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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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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后来的形势发展,乔布斯并不是没有看到平板电脑的未来,而是一直在等待上面这几个问题的答案。直到有了清晰的解答,苹果才会真正放开手脚,像乔布斯说的那样,去“定义一个新市场”。在平板电脑领域,乔布斯的这种“未来思辨术”获得了成功,iPad成了最终的赢家。
早年的乔布斯,经常犯那种看到了未来却与机会失之交臂的错误,Macintosh输给IBM PC就是乔帮主心中永远的痛。在苹果、NeXT、皮克斯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后,逐渐成熟的乔帮主“进化”成了一个既能看到未来,又能用清晰的思路和完善的方法论把握未来的人。
正如斯卡利在接受采访时所说:“乔布斯是一个有着超凡眼光的人。但他同时也是一个笃信每一步细节必须精确无误的人。”
1979年在施乐,乔布斯看到了鼠标、视窗等神奇的图形用户界面技术。从历史角度看,那一次参观无疑左右了IT技术在未来十几年的走向。这不仅仅是因为乔布斯从施乐“偷”走了图形用户界面技术,更是因为,乔布斯那一天不仅仅看到了一种新的技术,也看到了这种技术背后所代表的“用户友好”的设计思想。
从那以后,乔布斯在产品设计上的主导思想从来没有偏离过“用户友好”这个主题。设计师将创意提交给乔布斯审阅时,乔布斯扮演的角色更像是一个被赋予了决策权的最终用户。凡是用户不会喜欢或者用起来别扭的设计,无论技术有多先进,都会被乔帮主一板子拍死。
乔布斯对用户友好的重视是从包装开始的。从Apple II时代起,乔布斯就非常重视苹果电脑的包装。他觉得,用户打开包装箱时,最先看到的是产品包装,这个第一印象,以及用户拆开包装的过程,是教用户学习产品使用的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乔布斯曾对Macintosh开发团队说:“好吧,假如我就是那件产品。当购买者试图把我从包装箱里拿出来并开始使用的时候,会发生什么?想一想吧,第一次使用Macintosh的用户从来没有见过鼠标。那么,当购买者打开电脑的包装,我们包装鼠标的方式能不能直观地告诉用户,鼠标应该这样拿、这样用?类似地,当用户第一次打开Macintosh电脑的时候,电脑上需要显示些什么,来引导用户使用?如果完全没有使用手册,我们的产品设计能不能做到,用户打开包装,就可以使用?”
苹果前副总裁杰伊·艾略特回忆说,研发Macintosh的图形用户界面时,有一天,乔布斯到旧金山一家名叫Ciao的餐厅吃饭。侍者刚拿上来菜单,乔布斯就被菜单上毕加索风格的图示吸引了。就是这个风格!乔布斯兴奋得像吃了迷幻剂。周一一大早,乔布斯就赶到公司,给设计师们看Ciao风格的菜单,和设计师们一起确定图形用户界面里每一个图标、每一种字体、每一个形状以及每一种颜色的设计。第一代Macintosh图形用户界面的视觉风格就这样被确定了下来。在乔布斯心里,电脑的界面就要像一份吸引人的菜单那样,既好看,又好用。
终其一生,能让乔布斯真正佩服的人十分有限。发明宝丽来相机的埃德温·兰德和福特汽车的创始人亨利·福特(Henry Ford)都有幸成为了这一小批牛人中的一员。宝丽来相机是当年操作最容易,使用最方便的相机;而福特汽车则是用技术实现汽车平民化的经典。虽然乔布斯追求产品的品位和形象上的完美,但在用户交互上,乔布斯始终强调,电脑产品都要像宝丽来相机和福特汽车那样简单、易用。
乔布斯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自己对产品设计的基本想法:“设计是个有趣的领域。有些人认为,设计就是产品的外观看上去什么样。但其实,如果细想一下,你会发现设计其实是有关产品如何工作的学问。Mac电脑的设计不仅仅包含电脑看上去什么样,更主要的还是设计电脑如何工作。”
乔布斯认为,人的手是上帝最完美的创造。在苹果工作过的一位设计师回忆说,乔布斯经常盯着自己的一双手发呆。乔布斯说:“手是你身上最常使用的部位,而且,手能够直接听命于大脑。”只要解决好手和电脑相互交互的问题,产品就自然具备了“用户友好”的特点。很多苹果的产品,比如从只有一个按键的鼠标到iPhone和iPad支持多点触摸的玻璃显示屏,再到最新的Mac电脑使用的多点触摸板等,都是对手和电脑关系认真思考的产物。
乔布斯说:“创造力(Creattivity)只不过是连接某些东西的能力。如果你问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他们如何‘创造’某个东西,他们会觉得有点儿委屈,因为他们真的不是在‘创造’东西,他们只是看到了某种东西。因为,他们能够把曾经见过的不同体验连接在一起,然后综合成某种新东西。”
那么,用户在考虑一件产品是否满足需求,是否“用户友好”的时候,通常又是从哪些角度来思考的呢?乔布斯对记者举了他自己的家庭选购洗衣机的例子。乔布斯说:
“设计不仅仅是设计好玩的小玩意儿。我的家庭刚刚经历了一次买洗衣烘干机的大讨论。我们发现,美国制造的洗衣烘干机都有问题,欧洲制造要好一些。欧洲洗衣机洗完的衣服留存的洗涤剂更少。最重要的是,欧洲的洗衣机不伤衣服,洗得更干净,使用更少的洗涤剂和更少的水,耗水量只有美国洗衣机的四分之一。但是,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欧洲洗衣机洗同样数量的衣服要花更长的时间。我的家庭为此争论了两周,这是一个两难的取舍。是花一个小时就洗完衣服,还是花一个半小时洗得更干净且不伤衣服还更省水呢?最终,我们选择了来自德国的美诺(Miele)洗衣机。这种洗衣机在美国非常贵,因为这里很少有人买。我们在买洗衣机时考虑的问题,其实就是设计师要考虑的问题。”
苹果电脑的用户——注意,我说的明显不是那些在中关村买了苹果电脑却直接装上Windows操作系统的“伪用户”——都知道,MacOS操作系统每个窗口的左上角都有红色、黄色、绿色三个按钮,分别对应于“关闭窗口”、“收缩至托盘”、“放大窗口”三个不同的功能。每个看到这三个彩色按钮的人都会联想到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
可是,在Macintosh设计初期,这三个按钮的颜色都是灰色的。有一次开会的时候,乔布斯仔细地观察这三个小按钮的设计,一边看一边摇头。
乔布斯说:“不行,不行,这三个按钮一点儿也不友好。一眼看过去,不知道每个按钮是做什么用的。”
负责用户界面的设计师柯戴尔·瑞茨拉夫(Cordell Ratzlaff)想了想说:“把他们设计成灰色的,是为了不分散用户的注意力。如果要更明确地区分它们的功能,能不能这样设计,当鼠标移动到某个按钮上时,就显示一个小动画,来提示用户这个按钮是做什么的?”
乔布斯使劲地摇头:“不好,不好,这太复杂了,一点儿都不友好。”
突然,乔布斯灵机一动,对大家说:“你们知道交通信号灯吗?红色、黄色、绿色,三种在人们的直觉里最有表意功能的颜色。我们为什么不能把这三个按钮分别涂上红色、黄色和绿色呢?”
瑞茨拉夫事后感慨道:“刚听到这个疯狂的建议,我们都觉得,将交通信号灯和电脑的图形用户界面联系在一起,实在太怪异了。但没过多久,我们就发现,乔布斯是对的。不同颜色的按钮直观地暗示了三种不同的功能,又不像大图标或动画那样打扰用户。特别是,我们用暗示‘危险’的红色按钮来指代‘关闭窗口’,这样,用户就不容易误点这个按钮了。”
斯卡利说:“乔布斯总是从用户体验到底会怎么样这个角度去看待每一件产品。”
用户体验优先,今天几乎每个设计师都信奉这一标准。但在实际产品设计中,能做到用户体验优先的寥寥无几。笔者曾经和几位专业设计师探讨过一个简单的问题,2007年苹果发布的iPhone在用户体验方面卓尔不群,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为什么直到5年以后,即便是第一版iPhone的用户体验还是明显领先于市场上绝大多数智能手机?既然所有设计师都知道,用户体验优先是乔布斯和苹果做得最好的地方,那么,为什么大多数人连跟在后面学也学不像呢?
是啊,大多数人即便懂得这个浅显的道理,也只能跟在苹果卓越设计的背后望尘莫及。“用户友好”这四个字可不是一种随便就能学到的方法,那是一种根植于乔布斯大脑深处的创新理念。
第二十四章 完美主义
曾在苹果公司任资深经理的迈克尔·罗普(Michael Lopp)在回答苹果为什么能设计出那么多酷毙了的产品时,为我们介绍了苹果产品设计流程中的两个关键点:
完美原型:苹果要求,即便是产品的设计原型,也要实现得完美无缺。拿软件的用户界面设计来说,原型界面的每个像素都必须经过周密的考虑,达到完美的外观效果。显然,这需要在设计阶段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这也很好地避免了决策时的歧义和不确定性,减少了后续的反复。
10→3→1:在开始阶段,苹果的设计师通常会着手设计10个左右的不同方案,然后从其中找出3个明显较好的方案。虽然目标是找到3个候选方案,但从10个方案开始的做法,可以赋予设计师更大的灵活性,不至于在开始阶段束缚设计师的手脚。随后,设计师通常会花上更长的时间,围绕那3个候选方案展开讨论并最终选出最好的一个。
正如罗普所说,苹果是在设计的最初环节,就要求设计师做到极致。“追求完美”是苹果的设计师们一进入公司,就挂在嘴边的信条。
当然,这句话的分量对不同人也不完全一样。对普通设计师而言,完美主义也许只是个理想化的目标,可以追求但不必强求。但对帮主乔布斯来说,完美主义其实就是他的生命,如果某件事做不到完美,那简直比杀了他还痛苦。
早年开发Macintosh时,乔布斯就不断地否定既有的设计方案,不断改进产品,以至于整个项目的进度被屡屡拖延。在改进Macintosh的过程中,乔布斯用近乎偏执狂的架势,要求工程师们把用户根本看不见的主板电路做得漂亮、养眼,要求设计师仔细调整键盘上每个标点符号的外观,反复比较主机机箱的不同候选颜色……
在研发iPhone的时候,设计团队尝试过数百种不同的手机外壳,有的方案之间只有很小的差异,有的方案之间明显不同,还有一些方案选择的是完全不同的材质。最终,由乔布斯拍板,选定了其中一款设计。但就在离手机正式发布还有几个月的时候,一天,乔布斯突然被自己的潜意识惊醒,他发现,自己对此前选定的外壳方案又不满意了。他驱车赶到iPhone设计团队。那些已经连轴工作了很长时间的设计师们对乔布斯的出尔反尔敢怒而不敢言。
“乔布斯就是创造产品的米开朗琪罗。”杰伊·艾略特评价说,“他会不停地在画布上涂涂改改,直到他肯定自己已经得到了满意的方案为止。”
在苹果,人们把乔布斯这种临发布前的出尔反尔称做“重启”。一旦乔布斯对此前选定的设计方案不满意,他就会像重启一台电脑那样,“重启”整个设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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