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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比利-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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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林德纳曾经因为伤害你、误了你的治疗,而让你一生都得待在铁窗中的话,那么我就赞成你的做法。”
当比利被传唤到证人席上立完誓,被询及姓名时,他回答:“汤姆。”汤姆解释亚伦写那封信是为了说服那位病人别做傻事,不要因为有人在法庭上作出反对你的证词,你就要干掉对方。虽然林德纳医师今天反对我,但我也绝对不会杀他。“
佛杰法官将裁决延后宣布。各报新闻、社论以及各专栏,无不反对将比利送回雅典医院。
在等待宣判的期间,比利在戴顿司法中心里,大部份的时间都花在有关他的新书封面绘图上,他打算多画几幅让作家挑选。但是,某个早晨他醒来时,发现那几幅画已被“某个小孩”趁他睡着不注意时,用橘色蜡笔乱涂一通。稿件截止日的当天早晨,亚伦拚命工作,幸好及时完成。
1980年4月21日,俄州第四区法院裁定当初判决将比利送往利玛医院的决定是错误的。他们发现,当初将比利自雅典医院迁往限制严格的利玛医院“并未通知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家属,而且也未允许当事人在公听会中出席、未传唤证人……这些都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必须恢复非法移送当事人之前的状态。”
虽然第四区法院发现了误失,但他们认为这项误失并非故意,而且仍然不同意将比利转移至雅典医院。因此,戈爱兰律师和汤普森律师不服,继续向俄亥俄州高等法院上诉。
1981年5月20日,距离180天公听会后的六个半星期,佛杰法官完成了裁决书。裁决书中有两项说明:第一,“法庭从一号证物(州检察官提供的信件)及林德纳医师的证词中,认为威廉。密里根缺乏目前社会一般道德标准的道德控制能力,而且具有犯案意识,对人类生命也不重视。”第二,法官发现郭大卫医师的证词中有这么一段:“他不愿接受法院提出的限制条件。”由于上述原因,“本庭认为雅典医院并不适合。”
在裁决书中,并无只字片语提到其他出庭作证的心理专家及精神科医师的证词──他们作证比利并不具危险性。佛杰法官以“为了被告的治疗与大众安全”为由,命令比利继续在戴顿司法中心接受治疗(该单位毫无治疗多重人格病患的经验);除此之外,戴顿司法中心还请求法官下令比利必须支付所有的治疗费用。此刻距离被逮之日由佛杰法官接手此案起,已有三年半;距离比利因精神异常获判无罪,则为两年五个月。
比利对于法院作出不利的判决似乎并不觉得痛苦。我有一种感觉,他已厌倦这所有的一切。
比利与我经常以电话联络,我也常到戴顿司法中心去看他。有时他是汤姆、亚伦或凯文;其他时间里,他是个没有名字的人。
有一次我去看他,我问他是谁,他回答:“我不知道我是谁,我只觉得一无所有。”
我要他告诉我那是什么感觉。
“不睡觉或未出来时,我好象是脸朝下,躺在一块没有边际的玻璃上,我可以透过玻璃看到遥远的彼端,那儿就像星光闪耀的外太空。但也有圆形的光圈,就在我面前,我们之间的一些人躺在光圈四周的棺木里,并未封棺,因为他们还没死。他们在睡觉,似乎在等待什么。同时,也有一些空棺,因为有些人还没来。大卫和一些年轻孩子对生命还抱有希望,年纪大的已经放弃了。”
“那是什么地方?”我问他。
“大卫为它取了个名字,”他说道:“因为那是他创造的,大卫称它是死亡之地。”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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