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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兵-第2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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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柴房,吓坏的,吓坏的!”
见忙着解释的程熹一脸掩饰,身上衣服也没穿整齐,那为首的捕快盯着他瞧了几眼,便要走到一旁去,像这种事情他见的也多,那些大户人家也时常有这种事,倒也见怪不怪了,毕竟是人家自家的使女,便算用强要了,只要那当事人自己不告官,就不算犯了王法。只不过见那女孩年纪不过十二三岁,那为首的捕快看着一派君子模样的程熹,不由心里多了几分鄙
见程熹撒谎,那老厨娘却是着恼了起来,一把喊住了那为首的捕快,将那事情原原本本地讲了出来,那程熹想要拦也拦不住,听那老厨娘讲完,那些留在院子里的捕快都是不齿地看向了程熹。“看起来程先生待会少不得要跟咱们回去走一趟了。”听到那女孩不是程熹家的使女,那为首的捕快却是冷笑了起来。
“你们的事待会再说,先办正事再说?”那几个锦衣卫见那些捕快有拿人的意思,在一旁皱了皱眉道。就在这时,那些去搜查的捕快却是回来了,脸上表情都古怪得很。
那几个锦衣卫看向了他们问道,“东西找到了没有?”那些前去的捕快都是摇了摇头,说没有找到锦衣卫要找的东西,其实他们哪里知道,那几个锦衣卫要他们找的东西根本是子虚乌有,不过是要借着这事,让他们找到李严宗留在程熹书房的东西而已。
“看起来我们的消息有误。”几个锦衣卫看向了那为首的捕快,“倒是让捕头和兄弟们白跑一趟,改日我们做东请各位去东华楼,算是赔罪。”说完,那锦衣卫中的头子却是朝一旁面若死灰的程熹拱了拱手道。“程先生,深夜打扰,实在是冒昧了。”话音落下,几个锦衣卫便先走了。
“程先生,这拐带少女**之罪。也不是闹着玩地,还是跟咱们回去说个清楚吧?”那为首的捕快大手一挥,便要让身后的部下拿锁链拷住程熹,这时程熹却是后退了几步,大叫起来,“我是被冤枉的,你不能随便抓人。”
见程熹叫得厉害,那为首的捕快皱了皱眉头。这时他却是看到了那几个去书房搜查地部下手里却是拿了些东西,不由问道,“你们拿的是什么?”那几个捕快没有回答,只是一人上前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你还要狡赖,想你这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咱们可是没少见过。来人给我拿下他。”那为首的捕快冷笑着,让手下捉住了程熹。原来崔浩让李严宗摆到程熹书房里的是十几件少女的亵衣,这些亵衣上都染了些人血,充作女子的落红,崔浩还命几个善于模仿笔迹的人仿着程熹地字迹在上面写了些颇有文采的自夸词句,这落在旁人眼中自是成了程熹淫邪的铁证。
看着那盒子里的那些带血亵衣。程熹傻了眼。接着便大声地喊起了冤,挣扎得更加厉害,不过那些捕快们可不吃他这一套。俱是冷笑着,将他的嘴封了起来,五花大绑着押回了北部尉的牢房,而他府上地那些下人便成了理所当然的证人,可以说崔浩地算计一环扣着一环,计算丝毫不差。
程熹被捕之后,这事情很快便传扬了开来,却是叫朱谦益和方承畴急了起来,皇道派之所以有今天的地位,便是靠着他们三个的声望博取来的,如今程熹出了这样的事情,再加上这回地苦主却是那一贯被他们所排斥地‘汉籍外国人’,这一下子事情便变得微妙起来了,不少人开始怀疑起皇道派来,毕竟对长安众多的老百姓来说,那些金头发的汉人和他们也没什么太大区别,而且他们中大部分人地日子比他们过得更苦,他们根本就没侵犯过他们的利益,所以这一回他们普遍站在了皇道派的对立面。
在长安百姓的风向倒向了崔浩和李莫文所期待的一边之后,崔浩和李莫文祭出了第二把刀,长安大大小小的报纸上开始了对程熹等人和皇道派的口诛笔伐,在那之后,他们又成功地陷害了朱谦益和方承畴,两人被北部尉的官吏举证,说他们想要收买官吏和证人,试图歪曲大秦律法的公正。在崔浩和李莫文连番的计算之下,程熹几人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就和皇道派一起被逼入了绝境。
等到李昂完成递交给军堂的高原作战报告时,皇道派的‘三贤’已是全被投入了狱中,而皇道派也受三人连累,一时间声望大跌,一些被煽动而加入皇道派的人纷纷离开。一下子皇道派声势大跌,而军堂趁着这时机开始在军队进行肃清,将皇道派打入了反派。
“丑闻的确是种不错的手段。”听完崔浩的最后报告以后,李昂感慨道,崔浩的手段虽说上不了台面,甚至可以称得上卑鄙二字,可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手段对付那些平时名声高尚的人却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些人,只要他们的名声被抹黑,人们会自然而然地怀疑起他们平时所做的事情,只要加以引导,他们就会成为百姓眼中的过街老鼠,受到人们的唾弃。
“我的计划已经被军堂批准了,我出征以后,你和严宗就留在长安,好好训练一下我们手上的人,等到明年,就让他们去海西,建立情报网,所需要的花费就从这次蹴鞠
得的出,暂时先给你一千万金铢。”李昂想到对高会持续一段时间,索性便先和崔浩把后面的事情给交代了。
从三月下旬开始,通过八百里加急发出的军堂调令直接发往了金陵都护府和北庭都护府,李昂所挑选的部队要求极高,不但要最强壮,同时耐力也要挑最好的。毕竟出征高原,士兵的素质越好,他们适应高原气候的时间就越短,对于李昂的计划也就更有利。
在接到调令以后。金陵都护府立时便开始甄选起符合李昂要求的部队,在金陵都护府称得上精锐地几支部队,为着出征的名额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最后两万人由六个步兵师混编(只有一支重装步兵师),直接开拔坐船沿长江进入了益州。而北庭都护府的军队就没有那么激烈的竞争。因为李昂点名要了一万重装虎豹骑,并且要求他们带最重地那套枪骑兵装备出征。最后剩下的两万人,李昂挑选了长安都护府的两万黑骑军。
为了达成战役的突然性,大秦并没有诏告天下,一切的调兵都是秘密进行,按照李昂的要求,虎豹骑和金陵都护府的步兵,先行前往益州。而长安都护府的两万黑骑军则是分批次开拔,李昂不想被长安城里地贵霜人由此而判断出什么,导致高原方面吐蕃人做好准备。
尽管兵力调动隐秘,可是要打仗的消息还是在长安城里风传了起来,只不过战争对象成了河中的波斯人,在一定程度上迷惑了列国的探子。基本上没人想到长安都护府里少掉的精锐黑骑军是去高原对付那个叫什么吐蕃的国家,毕竟在大秦百姓地眼中。高原只是块荒蛮的化外之地而已。
除了军队地调动以外,益州方面从三月就开始在各地的官办铸造工场,开始准备起箭矢这样的消耗装备,同时将库存的粮草调往与高原接壤的地带,为战争做起了准备。而将苑地军官和参谋团也被李昂提前派往了益州去协调各支军队之间地关系。毕竟这次进入高原的都是大秦各大都护府的精锐部队。配合不好地话,也是相当头疼的一件事情。
夕阳的余晖把大地染得一片血红,这是高原边缘的荒蛮之地。人烟稀少几近没有,可以说是野兽的家园。陈庆之负手眺望着远处的落日,他原本白皙的脸现在已经变得黝黑,身上原有的一股书生儒雅已经消散得无影无踪,看上去倒像是个精悍的戍卒,根本无法让人把他和谈笑风生,指挥若定的将军联系起来。
已经大半年了,自从李昂从军堂传来命令,让他和冉闵协助赫连勃勃他们练兵,他就一直呆在了这块荒蛮之地,和冉闵带着六千士兵看着赫连勃勃他们把从整个大漠征召来的一万五千青壮训练到了现在的一万人,另外五千人则成了他脚下土地的一部分。闻着身上传来的味道,陈庆之叹了口气,就在这时他身后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蹄声。
陈庆之转过了身,看到了前来传令的士兵,那是个大漠人,一头卷曲的褐色头发,蓝色的眸子里带着几分天生的凶狠。“陈将军,我家大人有请,长安有人到了。”那传令的士兵操了一口地道的汉话。
“长安来人了。”陈庆之神色一凛,他终于等来这一天了,跨马上鞍,他驰向了远处的大营,身后是紧跟的一众传令骑兵。而另一处,冉闵也是赶回了大营。
中军帐内,陈庆之和冉闵同时到了,然后他们看到了李存智,和过去相比,这个少年如今变得更加沉稳,已是成了能独挡一面的人物了。“见过陈大人,冉大人。”看到陈庆之和冉闵,李存智恭敬地行了一礼,过去横扫大漠时,他们就是他所尊敬的人。
“李将军他可是要动手了?”冉闵最是性急,他是个嗜战的人,在这高原边缘的荒蛮之地呆了大半年,都快让他憋闷坏了,此时见李存智来了,自是再也忍不住,不由问道。
“情况有变。”李存智和冉闵,陈庆之他们说出了军堂对吐蕃得来的情报,“义父本想和两位将军一同横扫高原,只是没有想到吐蕃的实力在预估之上,所以才不得不改变了计划。”
“五万精锐,看起来这回可是要打真正的硬仗了。”听完李存智带来的计划,陈庆之不由皱了皱眉头,不过很快他便笑了起来,朝李存智道,“回去告诉李将军,我们会成为他手里最快的那把刀。”
“如此的话,那我就告辞了。”见陈庆之他们没有对自己传达的计划提出异议,李存智也不多作停留,直接离开了军营,向着益州而回。
复苏的帝国之卷 第二百四十三章 初上高原
更新时间:2008…7…2 23:16:32 本章字数:5191
州,从先秦时起便是富庶之地,先秦便是靠着来自巴给,横扫了六国,完成了前无古人的大一统霸业,及至汉朝,益州仍是天下有数的大州,而到了大秦开国以后,由于太祖皇帝对于道路的重视,先秦始皇帝时期所修建的入蜀驰道被再次扩建,和开凿后的大运河一起使得益州的交通更为便利。不过益州以西的山区却仍旧是道路难行,而翻过这些海拔渐高的山区之后,便会进入大秦大多数百姓眼中的荒蛮之地,青海高原。
此时已是六月,不过由于此时整个世界正处于小冰河时期,再加上大军在山中行路,所以虽说是炎夏时节,可是却并没有一丝暑意。不过益州山地道路崎岖,再加上越往前去,便越接近高原,因此尽管李昂所挑选的五万大军都是大秦各军团的精锐,可是行军的速度也并不快。
最后李昂带着五万大军整整在山区里行军了两个月,才将辎重装备等物资全部带进了高原,不过这一路上粮草的损耗也相当大,李昂麾下的军官团仔细计算过带入高原的粮草减去各种消耗,大概可以支持他们作战三个月到四个月,不过对于这些麾下这些参谋和军官们的算法,李昂并没有赞同:大秦军团已经习惯了正规作战,而且军纪森严,对于他们来说强掠这种事情已是被遗忘很久了。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难道诸位忘了孙子的话了吗?”李昂看着帅帐内各军的军官和参谋们,冷声道,现在的大秦军团已经有些过分依靠强大的后勤了。他必须让他们重拾三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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