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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丛狂少-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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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飞宇的心情有点沉重,和唐舒的谈话中,他也明白了一点,自己的相貌一定被整容过,不然现在的他最多只是个满脸伤疤的丑八怪,唐德清到底用了什么方法将自己的脸整容得如此完美,这点叶飞宇想不同,更没有去问,因为他隐约明白,即使自己去问了,唐德清也不会说,这个爷爷的身上有着和自己一样多的秘密,让人费解!
不管唐德清救自己有没有目的,或者说是阴谋,至少自己的命是他给的,而唐舒的天真善良和这一切都没有任何关系,一直是这个天使般的女生在照顾自己,让自己这3年来的生活多了一点色彩,期待,还有温暖。
平时的叶飞宇对唐舒总会像自己的妹妹,而今天他冰冷的口吻明显吓着了唐舒,所以这个丫头一直站在房间的一角不敢再说话,只是有些胆怯的望着叶飞宇。
见唐舒被自己吓成这样,叶飞宇不免心疼,恢复平常的温暖,捏了捏唐舒精致的瑶鼻道:“小舒,我肚子饿了,你是不是应该帮飞宇哥弄点早饭了!”
态度一变,唐舒的心情也立刻变了个样,笑着点了点头道:“飞宇哥,我这就去弄!”
没有心计,像一张白纸,叶飞宇不希望任何人在她纯洁的心灵上,抹上浓重的一笔,如果可以,他更希望唐舒的未来,都可以如此轻松快乐,不会被太多阴谋和秘密纠缠!
长长叹了一口气,叶飞宇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这样的时刻,烟无疑是最好的伙伴,燃上,麻醉,朦胧,思索!
第一百七十七章 有强劲的情敌
吃过唐舒做的早饭,尽量让气氛和往常一样,至于昨天晚上的事,叶飞宇一句也没提,唐德清也没提,似乎那一切未曾发生过!吃过早饭后,叶飞宇便离开唐家,赶到酒店去找丁欣宜,而他用的交通工具则依然是摩托车,无论是不是叶凡尘,这个周末叶飞宇都已经决定好好陪着丁欣宜,对她的这份爱,叶飞宇明白自己应该珍惜。
摁响房间的门铃,丁欣宜出来的开门的时候,看起来气色并不是特别好,而且眼睛还微微有些肿,不用说这都是没睡好的征兆,叶飞宇的心里很是歉意,接下去的时间,他只属于丁欣宜。
在房间等着这个美女老总换好衣服,体恤衫和短裤,配上小圆头底跟鞋,青春靓丽,同时看着丁欣宜化了一个淡淡的妆,一个美丽能让人窒息的女子,唇彩的诱人,**的修长,微笑的迷人,原本心情还有些沉重的叶飞宇,在她的感染下,顿时轻松了许多,美丽有时候就有如此的魔力,让人心情喜悦的魔力。
在出门前,丁欣宜亲密的挽着叶飞宇的胳膊小小霸道了下。
“飞宇,今天要小小惩罚你,接下去我想去哪里,你都必须陪着哦!”
其实丁欣宜不说,叶飞宇也想这样做。
可很快叶飞宇就被难住了,因为叶飞宇赶到酒店时,已经是早上0点多,丁欣宜换了换衣服,加上化了个妆,等出门时,已经是点,这样的时刻自然是午饭时间,当叶飞宇问起丁欣宜,她想吃什么时,这个美女老总是答案是:“飞宇,我要吃麦当劳的冰淇淋、肯德基的烤翅!好些年都没人陪我吃这些东西了,好怀念!”
要求倒不是很苛刻,可现在的问题是卡门县只有肯德基,压根就没有麦当劳!
叶飞宇有些为难道:“欣宜,我们这里好象没有麦当劳!”
“那也没关系,就去肯德基吧!”
这样一个绝色的大美女跑到肯德基吃东西,叶飞宇还真怕引起小小的轰动,所以他仍旧有些为难着,而丁欣宜还以为卡门县连肯德基也没有,疑惑道:“飞宇,你不会告诉我,卡门县连肯德基也没有吧!”
“这个倒不是,只是你太漂亮,去肯德基很容易被人关注,我怕你不习惯!”
被自己心爱的男人夸漂亮,丁欣宜笑颜如花小小自恋道:“人长的漂亮就是没办法!走吧!亲!”
只要丁欣宜开心,叶飞宇自然很乐意陪着,骑着小型的摩托车在卡门的县城转悠,丁欣宜的美丽,不时的引起旁人的称赞,而就是这样一个绝色的女子,放弃开自己的名车,而更喜欢坐在叶飞宇身后,搂着这个男人,过着简单平凡的生活,而这也就是生活的真谛和本质所在,无敌多么浮华梦幻的生活,最终都会归于平凡简单
一进肯德基,众人的目光就情不自禁的落在两人身上,不带眼镜的叶飞宇男人味实足,帅气逼人!而穿着休闲的丁欣宜更是美的一塌糊涂,众人还以为是哪个明星,可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所以然来!
因为是星期六,所以中午来肯德基吃东西的人很多,叶飞宇在排队时,丁欣宜很自然的拉着他的手,站在他身后,一副乖乖女人的样子,至于问到她要吃什么时,从冰淇淋,到烤翅,老北,蛋塔,薯条凡是好吃的,丁欣宜几乎全部要了,叶飞宇虽然怀疑这个苗条的美女能否吃下那么多东西时,可一想到昨晚丁欣宜嘴谗的样子,干脆一样点了两份。
因为人多,靠窗的位置早就有人坐了,仅剩的几个位置,也就长排的桌子,和叶飞宇在一起,丁欣宜早就放下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她只是个小女人,所以她绝对不会建议位置和环境。
至于叶飞宇,只要丁欣宜对这样的环境不反对,他倒是很乐意很轻松随意的吃着东西,以前他总会陪着唐舒来吃肯德基。
丁欣宜的心情很好,所以吃东西的胃口也很好,麻利的用自己的芊手抓起薯条,沾上番茄酱,塞进自己的樱嘴,吃冰淇淋时,偶然会露香舌,吃的是如此津津有味,叶飞宇和丁欣宜是正对着坐,在丁欣宜旁边坐的则是一个不到5岁,长的像个洋娃娃的漂亮小女孩,在丁欣宜坐下时,她就一直盯着丁欣宜看,丁欣宜还以为她嘴谗,递了个蛋塔给小女孩,没想到小女孩摇了摇头道:“谢谢姐姐,姐姐长的真漂亮,琳儿以后也要和姐姐一样漂亮!”
童言无忌,丁欣宜笑的更加灿烂,点了点头道:“放心吧,琳儿现在就是个小美人了,长大一定比姐姐还漂亮!”
就这样,一向冷冰冰的丁欣宜难得一次陪一个小女孩聊起了天,逗着这个小琳儿的小女孩玩,叶飞宇边吃东西,边微笑的望着她。
可接下去,一个电话彻底打破了这样的气氛,电话是打给丁欣宜的,身为一个公司的老总,业务多,事情忙,电话多很正常,可从昨天到卡门县后,丁欣宜就已经将工作用的号码处于锁定状态,也就是关机状态,将另外一个比较私人的号码开启,知道这个私人号码的人并不多
“欣宜,今天周末天气不错,能约你吃个饭吗?”
赵昆明的口气很是温柔,这个在江宁市呼风唤雨的公子爷身边自然有的是女人,可说来也奇怪,自从在一次PARTY上遇见丁欣宜后,赵昆明一直对丁欣宜是想入非非,苦苦追求了一年多,可丁欣宜也不明白为什么,每次赵昆明喊自己名字时,就感觉全身一阵鸡皮疙瘩,真要说起来,其实赵昆明并不是那种看起来很猥亵的纨绔子弟,相反,赵昆明长的很男人,除去他的家庭背景不说,能成为江宁市黑道的一霸,赵昆明靠的完全是自己的能力和实力,到目前为止,江宁市接近百分之五十的娱乐场所都会给赵昆明保护费。
这个黑白两道通吃的公子爷,还很有经商的天赋,房地产兴起的这几年,赵昆明捞的钱绝对比丁欣宜的兰蔻房产多的多。
赵昆明是棵大树,大树底下好乘凉,这古语,谁都明白!很多人也在撮合丁欣宜和赵昆明,可丁欣宜无论怎样对赵昆明都没有半点感觉。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叶飞宇,一开始叶飞宇就在丁欣宜的心中刻下太深的痕迹。
“真是不好意思赵公子,我今天身体有些不舒服,谢谢你的好意了!”
丁欣宜对赵昆明的态度依然一如既往的冷漠,可人往往就是如此奇怪的动物,越是难得到的女人,赵昆明就越是有兴趣,加上他一直都知道丁欣宜的身边并没有别的男人,所以无论丁欣宜对她多冷漠,赵昆明总会隔三差五的约丁欣宜,只是一直以来,结果都是被拒绝。被拒绝赵昆明并不会生气,只要丁欣宜还是单身,他就不会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因为从来就没有人成功,可一旦知道丁欣宜选择和叶飞宇在一起后,赵昆明极度膨胀的自尊心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第一百七十八章 一座庙,一个和尚
这一次和以往的任何一次一样,丁欣宜还是拒绝着赵昆明,从昨晚开始,丁欣宜就彻底把自己当成了叶飞宇的女人,身体的接触虽还没完全进入,可那样亲密的肌肤之亲,对丁欣宜来说,和占有她,没有任何区别。 走出那一步时,丁欣宜就已经想好,无论以后承受多少,她都会选择和叶飞宇在一起,丁欣宜是个传统的女性,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的第一个男人,也是这辈子最后一个男人!
卡门的夏天并不会像江宁市那样闷热,这里没有大量的尾气排放,也没有密集的城市建筑群,少了空调的热气,高楼的矗立,人群的密集,加上卡门县是个海边小城,所以即算在炎热的夏天,虽然地表温度会很高,可不会出现那种闷的让人心烦的情况出现。
在肯德基吃过饭后,叶飞宇心想外面好歹也算是烈日炎炎,丁欣宜应该会先回酒店午休,或者找家高级点的咖啡厅坐坐,至于私人会所,在卡门县还没有如此高档次的地方!
可接下去,丁欣宜做的决定,让叶飞宇很是意外。
在脸上补了点雅诗兰黛防晒霜,侧坐在摩托车上,修长白皙的**在阳光下有些耀眼,至少很多路人都会忍不住感慨这个女人的美丽,而今天的丁欣宜丝毫不介意这些,相反脸上一直挂着笑容,单手搂着叶飞宇道:“亲,我们去灵光寺吧!”
从早上开始,丁欣宜就已经改口称呼叶飞宇为‘亲’
听到灵光寺这三个字时,叶飞宇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丁欣宜惊讶道:“欣宜,你怎么知道灵光寺的!”
“昨天上网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的,好象都说灵光寺护身符很灵验,所以乘中午有时间,我也想试下求神拜佛,而且都说灵光寺冬暖夏凉,是个旅游圣地!如果不去太可惜了!”
丁欣宜如此有兴趣,叶飞宇自然乐意陪着,至少有这个绝色的女子陪着自己时,可以让自己少去想很多东西,包括自己的过去,虽然只是暂时的,可暂时的开心也是开心。
灵光寺离县城约有20公里,依山建筑,远近闻名,吸引大量游人参观,为什么呢?因为灵光寺有”三绝”。其一绝是:寺前草坪有两棵柏树一生一死。生者高30多米,枝繁叶茂,傲然挺立;死者高度相当,干大枝壮,枯死而不腐不朽。其二绝是,寺里最壮观的主殿大雄宝殿,经常香烟鼎盛,但不管任何情况下,都没有香烟薰人,其三绝自然就是丁欣宜口中所说的冬暖夏凉,无论多热的夏天,只要走进灵光寺,就会感觉沐浴在凉水之中,令人倍感凉爽!
受过高等教育的丁欣宜,到了灵光寺后,一脸的虔诚,让叶飞宇惊讶,佛不佛的只是人的一种精神寄托,有佛这种东西也好,有了寄托后,就有种精神动力。
因为求护身符的整个过程需要花半个小时的时间,单单跪在那种所谓的如来佛祖前就要将近20分钟,而且要跪于地上,双手合掌!
叶飞宇不太相信这种东西,所以一直以来对灵光寺也只是听闻大名,三年来从来就未涉足此地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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