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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第7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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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嫂家的锅灶和虎叔家一样,都建在院子里,左右明光一年半年的也不见下两场雨,用着很方便,灶膛里烧的是板栗的毛壳,很硬很扎手,烧起来火非常旺,温度和木柴有的一拼。
胡大嫂见俩人都盯着她看,笑着问,
“看什么呢?”
姜楠抢先答道,
“当然是跟大嫂偷师学学做菜的手艺呀。”
胡大嫂白了姜楠一眼,
“那你可找错了人,你旁边站着的小子你不学,找你大嫂做什么。”
林愁立刻表态,
“别介,我也没做过大雁,我这不也死盯住大嫂你,就等着学了。”
胡大嫂把褪好了毛的斑头雁拎起来,
“小子倒是学会阿谀奉承那一套了——说起来呀,你大嫂我做这个东西还真有点心得呢。”
胡大嫂侍弄斑头雁的方式和林愁用七彩榛鸡吊汤的手法差不多,都是在脖颈根部开口去掉气管食道,用温水从那个开口处向内浇淋,浇几遍就把斑头雁浸在整锅温水里,拎着脖子提出来沥干,如此往复。
胡大嫂手法很熟练,看上去像是经常做的样子,
“知道吧,你大嫂娘家早前也种板栗,城北不像城南有那么多田,都是几家合伙种一小片林子,而且大嫂在娘家当姑娘那会儿明光还没有防空的武器呢,大雁最喜欢板栗树了,也不为了吃板栗,就是喜欢在林子里待着,还会筑巢。”
“听说大灾变前都是大雁来了的时候出蕈子,现在刚好相反,大雁吃饱喝足贴了膘要飞走了,蕈子才会出来。”
“板栗树里出的蕈子一多半都是没毒的,以前我家那口子短命鬼没走的时候吧,家里都是用蕈子做酱油的,生意比现在好多了呢。。。大雁进不来明光,好像连蕈子都发的少了。”
“诶呀,在娘家的时候,大雁以来就跟到了年节似的,你胡大嫂小时候嘴馋呀,就惦记着这一口肉。”
胡大嫂很憧憬的小声说着,像是在说给两个人听,又或者在说给自己听。
“这大雁可千万要整个汆水,水温不能高,要温水,剁成块的雁再汆水肉会变硬,鲜味会走掉。”
“全明光都再没有你大嫂家滋润了呢,人家小时候有了蕈子最多也就是配个老鸭老鸡,你大嫂的爸会捉雁,所以大嫂家都是蕈子配着雁。”
过了温水的斑头雁皮脂更加紧实,有种半透明的橙黄色泽,比较引人注意的一点就是连皮上的毛孔都跟着收紧到几乎看不到的程度,非常光滑。
温水涤净了腔子里的血水和杂质,稍有一缕温香混合着羽毛的气息从肉质上飘出,特别棒的香气。
胡大嫂用菜刀咄咄咄的剁着大雁,
“大雁这东西长不大,超过了八九斤就很难再飞得起来,肉是很劲的,又矫情,切好了要晾到表面变干,不然就不容易入味,不能切剁开来再焯水也是这个道理。”
胡大嫂把肉块平摊在案板上晾着,又开始炮制泡发好的雁来蕈。
胡大嫂笑盈盈的说,
“今儿看样子要奢侈一回,林子能搞到生姜么?”
林愁随手在兜里掏了掏,
“嗯,这是盐。。。这是辣椒。。。这是蒜。。。这个。。。还真有,老姜了,挺大一块。”
姜楠看向林愁的眼神都变了,从未见过如此。。。呃。。。反正就是没见过这样的进化者大人,难道进化者不都是那种连内裤里都挂着至少二斤重的淬火钢刀防身的人么?
为啥他从口袋里掏出来的居然是各种调料。。。
胡大嫂全给要了去,
“上次就听葫芦娃说你身上总带着这些东西,原来是真的。。。”
林愁没有一丁点不适,反而很得意,
“那可不,本帅可是专业的。”
胡大嫂锅里的油温度升腾,一把辣椒毫不吝啬的抛了下去,胡大嫂还说呢,
“整条巷子里都没有这么大把吃辣椒的,少有人舍得买这东西。”
林愁说,
“那回头我送点辣椒籽回来,大嫂也种点呗。”
胡大嫂点头,又在锅里下了老姜和蒜片,最后把蕈子放进去。
一小会儿的功夫,蕈子汁水透出,不再需要额外的汤汁,整锅奇鲜已然成为浓油赤酱自来芡的典范作品。
胡大嫂擅长做酱油,并且手艺极好,黑酱油淡酱油菌菇酱油应有尽有,但这些胡大嫂都没选,反而用了两种存放时间不同的同一种酱油。
“这缸是做好放了两个星期的,这缸已经放了一年多,一个鲜一个陈,酱蕈子是最好的。”
姜楠脸上都是惊讶,
“哇,好香啊”
“你大嫂的手艺还能差得了?”胡大嫂兴致特别高,“我爷爷在的那会常说,上古元代有个皇帝,就特别爱吃这蕈子,每次有道什么菜来着,里面的佐料就非要有这个蕈子不可呢。”
林愁道,
“是‘春盘面’吧,和春卷春饼差不多,后来也有直接做成面条面片的。”
“对,就是那个东西。”
盛出酱好的蕈子,胡大嫂开始爆炒斑头雁。
斑头雁是大雁中最合格的食材,不腥不燥肉味清甜芳香,热油一激便彻底的坐实了它的美味,简直像是一锅炸开来的小型核弹,院子里满满都是大雁肉的香气。
“千万不要放水,如果必须要放的话,也最好是汆雁肉的水。”
酱好的蕈子下锅,胡大嫂盖上锅盖,用火钳子从灶膛里往外捡着过多的栗子壳,直捡到灶膛里的火苗将近熄灭的程度。
“这时候最好是换砂锅了,铁锅炖出来的雁肉和蕈子会黑,不漂亮。”
锅盖盖上的一刻,林愁和姜楠都有些失落——这样的好东西就该看着它由生熟变成全熟再热腾腾的放进嘴里,然后干掉几碗米饭才行。
胡大嫂找了个玻璃瓶子出来,打开闻了一下,
“嘶,你虎叔总买的这酒哪儿是给人喝的,闻着都烧的慌。”
说着,沿着小锅盖边缘一圈把酒淋了下去,钳了个烧着的板栗壳一引,
“哄”
焰心通红周边泛蓝的火焰一下子从锅里窜了起来,酒香混合着锅中食材的方向肆无忌惮的怒斥着周遭的一切。
姜楠惊叫一声,
“哇”
怀里的小黑毛都炸了起来,见没它什么事儿,又瘫了。
胡大嫂鼓捣着灶膛,确保火力合适,
“等着吧,越炖越香的这东西。”
林愁说,
“那我做鱼去,大嫂顺便给焖个米饭呗,用上次那个米就行。”
“行了行了知道了,那米你赶明儿赶紧带走,巷子里谁吃那东西啊,一百流通点一斤,简直造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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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八章 翘脚斑头雁()
在处理那些红金眼鲷之前,林愁先回自己许久都没有踏足的巷子小店翻箱倒柜了好一阵,回胡大嫂那的时候手上就多了个喷壶似的小东西。
这是个冲灯,也就是俗称的喷火灯或者喷灯,最简陋的手动打气加压的那种。
这玩意年纪估计和林愁本人有的一拼,锈迹斑斑,不过还好还没漏掉。
它加的是燃油,林愁准备试试虎叔那高度白酒是不是也能烧的起来。
回去往内胆里灌了大半瓶子白酒,呼哧呼哧的打气。
喷灯的喷嘴下面有个小托盘,倒上酒起到引火的作用,内胆里的酒在气压的作用下从喷嘴向外喷,然后“哄”的一下燃成一团。
林愁嘴角抽了抽,
“虎叔喝的这玩意真的是酒??点着了火温度还挺高的”
喷灯可以用,只是需要调一下喷嘴的速率,尽量把火焰集中、温度拉上去。
姜楠抱着猫,爱不释手,
“要用来烤鱼么?”
林愁灭掉喷灯,
“算是吧。”
在胡大嫂用来放厨具的小“货架”找了找,获得干海带根*6,干鱼骨*1。
有很多种海鱼的骨头都是好东西,煲汤的时候拿来用一用是非常不错的,与海带根是价格最最亲民老搭档不要钱的那种。
淋一两滴酱油,少许盐,大火煮沸撇两遍浮沫再改成小火,一锅底汤就已经算是完成了大半。
林愁闻了闻,然后挠头了,
“怎么没有鱼骨头的味道?”
然后胡大嫂也凑过来闻了一下,
“咦,难道是时间放太久了?海带味道都比鱼骨重好多。”
清汤清水,甚至连鱼的那种海腥味都没有一丁点的。
林愁无奈道,
“算了,还是用新鲜的好了。”
说着,十二条红金眼鲷就上了案板,无辜的大眼睛反射着以草绿为底的黯金色光泽。
这个眼睛,有点漂亮啊。
红金眼鲷是非常简单就能处理到任何人都满意的食材,只要仔细的刮掉鳞片再由鱼鳃后把头部切掉,然后用手一挤就能把全部内脏挤干净,不因为别的,只是单纯的这货“肚量”实在有点小。
每条红金眼鲷的额头都高高凸起弧度饱满,意味着这些鱼良好的品质,应该是肖红精挑细选过的。
林愁看着案板上十二个漂亮的鱼头,
“唔,这可不好浪费啊”
姜楠提议道,
“炖汤吧,要不要炖汤?”
林愁还真的考虑了一下,
“不能炖汤,准备用鱼骨和鱼尾炖汤的,这鱼头上面的肉不多,但很精致啊,可以做成盐烤,味道应该不错。”
林愁找了块还算平整的青石板,洗干净了放在炭火上烘着备用。
嘴上说着,手上的动作也没落下,他将每条红金眼鲷都分成了三部分,也就是常见的两片肉+一根骨的分割模式,鱼骨带鱼尾直接下到汤锅里炖着,增添“鱼味”。
红金眼鲷的肚子比较小,因此腹部的刺很少很短,切掉带着鱼刺的薄薄一层就不会觉得平白损失掉很多鱼肉。
红金眼鲷的鱼肉有种猪皮冻般的质地,腻白又亮泽,肉质上的油光仿佛会跳跃一样,给人一种活泼生动的感觉。
姜楠和胡大嫂围过来,
“哇,这个鱼肉真的好漂亮”
胡大嫂嘀咕着,
“看着这就能吃了啊,要是直接炖了感觉才很可惜呢。”
地处海边的明光,对各种刺身生腌糟浸海味有一种“毫无道理”的偏爱,仿佛在明光人眼中只有“生”才是对“鲜”最大的尊重和释放。
胡大嫂说,
“这种鱼的油脂太棒了,感觉都要从肉里流出来了。”
巷子里吃到品质比较好的深海鱼的机会不多,但并不是完全吃不到,往往得到一条合适的鱼,那感觉就跟过年了似的,吃的格外认真格外尊重。
以勾股马脚和回声三条巷子的小范围“风俗”为例子,适合刺身的深海鱼,整条鱼会以肉质不同被细分割成若干部位,蘸汁并不是芥辣或者山葵酱,而是用鱼头鱼尾鱼骨配合各家不同的“秘方”调制出的浓缩高汤,佐以鲜酱油、生蚝壳内的汁水及几种香气馥郁的野菜,非比寻常。
嗯,几乎可以说巷子里的每个主妇在有好鱼的时候都是料理刺身的小高手。
林愁将连着鱼尾的鱼骨丢进海带汤锅里,把案板上鱼片通通翻了过来,鱼皮在上。
红金眼鲷鱼皮漂亮的红色由浅淡入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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