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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浮屠闯异世-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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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办事,给人送礼,是这个尘世屡试不爽永恒的道理。
看着这一群麻木的看热闹的人,高华真的无语了,人们常常都在人际关系中寻求一种利益的最大化,但殊不知,到了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很多人的牺牲才成就了一个人的胜利,牺牲的人只能用炮灰来形容,没办法,大多数人就是这样肤浅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并且常常一辈子,也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哎!恩!”
长长地叹息了一声,可就在这时,感悟到这个道理,他脑海中某个地方突然灵光一闪,随即如同一阵电流一般,传遍了全身,连丹田也小小轰鸣一声。
他只感到丹田的真气更加的凝聚了,迅速向一团靠拢,对于真气修炼的抱团之境,他已经出现了瓶颈,但是现在,他似乎找到了一丝突破的契机。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超脱吗?”
高华在心底久久地反问着自己。
他这才深深地体会的到,对于一个人的修炼,不仅仅是在深山中的修炼,而且是在红尘中的修炼,不仅仅是杀人绝技的修炼,更是个人心灵的修炼。
在深山中,不问世事,一心修炼杀人绝技,也许你的提高会很快,但是自身的境界提高不了,永远得不到超脱,超脱不了红尘的束缚。
正如前人所说过的,出世是为了更好地入世,在红尘中的摸爬滚打,是为了更好地超脱红尘,所谓的大圆满,大超脱之境,金丹大道,是指心境上的圆满和超脱,就宛如金灿灿金丹一般。
高华的思绪反转,一时间感慨万千,第一次,他感受到了心境上的欠缺,成了限制自己提高最大的绊脚石。
“少爷?您在发什么呆?这都快要拜堂了!”
小翠看着痴痴发呆的高华,连忙拽了拽他的衣角,没好气地说道。
高华醒过神来,无奈地摇了摇头,于是和大家一起凑热闹,瞎起哄,度过了欢快的一天。
其实,高华连自己也觉得挺矛盾的,自己不喜欢热闹,但是却也害怕孤独,他觉得在热闹中最容易迷失自己,而在孤独的时候,虽然往往思如泉涌,灵感爆发,但那种被寂寞深深包围的感觉却让自己,却让人连一分钟都难以忍受。
回想起自己的前世,自己曾经也有过一份美好的爱情,但是在尘世的名利面前,爱情也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曲终人散,众人捧着吃饱的大肚子纷纷离去,看着满桌狼藉的碟碟杯杯,高华心里升起了一股凉意。
“啧啧,大黑,给你鸡腿!”
高华扯下一大块鸡腿,朝着大黑扔了过去,大黑摇了两下尾巴,叼起了鸡腿,拼命地撕咬着,高兴极了。
看着大黑吃的那么满足,高华也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快乐,也许是自己想的太多了吧,庸人自扰,妄自伤悲,看看自己的狗吧,就是这么简单,有吃的就高兴,简单的满足,知足者常乐……
第十五章 老天的安排
回到房中,此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正准备脱衣睡觉,明天一大早起来修炼,这时,高华才想起了一个好笑的事情。
自己七个姨娘都没有子嗣,显而易见,这是父亲的问题,父亲那方面果然是出现了什么问题,再也不能行男女之事了。
“咯咯咯!”
想想都觉得好笑,又娶了一个如花似玉的黄花大闺女,而且还是个什么暗香宫的仙姑,难道还又要让人家又守活寡不成。
整整睡了一夜,高华一大早起来,在后花园打坐练气,这是一块极其隐蔽的地方,是高华特意选的一块灵气特别充沛的地方,为自己打造的天然道场。
“少爷,老爷让您去吃早点,说是九姨太会奉早茶!”
远远听见小翠的喊声,高华躬身起来,在他今世的记忆中,他知道每当新娘子过门,都必须给长辈供奉早茶,这是这里的风俗。
想起自己的九姨娘,高华心里就莫名其妙来了兴趣,听说是这个道姑还没自己年龄大,昨天过门盖着红头巾,所有今早是第一次见她的真面目。
高华连忙应声,和小翠向着大堂走去,边走边幻想着九姨娘到底是个什么模样,是美是丑,是黑是白?想着一会就能见到了,有一点小激动。
此时此刻,家里的所有人早就聚在了桌前,自己大哥平时住在兵营,没事并不回家,今天一大早也赶回了家中,还有自己的嫂嫂和小侄儿高长浩。
“长浩,叔叔来了!”
一进大堂,高华就像个小顽童一般,捏了一捏五岁小长浩的脸蛋,非常的亲切。
小长浩只顾着往嘴里扒糕点,根本没有闲暇顾忌高华的到来。
刚在最末一个位子上坐定,高华就觉得一阵阵幽香袭来,那种复杂的香味,极度诱惑,让人有一种难以割舍的亲切感,别说是男人,就连其他的七个姨娘,也为李嫣然身上的这种香味所倾倒。
高华这才侧目看去,只见一个肌肤洁白如冰雪,粉黛细眉,樱桃小嘴的美人就坐在自己的身旁,面部却没有一丝的表情,就宛如一座冰山一样。
“小倩,她,怎么会是她?”
看到自己九姨娘的那一刻,高华就如当头五雷轰顶,差点没被劈死,因为他看到那一张脸,就是自己的前世初恋女友李倩的脸。
但他敢肯定,在这个异世界中,根本就不存在前世相同的人,难道李倩也阴差阳错灵魂穿越来到了这里?
噗!
一口鲜血涌上喉头,差点就没当空直接吐出来,只把脑袋憋得通红。
“老天啊,为什么要这么玩我,让我的前世初恋女友当我的后娘,这种乱*伦的安排,亏您老人家能想的出来!”
高华心里闷哼一声,不断咒骂着那冥冥之中安排自己来到这鸟地方的老天爷,难道自己就这么好欺负,一次不够还要第二次。
“华儿,坐下吧,你的脸怎么涨的那么通红,是不是身体又发烧了!”
这时,高守义就发话了,俨然一副一家之主的样子,挥了挥手让高华坐下。
“没,没什么。。。”
尽量遮掩不让自己的丑态继续,高华就装作一副淡定的模样坐了下来,但是涨红的脸却丝毫暗淡不下去,偏偏却还要做坐在九姨娘的身边。
“好了,人都到齐了,开始奉茶吧!”
坐在正上位的高守义轻喝一声,对李嫣然说道。
“恩,是的,夫君!”
李嫣然起身,微微躬身行礼,然后紫玉丫鬟端来了八个茶杯,李嫣然端起一杯茶,先敬到高守义的面前。
“夫君,请喝茶!”
那声音柔弱无力,却让人一听,顿时耳根子都软了,更让人神魂迷离,为之颠倒。
高守义喝过了茶,她又来到了二夫人的面前。
“二姐,请喝茶!”
李嫣然接着说到,每一次开口说话,高华都心理阵阵颤动,那种柔弱仿佛无骨的声音,让他能够产生一种上前呵护的冲动。
“好一种迷惑之术!”
高华心理暗暗叹道,其实他也说不准,这到底是李嫣然的迷惑之术,还是李嫣然真的就是这样的本性。
即使内守本心,饶是这样,不过每当一看到李嫣然的那脸庞,就不自觉一阵阵地颤抖,有种欲罢还休,不能控制的感觉。
终于奉茶完毕,开始用餐,高雄彪看着李嫣然乐呵呵淫笑不止,不断给李嫣然碗里夹着各种糕点,没办法,自己的大哥就是这样孬样,五大三粗的,见了美女就走不动路了,饶是自己的九姨娘,也把好色的一面表现的淋漓尽致。
“谢谢,不用了!”
李嫣然一阵道谢,大嫂实在看不下去了,狠狠地在高雄彪脚上踩了一下,痛的高雄彪嗷嗷直叫,其他的七个姨娘见状,纷纷笑个不停。
全家都是一副其乐融融的气氛,共享着天伦之乐,但高华的心里的那个滋味,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整整一天时间,高华无心修炼,每当一打坐下来,脑海里就全部都是李嫣然那冷若冰霜的脸庞,还有那曼妙不可多得的身姿,如同着迷了一般,挥之不去。
前世在大学校园里,他与李倩那一对金童玉女的身影,曾经领多少羡慕,他们也曾经海誓山盟般地发誓,发誓要白头偕老,共此一生。
但就在毕业前那一个晚上,天上下着蒙蒙细雨,整个大地一片孤寂,他们两却因为彼此的价值观的分歧吵架了。
李倩执意要到山区去教书,过着归隐育人的乡村生活,但高华却有着常人不可企及的报复与野心,怎么会离开这个淘金的城市,到一个偏僻的山区去耗尽自己的一生。
晚上,躺在床上,前世的种种尽是浮现在自己的脑海,他的心痛的无力再敢去回想。
小翠偷偷摸摸进了门来,睡在他的身旁,向他求欢,但他努力挣扎,还是欲举无力,只好作罢。
“难道自己真的陷入了红尘万劫不复的深渊了吗?”
高华在内心里久久地反问着自己,自己虽在万丈红尘中修炼,但目的却是为了超脱红尘,他可不想,在未到达巅峰之前,就已经迷失了自我。
修真之人,追求本心,不被红尘所羁绊,不能被红尘所蒙蔽,但无奈,这个世界诱惑太多,金钱,美女,权利,谁有能数十年如一日,真正地做到始终如一。
高华这才有了强烈的意识,试问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是什么,恐怕就是不能做真正的自己,诱惑太多,心不能如磐石般坚定,如果一个人的人心真正能够如止水般清澈,磐石般坚定,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五年,五年不行,十年,十年不行,二十年,二十年不行,终其一生,难道还有干不成的事情吗?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啊!!!”
在心底,高华久久地反问着自己,自己是那个有心人吗?逐渐思绪越飘越远,越飘越远,拥着小翠慢慢进入了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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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几天,对于寒冰真气的第三层杀招寒冰雷球突破无果,抱团的境界也异常渺茫,没有丝毫突破的契机,看来自己是真的遇到修炼的瓶颈了。
直到这天下午,高华才出门打算转转,就从城中传来了沸沸扬扬的消息,说是新进了一匹金元的乌麒麟宝马,高华顿时来了兴趣,准备前去好好见识见识。
这么多天未出门,每天思考一些没有结果的问题,头都大了,今日出去转转,见一见人,换个环境,高华顿时觉得头脑清明,神清气爽,看来人还是群居动物,根本离不开社会这个大熔炉。
直奔城西的马市,此时此刻,马市上早已经人山人海,爱马一族的人士把马市中央围得是水泄不通,不用思索,新进的乌麒麟宝马就在那里了。
高华大步跨了过去,八尺有余的高大个子稍微一点脚,视线就越过所有人的头顶,忘了进去。
当看到人群中那三匹全身乌黑光亮,个头高大,体型彪悍,动作清闲舒适的骏马之时,高华的心理也震惊了。
“也只有广袤的大草原才能孕育出这么神奇的骏马来?”
高华心底暗暗赞叹着,这种马之所以称作乌麒麟,就是因为体型太过于庞大彪悍,怒目微睁,邪气凛然,简直如同麒麟一般,又因为通体发黑,所以称作乌麒麟……
第十六章 翻脸挑衅
这种马体力绵延悠长,能够长时间奔跑挨饿,简直就是战场上,冲锋杀敌不二的首选。
而且这种马还有一个别号,那就是暗夜乌麒麟,因为这马在晚上简直就是如鱼得水,速度狂飙惊人,如同暗夜魔王一般。
更让高华震撼的是,这马对着这么多围观的人,竟然熟视无睹,高傲的眼神连看都不看,照样吃草放屁打嗝,根本就不瞧旁边指指点点的人。
“老板!这马多少钱一匹啊!”
一个猥琐的男人眼睛亮了起来,向旁边卖马的那人问道。
“五万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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