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末世小馆-第25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里是牦牛皮下脂肪最稀少的部位之一,你可以捏一下,老头子我保证,我这头毛牛,细腻的油脂已经布满了每一寸角落,就像满黄的肥蟹,来,摸一摸。”

    随手一捏,入手非常柔软,并且没有丝毫湿热的感觉,反而冰冰凉凉。

    咦,手感不错啊。

    林愁心中想到,不由得又抓了几下。

    “哞,哞~!”

    牦牛凄惨的哀哀叫唤起来,林愁瞬间回神赶紧放手。

    偷瞄了一眼,那处厚实的牛皮都被捏的皱在了一起。

    老人心疼的嘴角直抽抽,

    “小老板好大的手劲儿!”

    “咳咳”

    “小老板怎么看,可否用这只牲口,换些好酒?”

    林愁欣然点头,

    “当然可以,求之不得,老人家,你想怎么换?”

    老人思索一阵,

    “九膳宫数年前曾到我这里求购过一只牦牛,当时的价格是一斤肉五千流通点,小老板若是信不过我,可以到那里打听打听。”

    “擂牛还要再多上九成,至于黄羊和角羚羊,小老板每买一头牛,我便送你一只,如何?”

    即使有了一些心理准备,仍然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这一头牦牛起码也要有着三五千斤的重量,至于擂牛

    林愁突然觉得,自己他娘的好像买不起!

    话到嘴边那是坚决不能认怂的,

    “老人家,牛哪有按斤卖的道理?”

    老人一瞪眼,须发皆张,

    “小老板,你的话,意思就是信不过我了?”

    自古以来,生牛交易就从不过秤。

    因为即使是一头普普通通的黄牛也能轻松吃下百多斤的水和食物。

    生牛交易全仗眼力,一头牛多少斤、骨多少下水多少出多少肉,老手们过上一眼,误差不会超过十斤。

    但此时林愁这样说,的确是有些怀疑的意思。

    林愁拱手,

    “老人家,就事论事别在意,一头牦牛十坛酒,你看如何?”

    老人瞪大了眼,

    “不卖了!!你小子不实诚,这是坐地起价,我可都打听好了的,一坛酒不过三千流通点,你小子就是想宰人也没有这么黑的刀子吧?”

    林愁眨眨眼,也不怕老头走人,

    “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老人家,气大伤身啊。”

    “再说,你若是要三彩蛇酒,给你几千坛又如何?”

    老人轻哼一声,心中了然,

    “三十坛,不能再少了!”

    “十一坛。”

    “二十五坛!这是老头子的底线了。”

    “十五坛!”

    “三十!少一坛我跟你急。”

    林愁道,

    “这一只牦牛不过三千斤,你就敢要价三十坛,过了啊。”

    老人急了,

    “放屁,我这牦牛绝对不会少于五千五百斤,光是出的肉都不止三千这个数!”

    “三十,爱要不要,一分钱一分货,老头子的牛,值这个价。”

    林愁沉吟计量一番,

    “二十五坛,加上你的联系方式。”

    老头子这回满意了,哼道,

    “用了老头子的牛,包管你再看别的牛肉通通都是垃圾,就这么定了,拿酒来。”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卖非常愉快。

    林愁邀请道,

    “老人家,不进来坐坐?”

    老人再哼,

    “怎么,觉得亏了,你小子还想赚老头子我的钱,我跟你说,老头子我自己的手艺,那也是明光一绝!”

    林愁打了个哈哈,

    “岂敢岂敢,既来之则安之,我这里可是有最配好酒的下酒小菜。”

    “花生??”

    林愁一翘大拇指,

    “行家!专业!”

    “哼!”

第四百一十章 碎灵() 
林愁只留下了两头牦牛,不为别的,但凡是特殊培养的食材,都有一个“保质期”。

    他很担心如果买下一大堆牦牛养在后山吃上一段时间的普通食物后,它们的肉质会同样变得普通。

    就像老人说的,牦牛所吃的食物都是他精挑细选的,不光有帮苲草和莎草,还有虫草、贝母、红景天这些珍惜的草药。

    若是让林愁来养,他可做不到给牦牛这样的伙食。

    恩,主要是也舍不得。

    老人落座后,一群人很快与老人热络的攀谈起来,林愁则到后山着手处理牦牛。

    他要把两头牦牛宰杀分解,一部分放进恒温柜、一部分放进地下冷库熟化保存。

    黄大山坐在井边好奇的看着,

    “这毛乎乎的玩意,也是牛?”

    “嘿,不知道为啥,看着这身毛皮,老子的脑袋里老是跑出游荡魔的影子,噗哈哈哈。”

    林愁一边将牦牛在栅栏上拴好,并不理会山爷的恶趣味,

    “牦牛是高海拔地带特有的牛类,在明光附近几乎没有牦牛出没。。。至少以前从未出现过。”

    黄大山努努嘴,

    “那大长虫不是还吐出来两头么,叫唤的跟野猪一个动静,烦死了。”

    那头还活着牦牛后来也很快死掉了,由于金线蛟胃液的腐蚀,肉质已经不堪食用。

    林愁耸肩,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一出现就扎堆儿。

    林愁用黑色的布条将牛眼遮住,准备杀牛。

    除了“点穴”外(PS:点穴杀牛见第二十二章),自然有别的杀牛法。

    在蒙古某些地区甚至只允许用特定的两种方式杀牛,流传在外后人们便习惯将蒙式两种杀法称之为“碎灵”和“刺心”。

    在这里我们只谈碎灵:

    其意思是指将牛的两眼蒙住,用刀具从牛两眼之间刺入,或以大锤直接敲碎天灵。

    牛天灵为筛骨和蝶骨的结合部缝隙,最坚固也最为脆弱,说它是“罩门”一点不为过。

    至于为何很有仙气儿的称之为碎灵,这里面还有一个传说。

    混沌初分时,盘古开天,女娲造人,人百无依赖,在十一种生物的帮助之下才建立了家园。

    梵天有主,玉皇称帝,论功行赏之时,人以十一种动物为年轮界限,永记其功。

    记功,那就得分功劳大小,众动物争执不下。

    然,帝以牛多出多劳四字,便订下了谁是老大的调子。

    但就在天神送旨,牛抬口叼榜之时,生出了意外——接旨的并不是老牛,而是一只灰不溜秋的老鼠。

    十一种动物之中,原本是没有鼠的,这贼精的小东西胆大包天,既然敢偷大耳朵的香油,就敢明抢玉帝敕封。

    它趁牛不备,立在牛头上,因为它知道,牛个大体宽,又无五指,只能以口接榜,到时候它站立在牛首之上,怎么说也能比牛早够到榜单。

    而牛一来老实,二来皮厚,也定然感觉不出个一二三来。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那老鼠居然接到了牛的榜单,成了十二生肖中的第一。

    人间六畜,以牛最阴。

    而牛本通灵,自知大限已到时,甚至会如人一般流下眼泪。

    由于天灵被鼠站过,人们认为牛浑身上下这个部位更是阴中之阴,极为不祥。

    因此,杀牛时击碎天灵放出天灵血,才称之为碎灵。

    。。。

    林愁蒙住牛眼,用手轻轻抚摸牛头,使之感觉如同吃草时受到安抚一般,放松下来。

    刀与牛头中线互相垂直,直指骨缝,一刀刺入横向斩过,破坏牛的脑组织,迅速的结束掉牛的生命。

    由于这个部分缺少肌肉组织和痛觉细胞,加之林愁的手法干脆利落,相信这只牦牛根本就不会感觉到任何痛苦,走的非常安详。

    一分钟后,林愁解下牦牛的蒙眼布扔掉,只见牦牛圆睁着大眼,已经失去了神采,天灵处流出一道黑红的血液。

    古人认为,天底下最残忍的事有两种,一是杀人,二就是杀牛。

    林愁静默的站了会,开始分解耗牛。

    这样杀牛并不需要放血,因此肉质更为鲜嫩水润。

    牦牛本身即比普通的牛肉味更重,但却多了几分韧性,因此更适用于这种方式。

    那位老人是个实诚人,牛胃里几乎没有什么食物,并且出肉极多,去骨去内脏后,最起码可以出三千斤纯肉。

    林愁动作干脆利落,两头牛两只黄羊,总共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已经处理完毕。

    牛一头完全分割送入恒温柜,一头并不肢解,对半劈开后放进地下冷库吊起。

    山爷兴致勃勃道,

    “嘿,林老弟,今儿杀牛,是不是又有好菜了?”

    “。。。”

    这玩意老贵了知道不,一天到晚想着挖本帅的墙角。

    想了想,林愁脑子里蹦出来一个极好的主意,

    “有,当然有好菜,下酒菜,就是得多等上一会。”

    山爷没有意识到丝毫不对,

    “好菜不怕晚,哈哈哈,等,咱们等得起!”

    林愁耸耸肩,手里提溜着八条牛蹄,开了灶火往上一撂。

    通红的火焰很快把牛蹄表面的毛发烤焦,并使牛皮收缩,锁住肉味。

    取下牛蹄放在一旁,这些牛蹄需要用绳子吊在灶火之上不停歇的熏烤十几昼夜,直至完全干透才可使用。

    林愁讨了个巧,这种苦力活,还是交给卧槽系统来做比较好。

    对这种厨具方面的要求,系统向来别无二话,一个正正方方的铁箱子立刻出现在中岛台上。

    “使用热风箱一分钟,即可抵外界一天之风干熏烤。”

    林愁撇撇嘴,这是有多不厚道,明显就是抄袭了九膳宫老薛的发明嘛,连名字都懒得改上一下的。

    它应该庆幸末世里没有专利权这个东西,不然发生委能让卧槽系统把骨头渣子都赔出来。

    十五分钟热风箱熏烤后取出牛蹄,牛蹄已经完全失水体积缩小了近三分之一,肉皮紧紧的干结在骨骼之上。

    淘米水浸湿牛蹄,用刀将表面黑灰刮掉,露出烟熏黄的皮质,看上去居然有种琥珀般的质感。

    林愁不禁感叹,系统出品果然是不会夹杂丁点水分的,就是他自己精心照看着,也很难做出这样效果的成品。

第四百一十一章 都是下酒菜() 
由于牛蹄独特的质地,要想以清水将其泡发回原来的大小,需要的时间或许比烤干还要更长。

    牛蹄上的牛皮和牛筋被彻底烤干后缩小的很严重,这让牛蹄显得有些头重脚轻。

    用刀背敲了敲牛蹄,听到沉闷的“嘣嘣”声后,林愁非常满意。

    这几乎完全就是骨骼的空响,骨骼中的骨髓由于受热化作油膏和蒸汽从孔隙间渗出,重新融入肉质中,赋予其独特的香气。

    以鲜魔鬼椒、草果、桂皮、八角、花椒煮满锅汤,十分钟后,待汤带上微微的香料色,加入几片冰糖、一勺酱油、半坛清泉山、一小勺盐,下牛蹄大火同煮。

    煮制的时间要四十五分钟,捞出后又要以冰水浸泡一小时才能使用。

    在这段时间里,林愁取了两大片黄羊羊腩,约有近三十斤的分量。

    老人带来的黄羊肉中透着难得的清淡、甚至近似于药香,颜色很是鲜亮,光泽度满满。

    从技术上来讲,羊肉之所以呈现出这种色泽和气味,是因其食谱和饮水影响。

    如果林愁猜的没错,这老人给黄羊的饮水应该是碱性较强的山泉水,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