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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工科生-第4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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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几日,勃律王阎达封“黄冠子”道长为护国**师,代“太昊天子”视察勃律之民情。

    又过几日,勃律护国**师李淳风表示得“太昊天子”旨意,分勃律三十六方法主,拱卫“帝诰”。

    原本阎达作为勃律大王,一听妈的居然敢随便分老子的地盘,你这是想要吞并我大勃律吧?结果仔细一看,哟呵,三十六方“法主”居然都要拱卫“帝诰”?谁是“帝诰”?老子就是“帝诰”!

    换句话来说,阎达当时就领会了李淳风的精神,他勃律国主,乃是“太昊天子”的勃律代言人啊。

    分三十六方“法主”一事,发生了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大家哄抢名额,大贵族和大寺庙都竭力表明自己绝对绝对的忠心耿耿,一定会为大唐帝国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添砖加瓦;另外一个极端是大家强烈反对,独立于勃律直接统治之外的部族领袖和有些名望很高的僧侣,都表示这是亡国之道。

    这真的是亡国之道吗?

    阎达到底也是做过一国之主的人,他深思熟虑过,有了“唐朝神仙”的这一套,他只要能保证“帝诰”一直是他家,那就完全没问题。三十六方“法主”的控制,远比一堆地方军阀和人渣要容易的多。

    三十六方“法主”之下,又控制着治下之民,此等“治民”原本随时可能被那些地方军头给掳走,但有了这个框框,想要再行权力,得到“太昊天子”旨意的“法主”们也不会答应。

    而为了拉拢中下级官僚、小有产者、商人、军人,“唐朝神仙”根据旨意,赋予了他们高于“治民”的政治经济权力,让他们做“治民”的头领,也就是“治头”。在现行的框架下,勃律国中,非“治头”不可出仕,唯“治头”方可从军……

    但是,“治民”们不属于最低阶层,他们也同样拥有高于“妖魅幽鬼”之人的地位,他们甚至可以在战争中,获得“妖魅幽鬼”之人的人身权。

    那么,谁是“妖魅幽鬼”之人,而谁又来定下这个标准呢?

    “君上,今有信度河旁莫迪部,不尊君上,不敬‘帝诰’,可兴正义之士讨伐。其部之民愚昧,诚乃‘妖魅幽鬼’之民,今世不可超脱,唯有日月劳作赎罪。来世可令尔等为‘治民’,倘使崇敬‘太昊天子’,或可嘉奖彼等为‘治头’、‘法主’。”

    阎达一听,顿时感动:“天子何等宽宏也。”

    七月,勃律有莫迪部轻慢“太昊天子”,勃律王阎达怒,发兵讨之,旋灭而归,获牛羊三万,“鬼民”万余。莫迪部余众,南逃健陀罗、乌仗那,乃绝之。

    消息很快就传到了且末,程处弼本来就琢磨着牛鼻子道士去勃律肯定就是随便搞搞,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这道士玩的这么大。

    “都尉,勃律来信。”

    气喘吁吁的旅帅将信笺送上,程处弼展开一看,嘴里的羊肉就掉在了桌子上,他呆若木鸡地拍桌子骂道,“入娘的,李淳风这妖道!”

第九十章 演技() 


    “这他妈是阿三的种姓制度?”

    老张看着信上的内容,整个人都不好了。这和之前讲的不太一样啊,李淳风临走之前描绘的玩意儿好像是“老子化胡”加强版啊。

    关键问题是,当初“黄冠子”真人说贫道要闭关,你给贫道护法,老张答应了。出关之后就搞了这么个玩意儿?

    道长,我想退票。

    更让老张纠结的是,这牛鼻子眼下是“奉旨化胡”,跟华润号是战略伙伴关系。为此工科狗连炸鱼用的家伙都让人带上了……

    当然李淳风不可能真的就弄一套“种姓制度”出来,“种姓”及类似的玩意儿,只适合人口较少民族统治人口很多民族。当然将此等制度发扬光大的,后来有个大买卖,叫做“殖民主义”。

    李道长是要为自己谋传世功业的,所以手握空白圣旨的李淳风,他的核心力量在于,要给这个体系加一个不可抗力。

    这个不可抗力,就是来自“太昊天子”,实际就是中原皇帝的威慑。这可以是政治讹诈,也可以使军事威胁,但不管是什么,得让一个个混到“帝诰”头衔的“阎达”们,知道害怕,知道恐惧,知道维护这个体系。

    从这个体系中,“阎达”们或许不能千秋霸业一统江湖模仿汉唐,但是在贞观十年把西突厥按在地上摩擦的唐朝注视下,“阎达”们就不想成就什么霸业。他们不想成为突厥、铁勒、吐谷浑、鄯善等名词后面的又一个名词。

    对一个游离在文明世界之外的蛮荒国主而言,他们要是能够在一亩三分地上一直吃低保吃一千年两千年,那也很不错啊。

    这漫长的岁月中,子孙后代就不用想着多准备点武力去镇压讨伐不服帖的,“鬼民”、“治民”们在这个体系中,知道有“太昊天子”这个体系之外的绝对力量,他们会麻醉自己会催眠自己,然后他们的子孙后代,自我催眠多了,也就愚昧了。

    至于眼下,先定下三十六方“法主”,酌情再提拔一些忠犬僧侣做编外小“法主”也不是不可以,面对“太昊天子”这个实实在在存在于世的绝世力量,他们只能忍。或许这一代的精英们还能有反抗的心思,反抗的念头。

    然而第一代“法主”之后,这教育权就全部收入到了“法主”们的手中,第二代之后,愚昧无知之辈会增加,第三代之后,时代的形式,就不是那些被统治接可以随随便便逆转的。

    除非……除非李淳风脑子一抽,在“太昊天子”的旨意中,加上这么一条:“法主”“帝诰”宁有种乎?

    很显然,熟读《陈涉世家》的李道长,不是一个充满国际主义情怀的道长。他怀揣着极端的利己主义,为了将来在长安重新闪亮登场,一颗良心,早已在汉阳闭关之时,喂了某条江南土狗。

    “啧啧,这牛鼻子真是够毒的。”老张大致盘算了一番,发现李道长还玩了一个猫腻,他悄悄地把“治头”这个阶层,吸纳了武士阶层。那么,武士集团往往掌握在大贵族的“法主”阶层手中,等于“治头”这个阶层,根本就处于永远不能联合的状态。

    下克上的土壤,不存在。

    因为“法主”阶层还掌握着智力资源,那些把脸皮扔在地上随便给李淳风踩的各色宗教僧侣们,也都凭借庞大的财力和“忠臣”,谋得不少“法主”的头衔。

    “还好这臭道士出生的晚……”

    这比丘处机路过牛家村厉害多了。

    不过这仅仅是开始,除开“唐朝神仙”显露神通炸了娑夷水大堤差点淹了勃律王城之外,还有一个故事的爽点正在慢慢布局。

    大量的鲸鱼骨头被装上了铁制锁扣,方便迅速安装。在一个良辰吉日的夜晚,那一夜,娑夷水很平静,没有波澜;那一夜,勃律人正准备进入梦乡。

    伴随一声巨响,城内的勃律人都是惊骇莫名,连勃律王阎达都从被窝里爬了起来,赶紧穿上一套盔甲,准备迎接敌人。

    当然他先去找了护国**师“唐朝神仙”李真人,李淳风一脸凝重,掐指一算,大叫一声“不好”,顿时冲了出去。

    很快,孽多城的城头,都能远远地向东看到火光大作,火光不仅仅是大作,更是五颜六色。红绿交替之际,白烟滚滚,黄雾阵阵,烟雾在火光的照耀下,若隐若现能看到一头巨兽无比狰狞地在那里扭动。

    “那……那是什么?!”

    不仅仅是阎达,所有孽多城城头的士兵都惊骇的瑟瑟发抖,那是何等巨大的一头魔兽。它的头颅能张嘴吞下一头牛一头象,它的身躯无比长大,隐隐能和城墙媲美。

    “君上快走!此地不宜久留!没想到娑夷水中,竟然有如此恶龙!”

    “龙?恶……恶龙?!”

    一看李真人这表情,很显然法力不够看打不过那恶龙,阎达连忙叫道:“法师快快向‘太昊天子’求旨——”

    然而李淳风头也不回,赶紧跑路的样子。阎达一看,跺跺脚,也跟着跑了。往城西跑的光景,阎达心说老子刚刚能混个长久饭票,难道就要毁于一旦,于是他拦住李淳风大哭:“法师既承圣天子旨意,还请禀明上帝,垂怜小王啊——”

    昊天上帝于是立刻就背上了黑锅。

    李道长一咬牙,仿佛要废不少手段,只见弄了一套加了特技的广播体操,手中长剑遥遥一指,听得一声巨响,城外火光更是炽烈。城楼之上,忽地有士兵大叫,声音极为的兴奋。

    有人在城头看的分明,那火光之中,似有人影持剑,一剑斩向了恶龙的脑袋。

    轰隆一声巨响,那震动连城西都能感觉的分明。这光景,城内数万人早就惊慌失措,一时间仿佛世界末日。不过听到这身巨响,“唐朝神仙”适时喷了一口“鲜血”出来,然后嘴里流着血大笑:“君上!我们得救了,我们得救了啊!哈哈哈哈哈——”

    李道长一副死里逃生喜极而涕的模样,让阎达眨眨眼,小声问道:“真、真的?”

    数万人都在恐惧中等待着混乱的平静,然后等待着天明。

    天,很快就亮了。

    地平线上爬起的朝阳,让孽多城的人们远远地看到了一头无比巨大的恶龙骨骸。它是那样的巨大,它是那样的真实,它的周围到处都是灰烬,它的头颅上,有一道极远都能看到的致命一击。

    人们在庆祝的同时,很快在这里修建了一个祭坛,被斩杀的恶龙骨骸,就这么摆放在那里让人观看。

    没多久,“天子斩龙”这件事情,从勃律传了出去。

第九十一章 看天子装逼() 


    “真有龙骨?”

    “我王,千真万确,那龙骨任由观摩,便是以手触之,也无不可。那骨骼却为兽骨,做不得假。勃律王更是驱使二象立于骨旁,二象若是置于龙腹之中,只怕还能腾挪辗转……”

    听到这里,羊同王李迷夏眼睛放光,“此等巨兽,竟为人所斩?唐国果是神奇玄妙之地。”

    “还有一事容禀,‘唐朝神仙’李真人,说是他日相会,便来访问我王。更是有几个器物,命我交予我王。”

    李迷夏顿时大喜,连忙道:“是何物?”

    “这……非是美玉财宝,只是吃食,不过,倒是别致新鲜。”

    “快快拿来!”

    说罢,李迷夏突然一愣,“没谨台,你可是吃过了?”

    “我王恕罪,上国天使之命,不敢不从,却有吃过。”

    “好你个奸猾獒犬,那滋味如何?”

    “甜,食之心生愉悦,甚是快活。”

    甜味,这是一个能让大脑都要颤抖的滋味。人要维持力量,需要盐;人要越发聪明,则需要糖……这不是享受,这是本能。

    片刻,不等黑皮阉奴试吃,李迷夏已经吞了几颗去核樱桃。吧唧吧唧吃的汁水横飞,糖渍将他胡须粘在了一起也不知道。

    “再来一罐!”

    又是吃了一罐桃儿的,只觉心中欢喜却又愁恼,欢喜的是这人间美味大概就是如此,愁恼的是没谨台这个笨蛋居然只带了两匹马驼的量。

    “唉、唉、唉……”

    一连感慨三声,李迷夏手指捻着一颗鲜红的樱桃,“说来我也是去过长安的,还见过唐朝的开国皇帝,那是个极好的长者,见我恭顺,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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