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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书-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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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洛。
前废帝时,以本官行青州事,属土民崔祖螭作逆,贼徒甚盛,围逼东阳一百余日。贵平率城民固守,又令将士开门交战。大军救至,遂擒祖螭等,斩之。还,除车骑将军,加散骑常侍,迁左卫将军、宗师,又迁车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仪同三司。
贵平人才险薄,为出帝所信。出为青州刺史,又加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为幽州大都督侯渊所害。
史臣曰:南安原始要终,善不掩恶。英将帅之用,有声于时。熙、略兄弟,早播民誉,或才疏志大,或器狭任广,咸不能就其功名,俱至非命,惜也。康王不永,鸾起家声。徽饰智矫情,外谄内忌,永安之祸,谁任其责?宛其死也,固其宜哉!章武、乐陵,盖不足数。靖王聪断威重,见称太和,美矣。
列传第八 文成五王
安乐王 广川王 齐郡王 河间王 安丰王
文成皇帝七男,孝元皇后生献文皇帝。李夫人生安乐厉王长乐。曹夫人生广川庄王略。沮渠夫人生齐郡顺王简。乙夫人生河间孝王若。悦夫人生安丰匡王猛。玄夫人生韩哀王安平,王早薨,无传。
安乐王长乐,皇兴四年封建昌王,后改封安乐王。长乐性凝重,显祖器爱之。承明元年拜太尉,出为定州刺史。鞭挞豪右,顿辱衣冠,多不奉法,为人所患。百姓诣阙讼其过。高祖罚杖三十。贪暴弥甚,以罪徵诣京师。后与内行长乙肆虎谋为不轨,事发,赐死于家。葬以王礼,谥曰厉。
子诠,字搜贤,袭。世宗初,为凉州刺史。在州贪秽,政以贿成。后除定州刺史。及京兆王愉之反,诈言国变。在北州镇,咸疑朝廷有衅,遣使观诠动静。诠具以状告,州镇帖然。愉奔信都,诠与李平、高殖等四面攻烧,愉突门而出。寻除侍中,兼以首告之功,除尚书左仆射。薨,谥曰武康。
子鉴,字长文,袭。后除相州刺史、北讨大都督,讨葛荣。仍兼尚书右仆射、北道行台尚书令,与都督裴衍共救信都。鉴既庸才,诸弟粗暴,见天下多事,遂谋反,降附葛荣。都督源子邕与裴衍合围鉴,斩首传洛,诏改其元氏。庄帝初,许复本族,又特复鉴王爵,赠司空。
鉴弟斌之,字子爽。性险无行,及与鉴反,败,遂奔葛荣。荣灭,得还。出帝时,封颍川郡王,委以腹心之任。帝入关,斌之奔萧衍,后还长安。
广川王略,延兴二年封。位中都大官,性明敏,鞫狱称平。太和四年薨,谥曰庄。
子谐,字仲和,袭。十九年薨。诏曰:“朕宗室多故,从弟谐丧逝,悲痛摧割,不能已已。古者,大臣之丧,有三临之礼,此盖三公已上。至于卿司已下,故应囗。自汉已降,多无此礼。朕欲遵古典,哀感从情,虽以尊降伏,私痛宁爽?欲令诸王有期亲者为之三临,大功之亲者为之再临,小功缌麻为之一临。广川王于朕大功,必欲再临。再临者,欲于大殓之日,为亲临尽哀,成服之后,缌衰而吊。既殡之缌麻,理在无疑,大殓之临,当否如何?为须抚柩于始丧,为应尽哀于阖棺?早晚之宜,择其厥中。”黄门侍郎崔光、宋弁,通直常侍刘芳,典命下大夫李元凯,中书侍郎高聪等议曰:“三临之事,乃自古礼,爰及汉魏,行之者稀。陛下至圣慈仁,方遵前轨,志必哀丧,虑同宁戚。臣等以为若期亲三临,大功宜再。始丧之初,哀之至极,既以情降,宜从始丧。大殓之临,伏如圣旨。”诏曰:“魏晋已来,亲临多阙,至于戚臣,必于东堂哭之。顷大司马、安定王薨,朕既临之后,复更受慰于东堂。今日之事,应更哭否?”光等议曰:“东堂之哭,盖以不临之故。今陛下躬亲抚视,群臣从驾,臣等参议,以为不宜复哭。”诏曰:“若大司马戚尊位重,必哭于东堂,而广川既是诸王之子,又年位尚幼,卿等议之,朕无异焉。”谐将大殓,高祖素服深衣哭之,入室,哀恸,抚尸而出。有司奏,广川王妃薨于代京,未审以新尊从于卑旧,为宜卑旧来就新尊?诏曰:“迁洛之人,自兹厥后,悉可归骸邙岭,皆不得就茔恆代。其有夫先葬在北,妇今丧在南,妇人从夫,宜还代葬;若欲移父就母,亦得任之。其有妻坟于恆代,夫死于洛,不得以尊就卑;欲移母就父,宜亦从之;若异葬亦从之。若不在葬限,身在代丧,葬之彼此,皆得任之。其户属恆燕,身官京洛,去留之宜,亦从所择。其属诸州者,各得任意。”诏赠谐武卫将军,谥曰刚。及葬,高祖亲临送之。
子灵道,袭。卒,谥悼王。
齐郡王简,字叔亮。太和五年封,位中都大官。简母,沮渠牧犍女也。简性貌特类外祖。后为内都大官。高祖尝与简俱朝文明太后于皇信堂,简居帝之右,行家人礼。迁太保。高祖仁孝,以诸父零落,存者唯简。每见,立以待之,俟坐,致敬问起居,停简拜伏。简性好酒,不能理公私之事。妻常氏,燕郡公常喜女也,文明太后以赐简。性干综家事,颇节断简酒,乃至盗窃,求乞婢侍,卒不能禁。二十三年薨。时高祖不豫,诏曰:“叔父薨背,痛慕摧绝,不自胜任,但虚顿床枕,未堪奉赴,当力疾发哀。”谥曰灵王。世宗时,改谥曰顺。
子祐,字伯授,袭。母常氏,高祖以纳不以礼,不许其为妃。世宗以母从子贵,诏特拜为齐国太妃。祐位泾州刺史。薨,谥曰敬。
河间王若,字叔儒。年十六,未封而薨,追封河间,谥曰孝。诏京兆康王子太安为后。太安于若为从弟,非相后之义,废之,以齐郡王子琛继。
琛字昙宝,幼而敏慧,高祖爱之。世宗时,拜定州刺史。琛妃,世宗舅女,高皇后妹。琛凭恃内外,多所受纳,贪惏之极。及还朝,灵太后诏曰:“琛在定州,惟不将中山宫来,自余无所不致,何可更复叙用?”由是遂废于家。琛以肃宗始学,献金字《孝经》。又无方自达,乃与刘腾为养息,赂腾金宝巨万计。腾屡为之言,乃得兼都官尚书,出为秦州刺史。在州聚敛,百姓吁嗟。属东益、南秦二州氐反,诏琛为行台,仍充都督,还摄州事。琛性贪暴,既总军省,求欲无厌,百姓患害,有甚狼虎。进讨氐羌,大被摧破,士卒死者千数,率众走还。内恃刘腾,无所畏惮,为中尉纠弹,会赦,除名为民。寻复王爵,后讨鲜于脩礼,败,免官爵。后讨汾晋胡、蜀,卒于军,追复王爵。
安丰王猛,字季烈。太和五年封,加侍中。出为和龙镇都大将、营州刺史。猛宽仁雄毅,甚有威略,戎夷畏爱之。薨于州。赠太尉,谥曰匡。
子延明,袭。世宗时,授太中大夫。延昌初,岁大饥,延明乃灭家财,以拯宾客数十人,并赡其家。至肃宗初,为豫州刺史,甚有政绩,累迁给事黄门侍郎。
延明既博极群书,兼有文藻,鸠集图籍万有余卷。性清俭,不营产业。与中山王熙及弟临淮王彧等,并以才学令望有名于世。虽风流造次不及熙、彧,而稽古淳笃过之。寻迁侍中。诏与侍中崔光撰定服制。后兼尚书右仆射。以延明博识多闻,敕监金石事。
及元法僧反,诏为东道行台、徐州大都督,节度诸军事,与都督临淮王彧、尚书李宪等讨法僧。萧衍遣其豫章王综镇徐州。延明先牧徐方,甚得民誉,招怀旧土,远近归之。综既降,因以军乘之,复东南之境,至宿豫而还。迁都督、徐州刺史。频经师旅,人物凋弊,延明招携新故,人悉安业,百姓咸附。
庄帝时,兼尚书令、大司马。及元颢入洛,延明受颢委寄,率众守河桥。颢败,遂将妻子奔萧衍,死于江南。庄帝末,丧还。出帝初,赠太保,王如故,谥曰文宣。所著诗赋赞颂铭诔三百余篇,又撰《五经宗略》、《诗礼别义》,注《帝王世纪》及《列仙传》。又以河间人信都芳工算术,引之在馆。其撰《古今乐事》,《九章》十二图,又集《器准》九篇,芳别为之注,皆行于世。
列传第九上 献文六王
咸阳王 赵郡王 广陵王 高阳王 北海王
献文皇帝七男。李思皇后生孝文皇帝。封昭仪生咸阳王禧。韩贵人生赵郡灵王干、高阳文穆王雍。孟椒房生广陵惠王羽。潘贵人生彭城武宣王勰。高椒房生北海平王详。勰别有传。
咸阳王禧,字永寿。太和九年封,加侍中、骠骑大将军、中都大官。文明太后令曰:“自非生知,皆由学诲。皇子皇孙,训教不立,温故求新,盖有阙矣。可于闲静之所,别置学馆,选忠信博闻之士为之师傅,以匠成之。”高祖以诸弟典三都,诫禧等曰:“汝等国之至亲,皆幼年任重,三都折狱,特宜用心。夫未能操刀而使割锦,非伤锦之尤,实授刀之责。皆可修身慎行,勿有乖爽。”文明太后亦诫禧等曰:“汝兄继承先业,统御万机,战战兢兢,恆恐不称。汝所治虽小,亦宜克念。”高祖又曰:“周文王小心翼翼,聿怀多福。如有周公之才,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汝等宜小心畏慎,勿自骄怠。”出为使持节、开府、冀州刺史,高祖饯于南郊。又以济阴王郁枉法赐死之事,遣使告禧,因而诫之。
后禧朝京师,高祖谓王公曰:“皇太后平日以朝仪阙然,遂命百官更欲撰缉,今将毕修遗志,卿等谓可行不?当各尽对,无以面从。”禧对曰:“仪制之事,用舍各随其时,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臣谓宜述元志,备行朝式。”高祖然之。诏曰:“仲尼在乡党,犹尚恂恂;周文王为世子,卑躬求道。禧等虽连萼宸晖,得不尊尚师傅也?故为置之,以加令德。延尉卿李冲可咸阳王师。”禧将还州,高祖亲饯之,赋诗叙意,加禧都督冀、相、兗、东兗、南豫、东荆六州诸军事。
于是,王国舍人应取八族及清修之门,禧取任城王隶户为之,深为高祖所责。诏曰:“夫婚姻之义,曩叶攸崇;求贤择偶,绵代斯慎。故刚柔著于《易经》,《鹊巢》载于《诗》典,所以重夫妇之道,美尸鸠之德,作配君子,流芳后昆者也。然则婚者,合二姓之好,结他族之亲,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必敬慎重正而后亲之。夫妇既亲,然后父子君臣、礼义忠孝,于斯备矣。太祖龙飞九五,始稽远则,而拨乱创业,日昃不暇。至于诸王娉合之仪,宗室婚姻之戒,或得贤淑,或乖好逑。自兹以后,其风渐缺,皆人乏窈窕,族非百两,拟匹卑滥,舅氏轻微,违典滞俗,深用为叹。以皇子茂年,宜简令正,前者所纳,可为妾媵。将以此年为六弟娉室。长弟咸阳王禧可娉故颍川太守陇西李辅女,次弟河南王干可娉故中散代郡穆明乐女,次弟广陵王羽可娉骠骑谘议参军荥阳郑平城女,次弟颍川王雍可娉故中书博士范阳卢神宝女,次弟始平王勰可娉廷尉卿陇西李冲女,季弟北海王详可娉吏部郎中荥阳郑懿女。”
有司奏冀州人苏僧瓘等三千人,称禧清明有惠政,请世胙冀州。诏曰:“利建虽古,未必今宜;经野由君,理非下请。邑采之封,自有别式。”入除司州牧、都督司豫荆郢洛东荆六州诸军事,开府如故,赐帛二千匹、粟五千斛。诏以禧元弟之重,食邑三千户,自余五王皆食邑二千户。
高祖引见朝臣,诏之曰:“卿等欲令魏朝齐美于殷周,为令汉晋独擅于上代?”禧曰:“陛下圣明御运,实愿迈迹前王。”高祖曰:“若然,将以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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