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娶个姐姐当老婆-第5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奥喀斯在物质界的信徒举行了秘密的祭祀,牺牲了无数无辜的生命——其中包括奥喀斯的数名高阶祭司,终于成功打开位面通道,让欧凯来到物质界。

欧凯来到物质界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干掉格拉兹特的人面狮信徒。身为乌黯君主昔日的亲信部下,欧凯对人面狮的情况自然非常清楚。他顺利地来到哈劳格达斯城,发现人面狮们正在举行祭祀,于是他悄悄潜入神殿,隐藏在一边,准备时机恰当的时候动手。

然后他注意到了梅菲斯,也发现了琼恩。

作为强大的炎魔,欧凯的双眼能看破幻术和变形,他清楚地看见人面狮中隐藏着一位人类女性。欧凯并不知道梅菲斯的来意,因为他不清楚黎明之石的事情,但欧凯知道这位人类女子显然是人面狮的敌人,用索尔石行术躲在地下的那个巫师应该也同样。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至少是可以利用的对象,这个道理恶魔也是懂的。

他悄悄地用一个魔法强化了梅菲斯身上的变形术,掩盖了女圣武士身上的神圣气息。恶魔对此是很敏感的,若非如此,格拉兹特早就察觉到梅菲斯了。

但在欧凯原本的计划中,梅菲斯和琼恩不过是牺牲品,是用来打头阵,消耗对方的实力,吸引对方的注意力的。欧凯并不准备救他们,恶魔不是慈善家。

但这个主意后来改变了,在欧凯看到琼恩的龙鳞盾之后。

在和蒂娜岑交手中,琼恩使用了龙鳞盾。欧凯一眼便看出盾牌的材质是虹彩龙鳞,这让他心中一动。

虹彩龙是极其稀有的种族,数量极少——欧凯恰好就认识一只。不仅如此,这面龙鳞盾上,隐隐附着些许神圣气息,意味着那只贡献出鳞片的虹彩龙很可能还是一位神祇,或者有神祇的血统。

欧凯想起来,在多瑞森的宝库里曾经见到瑞恩斯坦,他好像就是前不久受了伤。瑞恩斯坦是一位虹彩龙,同时也是神子,完全符合条件。

这个人类巫师是什么来历?和瑞恩斯坦是什么关系?

欧凯用右手托着脸,拇指和食指摩挲着下巴,思考着。很快,他从琼恩的巫师长袍式样中,判断出了这个人类的来历。

“耐瑟瑞尔……阴魂城?”

欧凯沉吟着,开始对这个年轻的人类感兴趣起来。来自阴魂城的巫师,他在这里做什么?看起来,他也不过是个很普通的巫师,在阴魂城中位阶定然不高,那么虹彩龙鳞盾这种宝物,怎么会落在他手里?

炎魔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些东西,他决定救下这两个人类,这就要面对格拉兹特。以力量而论,欧凯自然远远不是格拉兹特的敌手,但此时情形不同。这里是物质界,他以本体前来,格拉兹特却仅仅是一个投影。

而且是已经被晨曦圣光和黎明之石重创的投影。

他暗中插手,改变了琼恩发出的石弹术,一击杀死了蒂娜岑。此前格拉兹特的全副注意力都放在梅菲斯身上,如今虽然发现欧凯,却已经来不及了。

格拉兹特退走,欧凯并没有走出。他暗中用了一个强大的咒法,杀死了所有的人面狮,然后静静地在阴影中观察着。

他看到琼恩玩弄着梅菲斯,最后在她的小嘴中发泄。凡人的性爱让炎魔看得津津有味,颇觉与深渊中有所不同。随后,琼恩和梅菲斯离开神殿,欧凯才慢慢走出来。

人面狮已经全部杀死,格拉兹特的祭祀也没有成功,第一个任务已经完成了;那么,接下来,该去进行此次来物质界的第二个目的了。

该是去博得之门见拉沃克的时候了,欧凯心里想。

刚才那两个人类,似乎也是要送黎明之石去博得之门呢。

沙漠篇第三十四节踏上商道

出了沙漠,果然一帆风顺。琼恩和梅菲斯骑着骆驼沿着商道行走,半夜时分,他们已经看见了一个小镇。不大,稀稀落落大约百余户人家,但因为是位于来往要道上,旅游业倒是很发达,开了好几家旅店。

在沙漠里折腾这么久,最后还出了这种事情,两人都很疲倦了,开了房间各自洗澡休息。琼恩原本想抱着美人共眠,正好也省下一间房间的钱,但看看梅菲斯的神色,想想还是算了。世界上的事情讲究循序渐进,不要急于求成。

隐隐约约地,他明白一点。在面对人面狮的时候,梅菲斯出尔反尔,那是因为对方以人质相要挟,乃是恶意逼迫,所以她也压根没打算傻傻地死守什么承诺,否则就是笨蛋了;但和琼恩之间,则是公平交易,彼此情愿,谈不上乘人之危或者落井下石,琼恩冒着性命风险帮她取回了黎明之石,她允诺把自己给琼恩,这就不能再矢口反悔,否则等若无赖了。

梅菲斯是个圣武士。圣武士不是笨蛋,但圣武士同样也不会是无赖。

想明白这一点,让他稍稍放下心来,至少不必担心什么时候她突然翻脸,给自己来一剑了。但紧接着,琼恩又意识到另外一个问题:如果自己的这种猜测属实,那么也就意味着,梅菲斯和自己在一起,不过是遵守协议,谈不上什么心甘情愿。

人的愿望总是得寸进尺的,若在半个月前,琼恩大概只期望能一亲芳泽便心满意足;如今既然已经到手,或者说快要到手,就不免想连人带心一起都得了。

只是,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情总会落到自己头上么。

不再考虑这些,他招来一只隐形仆役,在自己床边警戒,然后沉沉睡去。很久没有享受过被褥的柔软了,这段时间在沙漠里,每晚只能钻睡袋,又冷又不舒服。幸好这种日子是已经过去了,明天起床雇辆马车,或者搭个商队,顺着大路直奔博得之门,早早找到那个叫拉沃克的老家伙完事。

唯一有点头疼的,是回来的话还得经过沙漠。好在老族长的羊皮地图还在自己身上,一回生,二回熟,再走一次也没什么。

盘算着以后的计划,又回忆起在哈劳格达斯城中的人面狮神殿里,那个暗中窥伺、帮忙的家伙,不知道到底是谁。虽然他救了自己一命,又杀死所有人面狮,似乎是没有恶意,但这么鬼鬼祟祟的,也实在令人心中有些忐忑。

不会是阴魂城派出的监视自己的人吧?

这个念头让他微微一惊。其实对于这次出来送信的事情,从一开始他就觉得隐隐有些不太对劲,其中似乎别有文章;这一路上又迭遭变故,虽然都似乎是偶然意外,但总也未免太巧合了些。难道说,布雷纳斯王子打发自己跑这趟腿,其中隐藏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同时还派了人在暗中盯着自己?

可是,自己不过就是个很普通的小角色,在阴魂城这种强者云集的地方,完全排不上号,有什么理由会被关注呢?是自己的穿越者身份被发现,还是修习内功减少睡眠的能力被注意,或者是能无差别抵抗神术的特异体质引起了好奇?

琼恩在黑暗中皱起眉头,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他不喜欢这种被他人掌控的感觉,他期望能自由自在地选择自己的命运——好吧,其实琼恩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应该是什么样的,所以其实也谈不上如何选择,但至少他不喜欢被别人掌控。

没有人会真的甘心做一颗棋子的。但甘心不甘心是一回事,能不能摆脱又是另外一回事。这个世界虽然未必是完全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道理却是永远通行的,任何道理都不必讲,唯有力量才是根本。便以琼恩自己而论,就算他察觉这其中有蹊跷,就算他不甘心被别人安排,难道他还能拒绝布雷纳斯王子,难道他还能不服从指令?至少目前琼恩是绝对不敢的。

他思索着,然后渐渐睡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外已经微微发白,开始有车马动静传来,大概是有人已经急匆匆地上路了。

※※※

“早。”琼恩对梅菲斯说。

“早。”女圣武士回答,她的神情平淡,一如往常,但琼恩还是发觉她的眼睛微微有些红肿的迹象。不明显,但仔细看可以看得出来,她昨晚哭过。

琼恩心里微微有些愧疚,但这种情绪一闪即逝,他或许说不上穷凶极恶,但也不是善良的人。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就不用再无谓的伪善。好在彼此都是聪明人,有些话题自动避开,大家都仿佛若无其事。

既然要去博得之门,两人便商议怎么出发。一般而言,这种长途旅行无非两种选择,要么就自己雇马车,要么就找个商队搭顺路车。前者花费较高,而且不甚安全;后者人多势众,不怕强盗打劫,相对稳妥,而且花费也较低,是较普遍的选择。

但梅菲斯带着黎明之石这种圣物,倘若随商队行动,如果被人看见,起了觊觎之心,不免又是大麻烦。所以她的意见,是倾向于自己雇马车。琼恩也无异议,他还想在路上和梅菲斯多亲近些,培养感情呢,自然需要尽可能多的单独相处的机会,倘若搭商队的顺路车,岂不多了一堆电灯泡,碍手碍脚。

既然两人意见一致,自然也就照此办理。他们向旅店老板打听了一下消息,知道这只是一个小镇,没有地方雇马车。“你们可以先去阿德巴城,”老板热心地指点着,“到了那里就有雇马车的地方了。”

但琼恩翻翻手上的地图,发现阿德巴城确实是一座大城市,距离小镇大约一百多英里的路程,骑马疾奔大约也得两天。他们此时身边只有两匹骆驼,这种慢吞吞的生物在沙漠里自然是优质交通工具,出了沙漠就不成了。正头疼的时候,老板又建议说,他店里正有一支商队要前去阿德巴城,可以顺路搭车。

也只能先如此,老板请了商队老板过来。必须说,那个胖乎乎的老板是个标准的黑心商人,他看出琼恩和梅菲斯都是外地人,对此情形不熟,故意把价格抬得很高。琼恩和梅菲斯都不擅长跟这种商人打交道,经过一番简单的讨价还价,琼恩用两匹骆驼充当路费和一路的伙食费,达成了交易,顺便给老板一笔小费。

虽然明知道是吃了亏,但琼恩也并不怎么在意,他此刻囊中充裕。布雷纳斯王子给的经费还算充足,何况刚刚在人面狮那里又搜刮了一笔。可以说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加起来,他都没这么富裕过。

他们的行李也很简单,重要的东西都被琼恩收进次元袋里去了。食物、水囊、衣服之类都早就在埃斯考和人面狮的混战中遗失了。幸好他有先见之明,先把装金币的包裹直接扔进了次元袋,幸免于难。

只要有钱,衣食住行都能解决,不是大问题。梅菲斯背着黎明之石,和琼恩随商队出发。看在那两只骆驼的份上,商队老板给他们安排了一辆单独的马车。

一路前往阿巴德,琼恩惊讶地发现这居然是一座矮人城市。

沙漠篇第三十五节初入阿德巴城

一路前往阿德巴城,琼恩惊讶地发现这居然是一座矮人城市。城中城外的居民、守卫、士兵,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矮人,极难得看见有人类。作为一个曾经的资深网络小说读者,琼恩自然知道矮人是各种奇幻故事里的常见种族。阴魂城里没有矮人,但琼恩也在学校图书馆里查阅过资料,根据上面的记载,矮人几乎都是性格豪爽之辈,直来直去,但也可以说是暴躁;以人类的眼光来看,矮人身材粗壮矮胖,颇有些臃肿,腿又粗又短。另外,矮人都有一把大胡子,视为荣耀和尊严的象征。

和相貌的粗犷正相反,矮人一族同时也是天生的工匠,极善于铸造精致的兵器、盔甲和饰品,其中不乏著名的锻造大师。据说很多人类大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7 9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