边,让农夫感觉到它的存在。
“雪狐啊雪狐,可怜的小东西,从今以后咱们就没有家了。”农夫把小狐狸抱了起来,像看自己的孩子一样盯着小狐狸,明天是最后一天,想到自己以后的生活,农夫心一横,做了个决定,他决定把小狐狸放归山林,让它去寻找自己的亲人。于是,他拿出家里唯有的一点点米酒,喂给了小狐狸吃,小狐狸吃后,好像是醉了,开始呼呼大睡。趁着夜深,农夫抱着熟睡的小狐狸往山林里疾步行走,他一定要把小狐狸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因为他从那个姓赵的老爷眼睛里看到了不祥的兆头,那赵老爷哪里是想要农夫的破房,眼睛里全是对农夫身边这只小狐狸的贪婪,农夫心想即使自己交出了房子,赵老爷也不会放过自己,所以他要先把小狐狸安排妥当,他舍不得让这个小家伙被赵老爷给抓去剥皮。一想到小狐狸有可能会遇到的后果,农夫就眼泪连连,他的眼泪一滴滴都落在了小狐狸的身上,安置好小狐狸之后,农夫一步三回头的看着小狐狸,不舍的说:“雪狐,去找你的家人吧,别回来了。”
就这样,农夫泪别了小狐狸,当小狐狸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山林中,不见了农夫。农夫太低估小狐狸了,它即使没有走过那一条路,不代表它闻不出一路留下的农夫的气息,小狐狸飞快的跑着,花了半天的时间跑回了农夫的家,房子还在,门大开着,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
第3章 雪狐(三)
农夫死了,死在血泊之中,农夫的家被人翻了个底朝天,姓钱的老爷没有找到小狐狸,小狐狸像失踪了一样,即使他派家丁进山,也没有找到小狐狸的踪迹。
时间一晃就是二十年,二十年之后的平山镇一派繁荣,比平常更热闹的是这一天刚巧镇上大户人家的钱少爷娶亲。钱家财大势大,办喜事的派头十足,为了迎娶另一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街道两旁都挂上了大红色的绸缎。钱府门前,宾客如云,来者脸上都堆满了笑容,恭敬的奉上自己特意挑选的贺礼。
“恭喜钱老爷,贺喜钱老爷。”镇上开药铺的王老板携妻眷走到了钱老爷的面前,恭手作揖,把一个很大的锦缎盒子递到了钱老爷手上。“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王老板客气了,里面请。”钱老爷穿着绸缎服,显得华贵气派,今天是他儿子娶媳妇的日子,他的心里那个高兴啊,不为其他,就冲着自己的儿媳妇是平山镇第一当铺周家的千金,这一点就够让他乐呵上好一段日子。
太阳高照,看时间差不多了,钱大贵给管家来福使了个眼色,细声问道:“怎么还没来?”当然,钱大贵指的是迎亲的队伍怎么还没有回来。
管家来福跟随钱大贵多年,办事一向小心谨慎,他是亲眼看着少爷出去的,所以陪笑道:“老爷稍安勿躁,我想少爷马上就到了。”
“嗯,这样最好,千万不要出什么岔子,否则唯你是问!”钱大贵甩了一下衣袖,转头继续招呼宾客。
时间慢慢的过去,眼看吉时快到了,还没有见到少爷回来,第一个担心的是管家来福,虽然他亲眼送少爷出去了,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没底,夫人早逝,钱老爷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要说选的这门亲事肯定不差,周家小姐要人品有人品有相貌有相貌,可偏巧少爷就是不满意。都说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婚结起来也算是顺理成章,少爷也是在这样的逼迫下答应了。管家来福眼望着街道,内心焦急,当他想起少爷临走前的笑容时,就越发的不安,要知道钱老爷对这个独子娇宠万分,从小到大想要什么给什么,早就养成了少爷自私任性的脾气,这也罢了,少爷要是像其他大户人家的少爷一样那么色财兼收,乖乖的成亲是肯定没有问题的,但少爷竟不是,说不清道不明,少爷到了成亲之年竟然还没有半个看得上眼的姑娘,也不曾和其他浪荡子弟一起出去花天酒地。难不成少爷是表面顺从,私底下打算……来福越想越害怕,怕少爷真的在这个时候离家出走,那样的话钱老爷就算不要了自己的命,也会剥了自己这层皮。无奈之下,管家来福马上派人到了周家打探,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结果不消半柱香功夫,迎亲队伍就回来了。大家看到迎亲队伍都高兴过了头,鞭炮声响起,才发现新郎官不在马背上。
“少爷呢?”管家忙问一同前去周家的媒婆。
媒婆眼神闪躲,小声的回答:“跑啦!”
“那……”管家来福一听少爷跑了,就想到周家会是什么反应,于是顾不上礼数,冲到轿前掀开了帘子,只见里面空空荡荡的。他看到的同时,其他人也看到了,敲锣打鼓的人都停了下来,钱老爷站在门前面如纸色。
“老爷……”管家小跑到钱老爷面前,低着头,不敢说其他。
啪的一耳光甩到了管家的脸上,钱老爷愤愤的说:“你这个蠢货,还不赶紧去找!”
“小的这就去。”听了钱老爷的话,管家像得了救命的符,毕竟时间不久,要能找回少爷,也许能够将功抵过,于是点齐家丁,同他一起出去了。
钱老爷何许人也,儿子逃婚,很可能已经激怒了周家,但他还是一点儿也不乱,临时的把这场婚礼改成了自己的寿宴,尽管自己的寿辰要到下个月初八,大家碍于钱老爷的面子,也不敢说什么,反正礼送了,人了来了,就坐到了席上。
这边钱府热闹不凡,那边管家来福跑得满头大汗,见到镇上的人就问有没有看到自家的公子,钱家是大户,说起钱少爷,又有几个会陌生,但那些村民都说没有看到钱家的少爷。看着被太阳烤得滚烫的地面,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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