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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两界的倒爷-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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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不记得了,我不知道。”



我提示她:“那你还记得过了多少个冬天吗?”



“有……三个!哥哥你真聪明,我知道了,我三岁!”



三岁?!长这么大?发育的也太快了吧,也许跟这她的经历有管。



我说道:“自在,把你这几年的经历都跟我说说。”



“从什么时候讲起?”



“从记事时开始。”



自在歪着脑袋思索了一阵,开口道:“我最早是……睁开眼睛看到一个女人,她叫我宝宝,以前我不知道,现在我想她应该是我妈妈,对了,还有一个男人,他也叫我宝宝……”



我打断道:“你还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吗?”



“爸爸妈妈都很漂亮,嗯,不对,我这么丑,一定不是他们的孩子。”说道这她表情有些落寞。



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道:“小傻瓜,你忘了地球有一句话叫做‘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了吗?以后你会越来越漂亮的。这样吧,你先别管他们的身份,接着说。”



“嗯!那个女人很漂亮,头发是金色的,耳朵又长又尖,啊,我知道了,她是精灵。”她摸摸自己的耳朵:“哦,我的耳朵是圆的。那个男人头发是黑色的,耳朵也是圆的……”



随着自在讲述的时间越来越长,她也逐渐进入了角色:“我们在一辆马车里,车厢内挡的严严实实,一点阳光都不见……



突然,车厢裂开了,阳光照射进来,我身上好疼,不过那个男人好像更疼,他身上燃烧起来,好多火……



他拼命的挡住那些人,他嘶喊着:‘月儿,带我们的孩子走!’,那女人说:‘我不走,我们一起死!’我觉得那声音好难过,我记得我在哭……



那男人爆炸后,除了我和那女人,其他人都消失了……



……到处是阳光,我好疼啊……她带着我来到一个很美的地方,那里有一棵好大好大的树,还有一个很清亮的小水塘,她说:‘宝宝,妈妈要去陪爸爸了,你在这里好好的睡吧,这里很美,做个好梦。’然后,她对我唱歌,很好听,我听着听着睡着了……



好舒服啊,等我醒来后,发现自己在水塘里,我爬出来,那女人不见了……一个精灵发现了我,他很生气,用魔法打我,我很怕,就跑了,好多精灵用弓箭射我,很疼,我跑啊跑啊……



我跳下悬崖,以为这样他们就射不到我了,可摔到水里也很疼,而且那些精灵的弓箭射地好远……



我不知自己被水流冲到了什么地方,后来我饿了,看到一些房子里有吃的东西,我就去拿……嗯,是偷,他们就打我,开始我还会跑,但是我肚子很饿,我想吃东西,后来我就不跑了,先吃饱再说,反正打的多了我也习惯了……哥哥,你怎么哭了?”



“呜呜……胡说!哥哥是爷们,纯的!能哭吗?呜呜……我这是在练习水系魔法。”



“哦,哥哥,这个水系魔法叫什么名字啊?”



“啊……这个叫做‘水漫金山’,很厉害的!好了,不说它了,自在啊,你泡在那个小水塘之前,身体有多大?”



“这么大。”她用手比划了一下。



从她的手势看来,那时候她还只是个婴儿,那是什么水塘,竟然淹不死人?我不禁问道:“自在,你还记得那个用魔法打你的精灵为什么生气吗?”



她歪着脑袋眨巴眨巴眼睛:“好像,他好像说什么‘你竟敢在生命泉水中洗澡!?’,对,就是这么说的。”



我汗!狂汗!



在别人为了一滴生命泉水疯狂时,这小丫头竟然在生命泉水中泡了至少十年!靠!不能比啊,什么叫人品坚挺?这就叫人品坚挺!太牛了,难怪怎么都打不死,小强,真正的小强!



嗯……不知她是不是跟补品唐僧一样,也许咬一口就能长生不老吧。



“哥哥,你怎么了?为什么你的眼睛冒绿光?舌头还伸那么长?”



我不禁老脸一红,心中这个惭愧啊,想什么呢!太混蛋了!



“没什么,哥哥在表演模仿秀,你见过夏天的狗什么样吧,哈哈,像吧。”



PS:感谢大家的大力支持!更新回报!



第十章 …  小强妹妹(下)



自在是个很乖的孩子,比较好哄。而且那个莫名其妙的“小智慧传承”让她知道了我的一切,所以没用我安慰她,她便懂事的主动表示,会乖乖的待在家里,等我从地球回来。



只是当我要走时,她眼神中流露着浓浓的不舍,当时我真想直接把她带回地球算了,我相信以父母的性格一定会接纳她的,这样自在就也有爸爸妈妈了。



唉,但这事不好解释啊,而且身份问题也不容易解决,地球可不同于异界,没有身份证明会很麻烦的,等等看吧。



说起来,对于自在回忆中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她的父亲,我怀疑他应该就是大陆上罕见的种族——血族。



血族的特征很像地球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同样靠吸食血液维生,同样会被阳光杀死,不过异界的血族没有靠“初拥”发展后裔的能力,也不会变成蝙蝠,而且血族的生育能力极差,所以种族人数很少。



血族在异界的地位比亡灵法师略强有限,他们这种独特的饮食习惯让各族讨厌,甚至是深恶痛绝,到了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所幸血族的个体实力强大,平时又比较低调,这才未被亡族灭种。



说实话,我还真是佩服自在的妈妈,在这世界同血族谈恋爱可谓大逆不道,她的勇气非同一般啊。爱情啊,真应了那句老话,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



至于自在的体质特征,我想应该是混血和生命泉水造成的。



这些天我给自在买了不少礼物,地球人女孩子有的她有,地球人女孩子没有的她也有,从漂亮衣服到巨型布偶,从MP3到魔法首饰,从异界水果到地球巧克力……等等等等。



鉴于她对地球文明的浓厚兴趣,所以我偶尔也带她穿越于两界间,带她逛街买东西时,只要是她看上的东西,一个字,买!



其他的像什么电影院、游乐场、网吧之类,想玩什么玩什么。务必要让她成长的幸福快乐!我是独生子,小时候就老是向神仙祈祷,希望能赐予个弟弟妹妹给我,现在愿望成真了,要说第一次当哥的感觉,嘿嘿,真好!



而另一位还在龙蛋里的小家伙则让我比较头疼,无他,孵化龙蛋的技术含量忒高,根本无从下手,反正我连逛了几个城市的图书馆,任何相关的资料都没找到。



我又不敢逢人就打听龙蛋怎么孵化,这可不是鸡蛋,让人知道我有龙蛋那还了得,怀璧其罪啊!



倒是布隆松给我出了个主意:“主人,我觉得您把龙蛋煮了吃掉比较划算,既可以提高实力又能享受美味,搞不好还有美容的作用……”结果这老小子被我扔进锅里煮了……



没法子,按照地球上的人工孵化法来吧,单腾出一间房间做孵化室,保持恒温。然后,我解开了金龙公主留下的魔法,没想到魔法刚刚驱除,周围的魔法元素便疯狂的向龙蛋涌去,我清晰的感觉到魔力在蛋内不断滋养着小生命的成长。



全自动产品!靠,早知道这么简单我还费什么事啊。



不过既然它需要的是魔力,闲着没事时,我会把身上的魔力全灌输到蛋里,谁让咱汇集魔力超速呢,早点出来吧小子。



同时为了让他出落的有出息,胎教自然少不了。我买了不少书籍,准备经常读给它听。



但我这人耐性不大,对着龙蛋读了没多久就烦了,布隆松这家伙毛遂自荐,接下了这个光荣的任务。嗯,精神可嘉,交给你了。



可等我转了一圈回来后,差点没把我气死,这该死的骷髅!它正津津有味的讲述做一个亡灵生物有什么好处呢……



我一把将布隆松的脑袋揪下来,对着窗户抬脚射门,进了!布隆松的无头身体慌慌张张的追脑袋去也。



算了,这活儿还是交给自在吧,正好也让她有点事做,不至于无聊。



第一天,自在:“从此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嗯,童话故事,不错,真善美有必要学习。



第二天,自在:“好厉害的降龙十八掌,郭大侠……”



嗯,武侠小说,好,侠义精神值得推广。



第三天,自在:“霞光万丈!××终于炼成了极品仙器,超级飞剑诞生了……”



这个……貌似YY小说看的有点早了吧,没关系,爱因斯坦说的好,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想象力。



第四天,自在:“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呀赤裸裸……”



“自在,你在干吗?”



自在狠扫了一下电吉他:“哥哥!摇滚乐真带劲!”



“呃……你继续。”就当早期音乐教育吧,没啥。



第五天,这是什么声音?好像是在放DVD:“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妖一旦有了人性,便不再是妖,是人妖……”



汗……



唉,不管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天知道能孵出个什么东西出来……



现阶段我一直忙着在三座城市开店,总共开了八家店铺,重点自然是勇士城,这里的佣兵最多嘛。店面好说,有钱就买的到,而我的炼金师、魔法师双重头衔让营业手续办理的很顺利。



关键问题是店员,一来我没有管理经验,二来我没时间看店。所以弄几个专业人士当店长成了我的当务之急。普通店员倒是很好招,可店长却一直没有合适的。



因此手电筒专卖店一直拖着没开张。



而此时,本月最后一次的电子表拍卖在罗纳尔多城举行了,令我没想到的是,管理人才的问题竟在拍卖场解决了。



PS:一个YY步伐迈的很大的架空历史,一个为了女儿横行无忌的父亲,一个自认为精彩的故事,尽在俺的新书《我的逆天老爸》。



第十一章 …  手电筒脱销(上)



这次拍卖的声势更加火爆,之前两次拍卖的造势宣传起了很大作用,仅仅一周时间,各国权贵已被电子表的魅力勾走了三魂七魄,准确的说,是被虚荣心闹腾的。



要知道,贵族生活的主要基调就是炫耀,而在这一点上,香草帝国的贵族尤胜一筹,这段时间不够他们显摆的了,戴着电子表频频亮相于各种社交场所,男士拢头发的动作明显频率增加,而女士则总用那只戴着电子表的手掩口轻笑,交谈的话题还经常往电子表上引,即便是在讨论八竿子都扯不上的话题。



这不是呛火儿么!都是豪门贵族,谁受得了这个啊,挑衅!赤裸裸的挑衅!



结果就是……本帅哥大发横财!



竞价时的情形用疯狂已不足以形容了,四个字,惊心动魄!



到最后一块电子表拍卖结束时,本次的总收益竟然高达两千三百五十四万!跟这一比,什么倒卖毒品的、走私军火的、卖化妆品的、搞电脑系统的……统统靠边站!



唉,异界的教育工作有待提高哩,攀比心理要不得啊……不过,吼吼!我喜欢!



鉴于贵族们对电子表早就瘪足了劲,所以拍卖行把电子表做为第一个项目,这样一来,我便也想体验一下竞价的乐趣,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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