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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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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把人画得瘦削。
几条“顺”的翻译①
在这一个多年之中,拚死命攻击“硬译”的名人,已经有了三代:首先是祖师
梁实秋教授,其次是徒弟赵景深②教授,最近就来了徒孙杨晋豪③大学生。但这三
代之中,却要算赵教授的主张最为明白而且彻底了,那精义是——“与其信而不顺,
不如顺而不信。”
这一条格言虽然有些希奇古怪,但对于读者是有效力的。
因为“信而不顺”的译文,一看便觉得费力,要借书来休养精神的读者,自然
就会佩服赵景深教授的格言。至于“顺而不信”的译文,却是倘不对照原文,就连
那“不信”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然而用原文来对照的读者,中国有几个呢。这时
候,必须读者比译者知道得更多一点,才可以看出其中的错误,明白那“不信”的
所在。否则,就只好胡里胡涂的装进脑子里去了。
我对于科学是知道得很少的,也没有什么外国书,只好看看译本,但近来往往
遇见疑难的地方。随便举几个例子罢。《万有文库》④里的周太玄先生的《生物学
浅说》里,有这样的一句——
“最近如尼尔及厄尔两氏之对于麦……”
据我所知道,在瑞典有一个生物学名家Nilsson Ehle是考验小麦的遗传的,但
他是一个人而兼两姓,应该译作“尼尔生厄尔”才对。现在称为“两氏”,又加了
“及”,顺是顺的,却很使我疑心是别的两位了。不过这是小问题,虽然,要讲生
物学,连这些小节也不应该忽略,但我们姑且模模胡胡罢。
今年的三月号《小说月报》上冯厚生先生译的《老人》里,又有这样的一句—
—
“他由伤寒病变为流行性的感冒(Influenza)的重病……”
这也是很“顺”的,但据我所知道,流行性感冒并不比伤寒重,而且一个是呼
吸系病,一个是消化系病,无论你怎样“变”,也“变”不过去的。须是“伤风”
或“中寒”,这才变得过去。但小说不比《生物学浅说》,我们也姑且模模胡胡罢。
这回另外来看一个奇特的实验。
这一种实验,是出在何定杰及张志耀两位合译的美国Conklin所作的《遗传与环
境》里面的。那译文是——“……他们先取出兔眼睛内髓质之晶体,注射于家禽,
等到家禽眼中生成一种‘代晶质’,足以透视这种外来的蛋白质精以后,再取出家
禽之血清,而注射于受孕之雌兔。雌兔经此番注射,每不能堪,多遭死亡,但是他
们的眼睛或晶体并不见有若何之伤害,并且他们卵巢内所蓄之卵,亦不见有什么特
别之伤害,因为就他们以后所生的小兔看来,并没有生而具残缺不全之眼者。”
这一段文章,也好像是颇“顺”,可以懂得的。但仔细一想,却不免不懂起来
了。一,“髓质之晶体”是什么?因为水晶体是没有髓质皮质之分的。二,“代晶
质”又是什么?三,“透视外来的蛋白质”又是怎么一回事?我没有原文能对,实
在苦恼得很,想来想去,才以为恐怕是应该改译为这样的——“他们先取兔眼内的
制成浆状(以便注射)的水晶体,注射于家禽,等到家禽感应了这外来的蛋白质
(即浆状的水晶体)而生‘抗晶质’(即抵抗这浆状水晶体的物质)。然后再取其
血清,而注射于怀孕之雌兔。……”
以上不过随手引来的几个例,此外情随事迁,忘却了的还不少,有许多为我所
不知道的,那自然就都溜过去,或者照样错误地装在我的脑里了。但即此几个例子,
我们就已经可以决定,译得“信而不顺”的至多不过看不懂,想一想也许能懂,译
得“顺而不信”的却令人迷误,怎样想也不会懂,如果好像已经懂得,那么你正是
入了迷途了。
※ ※ ※
①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北斗》第一卷第四期,署名长庚。
②赵景深四川宜宾人,当时复旦大学教授,北新书局编辑。他在《读书月刊》
第一卷第六期(一九三一年三月)《论翻译》一文中为误译辩解说:“我以为译书
应为读者打算;换一句话说,首先我们应该注重于读者方面。译得错不错是第二个
问题,最要紧的是译得顺不顺。倘若译得一点也不错,而文字格里格达,吉里吉八,
拖拖拉拉一长串,要折断人家的嗓子,其害处当甚于误译。……所以严复的‘信’
‘达’‘雅’三个条件,我以为其次序应该是‘达’‘信’‘雅’。”
③杨晋豪上海奉贤人,当时南京中央大学学生。他在《社会与教育》第二卷第
二十二期(一九三一年九月)发表《从“翻译论战”说开去》一文,攻击当时马列
主义著作和“普罗”文学理论的译文“生硬”,“为许多人所不满,看了喊头痛,
嘲之为天书”。又说“翻译要‘信’是不成问题的,而第一要件是要‘达’!”
④《万有文库》商务印书馆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四年间出版的大型丛书,收入
中外著作两千余种,共四千册。
“民族主义文学”的任务和运命①
一
殖民政策是一定保护,养育流氓的。从帝国主义的眼睛看来,惟有他们是最要
紧的奴才,有用的鹰犬,能尽殖民地人民非尽不可的任务:一面靠着帝国主义的暴
力,一面利用本国的传统之力,以除去“害群之马”,不安本分的“莠民”。所以,
这流氓,是殖民地上的洋大人的宠儿,——不,宠犬,其地位虽在主人之下,但总
在别的被统治者之上的。上海当然也不会不在这例子里。巡警不进帮,小贩虽自有
小资本,但倘不另寻一个流氓来做债主,付以重利,就很难立足。到去年,在文艺
界上,竟也出现了“拜老头”的“文学家”。
但这不过是一个最露骨的事实。其实是,即使并非帮友,他们所谓“文艺家”
的许多人,是一向在尽“宠犬”的职分的,虽然所标的口号,种种不同,艺术至上
主义呀,国粹主义呀,民族主义呀,为人类的艺术呀,但这仅如巡警手里拿着前膛
枪或后膛枪,来福枪,毛瑟枪的不同,那终极的目的却只一个:就是打死反帝国主
义即反政府,亦即“反革命”,或仅有些不平的人民。
那些宠犬派文学之中,锣鼓敲得最起劲的,是所谓“民族主义文学”②。但比
起侦探,巡捕,刽子手们的显著的勋劳来,却还有很多的逊色。这缘故,就因为他
们还只在叫,未行直接的咬,而且大抵没有流氓的剽悍,不过是飘飘荡荡的流尸。
然而这又正是“民族主义文学”的特色,所以保持其“宠”的。
翻一本他们的刊物来看罢,先前标榜过各种主义的各种人,居然凑合在一起了。
这是“民族主义”的巨人的手,将他们抓过来的么?并不,这些原是上海滩上久已
沉沉浮浮的流尸,本来散见于各处的,但经风浪一吹,就漂集一处,形成一个堆积,
又因为各个本身的腐烂,就发出较浓厚的恶臭来了。
这“叫”和“恶臭”有能够较为远闻的特色,于帝国主义是有益的,这叫做
“为王前驱”③,所以流尸文学仍将与流氓政治同在。
二
但上文所说的风浪是什么呢?这是因无产阶级的勃兴而卷起的小风浪。先前的
有些所谓文艺家,本未尝没有半意识的或无意识的觉得自身的溃败,于是就自欺欺
人的用种种美名来掩饰,曰高逸,曰放达(用新式话来说就是“颓废”),画的是
裸女,静物,死,写的是花月,圣地,失眠,酒,女人。一到旧社会的崩溃愈加分
明,阶级的斗争愈加锋利的时候,他们也就看见了自己的死敌,将创造新的文化,
一扫旧来的污秽的无产阶级,并且觉到了自己就是这污秽,将与在上的统治者同其
运命,于是就必然漂集于为帝国主义所宰制的民族中的顺民所竖起的“民族主义文
学”的旗帜之下,来和主人一同做一回最后的挣扎了。
所以,虽然是杂碎的流尸,那目标却是同一的:和主人一样,用一切手段,来
压迫无产阶级,以苟延残喘。不过究竟是杂碎,而且多带着先前剩下的皮毛,所以
自从发出宣言以来,看不见一点鲜明的作品,宣言④是一小群杂碎胡乱凑成的杂碎,
不足为据的。
但在《前锋月刊》⑤第五号上,却给了我们一篇明白的作品,据编辑者说,这
是“参加讨伐阎冯军事⑥的实际描写”。描写军事的小说并不足奇,奇特的是这位
“青年军人”的作者所自述的在战场上的心绪,这是“民族主义文学家”的自画像,
极有郑重引用的价值的——“每天晚上站在那闪烁的群星之下,手里执着马枪,耳
中听着虫鸣,四周飞动着无数的蚊子,那样都使人想到法国‘客军’在菲洲沙漠里
与阿剌伯人争斗流血的生活。”(黄震遐:《陇海线上》)
原来中国军阀的混战,从“青年军人”,从“民族主义文学者”看来,是并非
驱同国人民互相残杀,却是外国人在打别一外国人,两个国度,两个民族,在战地
上一到夜里,自己就飘飘然觉得皮色变白,鼻梁加高,成为腊丁民族⑦的战士,站
在野蛮的菲洲了。那就无怪乎看得周围的老百姓都是敌人,要一个一个的打死。法
国人对于菲洲的阿剌伯人,就民族主义而论,原是不必爱惜的。仅仅这一节,大一
点,则说明了中国军阀为什么做了帝国主义的爪牙,来毒害屠杀中国的人民,那是
因为他们自己以为是“法国的客军”的缘故;小一点,就说明中国的“民族主义文
学家”根本上只同外国主子休戚相关,为什么倒称“民族主义”,来朦混读者,那
是因为他们自己觉得有时好像腊丁民族,条顿民族⑧了的缘故。
三
黄震遐先生写得如此坦白,所说的心境当然是真实的,不过据他小说中所显示
的智识推测起来,却还有并非不知而故意不说的一点讳饰。这,是他将“法国的安
南兵”含糊的改作“法国的客军”了,因此就较远于“实际描写”,而且也招来了
上节所说的是非。
但作者是聪明的,他听过“友人傅彦长君平时许多谈论……许多地方不可讳地
是受了他的熏陶”⑨,并且考据中外史传之后,接着又写了一篇较切“民族主义”
这个题目的剧诗,这回不用法兰西人了,是《黄人之血》(《前锋月刊》七号)。
这剧诗的事迹,是黄色人种的西征,主将是成吉思汗的孙子拔都⑩元帅,真正
的黄色种。所征的是欧洲,其实专在斡罗斯(俄罗斯)——这是作者的目标;联军
的构成是汉,鞑靼,女真,契丹⑾人——这是作者的计划;一路胜下去,可惜后来
四种人不知“友谊”的要紧和“团结的力量”,自相残杀,竟为白种武士所乘了—
—这是作者的讽喻,也是作者的悲哀。
但我们且看这黄色军的威猛和恶辣罢——
…………
恐怖呀,煎着尸体的沸油;
可怕呀,遍地的腐骸如何凶丑;
死神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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