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神话版三国-第109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南匈奴内部完全冲突的意见,如果没有司马懿的谋算,恐怕早就爆发了,而正因为有司马懿交代给刘豹的主意,让刘豹给营门选择一个优秀,但身份不论的统帅,才真正意义上拖住了南匈奴南下。

    因为这一个提议,让倒向奴戎的南匈奴头人都知道呼厨泉的立场没变,只不过确实是心有顾忌,而正因为呼厨泉是站在南匈奴的立场上有所顾忌,倒向奴戎的南匈奴头人才会思考刘豹的提议。

    一般来讲啊,民主是无法避免扯皮的,同样一旦回顾当初的想法基本就会产生新的想法,这么一来,之前已经闹着要直接南下的南匈奴被迫停下来开始扯皮,而这便是司马懿争取到的时间。

    虽说所争取到的时间并不是很多,但也足够司马懿做很多的事情了,更何况司马懿也不喜欢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中,由自己来掌控自己的命运才是他最经常做的事情。

    然而就在南匈奴中营火起,司马懿率领大军不紧不慢的以一种泰山压顶的气势缓缓进逼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从遥远的北方传来的马蹄声,那种沉闷和距离感,让司马懿瞬间明白这是数万骑兵!

    “这是?”曹昂也听到了这等沉闷的马蹄声,有些不解的看向司马懿,他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北方的援军来了。”司马懿的面上看不出喜怒说道。

    实际上司马懿这时已经有些想骂娘了,自己好不容易布置好了一切,消耗了大量脑细胞,好不容易能让自己刷爆十万南匈奴,结果正下手的时候,居然有人来捡便宜了。

    更何况这对于司马懿来说,还不是一般的捡便宜,自己都快要锁定胜局的时候,自己的援军来了,而且就算自己想说什么都没有办法说,这真的是恰逢其会的援军!

    另一边赵云率领着白马奔赴到距离南匈奴营地六七里的时候,他们突然注意到南匈奴营地貌似有些冒火,等到三四里的时候,他们发现冒火的地方可能都不止是前营,中营都在冒火。

    那一刻赵云确实有些懵,但是作为一个沙场宿将,瞬间就明白不管是曹昂夜袭南匈奴,还是南匈奴自己失火,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子龙,等一会儿放开手脚,动静能弄多大,弄多大,看来对面有能人啊,居然说通了一部分南匈奴,我军直接冲入南匈奴后营,与曹昂南边前后夹击南匈奴。”法正毕竟脑子灵活,瞬间就猜到了大致的情况,当即给赵云解释道。

    “那我们如何处理里面那些倒向我们的南匈奴?”赵云闻言当即询问道,其他事情他们之前已经有了商量。

    “简单,但凡不是汉军的,遇到统统干掉就是了。”法正随意的说道,“不用分的太清,除非对面的曹兵开始制止了,否则的话随便杀,我才不信对面能使出这种计策的人物,对南匈奴有好心!”

    赵云微微一怔,不过并没有说什么,南匈奴而已,白马当初就杀这些杂胡出身的,因而在奔赴到距离南匈奴后营一百五十步的时候赵云解开了风对于马蹄声的压制。

    不再是用风压制马蹄声的传播,转而用风将马蹄声传的更远,更响,彻底绽放了白马义从在赵云展开出自己军团天赋的那一刻速度骤然飙升到了极致。

    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在已经进入御风状态下的白马义从看来不过是转瞬即至,不需要移开鹿角,极致灵巧,配合着极致的速度,足够白马轻松闪避跳跃开面前所有的障碍。

    至于哨兵,他们的警报声随着这赵云的箭矢戛然而止,在赵云的夜照玉狮子第一个跨入南匈奴营地的瞬间,所有的白马义从都习惯性的用长枪轻磕了一下自己的头盔。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那一刻跃起的白马义从皆是心有灵犀的吼出了他们的誓约。

    不过这一次盟誓和之前赵云率领白马义从的盟誓已经有了巨大的不同,这一次已经不再是普通的誓约,而是一如当初公孙白马御风传播,那一声遍传四野,浩浩荡荡震慑人心的血色誓言。

    所谓白马过处诸胡皆避,驾驭着风,这一声盟誓遍传数里,整个营寨的南匈奴士卒这一刻皆是听到了这一声。

    同样司马懿那边也听到了这一声,瞬间他就明白了来的是谁了,虽说白马是轻骑兵,但要说在胡人眼里那一支骑兵最丧心病狂的话,那么白马义从恐怕在这个时代绝对是第一名。

    “白马义从吗?”司马懿自语道,继续率兵缓步向前,不过这种盟誓之音遍传数里,确实有一种震撼,不过对于司马懿来说,现在这种情况来的是白马义从,比其他任何兵种都好。

    原因很简单,公孙伯圭的白马义从对于胡人来说杀性太重了,重到白马过处诸胡皆退。

    白马义从的名声完全就是用杂胡的血堆出来的,公孙伯圭不收留任何的杂胡,去的时候干掉所有的胡人,回来的时候遇到了胡人也统统干掉,和汉人做马匹生意的干掉,汉人买通的胡人干掉,甚至胡人的使节也会被干掉。

    这就是一支完全不讲道理,见到了胡人就干掉的军团,虽说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公孙瓒自己的问题,但是不得不承认一点,当初执行这些命令全部都是白马义从。

    老实说,杂胡遇到赵云的时候没直接跑掉的原因,有一半都是因为现在的赵云没有白马强迫症。

    要是当初公孙瓒的时代,一溜白马过去,杂胡远远看到都会条件反射的躲开,不过一般都会被公孙瓒追上去砍死。

    这次赵云的新一代完全继承了白马义从属性的亲兵,依旧不是纯粹的白马,但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在继承了公孙白马御风属性之后,他们终于有了盟誓的加成。

    简单来说,以前的盟誓,虽说也是在吼,但由于没有驱风这一属性,在兵荒马乱,人声沸腾的战场上,到底能传多远天知道。

    然而这一次不同,在继承了御风属性之后,配合御风吼出的盟誓,那简直声传四野,如此宏大的盟誓,南匈奴营地的角角落落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在听到这一声的时候,南匈奴士卒近乎条件反射的想跑,这一声冲锋前的誓约,让南匈奴再一次回想起了由公孙瓒支配的恐怖。

    在北方生活的胡人除了羌人,对于白马将军公孙瓒都有非常深刻的印象,原因非常简单,除了这个疯子,再没有任何一个武将疯狂到不分是什么胡人,见到了就杀。

    至于羌人,则是对于另一个将军印象深刻,那个将军叫做段颎,原因同样简单,这家伙将整个羌族血洗了一遍,一路杀过去,管他是造反的,还是不造反的,管他是听话的还是不听话,一路砍过去,砍到没人反抗为止。

    总之用这种在多数儒家看来非常失败的方式,他真正的镇压了羌族,至少在段颎死前,羌人没有表示过任何不满。

    这等浩浩荡荡如同天威一般的盟誓,南匈奴印象之中只有一次,那一次公孙瓒血洗了辽西的乌丸,而这一次享受到这种盟誓的是他们南匈奴,当场不少心智不坚的南匈奴直接崩溃了。

    其他没有直接跑得听到这遍传四野的怒吼也是战战兢兢,白马义从对于杂胡那可怕的威慑力如此可见一斑。

    这时南匈奴的中营也是一片大乱,刘去卑和呼厨泉正在夹攻奴戎,整个中营的火海之中,两拨南匈奴皆是在奋力厮杀。

    “你们居然背叛了自己的族人!”奴戎架住呼厨泉的攻击之后愤怒的对着两人咆哮道。

    “背叛?”呼厨泉嗤之以鼻,“我才是单于,你算什么东西!”

    “混蛋!”奴戎闻言大怒,但是在之前听到前营那名头人的惨呼之后,他就明白事情不妙,等到白马义从那震撼的盟誓出现,他已经彻底慌了,汉军根本没有和他们谈条件的想法!

    呼厨泉和刘去卑眼见对方依旧冥顽不灵,当即挺枪朝着对方刺去,他们很清楚自己的时间不多了,白马义从这种以诛杀敌人为主的精锐都出现在了,他们如果再耗费时间真会出大事的。

    这时整个南匈奴的营地已经一片大乱,原本应该最为安全的中营,因为呼厨泉突然下手,南匈奴与南匈奴相互攻伐,反倒成了整个营地之中最为混乱的地方。

    这时南匈奴的中营士卒已经彻底混乱,不知道该听谁指挥,该不该向之前的战友发动攻击,整个战场一片大乱。

    至于前营指挥系统崩溃之后,司马懿确定已经没有危险,便直接放开了所有的新兵,让他们趁着南匈奴溃逃前去诛杀。

    而后营早在那如同闷雷一般的马蹄声传进来的时候就已经崩溃了一部分,等到白马义从那一声浩浩荡荡的盟誓出现之后,当场便崩溃了大半,原本就兵力薄弱的后军被这么整了一下,根本无力抵抗白马的屠杀。(未完待续。)

第一千七百九十章 赵云的白马() 
浩浩荡荡如同雷音一般的誓约,在覆盖了整个南匈奴营地之后,白马义从在赵云的率领下以近乎无解的速度杀入了南匈奴的后营。

    面对已经惊慌失措的南匈奴,白马义从随意的挥刀斩下,配合着那种超乎想像的速度,在乱军之中,爆发出了极致的伤害,无数的南匈奴皆是在溃逃的瞬间,被身后骤然出现的刀光斩中。

    那惊人的速度,配合着不可思议的灵巧,在月夜之下,白马义从如同从阴司之中杀出来的勾魂使者,南匈奴的士卒尚且未作出应有的抵抗,便崩溃掉了。

    眼睁睁的看着那些站在自己前方的战友,被骤然闪现的刀光命中,在这种惊人的速度之下,没有与之相抗衡的成建制阵型,那零零散散的大军在遭遇到白马义从的瞬间便被斩杀。

    诚然,白马义从是轻骑的极致,防御力极其低下,没有办法做出冲阵类型的攻击,但作为代价,白马义从那惊人的灵巧和极致的速度,在乱军之中被极端的放大了。

    他们本身就是公孙瓒创造出来以极短的时间将成建制军团打溃,然后再在追杀溃兵的过程之中疯狂提升自己战斗力的兵种,他们从最一开始被创造出来的意义就是追杀。

    极致的速度让所有人无法逃过他们的追杀,驱风之后超乎想像的攻击,让他们能在追上敌人的瞬间打出近乎爆表的伤害,而极致的灵巧,足够他们在溃兵那凌乱的阵型之中自由穿梭。

    虽说赵云的白马现在依旧出现那种因为绝对速度太快,无法把握住最佳的挥刀时间的问题,但是不得不承认一点,但当初公孙白马应该有的基础能力他们都已经有了。

    所差的最多就是公孙白马,因为公孙瓒到处追砍敌人,到处杀胡人,杀的手软的同时,硬生生让身体生出的一种本能。

    诚然公孙瓒没有马超那种军团天赋,他的士卒再如何训练也有着反应力零点一五秒的极限,而这个极限配合上御风白马超极限的速度,一刀下去算上挥刀时间零点零五秒就会有极大的误差。

    也就是说从反应挥刀,到挥刀结束,差不多零点二秒的时间,但是以白马的惊人速度,实际上已经往前跑了六七米乃至十米多了,说点糟糕的情况,那就是一刀砍过去,在你砍过去的瞬间,你已经从对方旁边冲过去了,速度就是这么快。

    实际上零点一五秒的反应都算是极快的了,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