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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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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后者主要讲述循环系及一般解剖学、针灸疗法等。

  ④ 王莽诛翟义党 西汉末年王莽篡夺汉王朝政权时,东郡太守翟义和他的外
甥陈丰起兵讨王莽,兵败后被“磔尸陈市”;随翟义起兵的人,也被屠杀。
据《汉
书·王莽传》,翟义党王孙庆被捕后,“莽使太医、尚方与屠共刳剥之,量度五藏,
以竹龟导其脉,知所始终,云可以治病。

  ⑤ 《析骨分经》 明代(文中说是宋代,疑误)宁一玉著,收入清代陶'王廷'
编纂的《续说郛》第三十卷中。

  ⑥ “万物皆备于我” 语见《孟子·尽心》。

  ⑦ 关于月经精液毛发爪甲等入药的说法,在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五十
二《人部》中曾有记载。

  ⑧ 曾大人即曾国藩,李大人即李鸿章,左中堂即左宗棠,鲍军门即鲍超。

们都是清朝的大官僚,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刽子手。

  ⑨ 新党 清末一般人对维新派人物的称呼。

  ⑩ 铡包勉 我国过去流行的剧目之一。
内容系根据民间传说,演宋朝包拯奉
公执法,不徇私情,铡杀犯罪的侄儿包勉的故事。

  ⑾ 指晋代文人刘伶等。
《世说新语·任诞》中说:“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
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
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言衣,诸君何为入我
言中?’”又《德行》中说:“王平子、胡母彦国诸人,皆以任放为达,或有裸体
者。

  ⑿ Th.Lipps 李普斯(1851—1941),德国心理学家、哲学家。
他在《伦理
学的根本问题》第二章《道德上之根本动机与恶》中说:“凡欲使他人为奴隶者,
其人即有奴隶根性。
好为暴君之专制者,乃缺道德上之自负者也。
凡好傲慢之人,
遇较己强者恒变为卑屈。
”(据杨昌济译文,北京大学出版部出版)
  ⒀ 孙皓(243—283) 三国时吴国最后的皇帝。
在位时淫侈残酷,常随意杀
戮臣下和宫人,或剥人面,或凿人眼,无所不用其极。
降晋后封归命侯。
据《世说
新语·排调》载:晋武帝有一次问他:“闻南人好作《尔汝歌》,颇能为乎?”他
正在饮酒,立刻举杯对武帝唱道:“昔与汝为邻,今与汝为臣,上汝一杯酒,令汝
寿万春。

  ⒁ 梅兰芳(1894—1961) 名澜,字畹华,江苏泰州人,京剧艺术家。
他是
扮演旦角的男演员,在京剧表演艺术方面有重要成就。

  ⒂ 麻姑 神话传说中的仙女。
据晋代葛洪《神仙传》:东汉时仙人“王方平
降蔡经家,召麻姑至,是好女子,年可十八九许,手似鸟爪,顶中有髻,衣有文章
而非锦绣。

  ⒃ 《红楼梦》 长篇小说,清代曹雪芹著。
通行本为一百二十回,后四十回
一般认为是高鹗续作。

  ⒄ 泰戈尔(R.Tagore,1861—1941) 印度诗人。
著有《新月集》、《飞鸟
集》等。
一九二四年四月曾到中国。
下文的“竺震旦”是泰戈尔在中国度六十四岁
生日时,梁启超给他起的中国名字。

  ⒅ 罗丹(A.Rodin,1840—1917) 法国雕塑家。
作品有《加莱义民》、
《巴尔扎克》等。

  ⒆ 淮尔特(O.Wilde,1856—1900) 通译王尔德,英国唯美派作家。
著有
《莎乐美》、《温德米夫人的扇子》等。

  ⒇ 罗曼罗兰 (Romain Rolland,1866—1944) 法国作家、社会活动家。

著有长篇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剧本《爱与死的搏斗》等。

   戈尔基(1868—1936) 通译高尔基,苏联无产阶级作家。
著有长篇小说
《福玛·高尔杰耶夫》、《母亲》和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
大学》等。

  (22) 吴昌硕(1844—1927) 名俊卿,浙江安吉人,书画家、篆刻家。

  (23) 林琴南(1852—1924) 名纾,号畏庐,福建闽侯(今福州)人,翻译
家。
他曾由别人口述,用古文译欧美小说一百七十多种,其中不少是外国文学名著,
在清末至“五四”期间影响很大。
到了“五四”时期,他是最激烈反对新文化运动
的守旧派代表人物之一,曾在给蔡元培的信及小说《荆生》、《妖梦》中,诋毁新
文化运动者;其中《荆生》一篇大意说:有田必美(影射陈独秀)、金心异(影射
钱玄同)、狄莫(影射胡适)三人聚于陶然亭,田生大骂孔丘,狄生主张白话,忽
然隔壁走出一个伟丈夫荆生来,把三人打骂一顿。
荆生是林琴南自况,鲁迅在文中
用“识荆”二字含有双关意思。

  (24) “识荆” 语出唐代李白的《与韩荆州书》:“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
一识韩荆州。
”后来就用“识荆”作为初次识面的敬辞。

  (25) 仿单 介绍商品的性质、用途和用法的说明书。

  (26) “如夫人” 即小老婆,语出《左传》僖公十七年。

  (27) “引车卖浆者流”的文字 林琴南在一九一九年三月给蔡元培的信中攻
击白话文说:“若尽废古书,行用土语为文字,则都下引车卖浆之徒所操之语,按
之皆有文法,……据此,则凡京津之稗贩均可用为教授矣。

  (28) 南亭亭长 即李宝嘉(1867—1906),字伯元,江苏武进人,小说家。

著有长篇小说《官场现形记》、《文明小史》等。
我佛山人,即吴沃尧(1866—19
10),字趼人,广东南海佛山人,小说家。
著有长篇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恨海》等。

  (29) 创造社 “五四”新文学运动中的著名文学团体,一九二○年至一九二
一年间成立。
主要成员有郭沫若、郁达夫和成仿吾等。
在一九二三年出版的《创造
季刊》第二卷第一期周年纪念号上,曾刊印他们三人合摄的照片。




                               论睁了眼看

  虚生先生所做的时事短评中,曾有一个这样的题目:“我们应该有正眼看各方
面的勇气”(《猛进》十九期)。
诚然,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
作,敢当。
倘使并正视而不敢,此外还能成什么气候。
然而,不幸这一种勇气,是
我们中国人最所缺乏的。

  但现在我所想到的是别一方面——
  中国的文人,对于人生,——至少是对于社会现象,向来就多没有正视的勇气。

我们的圣贤,本来早已教人“非礼勿视”的了;而这“礼”又非常之严,不但“正
视”,连“平视”“斜视”也不许。
现在青年的精神未可知,在体质,却大半还是
弯腰曲背,低眉顺眼,表示着老牌的老成的子弟,驯良的百姓,——至于说对外却
有大力量,乃是近一月来的新说,还不知道究竟是如何。

  再回到“正视”问题去:先既不敢,后便不能,再后,就自然不视,不见了。

一辆汽车坏了,停在马路上,一群人围着呆看,所得的结果是一团乌油油的东西。

然而由本身的矛盾或社会的缺陷所生的苦痛,虽不正视,却要身受的。
文人究竟是
敏感人物,从他们的作品上看来,有些人确也早已感到不满,可是一到快要显露缺
陷的危机一发之际,他们总即刻连说“并无其事”,同时便闭上了眼睛。
这闭着的
眼睛便看见一切圆满,当前的苦痛不过是“天之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为。
”于是无问题,无缺陷,无不平,
也就无解决,无改革,无反抗。
因为凡事总要“团圆”,正无须我们焦躁;放心喝
茶,睡觉大吉。
再说费话,就有“不合时宜”之咎,免不了要受大学教授的纠正了。

呸!
  我并未实验过,但有时候想:倘将一位久蛰洞房的老太爷抛在夏天正午的烈日
底下,或将不出闺门的千金小姐拖到旷野的黑夜里,大概只好闭了眼睛,暂续他们
残存的旧梦,总算并没有遇到暗或光,虽然已经是绝不相同的现实。
中国的文人也
一样,万事闭眼睛,聊以自欺,而且欺人,那方法是:瞒和骗。

  中国婚姻方法的缺陷,才子佳人小说作家早就感到了,他于是使一个才子在壁
上题诗,一个佳人便来和,由倾慕——现在就得称恋爱——而至于有“终身之约”。

但约定之后,也就有了难关。
我们都知道,“私订终身”在诗和戏曲或小说上尚不
失为美谈(自然只以与终于中状元的男人私订为限),实际却不容于天下的,仍然
免不了要离异。
明未的作家便闭上眼睛,并这一层也加以补救了,说是:才子及第,
奉旨成婚。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经这大帽子来一压,便成了半个铅钱也不值,问
题也一点没有了。
假使有之,也只在才子的能否中状元,而决不在婚姻制度的良否。


  (近来有人以为新诗人的做诗发表,是在出风头,引异性;且迁怒于报章杂志
之滥登。
殊不知即使无报,墙壁实“古已有之”,早做过发表机关了;据《封神演
义》,纣王已曾在女娲庙壁上题诗,那起源实在非常之早。
报章可以不取白话,或
排斥小诗,墙壁却拆不完,管不及的;倘一律刷成黑色,也还有破磁可划,粉笔可
书,真是穷于应付。
做诗不刻木板,去藏之名山,却要随时发表,虽然很有流弊,
但大概是难以杜绝的罢。

  《红楼梦》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较的敢于实写的,而
那结果也并不坏。
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
猩毡斗篷的和尚。
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无
疑了。
至于别的人们,则早在册子里一一注定,末路不过是一个归结:是问题的结
束,不是问题的开头。
读者即小有不安,也终于奈何不得。
然而后或续或改,非借
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
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
赫克尔(E.Haeckel)
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
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
原作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

  “作善降祥”的古训,六朝人本已有些怀疑了,他们作墓志,竟会说“积善不
报,终自欺人”的话。
但后来的昏人,却又瞒起来。
元刘信将三岁痴儿抛入蘸纸火
盆,妄希福佑,是见于《元典章》的;剧本《小张屠焚儿救母》却道是为母延命,
命得延,儿亦不死了。
一女愿侍痼疾之夫,《醒世恒言》中还说终于一同自杀的;
后来改作的却道是有蛇坠入药罐里,丈夫服后便全愈了。
凡有缺陷,一经作者粉饰,
后半便大抵改观,使读者落诬妄中,以为世间委实尽够光明,谁有不幸,便是自作,
自受。

  有时遇到彰明的史实,瞒不下,如关羽岳飞的被杀,便只好别设骗局了。
一是
前世已造夙因,如岳飞;一是死后使他成神,如关羽。
定命不可逃,成神的善报更
满人意,所以杀人者不足责,被杀者也不足悲,冥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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