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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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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王莽诛翟义党西汉末年王莽篡夺汉王朝政权时,东郡太守翟义和他的外甥陈丰起兵讨王莽,兵败后被“磔尸陈市”;随翟义起兵的人,也被屠杀。据《汉书·王莽传》,翟义党王孙庆被捕后,“莽使太医、尚方与屠共刳剥之,量度五藏,以竹龟导其脉,知所始终,云可以治病。”

⑤《析骨分经》明代(文中说是宋代,疑误)宁一玉著,收入清代陶'王廷'编纂的《续说郛》第三十卷中。

⑥“万物皆备于我”语见《孟子·尽心》。

⑦关于月经精液毛发爪甲等入药的说法,在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五十二《人部》中曾有记载。

⑧曾大人即曾国藩,李大人即李鸿章,左中堂即左宗棠,鲍军门即鲍超。他们都是清朝的大官僚,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刽子手。

⑨新党清末一般人对维新派人物的称呼。

⑩铡包勉我国过去流行的剧目之一。内容系根据民间传说,演宋朝包拯奉公执法,不徇私情,铡杀犯罪的侄儿包勉的故事。

⑾指晋代文人刘伶等。《世说新语·任诞》中说:“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言衣,诸君何为入我言中?’”又《德行》中说:“王平子、胡母彦国诸人,皆以任放为达,或有裸体者。”

⑿Th.Lipps李普斯(1851—1941),德国心理学家、哲学家。他在《伦理学的根本问题》第二章《道德上之根本动机与恶》中说:“凡欲使他人为奴隶者,其人即有奴隶根性。好为暴君之专制者,乃缺道德上之自负者也。凡好傲慢之人,遇较己强者恒变为卑屈。”(据杨昌济译文,北京大学出版部出版)

⒀孙皓(243—283)三国时吴国最后的皇帝。在位时淫侈残酷,常随意杀戮臣下和宫人,或剥人面,或凿人眼,无所不用其极。降晋后封归命侯。据《世说新语·排调》载:晋武帝有一次问他:“闻南人好作《尔汝歌》,颇能为乎?”他正在饮酒,立刻举杯对武帝唱道:“昔与汝为邻,今与汝为臣,上汝一杯酒,令汝寿万春。”

⒁梅兰芳(1894—1961)名澜,字畹华,江苏泰州人,京剧艺术家。他是扮演旦角的男演员,在京剧表演艺术方面有重要成就。

⒂麻姑神话传说中的仙女。据晋代葛洪《神仙传》:东汉时仙人“王方平降蔡经家,召麻姑至,是好女子,年可十八九许,手似鸟爪,顶中有髻,衣有文章而非锦绣。”

⒃《红楼梦》长篇小说,清代曹雪芹著。通行本为一百二十回,后四十回一般认为是高鹗续作。

⒄泰戈尔(R.Tagore,1861—1941)印度诗人。著有《新月集》、《飞鸟集》等。一九二四年四月曾到中国。下文的“竺震旦”是泰戈尔在中国度六十四岁生日时,梁启超给他起的中国名字。

⒅罗丹(A.Rodin,1840—1917)法国雕塑家。作品有《加莱义民》、《巴尔扎克》等。

⒆淮尔特(O.Wilde,1856—1900)通译王尔德,英国唯美派作家。著有《莎乐美》、《温德米夫人的扇子》等。

⒇罗曼罗兰(RomainRolland,1866—1944)法国作家、社会活动家。著有长篇小说《约翰·克利斯朵夫》、剧本《爱与死的搏斗》等。

戈尔基(1868—1936)通译高尔基,苏联无产阶级作家。著有长篇小说《福玛·高尔杰耶夫》、《母亲》和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等。

(22)吴昌硕(1844—1927)名俊卿,浙江安吉人,书画家、篆刻家。

(23)林琴南(1852—1924)名纾,号畏庐,福建闽侯(今福州)人,翻译家。他曾由别人口述,用古文译欧美小说一百七十多种,其中不少是外国文学名著,在清末至“五四”期间影响很大。到了“五四”时期,他是最激烈反对新文化运动的守旧派代表人物之一,曾在给蔡元培的信及小说《荆生》、《妖梦》中,诋毁新文化运动者;其中《荆生》一篇大意说:有田必美(影射陈独秀)、金心异(影射钱玄同)、狄莫(影射胡适)三人聚于陶然亭,田生大骂孔丘,狄生主张白话,忽然隔壁走出一个伟丈夫荆生来,把三人打骂一顿。荆生是林琴南自况,鲁迅在文中用“识荆”二字含有双关意思。

(24)“识荆”语出唐代李白的《与韩荆州书》:“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后来就用“识荆”作为初次识面的敬辞。

(25)仿单介绍商品的性质、用途和用法的说明书。

(26)“如夫人”即小老婆,语出《左传》僖公十七年。

(27)“引车卖浆者流”的文字林琴南在一九一九年三月给蔡元培的信中攻击白话文说:“若尽废古书,行用土语为文字,则都下引车卖浆之徒所操之语,按之皆有文法,……据此,则凡京津之稗贩均可用为教授矣。”

(28)南亭亭长即李宝嘉(1867—1906),字伯元,江苏武进人,小说家。著有长篇小说《官场现形记》、《文明小史》等。我佛山人,即吴沃尧(1866—1910),字趼人,广东南海佛山人,小说家。著有长篇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恨海》等。

(29)创造社“五四”新文学运动中的著名文学团体,一九二○年至一九二一年间成立。主要成员有郭沫若、郁达夫和成仿吾等。在一九二三年出版的《创造季刊》第二卷第一期周年纪念号上,曾刊印他们三人合摄的照片。

 写在《坟》后面

在听到我的杂文已经印成一半的消息的时候,我曾经写了几行题记,寄往北京去。当时想到便写,写完便寄,到现在还不满二十天,早已记不清说了些什么了。今夜周围是这么寂静,屋后面的山脚下腾起野烧的微光;南普陀寺⑴还在做牵丝傀儡戏,时时传来锣鼓声,每一间隔中,就更加显得寂静。电灯自然是辉煌着,但不知怎地忽有淡淡的哀愁来袭击我的心,我似乎有些后悔印行我的杂文了。我很奇怪我的后悔;这在我是不大遇到的,到如今,我还没有深知道所谓悔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但这心情也随即逝去,杂文当然仍在印行,只为想驱逐自己目下的哀愁,我还要说几句话。

记得先已说过:这不过是我的生活中的一点陈迹。如果我的过往,也可以算作生活,那么,也就可以说,我也曾工作过了。但我并无喷泉一般的思想,伟大华美的文章,既没有主义要宣传,也不想发起一种什么运动。不过我曾经尝得,失望无论大小,是一种苦味,所以几年以来,有人希望我动动笔的,只要意见不很相反,我的力量能够支撑,就总要勉力写几句东西,给来者一些极微末的欢喜。人生多苦辛,而人们有时却极容易得到安慰,又何必惜一点笔墨,给多尝些孤独的悲哀呢?于是除小说杂感之外,逐渐又有了长长短短的杂文十多篇。其间自然也有为卖钱而作的。这回就都混在一处。我的生命的一部分,就这样地用去了,也就是做了这样的工作。然而我至今终于不明白我一向是在做什么。比方作土工的罢,做着做着,而不明白是在筑台呢还在掘坑。所知道的是即使是筑台,也无非要将自己从那上面跌下来或者显示老死;倘是掘坑,那就当然不过是埋掉自己。总之:逝去,逝去,一切一切,和光阴一同早逝去,在逝去,要逝去了。--不过如此,但也为我所十分甘愿的。

然而这大约也不过是一句话。当呼吸还在时,只要是自己的,我有时却也喜欢将陈迹收存起来,明知不值一文,总不能绝无眷恋,集杂文而名之曰《坟》,究竟还是一种取巧的掩饰。刘伶⑵喝得酒气熏天,使人荷锸跟在后面,道:死便埋我。虽然自以为放达,其实是只能骗骗极端老实人的。

所以这书的印行,在自己就是这么一回事。至于对别人,记得在先也已说过,还有愿使偏爱我的文字的主顾得到一点喜欢;憎恶我的文字的东西得到一点呕吐,--我自己知道,我并不大度,那些东西因我的文字而呕吐,我也很高兴的。别的就什么意思也没有了。倘若硬要说出好处来,那么,其中所介绍的几个诗人的事,或者还不妨一看;最末的论“费厄泼赖”这一篇,也许可供参考罢,因为这虽然不是我的血所写,却是见了我的同辈和比我年幼的青年们的血而写的。

偏爱我的作品的读者,有时批评说,我的文字是说真话的。这其实是过誉,那原因就因为他偏爱。我自然不想太欺骗人,但也未尝将心里的话照样说尽,大约只要看得可以交卷就算完。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发表一点,酷爱温暖的人物已经觉得冷酷了,如果全露出我的血肉来,末路正不知要到怎样。我有时也想就此驱除旁人,到那时还不唾弃我的,即使是枭蛇鬼怪,也是我的朋友,这才真是我的朋友。倘使并这个也没有,则就是我一个人也行。但现在我并不。因为,我还没有这样勇敢,那原因就是我还想生活,在这社会里。还有一种小缘故,先前也曾屡次声明,就是偏要使所谓正人君子也者之流多不舒服几天,所以自己便特地留几片铁甲在身上,站着,给他们的世界上多有一点缺陷,到我自己厌倦了,要脱掉了的时候为止。

倘说为别人引路,那就更不容易了,因为连我自己还不明白应当怎么走。中国大概很有些青年的“前辈”和“导师”罢,但那不是我,我也不相信他们。我只很确切地知道一个终点,就是:坟。然而这是大家都知道的,无须谁指引。问题是在从此到那的道路。那当然不只一条,我可正不知那一条好,虽然至今有时也还在寻求。在寻求中,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实偏偏毒死了偏爱我的果实的人,而憎恨我的东西如所谓正人君子也者偏偏都矍铄,所以我说话常不免含胡,中止,心里想:对于偏爱我的读者的赠献,或者最好倒不如是一个“无所有”。我的译著的印本,最初,印一次是一千,后来加五百,近时是二千至四千,每一增加,我自然是愿意的,因为能赚钱,但也伴着哀愁,怕于读者有害,因此作文就时常更谨慎,更踌躇。有人以为我信笔写来,直抒胸臆,其实是不尽然的,我的顾忌并不少。我自己早知道毕竟不是什么战士了,而且也不能算前驱,就有这么多的顾忌和回忆。还记得三四年前,有一个学生来买我的书,从衣袋里掏出钱来放在我手里,那钱上还带着体温。这体温便烙印了我的心,至今要写文字时,还常使我怕毒害了这类的青年,迟疑不敢下笔。我毫无顾忌地说话的日子,恐怕要未必有了罢。但也偶尔想,其实倒还是毫无顾忌地说话,对得起这样的青年。但至今也还没有决心这样做。

今天所要说的话也不过是这些,然而比较的却可以算得真实。此外,还有一点余文。

记得初提倡白话的时候,是得到各方面剧烈的攻击的。后来白话渐渐通行了,势不可遏,有些人便一转而引为自己之功,美其名曰“新文化运动”。又有些人便主张白话不妨作通俗之用;又有些人却道白话要做得好,仍须看古书。前一类早已二次转舵,又反过来嘲骂“新文化”了;后二类是不得已的调和派,只希图多留几天僵尸,到现在还不少。我曾在杂感上掊击过的。

新近看见一种上海出版的期刊⑶,也说起要做好白话须读好古文,而举例为证的人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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