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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无尽神装-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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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能看出来的事儿,轻松的很。

    (本章完)

第139章 一家三口() 
这小厮好像有点小权力,早上选帮工时,也很卖他面子,李牧准备结交一下。

    “小哥儿,这天真热呀!”

    那青年见他来攀谈,面上顿时笑逐颜开。“谁说不是啊,倒是让李先生这个,文士受罪了。”

    “哪里,在下才疏学浅,当不得文人雅士。只是头脑不足,便用手脚来补余了。明公可知,明日谁家要请帮工?”李牧笑呵呵的,想打听一下哪里还有活儿干。

    “明后几日不曾听说,不过王里长的族弟,下个月要翻修宅院。”王村长的族弟,就是王大富了。村里也只有他,才能在房屋上玩出花来。

    “谢过小兄弟了,李某又能做得半月之工。”小厮是王村长的家仆,比常人多知晓一点消息,也在情理之中。王大富和村长族兄关系密切,怪不得这家仆先知道。

    “李先生不必客气,犬子已到了适学之龄,万望照顾一二。”这人倒是蛇随棍上,想来拉一下关系,能让孩子多学点东西。

    “这是自然。”空口说白话,他为什么不答应呢?反正说一句,他又不损失什么。

    闲聊的时间,总是过的飞快。树荫下待着,说说闲话,开心的很。不知不觉中,太阳已经西斜了。晚风习习,凉意洒满大地。勤劳恳苦的人们,趁着这一段时间,更是拼命的干活。回家做饭的也有很多,大多数都是一些妇人。

    工钱是王显处领的,验完田地,收到了两份工钱,共二十钱。王显就是刚刚,与他相谈甚欢的小厮。聊了这么多,王显的大概身份,他早就清楚了。

    王显是村长的远亲,两人是半亲半主仆关系。王村长年纪不轻了,身边有个可靠的人,自然是极力挽留。相比寻常仆役,王显与他有一层亲戚关系,让人放心很多。因此王显的日子过得不错,时常得到赏钱,平日例钱也不少。索性就在这里娶妻生子,一家子就在王村落户了。

    掂了掂手里的钱,李牧心里很满足。以前老是用力量、地位,轻易获得金银财宝、珍珠玉石无数,却比不上这小小的一把铜钱。自己用双手,用劳动挣来的,才是珍贵而有意义的。要不然,他把魔法石拿出来,点了一地的金子,照样是轻而易举的事。

    整个村子里,只有一条大路,呈环形绕过几户富人的门口。说是富人的话,也不一定。只要有头有脸,别人能给你面子,把路修到家门口的都可以。甚至连一个游侠,照样能享受这个权利。为了照顾到他,环形大路的环尖处,就是特意为他家修弯的。

    游侠只是书面的说法,通俗一点叫小混混,古惑仔。这些人大多数都是无业游民,偷鸡摸狗是本职工作,打架闹事是日常签到。本村的一个游侠,名叫王贵。混着混着,还真被他混出点名堂来了。十里八村的人,无不避让他三分。邻村的同行们,也视他为“业界楷模”。

    原因呢,大概就是他和王村长,有那么一点亲戚关系。比之王显,关系也亲近不了多少。

    王村呢,在附近一带,面子大得很。那为什么会这样?这还要从王大富说起。

    早些年,王大富只是做做小生意。有一天,往返运送东西的他,突发奇想,想在村里办一个售卖点。王村、吴村以及周围很多村庄,都是远离镇子的。每次想去上镇,都要搭牛车走好久。

    在村里搞销售,地点就放在村长家了。这个地方比较热闹,而且知名度较高。一开始,来的人只有本村人,赚不到什么钱,堪堪能维持生活。

    走了几趟,王大富又认识了不少人。村里的家畜,还有山里的猎物,他都低价收了,一起拿去卖给收购的人。补贴了他不少利润,让他有信心继续干下去。

    再等了几年,通过朋友们的介绍,他终于认识了很多供应商。从他们那里,大批量拿下大米、油、盐、酱、醋、茶还有其他或多或少,大家都需要的东西。

    低价买来的东西,售价也相比低了不少。少了几道手捞油水,当然是便宜的了。由于家住此地,乡里乡亲的,都乐意买他的东西,放心买他的东西。王富贵的城乡中转站,完爆那些走街串巷的货郎。很快就占领了市场,一家独大。

    一般来说,垄断行业的利润很高。都说商人逐利,他还算是有良心的。只要自己的利润有保证,他绝不会胡乱提高价格。这样一来,大家都愿意和他打交道。日常需要什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的店铺了。

    越做越大的王大富,不管是为了名利,或是为了其他什么。确实给王村做了一些事情,比如说修路,比如说村学。其他村的人,就有一种不如王村的感觉了。别人有碎石大路,你没有。别人有十里八乡唯一的村学,你又没有。别人有大富王富贵,你还是没有。看来实在是不如王村啊!

    游侠王贵,顶着王里长亲戚的帽子,大家都对他客气几分。再加上王贵本身,样貌高大孔武。有一把子力气,为人处世并不嚣张。他先是得到了游侠同道的支持,在别村都有了名声。

    对这样的混混头子,没人想得罪。很多有点地位的人,都跑来拉拢他。渐渐的,他本身也成了个人物。一呼百应谈不上,一个好汉三个帮总是有的。

    这样想着,李牧慢悠悠的到家了。

    家里的门开着,篱笆墙围了三面,与一面三间屋子镶嵌合璧。篱笆墙圈起来的场地上,放着一张自制弓箭,一把大菜刀,和一只死去多时的山鸡。

    这应该是他儿子回来了。今天吴氏在他耳边,一直念叨最多的,就是这个李壮了。早上的时候,李壮早早进山了。中午的时候没看到他,想必是下午或傍晚才回来的。

    当时听吴氏说,他还有个儿子,李牧确实愣了一下。和喜当爹的复杂感情不同,他是纯粹的好奇和开心。自穿越之初,据今一千余年。他从未有过孩子,哪怕是名义上的。

    所以他对李壮,可是好奇得紧。如今真人就在屋里,他不禁快步走了进去。

    (本章完)

第140章 初见儿子() 
“大壮,你回来了!”李牧对这个儿子,很满意。

    麻衣短袖,露出两条粗壮的臂膀。肤色显小麦色,整个人很精神。面孔与他有三分相似,长相端的是堂堂正正。嘴边下巴上,一层轻短的绒毛小胡子,使他看上去成熟了几分。

    “爹,你又欺负娘了!”李壮气呼呼的,看上去对自己娘亲很宝贝。

    李牧不知所以,他今天不记得欺负过吴兰啊?难道是昨天的事儿?那时候他还没来呢,不过这锅也只能他背了。

    他干笑了两声,算是默认了。

    见丈夫和儿子气氛不对,吴氏不由得出来解释。

    “大壮,你爹没欺负娘,下午我只是想起点事情了。”

    吴氏这样一说,李牧就全明白了。大抵是他今日的平等待人,让她感动的哭了。吴氏自嫁人以来,从未得到过丈夫的关心疼惜。他一向认为,老婆什么的,就算不疼爱,也要给予相当的尊重。

    因此一举一动,并未嫌弃吴氏。反而处处,都存在着应有的关怀。吴氏可能是个玻璃心,无意中就被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正巧,这时候儿子回来了。撞见老娘在哭,便按照常理推测,爹肯定是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

    想到这里,李牧感觉自己冤枉啊。第一次见儿子,就是这么个尴尬情况。

    “是啊,你娘说的没错。我今天在里长家帮工,刚刚才回来的。”第一次有儿子,李牧格外的有耐心。他渴望着生一个小孩很久了,奈何就是生不出。如今这个情形下,他继承了这个身体的一切,自然对李壮格外好了。

    李壮小朋友,知道自己乌龙了,“我错怪你了,爹你别生气。”

    他怎么会生气呢,一点点小事而已。要知道,老人对孩子的容忍度,可是几乎没有下限的。

    “山里情况如何?”看到门口的山鸡,他想到了先激活人物技能。没办法,家里的鸡羊要是杀了,估计吴氏得找他拼命。山里是个好副本,可以去刷一刷。

    “凶禽猛兽没有见到,逮了一只山鸡。”李壮今天进山,好歹能收获一点。比起村里的其他人,身手和运气都好。山里有猛兽,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只在外围的林子里,或是山脚下的地方,一般只会碰见一些小动物。这些小动物机灵的很,不肯离人十丈之近。打猎就费力在这里,猎物在面前不远,就是抓不住。

    “明日我们一起去。”李牧目前还是一家之主,说话挺管用的。大壮未及弱冠之年,力气虽大,却听话的很。老爹要去,那就去吧。反正那里很安全,多一个人,还可能多抓点野味呢。

    晚间吃饭,那只山鸡已经被摆在桌上了。烧鸡汤没什么难度,吴氏也规规矩矩的煮了,没出什么岔子。要是她把这鸡汤再烧成一堆,黑乎乎的东西,那就让人佩服了。看来中午是食物素材问题,吴氏的厨艺没有大错。

    “吃啊,你们光看着干嘛?”李牧见两人,默默地扒着碗里,黑乎乎的东西。不动筷子夹鸡肉,最多只是喝一口鸡汤,有点不明白。

    吴氏低下头,仍旧往嘴里塞,那莫名的食物。大壮就有点愣头青了,不过他这个年纪,本来就是愣头青。“爹,你不是说过,肉食只有等你吃完了,才让我和娘吃吗?”

    哪里有这种事?这是做爹的说的话吗?李牧自己肯定是没有说过,应该就是原主说的了。怪不得原主魂飞魄散啊,他的作为,连系统都看不过去了。

    想归想,他现在又要背锅了。

    “你爹以后改吃素了。”无可奈何,为了留点颜面,只好说了这样一句。他倒是没什么可惜的,不吃肉而已,小事。

    “真的?”李壮高高兴兴地捧过盆子,和他娘一起吃。

    李牧苦笑一声,这孩子明显疼他娘啊!

    他们家三间屋子,并排向南。吴兰和李牧,两人睡西屋。李壮一人,睡东屋。以后要是大壮娶媳妇,也一起住东屋了。中间的门堂,平时用来摆餐桌吃饭用。有时候,在角落里摆放一些杂物。烧饭的地方,是在院子里搭了个小篷。另外还有鸡羊圈,与厨房对立小院子两侧。

    这样的布局很不错,在王村里算是奢侈了。看来村学的收入来源,稳定而高薪水。

    村学这事儿,让人为难的很。他不知道要教什么,也没有当过老师,不知道怎么教。还好现在是农忙季节,学生放假回家帮忙干活了。他还有时间,好好的准备一下。

    “小兰,我书放哪儿了?”问一下吴氏,保证知道。

    “在大壮床底下。”吴兰对家里的东西,门儿清。

    西屋的床,类似于炕,是石头做的。东屋的床,是木板床,床下可以放东西。他在大堂杂物堆里,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没想到在东屋里。

    慢悠悠的踱步过来,儿子房里好像有说话声音。

    “桂花,我爱你,好桂花。”

    李牧满脑子问号,儿子说的王桂花,他也知道。村长王仁的闺女,老来得女,格外爱惜。养的很好,在村里颇有些美名。这一代王村的村花,应该就是她了。说起来,李牧自己年龄也不大,五十岁都不到。放在后世大天朝,还能在工作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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