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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的北宋-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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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娘无比清楚这一点。她这个大家,并没有什么高贵的,她甚至连自己,都不属于自己,又能谈什么高贵?
可那又怎么样呢,这世上,区分人高贵与低贱的,究竟是什么呢?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真的就更高贵?她每每总会胡思乱想,却无人能够解答她的问题。
李三娘的心里,总有些离经叛道的奇怪念头,不敢对人言。譬如人们都觉得她运气好,攀上了官家这棵大树,可她却会想,这个官家,与她想象中的官家不太一样。
官家,不是被叫做天子么?前朝还喜欢叫天子圣人呢。圣人应该是与普通人不一样的吧?至少她从小从身边的人那里听到的是这样的话。然而她见到的赵佶,却并不是这样子的,他是万人之上的帝王,确实有着一身的威仪,可脱了衣服,也不过就是个有松弛赘肉的中年男人,李三娘实在看不出,所谓的天子,所谓的圣人,脱了衣服之后,到底跟普通人有什么区别。
这太可笑了。原来皇帝的威严与神力,竟然是长在衣服上的。高高在上的,原来是衣服,而不是人。皇帝只有一个,可同一件衣服的尺寸,却是很多人都穿得下的。
不,这太可笑了。原来我们竟然是被龙袍统治的么?
李三娘胡思乱想着,或者统治这个世界的不止是龙袍,还有龙椅,还有别的什么东西?所以其实皇帝也不过就是个好色的中年男人,他的特殊之处,不过那是那件衣服,那张椅子罢了。
赵佶把她当做上天送给自己的礼物,他笑嘻嘻的对她说:爱卿与旁人不同,从不把我当皇帝的,在你这里,我舒服的很。
李三娘心里却暗暗想着,我确实没有把你当皇帝,除去那身外皮,你跟其他的男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李三娘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像李婆婆一样,要在清乐坊终老一生,可是命运跟她开了个大玩笑,让她遇到了他。
李三娘轻手轻脚的来到后院儿,大树的荫凉下,李婆婆正躺在摇椅上打瞌睡。
李婆婆已经相当老了,没退下来的时候,她带着假髻,脸上涂着粉,还看不出十分的苍老来,如今彻底退休,把事情交给李师师,她摘了假髻做了寻常老妇的打扮,大家才发现,她的头发已经白了一大半儿。
“怎么能不老呢?”李婆婆轻轻说:“我被拐子卖到清乐坊的时候,是至和元年,也记不清自己那时候到底几岁,总有七八岁吧?这么算来,我也是快七十岁的人了。看着身边的姐姐妹妹,留在清乐坊的,活过四十岁的少之又少,有的被人赎出去,有的自己赎了自己……虽各有各的归处。可总归,有善终的很少。”
“从良从良,不管从的是贩夫走卒,是做妾还是当外室,不管那人如何的丑陋暴虐心黑手狠,可只要跟个男人离了这里,就叫‘从良’……就冲这个词儿,可见外表再光线,说到底,还是低人一等的。”
“三娘,你是有福气的人,既说要跟他,就当于过去断的干干净净,等过了年,便把这一摊子事儿,都交给梦荷吧!有小桥搭把手,她便是比你差些,也能撑得起的。”
李三娘眼圈发红,轻声说:“婆婆,你便跟我走,我给你养老,好不好?”
李婆婆摇摇头:“我生在清乐坊,死也要死在这里……”
李三娘待要说什么,李婆婆却闭了眼,不肯理她。
李三娘慢慢走了出去,走到门口,隐隐听到李婆婆轻声唱起了词儿,声音虽低,也苍老的很,可毕竟是唱了一辈子的人,吐字十分的清晰,李师师侧耳一听,却是一首《生查子》:远山眉黛长,细柳腰肢袅。妆罢立春风,一笑千金少。归去凤城时,说与青楼道。遍看颍川花,不似师师好。
李三娘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谁不曾青春年少,谁不曾满腹的痴情?人都说小姐们只爱财,却不知动了真情的,有几个有好下场?李婆婆,便是当年艳冠群芳的第一代李师师,文人骚客为她填了多少词?谱了多少曲?不是没人想要给她赎身,可她只想找个真心人,结果呢,真心错付,傻傻的等那人回来接她,等来的却是人家在颍川青楼厮混,拿她做噱头填了新词让别的女伎弹唱!文人们提起来说他这是对师师惦记的紧,却不知,真放在心上,又怎么会拿她跟别的女子比来比去?满城传唱师师好,却让等了一年又一年的李师师彻底绝望。原来从头到尾,她都只是他许多段风流韵事中的一笔罢了。
李婆婆说得对,自己真的很有福气,要有多幸运,才能在茫茫人海里,遇到他。
他解答了她很久以来的疑惑,也解开了了她许久以来的心结。他尊重她,把她当做一个人,就像她是一个好人家的,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的小娘子一般——不,比这个更好。毕竟在世人眼里,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男人们去提亲,最终不过是为了让这个女人属于自己罢了。
可是李想不是这样的,他从来都把她放在对等的地位上,任何事情都与她商量,求婚也好,日后的生活也好,都先要问了她想要什么样的日子,然后再去打算。
“三娘,我不想你难过。我纸坊里的那些小娘子就像我的妹妹一般,所以我走到哪里都要带到哪里。将心比心,你也是把李婆婆当做阿娘,把小桥她们当成妹妹的吧?你要是愿意,把她们都带去,我真的不介意。”瞧,他就是这样,将心比心,完全站在她的角度替她考虑。在他眼里,无论是自己家里的姐妹,还是她身边这些连自由身都没有的青楼里的小姐,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街上的乞丐,至少在某个方面都是一样的——那是一样的生命,需要珍惜需要尊重。
在李想的眼里,她只是她,不管她是什么样的身份,不管她有过怎样的过往,他都不在乎,他是真的不在乎,并非像有些人那样摆出大度的模样,而是压根儿不把那些事情当做一回事儿啊。而对她而言,他也是不同的,不管他是穷是富,是朝廷命官还是平头百姓,在她的眼里,他都只是他。即使不是正逢乱世,即使不是他未卜先知安排了一切,恐怕她自己也会想尽办法,哪怕自赎自身也会跟着他走吧!就像她更年轻的时候嗤笑过的那些糊涂的姐妹一般。
跟他在一起,总能让她快活的忘记了外面的世界
他是真的爱她,想要跟她过一辈子,每一件事儿都细细的跟她商量,明明离结婚的时间还要许久,可他已经把两人婚后生活的计划列出去了十几年,他梦呓般的扶着:“三娘,再等一年,再等一年就好了。”
一年啊……
他们已经相识五年了,前头的四年都熬过了,只剩下一年,这么短的时间,不算什么,真的不算什么。
她以为幸福已经唾手可得,可美梦到底还是被那个穿着龙袍的男人叫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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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清乐坊:
李三娘猛的坐了起来,她闻到空气里似乎有硫磺的味道:“子美,子美?”
子美跑了进来:“娘子,你又做恶梦了么?”
李三娘摇摇头:“子美,你闻闻,外头是不是有烟火味?”
子美轻声说:“城外似乎有动静,估摸着是夜战吧,岳将军喜欢夜袭,又擅长火攻……”
李三娘叹了口气,轻声道:“早知道,我该带你们走得远些,就不会被带回来了。”
子美拿了衣服给李三娘披上:“娘子说的什么话!若没有你,我们压根就不会离开开封,跟现在的处境又有什么差别呢?对了,娘子,明日还要去城头送饭么?”
李三娘点点头:“送,当然送!咱们少吃点没关系,若是禁军们饿到了,怎么有力气打仗?咱们的存粮还多吧?没发霉吧?”
“小桥姐昨天去查看了一下,似乎有点返潮,倒没有发霉的。准备今天都拿出来晒晒呢……还有二百多袋面,米也还有几十袋子。”
“那就好,反正也睡不着,我去厨房帮忙吧。”
李三娘说罢便想下床,被子美拦住:“哎呀娘子你就别捣乱了,这时候粮食珍贵得很……”李三娘挫败的停下动作:“我竟这么没用,连这一点忙都不能帮了么?”
太白正好走了进来,挺李三娘心情不好,忙道:“娘子,你看你的手,你再干粗活,手变粗了,可就要比李大官人显得老了啊!他原本就比你小一岁。”
李三娘立刻消停了:“那我等大家做好了,带着人去送。”
没人知道这仗要打到什么时候,所以虽然开封目前还不缺粮,但士兵发的补给也只是勉强饿不到罢了。李三娘当初离开开封之前,便做了两手准备,陆陆续续的购进了许多粮食,这次回到开封,正好金人围城,她留下来够清乐坊众人吃三个月的粮食放到仓库里。其它的则并不小气,每日让厨房多多的做了蒸饼汤饼等吃食,带着清乐坊的姐妹们给城楼上的兵士们送去。
李三娘慢慢的走到城楼上,伸出脖子想要往垛口外看,正发愣,忽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别在这里站着,当心碰上流矢。”定睛一看,却是岳飞走了过来。
李三娘微微一笑:“金人不是后撤了么,哪有这么硬的弓,能射到城里来!”见岳飞眉头紧锁,李师师轻声道:“我听说昨日夜袭,五哥又灭了五千金兵……这样下去,眼前的危局很快破解了。你怎么还这么担心?”
岳飞叹了口气:“大宋数十万精兵,只论战力,金人原本就不是咱们的对手……我担心的不是城外的那些金兵。”而是那些开门揖盗的人。
134李三娘(中)
李三娘心里也不踏实;目前来看形势大好,可是在李想的描述里,最终却发生了那样的惨事,显然中间是出了岔子的。可这话又没法跟别人说,说了也毫无意义,心事重重的跟岳飞随便又说了几句;便带了人下了城楼。
二十四岁的岳飞似乎是天生的统帅,明明才是第一次领兵;却完全没有生涩的感觉。种师道善守,他则擅攻;明明是金人围困的危局,他却时不时的跑出去偷袭一下————攻与守似乎完全掉了个个,完颜宗望被他劫了几次寨;粮草被烧了,连帅帐都给掀了,气急败坏外加担惊受怕,一路撤到了孟阳扎寨。
李师师松了一口气,可是心里还是觉得隐隐的不安。这种不安,在坊间传来消息,官家竟然在形势大好的情况下要送出一个王子为人质作为金人退兵的条件时得到了证实。
“这个官家,与太上还真是父子咧!”如今大家都知道李师师爱的是李想,所以说起官家的不是来并不遮遮掩掩。
李师师皱着眉头,果然,不管仗打的多么的顺利,历史总会回到它原有的轨道上么?那么李想所为之做出的努力,又算什么呢?她轻轻地闭上了眼睛,耳边似乎想起了李想说过的话:历史,似乎是有回复力的,无论他怎么努力,它总是有办法回到原本的轨道上去。
事情的发展出乎李师师的意料,被派去做人质的居然是莘王而不是康王,而且,这个莘王似乎完全按照李想所说的那段历史里康王赵构的,莘王被金人退了回来,换了康王赵构,而赵构居然被杀了!李师师得到了消息,猛的站了起来。
改变了。
历史向着诡异的方向滑去,继赵构死后,又一个改变发生了,赵植顶替了李想所说的历史上赵构的位置,被派往应天府。
李三娘得到消息,觉得自己的手指都在微微发抖。这算是什么改变呢?似乎大脉络不变,可是未来的皇帝的人选却变了————不不不,这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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