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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劫炼仙录-第1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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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正事要办,没功夫同你瞎扯,下回见面的时候再理论。”陶勋有些着急了,天色已经不早,路上至少要半个时辰,再不动身天光就要大亮。
“呵,你这么着急呀,办什么正事?我也要去,跟你一块儿去,给你帮忙,算作我为前几天的事向你赔罪好不好?”
“胡闹,我办我的事,不用你帮忙。”
“嘻嘻嘻,我不管,反正你到哪,我就到哪,除非你杀了我。”玲珑千娇百媚地说出这句话,不经意意一举手、一投足、一泓秋水间流露出万千风情。
陶勋没被她的媚态迷住,不过听到她“你到哪,我就到哪”几个字,心里却没由来地跳了起来。他猛地一惊,暗想:“我这是怎么啦,对这妖孽只该一剑劈死,怎么跟她说了这么多废话。”
玲珑见他不但没有反应,反而神情凝重起来,赶紧收起媚态,认真地对他说道:“我知道你的本事很大,不过不管你做什么事,多一个帮手总好过一个人。再说抢你手下仙剑的事,我确实做得不对,可我不也是没办法么。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要一个人对付三个元婴期的剑仙,没有仙剑、仙器护身,我怎么打得过,你也不希望我被那三个恶人害死吧。这附近又没有其他懂得炼器的人,所以只好到你的仙府里找找了,你那剑我非常喜欢,你就送给我吧,我帮你做几件事算做报答你,你看好不好?”
“看在你诛杀青虚观妖道的份上,那把剑就算我送给你,我也不要你报答,你快走吧,我真的还有正事要办。”
“呵呵,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玲珑大喜过望,不但没走,反而凑到他身边,道:“我说要帮你就要帮你,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我要白拿你的好处呢?”
陶勋见时间不早,再不动身就要迟了,懒得跟她啰嗦,跺脚道:“你要是坏了我的事,我绝不轻饶你。”说完施展腾云术往东北飞去。玲珑也跳到半空里,驭剑化成红光紧紧地跟在后面。
腾云术比驭剑飞行要快很多,但玲珑跟随在他后面形成的光迹在夜空里却分外显眼,陶勋无奈之下只得让她收起驭剑之术,带她用腾云术赶路。
玲珑兴奋得大喊大叫:“原来你会腾云驾雾呀,那你不是天界的天仙了吗?不过天界的天仙怎么跑到凡间来了?天界是什么样子?人多不多?你有没有熟人?给我介绍几个,免得我上去后被人欺生。”
“我不是天界天仙,你再不闭嘴,我就收了你的剑把你扔下去。”
玲珑可爱地吐了吐舌头,嘟哝道:“干吗这么凶嘛。”过了一会儿,又向他说道:“你是个闷葫芦呀,一声不吭岂不太闷了?我最怕闷的,说说话吧。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跟邓老倌作对?”
这个问题的确是陶勋想知道的,不过他强忍着没有表态,仍旧一语不发故作深沉状。
第三章 省城之行(上)
玲珑仿佛没注意到他的细微变化,只自顾自地说道:“我出关出来,一直满天下玩耍,几年前来到藜龙山混迹于太平寨,寨子里的人都将我视若亲人,我渐渐生出在此地安居下来的念头,也就将那里当成自己的家。我还时常一个人跑到城里玩,你们头一次来的那天我便在城里见过你,后来回寨发现青虚观的臭道士正在寨子里杀人,将寨主和头领们全杀了。
我并没有去惹这些妖道,可他们居然跑到我家里杀我的亲人,我气得要命,可寨主他们也是命中该有此死劫,况且玄风妖道还是元婴期的高手,手里有一把很厉害的仙剑,我修炼的功法本不善于争斗,没有利器在手就更打不过他,只得恨恨地躲在一旁干着急。
只怪我太贪玩,又不大懂炼器的本事,所以一直没有乘手的仙剑。那天我藏在山崖下面等待机会,后来你的那个手下糊里糊涂地跑过来被玄风妖道发现,遭他驭剑追杀,呵呵,你手下的模样狼狈透顶,想想都好笑啊。
他们俩的仙剑经过我近旁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你手下的仙剑上的仙力气息跟我的倒有一两分相似,我便动开了心思,我的仙基远远高过他,可以不留痕迹的暗暗控制他的仙剑。所以我使出法术,将玄风妖道的剑骗到山崖底下,在那个位置上,我可以暂时切断他与仙剑之间的联系,我还悄悄将你手下的仙剑藏到妖道的仙剑剑光底下。
后来的事你也知道了,玄风妖道中计,被我一下子就干掉了,你手下的命可是我救的,要不然安得坐上太平寨寨主的宝座,他当不上寨主,你也不可能动起利用太平寨的人手做事的歪脑筋。”
陶勋鼻子里哼了一下,道:“原来那天偷听的果然是你。”
“呵呵,我才没有偷听呢。我睡觉的时候就化成一块玉石,是你们闯进来把我吵醒的,我不想听啊,可是声音就往我耳朵里钻,我有什么办法。”
“巧言令色。”
“嘻嘻,巧言令色是什么意思?是不是说我说的话好听,长得也美?”
“……”陶勋绝倒,不过他很快发现玲珑眼睛里隐藏着的一丝黠色,便冷冷地道:“你何必装傻?还是赶快说说为什么找邓家的麻烦吧。”
“呵呵,原来你想听我说话呀。”玲珑兴高采烈地继续讲述:“我找邓老倌的麻烦,是因为有一次我在城里玩的时候发现他和青虚观的妖道是一伙的。青虚观里面还有五个厉害的妖道,而且有仙阵保护,虽说上回被你将仙阵破坏得七七八八的,但是示警的作用仍然保留,我也不是很精通阵法之术,每当靠近那里就被他们发现,所以我转而开始找邓老倌的麻烦,妖道们一定会过来帮他的。”
“不错,果然是狐狸,懂得引蛇出洞的道理。”
“呵呵,你不会嫌我是异类吧?不会歧视我吧?”玲珑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陶勋不忍太严厉,再说他确实对异类修真没有多少的歧视,他向来认为天生异物能够踏上修仙之途已是极其不易,只要它们不做恶事就应当以修仙同道同等对待。他道:“天生万物,一视同仁,人有仙缘可修仙道,兽有九窍亦可修仙道,殊途同归而已。”
“呵呵呵,我就知道你对我好,世上能象你这样想的人可不多呀。”
“你怎么知道我的仙府里有仙剑?”
“那天你们找到那个山洞,我一直在远处看着。不过,不知道你用了什么办法,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往来于仙府和县衙之间。我悄悄潜进去过几次,一次比一次难,你哪来那么多水金石呀?山里面有水金石矿吗?我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怎么没有发现过?”
陶勋露出得意的笑容,却不跟她解释,只道:“要不是我的元府玉璧缺少压阵的仙器,岂容你到里面放肆。”
“呵呵呵,谁让你没有安上压阵仙器呢?”玲珑得意地笑道:“我早就知道你们在里面炼器,所以天天都盯着,有一天突然发生地震,我知道你一定炼出来厉害的仙器,后来看见你的手下孙大寨主拿着一柄很神气的仙剑从洞口飞出来,我就更加确定不疑。我与青虚观的妖道在邓府斗法几次,每次只要他一准备使出仙剑我就只有逃命的份,我早就想有自己的仙剑和他大斗一场。
我算了一下,你们四个人有三个曾在洞府进出,只有那头笨老虎没出过洞,所以我估计仙府里面多半还有一把剑是留给它的。那天上午我冒险偷偷地摸进去,制住那头笨猫,打开你的宝鼎取走仙剑。喂,你炼的剑真的很厉害呀,我平时要用七成仙力才能引动一个赤天劫雷,用你的剑几乎不花力气随随便便就可以做到。”
“你能发赤金正天雷?你哪里学的这种法术?”
“你叫它赤金正天雷呀,我娘亲传给我的道经里把它叫做赤天劫雷,是非常高深的道术,非常耗费元气的。”
“你修炼的是什么功法?”这是陶勋最关心的问题。
“呵呵,不告诉你,就算你问我我也不告诉你。”玲珑笑嘻嘻地拒绝他。
“不说就算了,我也不希罕。”陶勋淡淡地道,目的地已经不远了。
玲珑见他果真不问了,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
东方发白之前,两人在省城城外落下。
一落到地面,陶勋就对玲珑道:“好了,抢剑的事我不再同你计较,你也不要再跟着我了,你没来过省城吧,那就到里面好好玩耍,休得再来烦我。”
玲珑很认真地道:“不行,你赠我的仙剑太贵重,我一定要报答你才能安心,这是伏念,伏念刹始而生,倏然而发作,你总不至于愿意看到我突然被伏念心魔劫打到魔道里去吧?”
“呃……”陶勋拿他无可奈何,只得先将自己的目的讲出来,然后补充道:“我还要找我的师爷,送些银钱给他上下打点关节,你久在藜龙山上居住,应当对归允文的种种恶行有所耳闻,这次绝不能放过他。”
“你是要做这么大的善事,这是积外功的大好事,呵呵,我可要不客气地凑一份子啦。归允文的事我没听说过,不过你说他是坏蛋,那他就是坏蛋,要不要我直接到牢里送他下地狱?”
“不可,他犯了国法,自然要用国法治他,如果被他逃脱了国法的惩治,我辈仙侠中人再以私刑惩罚他以酬天道也不迟。”
说着话的时候,天色已经亮了,城门吱呀呀地打开,陶勋等到有菜农往城里送菜的时候跟在后面进了城,在城里陶勋逢人便打听天景客栈的位置。
玲珑悄悄地问他:“你一大早就找师爷做什么?”
“给他送银子,好让他去打点关系呀。”
“你就这么去呀?你会法术,见到你的师爷就说‘老爷我给你几千两银子打点关系,快接着!’然后忽喇一下在你师爷面前变出一大堆银子吗?好吧,就算你的师爷见怪不怪,你总不至于要他背着一大堆银子往别人官署里跑吧?”
“呃……这……”陶勋意识到自己的不妥。
“城里有家恒昌隆钱庄的分号,你要将银钱存在那里换成银票,再给你的师爷送去才行。就是呆会儿买米,用银票也比用现银来得好。我在这里认得几个拉车的力伕,你去准备几口大箱子,将银子放到里面,我们用车将银子拉过去。”
“多谢姑娘指点。”陶勋彬彬有礼地向她道谢。
玲珑十分开心地说:“你瞧吧,幸亏我跟来了,不然你要闹出大笑话。”
第三章 省城之行(下)
没过多久陶勋和变成一个俊俏后生的玲珑领着十辆驴车驮着十口沉甸甸的大箱子出现在恒昌隆钱庄分号门口。
门口的伙计一看见他们停下来,赶紧上来问讯:“两位老爷早安,请问您二位是存钱还是取钱?”
“存钱,抬进去,要快。”陶勋十分生硬地讲了七个字,扔过出一锭一两的纹银,然后背着手径直往里。
这是玲珑教他的,在钱庄存钱的是主子,店里的伙计是奴才,越是有钱的人就越高傲,钱庄里存取钱的效率就越高,如果谦卑一些的话就要多耽误一些时间。
在伙计的叫唤下立即有十几个力夫出来将十个大箱子搬进店堂。
一名穿锦衣长衫的人迎上前,笑呵呵地问道:“在下是本店吴朝奉,请问客人从哪里来?要存多少银子?”
陶勋依旧冷冷地道:“从哪里来吴朝奉不要管,只管收银,我要存纹银二十万两,黄金十万两,你给我按照一半的比例分别换成一千两和五百两的银票和金票。要快,我还有急事赶着办。”
这可是一笔天大的单子,吴朝奉喜出望外,二十万两银子不去说它,那十万两金子就合纹银一百万两,全省和附近几省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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