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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弘治-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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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凌乱不堪,因为她趴在祐樘的怀里娇笑打闹,雨很大,却没有掩盖住她欢悦的笑声。祐樘只着一层里衣,而且衣衫不整,胸襟袒露,我看到了他脸上的满足,是的,这次我看到的并不是背面。他们躺在一个宽大的软榻上,丝绸锦缎被扔得到处都是。我站在门口,没有抬脚迈过门槛,脸上亦没有任何表情,他们看到我都是惊慌失措,我想,也许像他们那般淡定那般有城府的人也仅仅在此时才会慌张吧!祐樘急忙整好身上的亵衣,朝我走来,他紧张地拉起我的手,像是想要说点什么,我只是抬头凝望着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比阳光还要灿烂,还要温暖的笑容,然后从他的手里缓缓抽出我的手。
“祐樘”我依然那么唤他,“嗯”他也依然那么应声,我的笑容更加灿烂,“生辰快乐!你要永远快乐!一刻钟内来碧清池九曲亭,我有礼物送给你!”他的脸上并没出现往日温柔的微笑,他的眼里不知道是什么情绪,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读不懂他的眼神了,我已经丧失了这种独有的能力,剩下的只有无尽的茫然。我轻轻转身,为他拉上门,然后缓缓向碧清池走去,每一脚踩下去,鞋子里的水就会渗出来,然后我换脚,水又重新吸进去。步步缓慢至极,似是顶着一块巨石行动一般,事实上,这块巨石就压在我的心上。
他没想到我记得他的生辰,没想到我会突然过来打扰他,没想到我会一脸的笑容,没想到我的笑容会那样灿烂。当更重要的东西出现的时候,爱情其实也可以变得无关紧要,我已没有任何留恋,我要听师傅的话,去追求自己的信念,实现自己的价值!我已经身心俱碎,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我多么希望苜蓿和师傅还能认得出我。
雨,如丝。雨,如缕。丝丝在心上,缕缕在心上。
它们在笑着,哗着,喃着,泣着,怨着,念着,数落着,为我送行,为我哭诉,为我喟息。
我在雨里被冲刷着,洗涤着,水蓝褥裙浸着雨水紧紧贴在身上,散下的长发湿漉漉地粘在背上,一段段零碎的记忆离我越来越远,又好像是愈来愈近。
我经过花园,绕过花丛,走过小道,穿过拱门,再穿过花园,我走上了九曲亭蜿蜒曲折的石廊,每一个拐弯就好像我自己人生的一个转折,九十度,九十度,再九十度。。。快要走进中心的九曲亭时,我停下了脚步,独立在没有扶栏的石廊边缘。雨水仍然在肆意冲刷我的身体,我的心灵和我的记忆,它们快活地溅落在我脚下的石廊上,又欢畅地流进碧清池里,与池里的水逐渐融为一体。我看不到出现在白天自由游弋的金鱼,它们都胆怯地躲起来了,不愿意跟我说再见,不忍心跟我告别。雨水在池里打起一个个大大的水泡,这让我想起了那日淋在我胴体之上的沸水,我为这些温柔而可怜的水感到疼痛,但是不要紧,很快我就会去陪你们了,我喜欢被你们温柔包围的感觉。。。
“锦儿---”我回眸一笑,是祐樘过来了。他的脚步由疾而徐,同样没有撑伞,似乎生怕惊扰了我一般,雨水顺着他的发髻蜿蜒而下,流到额上,脸上,脖颈上到处都是。下雨的晚上,四周只有雨的喧哗和黑暗的笼罩,我看不真切他的脸。转过身面对着他,背对着水,我缓缓扬起嘴角,露出一个好看的笑靥,“祐樘,今天是你的生辰,你为什么不笑?”他定定地看着我,紧张地问:“锦儿,你要做什么?!”我挑起眉梢,用接近调皮的语调对他说:“我要用三样东西换你三样东西,你答不答应?”他蹙紧好看的眉,疑惑地问:“什么东西,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莞尔一笑,看着他轮廓精致的脸庞,“把你的手伸出来。”他伸出湿漉漉的修长好看的手。
我从怀里取出叠好的信,用衣袖帮他把手上的雨水小心翼翼地擦干,然后把信塞到他手里让他握住,巧笑着说:“握紧,别打湿了,这一件我跟你换顾昂!”不等他回答,我又取下左手的银镯,塞到他另一只手里,奇*|*书^|^网“这一件我跟你换秋罗!”抬头对上他的目光,我在一瞬间读出了他的眼神,他的眼里闪烁着惊异,悲伤,愤怒,忍耐和央求,可是又好像什么都不是。他只是愣愣地看着我,唤我,“锦儿,你这是做什么?你要我放了他们跟我说一声就可以了!何必如此?!”
我笑得灿烂如花,但还是有两行清泪混着雨水滑下,温热中透着冰凉,心痛至极,勉强地说:“祐樘,你笑一个好不好,我最喜欢看你温柔迷人的微笑,像水一样的温柔。。。”他的嘴角在抽动,想要满足我但又好像很困难,我的心像万千的针在扎,痛得无法言喻,脸上的笑容渐渐变得僵硬,泪水彻底模糊了双眼,我失声哽咽:“算了,不捉弄你了。。。”“锦儿!”我给他露出最后一个漂亮的笑靥,缓缓抬起双臂,连着袖子上沉沉的雨水和正在滴落的雨水,我的双脚已经变得疲软无力,几乎不能再支撑我站立,“我累了。。。我要回家了。。。第三件便是用我自己换你周全!”我微笑着向后仰去,临近入水的一刻我听到了他撕心裂肺的喊声,“锦儿-----”声音悠远而绵长,渐渐飘散,渐渐遥远,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呼唤。
我与水融为一体了,就像刚刚的那些雨水一样。
我的身体在水中像鱼儿一般自由沉浮,不用再使任何力气,被水紧密地包围,很温柔,很舒适,很放松。晚上的水底,我看不见任何景物,只好闭上眼睛安然入睡,我的泪珠已然被水擦净,我心口的伤痛已然被水抚平,我睡得无比安然,祥和,宁静。。。
(本书还有八九十章即将更新上传,我现在大三了,课程比较多,又要开始搜集考研的资料,所以更新不会那么勤,但也绝对保证三天之内有更新!大家如果有认识的同学考历史专业研究生,可以与我联系,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我的qq是553796164)
第三十四章 返璞归真
我从一条条路走过,一道道岔口在身后散布。我在走,它们在笑,我听不出那笑里的色彩。猛然回头,竟发现那些岔口拼凑成了一张丑陋畸形的脸孔,笑得那样狰狞,那样狠毒,那样阴鸷,那样不屑。。。难道是我走错了?不,我没有,我从不后悔走过的路。
只是,在这条路上,我身边的人在渐渐减少,他们都微笑着离我而去。当我拥有很多的时候,我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但是一旦失去,我发现原来它们从来就不属于我。刚刚在失去的落寞中苏醒,骇然出现在面前的又是一个岔口,我彷徨失措,我孤独茫然,沉思着,度量着,权衡着。。。我无路可退,蓦然惊觉自己已经置身于一团迷云之中,丝丝缕缕就那么将我缠绕,将我阻隔,云深不知归处!我没有归处,亦不知该归往何处!
这次我仍是没能如愿死去,当死也成为一种奢侈,那是多么可笑的事情!
醒来之时,我的身边没有任何人,我睁开眼看着头顶一道浅黄色的帏帐,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侧过头,是熟悉的屏风,熟悉的镜台,熟悉的绣墩,这是兴济的家里,我回来了,就像一年前穿越而来的时候看到的一样。
我睡了很久很久,大多时候我是半清醒的昏迷状态,我隐约听得见他们说话,但我固执地不愿意睁开眼睛,我等了苜蓿和师傅好久,他们偏偏不来接我,为什么要抛弃我将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我没有力气移动自己的身体,只能侧过头看着我的房间,曾经有苜蓿陪伴的房间。有一个熟悉的人进来了,是晚棠,她的眼里闪动着兴奋和喜悦。
“小姐,你总算肯醒过来了!”我只是淡淡地看着她,没有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兴济的家里,她扶我坐起身,端来杯子让我喝水,这让我想起了那个曾经熟悉的怀抱。“小姐,你知道你睡了多久吗?足足有二十八天啊!你一路昏迷,时醒时睡,进食和饮水都是我这么喂下去的,大夫说你是潜意识里不想醒来···”这丫头那么冷清的性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肯说话了?我只顾喝水,并不言语。
她接着说:“那日把你从碧清池救起来以后,你脸上还带着笑,可是公子找了许多大夫都救不醒你,公子每日每夜在你床边守着你,唤你,都没有任何反应。。。后来只好让李骏霄公子和我送你回家,没想到一回来才两天你就醒了,真是老天保佑啊!”原来他以为我要回的是这个家!此次分别,最好永生都不要再进入我的人生了!只是不知道晚棠这丫头要呆到什么时候,我看了看她,她好像意会到我的意思,便笑着对我说:“小姐,顾昂和秋罗留在李公子那里,今后我便一直陪在你身边,代替他们照顾你!”我的嘴角扬起一丝不屑的冷笑,就凭我与她那不冷不热的几日交情,她怎会跑这么远来照顾我?不过又是他的安排罢了!
喝完水我再次躺下,还是看着头顶的浅黄帏帐一动不动。
经过一年的生死磨练,我的心是否能够真正静下来了,也许我注定就是要延续张锦绣的娴静淡定,我自己所有的一切都被命运的车轮轧碎,毁灭,那么残忍,那么干脆,那么可笑。
返璞归真,一切又重新回到起点,就像我刚来的时候一样。
不久之后,父亲,金氏,张管家,鹤龄和延龄等人都来看我了,也是一如去年,许多人挤满了我的房间,真真假假的寒暄和问候,噪杂的声音刺得我的耳膜很难受,我感觉自己像一个演员,退出一场戏,又进入另一场戏,仿佛只能扮演别人的角色,永远都不能做回真实的自己。面对他们的问话,我只是点头、摇头或沉默,不说一个字,也没有什么表情。
父亲伸手拂上我的脸,“可怜的孩子,是爹爹没有照顾好你,你安心养病,不要想太多。”他还是一副和蔼慈善的文人模样,话语里满含关切,但令我奇怪的是,他丝毫没有问起我逃婚的事和在京城的遭遇,他是根本不知道还是根本就不计较?又或者他们还是像以前一样合起伙来蒙我一个人?这个世界几乎没有值得我相信的人了,就连这样温和老实的父亲大人也是一心只受枕头风的鼓动,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女儿的终身幸福。
稀稀拉拉的一群人撤出去后,屋里又重新恢复平静,我仍是直直地看着头顶的帏帐默不作声。晚棠轻轻走到我床边,细声请示道:“小姐,你躺了很久了,要不要起来走走?”我转脸看向她,然后微微点头。她小心翼翼地将我扶到床边,我坐在床沿上准备起身,但是腿一软又重重地坐了回去,她把我的手搭在她的肩上,拉我站起来,然后就那么扶着我一步步走下床榻。我四肢无力,脚步虚浮,走起路来竟像是在飘一般。我的身上只着中衣,她扶着我在屋里四处走动,像是帮我练脚劲儿一样,“小姐,你才刚醒不久,咱们先在屋里头转转,等你好点了再去外面透透气!”我看了她一眼,表示认同。
转到书架和案几旁边时,我看到了一把琴,是师傅赠我丝桐以前的那把琴,上面铺满灰尘,甚至有蜘蛛猖狂地来来回回在房梁与琴之间荡秋千,这般萧索与凄荒让人看了倍感压抑。晚棠看我定定的瞅着那把琴,便在我身边柔声道:“丝桐之琴我已交与秋罗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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