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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到长毛罗密欧-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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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同和我商量,让你继续住下来。你在这里已经住习惯了,真要你搬恐怕也难找到合适的房子吧?”
“对,对、对!”齐雪儿拼命点头表示赞成,“我真的很想住在这里,但是你房租不能收得太贵哦!”
“不用房租,你爱住多久就住多久。”马克翔大方地表示。
“真的?”齐雪儿狐疑地看着他。她和他非亲非故的,怎么这人这么阿莎力?“可是我住这里你会不会不方便?”
“不会,你帮我看房子,我谢谢都来不及了,而且我是无根的浮萍,说不定明天就不知道飘到哪里了。”马克翔的语音渐渐黯淡。
“别这么伤感嘛!”看到他落寞的样子,女性的本能就想安慰他。“今朝有酒今朝醉,只要有我在的一天,绝不让你感到寂寞。”
他不能说不感动,这个初见面的女孩,连他在感伤什么都不知道,就说要帮他,真的让他觉得好窝心。他不自觉地又笑了,但是因为胡子的关系,看起来只是动了动嘴巴。
“对了!你留这么多胡子,不觉得不方便吗?像现在吃饭就会把胡子弄脏了。”
“习惯了也不觉得,反正有胡子是吃饭,没胡子也是吃饭,既然都是吃饭,那有没有胡子有什么关系。”
齐雪儿皱超眉头,怎么他讲了这么长一串,一个字一个字分开来她听得懂,合起来却是完全不明白呢?
“算了,我还是吃饭吧!”她放弃了胡子和吃饭的关联性,正如他所说的,没有胡子的她也是要吃饭。
吃完饭后,她回到房间正好接到苏伟同的电话。
“还生气吗?”
“你放心好了,我不是那种心胸宽大的女人,一定会将你的一『挂』之仇牢牢记住的。”
“那我可槽了。”电话那头传来一阵苦笑。
“对了,你是怎么和那个马克翔认识的?”凭她表哥这种自命正义的八股书呆子,她真好奇他打哪里认识这么鲜的人物。
“我们是国中到大学的同班同学。”
“原来是『青梅竹马』呀!不过想不到他长那副德性,人倒是挺不错的。”
“我可先警告你,和他做朋友可以,但是别胡思乱想,他可是个危险人物。”
“哎呀!你放心啦!你当我这么没格吗?只要是公的就行?你表妹我眼光可高得很,男人和女人一样,外在绝对比内在重要,我是宁缺毋滥,打死我都不会看上他的。”
“那最好。”苏伟同可不敢相信她的保证,不过她的说法有点奇怪,什么叫外在比内在重要?“反正记住我说的,还是和他保持点距离比较好。”
“知道啦!”齐雪儿对着电话做鬼脸。“没事了吧?没事我要挂了。”
“没事了,再见,要记得哦!”
齐雪儿不客气地挂上电话。说到她这个表哥真是男人身体女人个性,比她妈还啰嗦。亏他是和马克翔一起长大的,一会儿听到人家回来的消息竟然高兴地挂她电话,这会儿又再三叮咛要离人家远点,还把人家说成危险人物。哼!她齐雪儿就是不信邪,愈是禁止她做的事,她愈想试试看。她倒要瞧瞧马克翔究竟会有多危险?
齐雪儿好奇地看着马克翔擦地板、整理床铺,换新窗帘。三更半夜不睡觉这么勤奋的原因是由于齐雪儿的坚持,马克翔不得不放弃自己原来的房间,另觅新房间。而答应表哥好好照顾房子的齐雪儿小姐,由于天性大而化之(其实是懒散),除了她用到的房间,如卧室、客厅、浴室等,其余-律-视同仁地任其自生自灭,不过就算是她使用的房间,也是如狗窝般凌乱不堪,因此这栋房子最好的写照就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
“你对做家事挺有一手的嘛!”这是齐雪儿袖手旁观后下的结论。
“还好啦!因为受过良好的训练。”
“训练?我知道有新娘学校,难道也有新郎学校吗?”齐雪儿不解。
“怎么可能,”马克翔哈哈大笑。“我指的训练是我在流浪时曾为了旅费在旅馆打过工,整理房子的方法就是从那里学来的。”
“打工?你有这么大的房子还需要为了旅费打工?”这房子包含花园在内少说也有上百坪,以市价计至少也值个好几千万,这样子的人会为了旅费到处打工?
“这房子是大没错,可是并不是大就值钱,房子位在住宅区内,既当不成黄金店面,更别说钻石三角窗了,要盖成公寓又嫌坪数太少,有钱买得起当住家的人又不屑买,他们会干脆买在阳明山上,视野好、风景佳,空气又新鲜,何必在这里闹中取静。”
“那你怎么这么笨,买在这里?”这齐雪儿说话当真不客气。
“这房子不是我买的,是我爸买的,三,四十年前地很便宜,一坪才一、两百元。他本想买大一点,可以三代同堂,五代同欢,一家子住在一起热闹又兴旺,哪晓得命短,早早就回老家报到,只留这楝房子给我作纪念。我一个人住实在冷清,可又舍不得卖,只好一直放着,所以这一路流浪都得自力自强、处变不惊了;而且既是去流浪,吃好,穿好又住好岂不奇怪,其实到处打工也不是很累,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是很好的人生体验。”
“说得也是。”齐雪儿赞同地点点头,“那做菜也是在那里学的吗?”一想到他精湛的厨艺,她就快流口水了。
“那是一个义大利老太太教的。”
“你去过义大利?”
马克翔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记得那位老太太是义大利人,至于那时是不是在义大利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怎么会?”齐雪儿纳闷得很,怎么会有人对自己在哪里都不晓得?难道是路痴,所以才会花了十年的时间才回到家。
“因为地名对我而言一点意义也没有。这十年来我一直觉得很空虚,灵魂像是翼在头顶上,看着身体漫无目的从英国开始,我一条街一条街地走,这十年来也许真把整个欧亚大陆都走遍了也说不定;我只是凭着一种生物本能,累了就睡,饿了就吃,再美,再如诗如昼的风景都只是我眼前一个模糊的影子。有一阵子简直跟行尸走肉没两样,有种人生苦短不如归去的感觉。”他顿了一下,续说:“幸而这一路上碰到不少人,他们对我的帮助很大,当然有一些看我不顺眼就拳打脚踢的家伙,但大部分的人都是很好心的。他们收留我,让我有地方可以休息,和我谈话、鼓励我面对自我,使我深深感动。但他们能给我的温暖有限,我的心还是常常处于孤寂寒冷的状态,就像追日的夸父一样,我的心底有个声音催促我不停歇地走下去,追寻我生命中不知所在的太阳,直到我倒下为止。我就这样走着,有一天走到香港,看着身边和我相同发色,肤色却完全不能沟通的人,突然间想起了台湾;可是我还在犹豫,就在天星码头看着船进船出,我看了一天,第二天就买了机票回来了。”
“你是说你就这样流浪了十年?”齐雪儿简直不敢置信。
“我不知道,也许是十年,也许是十分钟,反正对我来说,时间比地名更不具意义。”
对于他的答案,齐雪儿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真的佩服得五体投地,她早该猜到他会这样说的。
“你知道吗?我觉得你好象小说中的人物。”
“为什么?”
“你花了十年的时间去流浪,到头来却连自己去过哪里都搞不清楚,那你究竟是为了什么去流浪?不会是为了流浪而流浪吧!”
“我也不知道。”
齐雪儿露出一个“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的表情,如果不是看在他让她白吃白住的份上,她一定对他说“你该去看医生了”。
马克翔一眼就看出她在想什么,因为齐雪儿是个把一切心思写在脸上的人。他知道她一定认为他疯了,但是他没有。他很清楚当初是为什么开始流浪,只是经过了十年,他又回到原点,这才发现他什么都没得到,所以他迷惘了。这十年究竟意味了什么?和他同年纪的男人,现在应该是为了家庭、事业而努力的时候,只有他,什么也没有,虽然他完全不想去拥有,不要家庭、不用事业,甚至连他自己都是早已放弃。那么他到底是为什么回来?他想在这里做什么?他真的不知道。
“喂!”齐雪儿的声音将他的思绪拉回。
“什么事?”
“那你现在想做什么?”
“什么都不做。”马克翔答得干脆,他根本搞不清楚自己能做什么,又什么都不想做,那干脆什么都不做吧!
“什么都不做?”齐雪儿以高八度的声音覆诵他的话,“你是说不用工作,整天在家里研究新菜单吗?”
“也许吧!”他回答得不肯定。也许明天早上醒来,他会发现自己置身于纽约的布鲁克林,那是很有可能的,
“我知道你有点钱,但是不事生产会坐吃山空的。”齐雪儿不以为然,难怪人家说富不过三代,眼前的马克翔就是个血淋淋的例子,一张像山贱似的脸却只会躲在厨房里研究食谱。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上这种人,以往她认识的男人哪个不是本着拼命三郎的冲劲,日也操、暝也操,就是为了口袋里装满钞票,每晚睡不同的女人;她的公司随手一抓,没一个男人不是这样的,偏偏眼前这个似乎根本完全不了解何谓男人本色,无欲无求到简直可以成仙了。这种男人对她而言可是全新的接触呢!
“不要紧,再苦的日子我也过过了。有一次我在大风雪中迷路,没食物,没御寒物品,喝了三天雪水也是撑过来了。”
“在大风雪中迷路,喝了三天雪水?”齐雪儿喃喃念着。敌情这位马先生不只是山贼,还是史前山贼,她真该问问他有没有茹毛饮血过。
“真的,那一次我还以为我死定了,早上醒来发现我还活着时,我自己也觉得奇怪呢!”
“是呀!我也奇怪雪女怎么没捉你去当她老公。”
“欧洲没有雪女,那是日本才有。”
“你怎么知道?也许雪女和你一样想不开,也出去流浪呢?”
马克翔侧着头想了想,咧嘴一笑。“的确,也是有这个可能。”
齐雪儿在心中重重地叹了口气,看来他真的是史前人类,莫怪乎脑容量比较小。她摇摇头,目光瞥见堆在墙边一纸箱,一纸箱的书,还有更多的书七凌八落地敌在箱子四周。
“哪来这么多书?”齐雪儿好奇地蹲下去翻看,有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租义大利文的,甚至还有简体的中文书,更多的是她看不懂,根本不知道是哪一种文字写成的书。
“下午我去律师那里领回来的。我在流浪的时候无事可做,就不停看书,看完了就寄回来给我的律师,请他暂时帮我保管。”
“哇!真不得了,你是说这些书你都看过?”齐雪儿简直不敢置信,这些书起码上千本,他真的把这些书都看过了?
“没有全部,有几本只看了一半。”
“那也差不多了。”齐雪儿想,真看不出这头大熊这么有内涵。“没想到你这么喜欢看书。”
“我死去的爸爸对我说过一句话:没脑子的男人注定要当女人的玩物,同样的,只有有脑子的男人才能将女人当玩物,所以我从小博览群书,就为了怕哪天不小心给女人玩去了。”
“这你不用担心,凭你那副尊容,绝对没有女人会把你当玩物的。”她心里是这样想,但也不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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