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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的北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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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冰蛇



第一章

门外传来了叽叽咕咕的女孩子的笑声跟说话声,李想艰难的睁开眼,觉得头疼欲裂,缓了好一阵子,他才慢慢的从床上爬起来。桌上的铜镜模模糊糊的什么也看不清,可是他就是不看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好几天了,可李想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还没有恢复到良好的状态上。这种穿越时空的不科学的行为本身对他的身体似乎造成了很糟糕的影响,他的骨头像是被拆散了又装到一起一样,不管哪里都不听使唤,而精神上的打击更让他甚至连说话的兴趣都没有了。

屋子里有点冷,其实外面的阳光很灿烂,可是这种木石结构的房子密封性真的不好,采光性也很差,外面的阳光晒不进来,而初春的冷风却能轻易的钻进来。

不管怎么说,生活总要继续下去,出于意料的来到这个鬼地方,能遇到个肯收留他而不是因为他从天而降砸死了驾车的牛而让人痛打他一顿的善良大姐,他觉得自己已经相当幸运了。

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有人轻轻敲了敲门,李想轻声说了一声“请进”。他知道对方未必能听懂自己的话,但是起码的礼貌还是必须要讲的。果然外面走进了一个挽着双鬟的小姑娘,小姑娘冲李想笑笑,把手上端着的饼跟粥放下,打手势让他吃。李想慢慢的指指自己的嘴,尽量清晰的说“谢——谢——你!麻烦你还是跟我说话吧,我想学。”

那姑娘愣了一下,似乎是听明白了他说的是什么,眼睛笑的眯成一条缝,指着托盘上的圆饼说“胡——饼”发音很奇特,不过李想倒是听明白了,也跟着喊了声“胡饼”。小姑娘又说“趁——热——吃”这回发音跟现代汉语就十分接近了,李想点点头说“我趁热吃,谢谢你。”小姑娘笑笑,坐到桌边把胳膊放在桌子上,伸出手支着脸,看李想吃饭。

李想其实不是个擅长跟人打交道的人,他从小学习好,也爱学习,养成了个埋头苦读不爱说话的脾气。上大学又是工科,能进那所重本的人有几个在学校的时候不是尖子生?中国的理科尖子经常被盖上高分低能的章,其实也不算歧视,确实是很现实的状态,一个班上三十二个人,宅男起码有二十五个,李想显然也是其中之一。其实所谓宅男不会跟人交往,其实更多情况下是不愿意,这会儿由不得他不愿意了,再不试着跟人交流,他连以后的生计都成问题!

这个家的女主人,也就是他从天上掉下来砸死的那头牛拉的车里面坐着的女人,李想甚至还搞不清她姓什么,他掉下来之后没有立刻晕倒,恍惚中看了她一眼,当时隐约的觉得应该是个三十上下的女人,面目并没有很鲜明地特色,他也记不太清了,这并不妨碍李想觉得她很美很慈悲,是个善良的大姐,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毫不犹豫的收留一个来历诡异的男人的。

李想的身上依然到处都疼,前两天有阵子他实在不想吃药了,他实在是喝够了那该死的的苦药汤了,他也真的不认为自己喝点药就能好到哪里去,自己的世界都腻了呢,何况这么个全完陌生的地方。只是他昨天能活动胳膊以后把药碗推开了一次之后,那位大姐就亲自跑来了,虽然说的话大部分他都听不懂,可是那种焦急与关心的态度他是看得出的,有多久没有人这样无条件的关心他了?确切的说,这些年来,除了他的母亲,再没有人这样在意他,李想对年长的女性向来没有抵抗力,对别人发自内心的关怀更是没有抵抗力,他乖乖的把药喝了,然后当天的下午,他第一次坐了起来。

其实,从头到尾,问题最大的都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的心。

一旦有了生活的勇气,从小到大的执拗劲儿一下子就又冒出了头,首要的任务当然是了解周围的情况,学会当地的语言。很显然,事情并不算多的专门照顾李想的小丫鬟是个非常好的学习对象。

不过三五天的功夫,李想已经勉强能听懂周围人的话了,感谢他那位不太会讲普通话的福建室友,让他很快的学会了这地方的语言。可是他心里越发的疑惑,这些人的话语里分明说这地方是青州,青州,应该是在山东吧?可是为什么周围人的话都是带着明显的南方口音?

身为理科男的李想对历史的了解比较靠谱的知识大多来自于高中历史内容,更复杂一些的东西就是出于男性对历史政治的敏感以及作为一个隐形愤青所带来的有意无意的知识搜集上,这种东西可能是砖家们随便的推测,军事论坛上对往昔辉煌的追忆,甚或是种马男的强国文里的极度YY……虽然历史书上许多东西其实也不太靠谱,不过显然相比之下,后者更不靠谱,所以李想的历史知识其实是相当混乱的。中国的战乱大多自北方而起,中原人屡屡南迁这种事儿他知道一些,可一下子却想不到跟口音问题联系到一起,不过历史知识再乱,在逐渐学会了一些本地的语言之后,知道了国号是宋,国都是开封,李想还是纠结的发现了自己的处境:他,穿越到了宋朝。

不管怎么郁闷,生活还要继续,李想基本把这种奇怪的“南方味道的山东话”学的基本能听懂之后,他的身体也恢复了大半儿。

不再是走两步就腰酸背疼,身上摔的淤青的地方的颜色也逐渐变淡了,对于这个恢复速度,李想相当满意,这可是从二十一世纪直接掉到宋朝啊,受这点伤算什么啊?

李想很想当面感谢一下李娘子——没错,救了他的那位女士也姓李,毕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砸死了拉车的牛之后就晕了,第二次见面,那位李娘子说的话十句有八句他听不懂,更别说让他去道谢了。不过这个简单的愿望显然要一阵子才能实现:李娘子的丈夫赵先生过了年就去密州老家探亲了,李娘子现在也赶去了,要等清明祭祖后一起回来。

清明啊……李想叹了口气。他依稀想起妈妈的面孔,眼眶有些酸涩。他答应过妈妈一个人也要好好的活下去的,他已经失信了一次,绝对不能再失信第二次了。

李想认为这位李娘子家真的很阔气——当然这是以李想的眼光来看的:夫妻两个主人就住了有三层大门的院子,建筑面积绝对有一千平方米了,还有十个左右的仆人,这真是太有钱了。不过显然别人不是这么看的,小桃就对目前的生活似乎有点意见,哦,小桃就是负责照顾李想的小丫头,不过似乎这里都叫女使的。

“穆娘娘说,在开封的时候,光是阿郎自己的住的院子就有这宅子两个大!更别说整个老宅了,那可是开封啊,寸土寸金的地方。唉,也难怪,那时候相公还在呢。”

“美娘的契约满了,怕是阿郎一回来就要送她走呢!她家小乙哥隔三差五就跑来看她,穷人家的日子真难过,亲母子见面都要偷偷摸摸的。可有什么办法,她命苦,摊上个好吃懒做的汉子,临死临死把家都败光了,两个儿子吃喝拉撒什么不要钱,给阿郎做三年的妾,比当十几年的女使赚的都多,可惜还是没能生下一男半女。唉,她要是能生个孩子多好啊,阿郎跟娘子开心,她也能多拿点回去补贴家用,那多好啊!当初看了多少人,就属她的面相最好,结果还是不行。”

没错,以上的话全都出自小桃口中,不过她倒不是存心告诉李想这些,其实她只是自己唠叨而已。李想决定开始学习这里的语言以后,就有意无意的想要小桃多跟他说些话,然而他自己毕竟是个不爱说话的,一开始还跟着学学发音,后来就只是呆呆的听着,时间长了小桃就以为他听着费劲儿学的费力——她哪里想到这世上其实有种人会闷到听一百句话可能只回答一两句的地步?更不会想到有一种别称叫做天才的变态只要听过一次的东西就绝对不会忘!小桃毕竟只是个十几岁的女孩子,性子是活泼的也是八卦的,可是李娘子出门的时候把另外两个年轻的女使都给带走了,剩下的要么是上年纪的女仆要么干脆是男仆,小桃早就闷坏了,这会儿有个认真听她说话却几乎听不懂的人做对象,哪里还忍得住!所以没事儿就跟李想絮絮叨叨的说些鸡零狗碎的事儿。可能是她新买了根儿赤金簪子(注1),也可能是她觉得娘子年初裁的衣服很好看,又可能是隔壁的大黄生了一堆小狗崽儿。李想从不插嘴的样子误导了她,让她觉得李想是真的听不懂——这倒也没错,李想才来的时候可不就是什么都听不懂?时间长了,小桃一不小心也会把主人的信息给唠叨出来。

李想面无表情,他明白小桃敢把自己当树洞什么都唠叨,就是以为他大部分都听不懂,所以并不出声,只做听不懂,省的彼此都尴尬,可心里早就翻腾开了,这是个什么鬼世界,居然还有这种事儿,租小妾?还故意租生过孩子的,这口味也太重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1:赤金,在某些时间某些地域其实说的是铜……宋朝赤金已经有了纯金的意思,但是穷人家买个铜首饰为了听着体面还是会叫赤金。

第二章

随着李想一点点的表现出明白了一些言语的意思,小桃对他提起的话题就越来越谨慎了,更多的时候,是对他讲一些青州的习俗。这一点李想也很满意,他确实需要外部信息,而他又毕竟是个男人,虽然对周边的环境很好奇,但是窥探别人的隐私这种事儿还是算了吧!

小桃虽然很爱唠叨,但真是个非常勤快的姑娘,李想曾见她拎了整桶的水,想去帮忙,结果却被小桃很认真的拒绝了“小乙哥(注1)莫要这样,折煞奴(注2)了,若是娘子在,定要骂奴慢待客人的。”

李想默默退到一边,看另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使过来帮小桃一起抬了水桶进去,叹了口气: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人家十三四的小姑娘,四五十的老大妈都要干活赚钱,自己一个二十出头的大老爷们,整天在别人家白吃白住不赚一文钱实在不是回事儿。他现在身无长物,什么穿越男可以制造的各种东西暂且放在一边,没本钱没基础那是扯淡,自食其力是最基本的。过去,他受够了想自食其力而不能的苦,这一次,他绝对不要走老路。

来到宋朝的第三十天,李想走出了栖身的宅子,开始了为自己生计奔忙的第一天。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对于回到古代变成半文盲,且绝对没有什么本钱的李想来说,苦力活是他唯一的选择:当店小二还需要伶牙俐齿呢,他话都说不利索,只有干活了!

到镇边上修路的地方搬了大半天的石头,李想拿到了回到古代第一份劳动得来的收入:十九文。在此之前他的收入来源要么是上学时候的奖学金,要么是研究院的工资奖金,从绝对的高精尖人才,到搬石头的苦力,更可怕的是到了这么一个科技极其落后的时代,使得自己的专业几乎没有用武之地,对于一般人来说或许是可怕的倒退。可对于李想来说,这是完全可以忍受的:这是一份不需要跟人打交道的工作,教育的缺失与信息的缺乏流动,使得来这里干这种零活的外乡人大部分只能用手势来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对于有着轻微的交流障碍的李想来说甚至是一种解脱。

李想看看自己的手,手掌用力的部分有些红,如果再干一天可能会蹭破皮,应该弄双手套。这样的劳动其实很好,累起来就没时间胡思乱想了,回到住处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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