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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龙德鲁伊-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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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叶维放出绿幻姆,通过绿幻姆的眼睛查看那**者之时,那个**者,看到四周无人后,又重新趴回窗口,顺着那掀开的门帘,**里面正在洗澡的克里斯蒂娜。



“今天玩死你。”看到那**者又重新趴回窗口,叶维心中大觉好玩,于是又拿起一块石头,丢到那人头上。



“哎呦!”又是一声弱不可闻的痛呼声响起,这一回,那个**者立刻仰头向上望,可惜上面除了一片屋檐,却是什么也没。



“奇怪了!”或许是窗子里面的内容太过精彩,那**者虽然知道不对,但挠了挠脑袋,喃喃一句后,依然趴回窗口。



“这人要色不要命了啊!”叶维心叹一句,又是一块鹅卵石朝着**者砸下。



这一回,**者显然早有防备,当叶维丢下鹅卵石后,那家伙立刻仰起头来,伸手一抓,就将鹅卵石抓在手中,接着拿到眼前细看。



“我维斯洛在此追求艺术,哪个王八蛋敢用石头丢我,不想活了啊?”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响起,当看清楚鹅卵石的一面尚还新鲜,显然是刚从那条鹅卵石小径上挖掘而出,那位**者低喝一声,声音居然与小精灵维斯洛的声音一模一样。



“我叉他大爷的,这厮冒充我,李逵撞上李鬼了!”当听到那略显稚嫩的声音,居然与他的声音一模一样,叶维先是一愕,接着笑喷,捧着肚子歪倒在水晶之刃上。也幸亏蝴蝶的嘴巴发不出太大的声音,否则这一回,就足以吸引很多人来。



叶维笑喷,歪倒在水晶之刃上,再没力气继续丢石头,那**者还以为骚扰者被“维斯洛”的名号给吓跑了,于是又重新趴回窗口,继续观看窗子内的春光。



“这厮真倒霉,也真混蛋。”直笑了好一会后,叶维这才忍住笑意,回头瞧见那位李鬼兄,又重新趴回了窗口继续**,于是又砸下一块鹅卵石,再度正中那放松了警惕的**者头上。



“谁?谁在捉弄我?别以为隐了身我就看不到,惹怒了我,杀错一千也不放过你。”又挨了一石头,那位**者暴怒,恶狠狠的对着四周威胁。或许是因为暴怒,忘记了压低声音,话语说得稍稍重了些,结果被正在屋子内洗澡的克里斯蒂娜听到。



“谁……谁在外面?”听到外面的声响后,克里斯蒂娜立刻裹上一条浴巾,就欲追出来查看。



克里斯蒂娜是一名光系魔法师,光系有一个魔法名为“光耀万物”,能够照出所有隐形的存在,发觉克里斯蒂娜追了出来,那人再也不顾冒充维斯洛威胁叶维,直接转身就跑。身手煞是敏捷,那三米高的围墙,轻轻一跃就已跃过。



这个王八蛋**别人洗澡也就算了,居然还冒充他,叶维当然不肯放过,瞧见那人遁走,也立刻追了上去。反正克里斯蒂娜已经警觉,晚上的艺术之旅已经泡汤了。



叶维追在那**者身后,那**者或许发觉,一路上七拐八拐,直拐了半个多小时后,这才跑到了一座宏伟的府邸前,现出了身形。



当**者现出身形后,叶维立刻吃了一惊,接着大喜,因为那个王八蛋他认识,而且对方手中,有着他需要的宝物。



这个王八蛋,名叫克索诺斯,是联盟学院内有名的三大完美帅哥之一,与艾提诺斯、艾里斯并列,平时阳光灿烂、风度翩翩得近乎于完美,被誉为最有骑士精神的王子,没想到实际上却是一个岳不群大掌门。



“克索诺斯。”看到克索诺斯出现,叶维立刻大喊一声,也显出了身形。



“咦,小洛洛,你怎么会在这里?”陡然听到有人叫他,克索诺斯做贼心虚,被吓了一大跳,待回头看到叶维后,立刻惊问出声。



“我从克里斯蒂娜的窗外,跟随某人七拐八拐,这才来到了这里。”叶维一脸坏笑着回答,那表情,一看就知其不怀好意。



第一卷 穿越之初…第二卷 碧玄巨蟒



第六十二章 大肆敲诈



克索诺斯来自被誉为“龙骑士之乡”的兰特帝国。兰特帝国与巨龙族合作,能够培育出一种能飞行,能喷火,但却无智慧的亚龙种——飞天暴龙。飞天暴龙形如长了一对龙翼的暴龙,后肢粗壮,前肢短小,修长矫健,无论是奔跑速度还是飞行速度,皆是奈法里斯大陆之最,又因飞天暴龙体型与人正好相符合,故为奈法里斯大陆最好的坐骑。



对于飞天暴龙这种即拉风、又实用的坐骑,叶维可是垂涎已久,可惜这玩意如若二十一世纪的限量版奔驰跑车般,是身份与实力的象征,没有关系根本无法获得。拥有巨龙撑腰的兰特帝国,虽然国小人少,面积与人口甚至不比寻常公国多,但却以“帝国”为国号,位列人类世界五大帝国之列,就是精灵也是不惧,他们无需拍任何人马屁。叶维索要了良久,依然没能索要到手。



而且,除了飞龙暴龙外,叶维更想要的,是两块彩虹晶。彩虹晶是彩虹龙的洞**中,时常受彩虹龙的龙炎灼烧,最终才形成的晶体,非但拥有着沟通八大元素的作用,让人感受到元素,而且因为时常受到彩虹龙的龙炎灼烧,比什么天外陨石都更为犀利、坚韧,如果拿这玩意给绿幻姆吞下吸收,那绿幻姆拟化成铠甲后,防御力将提升无数倍,拟化出的法杖,甚至还拥有增幅所有元素魔法的妙用。



“原来是你这小混蛋捉弄我,你刚刚砸了我四下,砸中我三次,我的脑袋现在都还肿着一个大包,你说这该怎么办?”一惊过后,克索诺斯立刻理直气壮的质问,完全忘记某人刚刚还曾冒充小精灵维斯洛去唬人。



“这厮脸皮真厚,居然先下手为强。”叶维心道一句,接着摸了摸下巴,一脸邪恶的道:“怎么办?最多我明天去学院宣传你今天晚上的事迹,增加你的知名度,如何?”



“恩,这倒不错,明天我也去学校,宣传宣传今天晚上的事情,届时我说,我在克里斯蒂娜的浴室窗外,抓到了一个**的小精灵,那个小精灵名叫维斯洛,你说人们会相信谁呢?”克索诺斯道。他的话语可谓无赖至极,但这厮的脸上表情,却是阳光灿烂,没有丝毫脸红,仿佛他口中说的不是谎言,而是事实一般。



“我叉!”叶维大骂,见过卑鄙无耻的,没见这么卑鄙无耻的,以这厮一贯表现出来的风度翩翩,阳光灿烂,再配以他小精灵维斯洛的前科,恐怕谁都会选择相信他吧。



“哈哈……”听到叶维大骂,克索诺斯得意的大笑,边笑边叹道:“曾经有个老混蛋对我说,做人就该做伪君子,这话确实不错,至少撒起谎来,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你……”叶维气结,这就是被誉为联盟学院最有骑士精神的王子啊!我叉他个骑士精神。



“嘿嘿,小家伙没辙了吧?”叶维气结,克索诺斯却是更显高兴。



“我让叶维来杀你全家。”受了气怎么办,当然是用武力来解决,这是叶维一贯的行事风格。



“不会吧,这点小事就要杀我全家?”克索诺斯嬉笑道,不过却是不惧,巨龙族可不比普通种族,圣阶对人形生物来说不得了,对他们来说却是不少,彩虹龙更是举族为圣,兰特皇室曾有恩与巨龙族,巨龙族世代守护着兰特皇室,虽然不会卷入大陆战争,但却不会让兰特皇室灭亡。



瞧见克索诺斯那嬉笑的表情,叶维就知道这个威胁无效,心思一转后,再道:“我让叶维去绑架克里斯蒂娜,追求她,先得了她的身子,再去俘虏她的心,克里斯蒂娜那么漂亮,叶维一定会动心的。”



“你……”克索诺斯刻意去**克里斯蒂娜,可见这厮对克里斯蒂娜早有觊觎之心,叶维如此威胁,顿时轮到他气结。



巨龙高傲,视人类为蝼蚁,他们愿意守护兰特皇室,就已是天大的恩赐,断然不会答应他们去帮助外人。若是叶维真绑架了克里斯蒂娜,那,没有圣阶守护的圣光教会,可就追不回圣女了。



“好吧,好吧,我投降,我服了你了,有个老混蛋曾对我说过,在绝对的蛮力面前,任何阴谋都是无效,身为伪君子,最怕的就是撞上蛮不讲理的混蛋,我算是体会到了,说吧,你想敲诈我什么?”最终,克索诺斯无奈的妥协。



“首先,我要一条金黄色的飞天暴龙,要训练好的,温顺的,强大的,还有,我还要两块彩虹晶,一块有光,一块有暗,我知道你身上有一块有光的彩虹晶,先把它给我。”叶维大肆敲诈道。



这世界的元素分为风、雷、水、火、土、木、光、暗八系,光、暗不可同存,除非拥有更加强大的力量,将两者区分开。银月精灵、多彩精灵拥有全系魔法天赋,能够同修八系,那是因为她们的白银之心与多彩之心内,拥有着神赐力量,能够分隔开光与暗,这虽然是个巨大优点,但却也断绝了两支精灵成神的可能,修炼到极致,最多也就成为祖神泰兰妮西雅的神仆。



彩虹龙掌握七系魔法,有光无暗,有暗无光,所以叶维一开口,就是索要两颗。反正他有着元气,元气能够隔开光与暗,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有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一听叶维狮子大开口,克索诺斯无奈的问。



“没有。”叶维斩钉截铁的回答。敲诈还跟别人讨价还价,傻了啊。



“如果我能够干掉你,那我一定干掉你灭口,见过混蛋的,没见过你这么混蛋的,飞天暴龙和幽暗彩虹晶现在没有,等我发消息回去,让人送过来。”听叶维语气,克索诺斯也知道没有商量余地,而且这个小精灵胆大妄为,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最终无奈的妥协,抛给了叶维一块指甲大小,青、紫、蓝、红、黄、绿、白七彩的琉璃晶体,接着头也不回的步入豪宅,显然是被郁闷到了。



第一卷 穿越之初…第二卷 碧玄巨蟒



第六十三章 蹩脚的阴谋(超大修)



从克索诺斯那里敲诈了一头飞天暴龙,两颗彩虹晶后,叶维高高兴兴的准备回家。因为心中欢喜,随之起了闲逛的兴致,于是也不再隐身御剑飞行,而是一路慢悠悠地踱步回去,路上看见什么吃的用的,只要觉得满意的,那就花钱买下来,或捧在手中大吃,或丢入空间戒指。



“刚刚我应该多敲两匹飞天暴龙的,这样就可以组成一辆飞天暴龙辇了,恩,两头不够拉风,四头数字不太吉利,明天再找克索诺斯敲诈五头,啧啧,六头飞天暴龙拉的龙辇,谁能比我拉风啊!”步行来到闹市区,看着一辆辆马车从身边驶过,叶维突然灵机一动,心下决定明天要加大敲诈指数。



精灵区与人类区之间的闹市中,人类、精灵来来往往,熙熙攘攘,间中还夹杂着矮人、半身人的足迹,更甚至,叶维此时还发现了一个传说中的地精牛仔。那地精牛仔穿着一身牛仔装,腰间别着两把左轮手枪,光秃秃的脑袋上戴着一顶大沿帽,那长长尖尖的鼻子上,鼻翼两边各钉着一颗白银鼻环,鼻环在路灯之下闪闪发光。



“啧啧,地精的科技还真不赖,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沙漠之鹰,不然我也弄两把玩玩。”盯着那个地精牛仔,叶维心中暗思。作为一个曾在地球二十一世纪生活过的青年,他对手枪还是有着一定的热爱。



而且,叶维还是那种极度懒散的人。杀人如果能用手枪干掉,那又何必辛辛苦苦的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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