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恐慌纪元-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除此之外,转弯的时候,可能也会遇到麻烦,不过没有关系,路上的弯道不多,可以叫人推。

    等远离了高速,到达相对安全的地带,就可以杀死车里的丧尸,直接将车开走了

    这个方法,刚冒出来,就像魔鬼一样,不停的缠着苏默,诱惑他立即行动。

    苏默反复的思考,不断的进行情景模拟,他越是想,就越觉得这个方案可行。

    “干吧。”苏默每一次行动,都会思考很久,但是他一旦下定了决心,就不再有片刻的犹豫。

    他给果基格隆说了一声,果基格隆很高兴,欣然应许。

    然后他俩叫上了更多的人,直到坐满了装甲车,一行人带齐装备,就这样风风火火的出了寨子。

    灾变后第五十九日,兰海高速。

    这条高速,是距离巴莎苗寨最近的一条高速公路。

    苏默顺着兰海高速行驶了一段时间,沿路闪过车窗的路标,不断提示离贵羊还有公里。

    又开了一会儿,果不其然,在高速公路的后半段,出现了一条长长的车龙。

    车的车头,都指向前方,车屁股,则对着苏默等人这边,看样子逃难者似乎认为,到了前方的大城市,就能逃避尸灾。

    果基格隆从舱盖探出脑袋,向外面瞧了一眼,感慨道“哇,好多车啊,一眼望不到头。”

    苏默眼睛微眯,果基格隆看不到是正常,可苏默开启了远视的异能,居然也望不到头。

    这说明,车龙的长度,远远不止两三公里。

    装甲车刚一靠近,车尾的丧尸爬到车后窗,用力的怕打玻璃,隔着车窗嚎叫。

    它在嚎叫的时候,嘴里的脓液,不知是唾沫星子还是什么其他的玩意,糊的车窗到处都是。

    果基格隆皱起眉头“咦,恶心,打死我也不要这辆车”

    话未说完,苏默就给他一拳,并把一卷拉车的铁链塞到他怀里“别磨蹭了,快去。”

    果基格隆扭头,想找个替死鬼,车内的其他人都偏过头去。

    唯一一个看着他的人,理直气壮的说“格隆大哥,你是我们的头儿,应该做好带头作用”

    “放屁!”果基格隆怒指苏默,“我像头吗?他才是头儿!”

    苏默甩了他一个白眼“我要负责开车。”

    “一帮怂货。”果基格隆骂骂咧咧,抱着冰冷的铁链下了车,这才想起,他现在也会开车的啊。

    不过既然已经下来,他也不好意思再回去。

    果基格隆将沉重的铁链,甩到肩膀上背着,一路叮叮当当,大摇大摆的走近那辆车。

    更多的丧尸被惊动了,前面的丧尸惊动了后面的丧尸,后面的丧尸惊动了更后面的丧尸,成千上万的丧尸嚎叫起来,响彻天地。

    苏默忽然感到上衣的口袋里有点凉,等他察觉到不对,把口袋里的仓鼠掏出来,发现小家伙已经吓得口吐白沫了。

    仓鼠的听力,本来就比人类好,如此多的丧尸一起嚎,对仓鼠过于敏感的耳朵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

    而外面的情况,比苏默想的更糟糕。

    丧尸确实不会开门,但并不是所有的丧尸都被困在车内。

    有些丧尸,只是找不到食物,才窝在车里。

    现在噪音刺激了它们,于是这些丧尸钻出破洞,撞开虚掩的车门,循着人类气味,不紧不慢的赶来。

    苏默离开了驾驶座,他站起来,上半身探出舱盖,给雷明顿狙击枪装上消音器,用精准的点射,将丧尸一一击毙。

    但是,在苏默的远距视野里,远离高速公路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几头摇摇晃晃的丧尸。

    它们,响应公路丧尸的呼唤,正在赶来。

    这还是苏默能看见的,他无法确定,在自己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是不是有更多的丧尸被惊动。

    “果基格隆,快点!”苏默喊道,“铁链前面有个钩子,钩在车上就行了,怎么花那么长时间?”

    果基格隆回过头,脸色惨白,他的指头上挂着几滴血“苏默,我、我好像被咬了”

    “什么!?”苏默的脑袋嗡了一下,那个瞬间,他的脑海一片空白。

    血战数万丧尸,那么坚苦卓绝的战恶劣环境,都没有出现战斗减员,如今,却有人将要死在这条高速上!

第二十八章 组建车队() 
“怎么搞的?”苏默感到一阵恶寒,高速上的车龙,难道真的像其他人说的那样,永远不可触碰?

    果基格隆沮丧的道“后备箱没关好,里面藏了一只丧尸,它偷袭了我”

    偷袭?不对,偷袭是静悄悄的。如果后备箱里有丧尸,果基格隆一考进去,它就会发出噪音,丧尸不是大猫,它们不可能搞偷袭的。

    苏默察觉到一丝异常,他开启透视能力,向后备箱看去。

    “这不是丧尸。”苏默打开后备箱,松了口气。

    他指着卷缩在其中的尸体道,“丧尸的血是黑的,和粘稠的沥青差不多,但这个血,是红色的。”

    “不是丧尸?”果基格隆的表情立即舒缓下来,就像一个刚被赦免的死刑犯。

    他又怕这不是真的,问道“不是丧尸的话,那怎么会咬人呢?”

    苏默道“在末世,有些人存活了下来,但心里上却接受不了。在这种人之中,有一小撮人的精神状态,极度扭曲,他们害怕丧尸,非常的怕,就把自己想象成丧尸的同类,去模仿丧尸的行为咬你的这个伪尸,其实就是这样的人。”

    “呸!末日已经够乱了,他们还出来添乱,真是吓死我了”果基格隆骂完,心里头一阵后怕,要真是丧尸,那他可就完了。

    这场有惊无险的风波过去了,果基格隆麻利的拿起铁链,将这辆黑色奥迪与装甲车连在一起。

    已经有零星的丧尸围了上来,苏默将装甲车发动起来。

    虽然后面拖了一辆奥迪,但以装甲车的速度,还是很快就甩开了尸群。

    跑出一千米后,丧尸还远远的跟在后边,苏默继续往前开。

    两千米、三千米、五千米苏默停下了车子。

    “应该没有跟来吧?”苏默望着远方。

    他的远视异能,能看清千米外的一根线,但他的目力,最多扩展到五千米。

    在这个距离上,丧尸就像一只小小的蚂蚁,再远就看不清了。

    苏默拔枪瞄准,扣动扳机。

    子弹穿过奥迪的车窗,将里面的丧尸爆头。

    接着,苏默清理了丧尸,检查了一下部件,确定车是好的。

    然后他用酒精给奥迪作了个简单的消毒,把油箱加满,让果基格隆开着奥迪,跟在装甲车的后面。

    等找不到猎物的丧尸,自行散开之后,两辆车又调头返回,去拖下一辆车。

    就这样,苏默凑齐了一支车队。

    在返回巴莎苗寨的路上,每个人都开着一辆车子,显得非常开心。

    苏默却注意到,公路旁的草丛中,有道人影一闪而过。

    “你们直接回去,中途不要停”苏默交代完,就向那道人影追去。

    装甲车太显眼了,很容易被发现,即使茂盛的杂草也挡不住,所以苏默把车藏了起来,然后徒步追踪。

    苏默压低身子,在草丛中穿梭,动作轻巧,像一只捕猎的花豹。

    那人在数百米开外,不紧不慢的走着,根本不知道后边有个人。

    苏默心想,车队在高速上呼啸而过,那么大的动静,这个人想不注意都难。

    他知道车队的存在,也肯定看见了装甲车。

    在和平时期,有一辆豪车,可以吸引很多拜金女,而在灾变时期,人命微贱,一把没有卷刃的刀子,就能换到一个女人,那么一整支车队,又会引起多大的骚乱?

    而且那个人不是孤身一人,他是团体行动的,这点从他口袋里的对讲机,能够看出来。

    不能冒险,杀了他!

    一个可怕的念头,从苏默的意识深处冒出来,但又很快被他压下。

    他不想变成野兽。

    那些曾经是人的野兽,“适应”了末世,他们与残酷的环境融为一体,成为残酷的一部分。

    见到丧尸,杀,见到动物,杀,见到人,还是杀!

    管你是带着敌意还是善意,杀了再说,死掉的人,才是安全的。

    他们认为把全世界都杀光了,就不会再有东西伤害他们了。

    苏默可不想变成那种非人非兽的东西,他曾经堕落过一次,沉浸在杀戮之中,不会再重蹈覆辙了。

    但是另一方面,哪怕是再小的威胁,苏默也不会忽视。

    人心隔肚皮,如何判断对方有没有恶意?

    把他抓起来拷问,确实是个好办法,但苏默没那个闲情逸致。

    这里是野外,丧尸的主场,你呆在这种开阔的地方,一段时间不移动,呆久就有可能遇到丧尸,运气再差点,就可能碰到尸群。

    就算苏默把他抓回村寨,慢慢逼问,又有谁能保证,对方说的一定是实话?

    苏默拥有透视能力,可看穿万物,唯独看不透人心。

    其实苏默倒想简单粗暴一点,就像之前那样,将那人捉来,警告他不准多嘴。

    但苏默不能赌。

    前面几次苏默不怕,是因为他居无定所,而且马上要去更远的地方,不怕别人找麻烦。

    而这一次,苏默选择了巴莎苗寨,作为兴起之地,他的计划一环套一环,不容许出一点差错。

    除了灭口和逼问,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苏默在后边跟踪,苦思良久,还真想出了一个良策。

    他藏起枪,藏起刀,把全身的武装,一一解除,只带上一把匕首,一把手枪,以备不时之需。

    然后苏默将头发揉乱,又往脸上擦了点土,锐利的气息,逐渐收敛。

    经过一番化妆之后,此时的苏默,看上去就像一个落魄的大学生。

    只不过前提是,忽略那副墨镜,没有哪个大学生,在丧尸满地、朝夕不保的末世里,还非要戴着墨镜。

    不过这没有关系,苏默要扮演的,并不是大学生。

    在社会上,有些人认为大学生就是天真的代名词,因此对大学生的防范心会弱一点,尤其是对女大学生。

    但是还有一类人,比大学生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苏默要扮演的,就是这样一类人,他用匕首砍下一根长长的树枝,作为拐杖。

    拐杖配上墨镜,再加上苏默每走一步,都要用拐杖点来点去,一个失明青年的可怜形象,就如此诞生了。

    “喂,请问,那个方向有人吗?”苏默喊道,主动暴露自己的位置。

    在前面的小伙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年轻的盲眼人站在半人高的草丛中,用导盲杖艰难的探路。

    哪来的盲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小伙真的很想闭上嘴,一走了之,但心里又有些过意不去。

    于是他回应了苏默:“有人的,在这里!”

    苏默侧过头,竖着耳朵听了听,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好人啊,你真是好人。”苏默握着小伙的手说,“之前我遇到的几个人,他们都不肯理我,但是我知道他们就在那儿,我能听到他们的呼吸。”

    这盲人的手劲儿好大。小伙想把手抽回来,却发现抽不动,他现在也后悔了,不该理这个盲人。

    苏默扯着小伙,继续道:“我有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