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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朝一品-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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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萝,告诉清岚美女你在高手榜的排名!”我问道。

    “飞鸿榜第十七,总榜三十七!”卓青萝说。

    “灵犀,你呢?”我问。

    “飞鸿第三,总榜第六,排名又进了一位。”纪武陵笑道。

第473章 飞凤城() 
“好吧,当我多嘴,飞鸿高手榜前五十的人物基本是不受律法约束的超级强者!高手总榜上前五百的人物通常也是横着走的!”李清岚秒懂了我的意思。

    有纪武陵和卓青萝两个天榜高手在身边护卫,抵得上几百人,哪里需要那许多人?

    甚至阿瑞斯和金凯瑞他们都只是撑场面的,贵族公子出游,怎么能没有仆人?当然他们也是我们跟囚徒军主力保持联系的纽带,关键时刻高手们不好解决的事情就用囚徒军的拳头。

    在去往飞凤城的路上,我们听地理度娘李清岚讲述了飞凤城的地理概况。

    其实整个火凤帝国在地图上就像一个束腰的女子,广袤荒芜的北境跟飞鸿帝国的南境接壤,而同样广袤繁华的火凤南境却蜿蜒入海。这个火凤帝国的束腰,也就是最窄的地方就是飞凤城和飞凰城。

    作为军事主帅的我敏锐地发现,若是拦腰斩断束腰,也就是打下飞凤城和飞凰城,就可以把火凤帝国拦腰斩断成两个部分,时间一久,火凤帝国很有可能分裂成两个部分,如果这样,飞鸿帝国南境无忧矣。

    只是很可惜,这是理论上的,不说飞鸿没有实力打到飞凤城,阳城昭信那一关几乎是无法突破的,他十几年前败给楚王,那只是在飞鸿境内,飞鸿军队可从来没有打入火凤帝国北境过。

    即便飞鸿再出一个晟王那样的盖世奇才打到了飞凤城,将面临来自火凤帝国南北方向的重兵合力压迫,只怕也守不住,而且深入敌境,连补给都做不到。

    晟王之前可是仗着东海水师的水上无敌再加上擎天卫士的勇猛冲锋把青木帝国一分为二,结果呢?晟王最终还是退回了飞鸿。

    这个时代还是冷兵器时代,不可能像我穿越前的米国,有无数先进的飞机航母导弹,可以轻而易举把人空投下去作战,再空投运输补给。

    而且飞凤城和飞凰城是双黄蛋的火凤帝国关钥,飞凤城在北,飞凰城在南。

    火凤帝国的两极分化很严重,富裕的城池很富,基本上抵得上一个小国家,而穷困的城池很穷,几乎穷得揭不开锅。

    飞凤城就是富城中的战斗机,当然在飞凤城内部也大体分了两个区域。

    富人区过着挥金如土纸醉金迷的生活,这里有钱人过的生活质量不比繁华的飞鸿京都差,而穷人区里的穷人却聚集在贫民窟,为一下顿的生活发愁。

    飞凤城是绝佳的粮仓,这取决于飞凤城的地理位置,它坐落在火凤帝国大河恒沙河和湄南河交汇的冲积平原上,肥沃的黑土地稻米都比别的地方长得快长得好。

    再加上这是沟通火凤帝国南北的险要关卡,来往的商旅多不胜数,火凤帝国南方气候好物产丰富,但好东西多了,在本地也就不值钱了。

    火凤帝国北方虽然贫瘠,贵族们的生活却不差,南方的商人们把南方烂大街的水果和特产运送到北方价格几乎翻了十倍,这也让很多冒险商旅愿意往火凤帝国北境做生意,那通关飞凤城自然要交关税。

    飞凤城还是南境粮草转运北境的咽喉之地,这里有数十个大大小小的粮仓,最大的叫加德满仓,次之的叫孟买仓。

    李清岚的意思最好能够烧掉加德满仓或者孟买仓其中一个,这样火凤人的补给就会在飞凤城卡住一段时间,那也足够财力更加强大的飞鸿缓过劲来了。

    由于飞凤城的繁华和地理位置的险要,这里也成为冒险者的乐园,不少宗门扎根于此,像南明司镜的师傅火舞真人和叛逃的铁琴老人都安家在飞凤城。

    很多在飞鸿帝国不得志甚至被罢黜的贵族和皇族到了飞凤城也不愿意再南下火凤京都孟德里了。

    毕竟人家的血统高贵,就算皇权和贵族们在孟德里斗得你死我活,表面上的面子还是要给的,所以飞凤城的贵族简直多如牛毛。

    我叹息一声:“要是飞鱼卫的情报能够深入境外,到这飞凤城就好了!”

    “为什么呢?”卓青萝问道。

    “这里的贵族都比得上孟德里都城了,你说要是能挑唆这里的失意贵族联合起来发动判乱?孟德里的贵族老爷们守得住吗?”李清岚笑道。

    “即便守得住,火凤帝国也会天下大乱,国内一乱就算阳城昭信镇压住北境蠢蠢欲动的贵族,只怕短期内也不会有粮草补给,这样我们就能不战而胜了!”纪武陵笑道。

    **********************************************

    说实话要是放在穿越前遇到李清岚这种女神,我一定会拼命追她!她是最完美的情人!要不是落魄被我捡到,我可能就要错过这世间珍宝了。

    她的美毋庸置疑,在纪武陵这样的国色天香面前也能争奇斗艳!她的聪慧更让我心动,最好的情人不是有着最美的面孔,而是有着最大的默契!她的医术也让人安心,此刻我最欣赏的是她的品味。

    说实话以前我只是苏家庶子,衣服什么的没资格穿最好的,再加上我对那些也不感冒,所以穿着一向随性,只要不丑就敢见客。

    纪武陵一向是男装打扮,平时也上战场的,虽然也爱干净,但是衣服的搭配就不那么讲究了,除了满足侯爷的礼仪标配,别的也就随便了,尤其是她几乎没有穿女装的经历,所以穿衣品味也欠奉。

    卓青萝是江湖侠女,行走江湖讲究一个方便快捷,加上她性格大大咧咧,穿衣服的品味还不如我呢!不过人家江湖人讲究实用不图好看,这也可以理解。

    当我们三个穿衣服的土鳖遇到李清岚这种穿衣搭配的女王,那简直是要毁天灭地的节奏。

    “阿瑞斯,扶住我,我怕我再看到她们试衣服我会吐血!”我说。

    “一品公子,她们不试衣服,男人们看到这等尤物也要吐血啊!”阿瑞斯笑道。

    “笨蛋,我说的不是她们的美丽,我说的是我的钱袋子啊!这三个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不买吧,敌不过她们楚楚可怜的目光,买吧,明显卑鄙的火凤人在坐地起价啊!”我一脸心疼。

第474章 广袖流仙裙() 
“那个一品公子,你的钱袋子好像在清岚小姐手上吧?”阿瑞斯这个天骄骑士战斗是一等一的强横,聊天却完全没有默契。

    “这才是我肉痛的地方!她那么挥金如土,花的都是我的钱!居然都不经过我的同意!”我说。

    “一品公子,快来看看灵犀小姐的新衣服!”李清岚也听到我的嘀咕,她毫不犹豫放了大招。

    看到此刻慕灵犀,哦,不,纪武陵的打扮,简直都要美翻了!人还是那个人,但是整个人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概是她很少穿女装,为了装男人一直压抑的少女天性此刻彻底释放出来了。

    “灵犀,你再出城,一定要带上面纱!”我坚定道。

    “为什么?我觉得清岚帮我挑的这身衣服很好看啊?”纪武陵很疑惑。

    “灵犀小姐,一品公子是说你这样太美了,他怕你被人从身边偷走呢!”李清岚轻轻一笑,也是美绝了人寰。

    “是啊,你这样出门,飞凤城的男人们会吃不下饭,飞凰城的男人们会睡不了觉的,你惑飞凤,迷飞凰,会成为所有女人的公敌,这好危险的!”我说。

    “那我只穿给你看,好不好?”纪武陵撒起娇来,双眼雾气蒙蒙,我完全没有抵抗力。

    “好,好,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我瞪大眼睛开始流口水。

    “那人家看上的衣服,你给我都买下来好不好?”纪武陵看到苏一品的狼狈模样笑开了花。

    “买!都买给你!你要全世界,我都给你抢回来!”我说。

    “老板,打包!这一排,这一排,还有这里,这里,这些我们全要了!”李清岚豪爽道。

    “李清岚!”我立马惊醒了。

    “一品公子,人家给灵犀小姐挑了这么多合身好看的衣服,你就当做做善事让我也添置几件新衣裳吧!”李清岚楚楚可怜道。

    “受不了了!买,都买行了吧!”我大手一挥。

    “那个一品公子,那件衣服好漂亮啊!”卓青萝这个死不要脸的大美女,刚才李清岚包起来的衣服里也有不少是她的,居然还不知足。

    “老板,把你挂在墙上的那件镇店之宝拿下来!”我说,那是一件火红色的广袖流仙裙。

    李清岚穿那件衣服也会很好看,只是气质不搭,她本人别看对我巧笑嫣然,但内心孤高,很有几分清冷的意志。

    纪武陵更不合适,长期装男人,除了上阵搏杀,她的性格中隐忍占了很大一部分,穿上那件衣服也不能凸显气质,要不是为了家族,纪武陵其实实质还是一个柔美的大家闺秀。

    纪武陵的母亲,也就是我那过世的丈母娘活着能够让纪老侯爷终生不纳妾,独宠她一人,那靠的可不只是倾城美貌,更应是温婉可人的性子,纪武陵显然遗传了母亲的一部分性情。

    最符合那件广袖流仙裙的还真只有卓青萝了,穿上那件衣服,她的好身材,她的火辣热情都能够体现得淋漓尽致。

    以前人家说削足适履我觉得好笑,现在我觉得这件精美绝伦的广袖流仙裙真的是它在挑选主人。

    “这位公子,实在不好意思,这件广袖流仙裙是一位官家小姐专门定制的,您的夫人要是喜欢,我们可以再为她量身定做一件!”老板也很无奈。

    眼前的公子绝对是财神爷,一下子做的生意足够他两个月的全部收入!

    这件广袖流仙裙要是坐地起价,相信这土豪为了讨好美女也会大手一挥拿下,可惜这件衣服的主人背景深厚,自己得罪不起,所以不敢买卖。

    “我不要再定制,我只要它!美丽的衣服就应该独一无二!还有啊,我不是他夫人!”卓青萝也算是玉泉庄的大小姐,平时也是跟各种贵族打交道的,那眼界,那傲气非一般人可比。

    “老板,十倍的原价!你把广袖流仙裙让给我!你再给那位官家小姐定制一件吧!”我说。

    “一品,你真好!”卓青萝看来真是爱极了那件广袖流仙裙,居然抱了我一下,让我幸福得找不着北,这个暴力丫头,几时这么温柔过?

    “这位公子,我实在做不到啊!”老板要哭了,十倍的价格啊,那么多钱不敢想,这位官家小姐约定好今天来取衣服的。

    “你的整个店铺加衣服价值多少钱?”我问道。

    “飞凤城的物价我打听过了!这间流仙布庄还算不错,价值八万两白银!”李清岚刚才买衣服被宰,可不代表她不清楚物价,只是女人买衣服更看重喜不喜欢,喜欢的一掷千金又有何妨?

    “老板,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把广袖流仙裙用十倍的原价卖给我!二是我给你十万两买下你的店铺,我派人把你店铺内的东西全烧了,包括那件广袖流仙裙!”我沉声道。

    我是飞鸿一品博望侯,又上战场杀过人,身上的贵气一般的火凤王爷也比不上,老板做生意向来是人精,他知道我一定能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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