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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启明-第14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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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他们担忧的是那些自封酱油,有着被迫害妄想狂的元老们大多是没有能力自己掌握军队的,必然会用所谓的权谋来拉拢归化民军官。而所谓权谋,无非是恩威并重。
威,那是说不上的。大多数元老即不是军队的创立者,又不是军队的指挥官,亦从来不和军队一起摸爬滚打。想要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归化民军官对他个人有发自内心的敬畏是很难办到的――那就少不了用大量的“赏赐”来“施恩”,以获取他们的“忠心”。为了巩固这种“忠诚”。多半还会在元老间展开竞争。
这样首先就破坏了军队的军令系统,元老为了收买人心,势必会干涉军队对其门下军官的军衔晋升、职务调动、薪酬待遇等;归化民军官很快就会利用元老的期望,依仗元老“主子”的权势来对抗上级的命令和违反制度以谋取自己的更大利益。久而久之,军队最重要的上下级之间的绝对服从和凝聚力就会被破坏殆尽。等到哪一天元老的施恩再也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罗马帝国和土耳其近卫军的殷鉴就不远了。
“等到这些‘忠诚’的军官们拉着队伍到元老院门口要求更多的‘恩典’,不然他们就拥立某元老当皇帝的时候,元老们就知道这制度多么有利于民主了。”东门吹雨在私下里吐槽道。
不过这些话他是不能说得:不少元老对自己的“领导才能”还有抱有“玫瑰色的幻想”,对龙傲天式的“收小弟”模式有着强烈的憧憬,觉得只要归化民对他个人效忠了。就是指哪打哪,忠诚度99的npc,纵然有时候忠诚度会下降,多多颁下赏赐就能很快让忠诚度上升……打破这种幻想要遭人恨的。
“总算大多数元老还是明白人……”东门吹雨想。“不然可真得天下大乱了。”
“老马啊,咱们既然有了元老纪律,纪委的工作怎么也得给咱们契卡来管啊,我们部门可一直战斗在反腐第一线,经验多,专业精……”裔凡揪住马甲。就差用哀求的口气说话了。
“你就这么想遭人恨啊。”马甲笑道。
“为了元老院的大业,我个人的荣辱都不在心上。”裔凡大义凛然。
“契卡的职能,现在还没完全定,”马甲说,“不过你可以放心,归化民干部反腐这块必然还是你的部门经手,至于是不是能管到纪委,恐怕还得讨论讨论……”
“你放心,苟利国家生与死,岂以祸福趋避之!我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裔凡拍着胸脯表示自己的决心,他盘算着要不要透露几个重大**案的线索,最后决定还是暂时不说为妙――什么时候权限落到自己这里了,什么时候再说也来得及。
亦有人对纪律条例里的某些条款有异议,诸如经商和投献的问题。经商还可以理解,这是给元老家属开一个口子。但是投献条款里对元老家属能否接受投献未做规定,有人提出应该加以明确的禁止:
“投献本身是一个落后的,甚至可以说是有害的现象。应该在法律层面上彻底的予以禁止。”
“从法律层面禁止一切投献是很容易的,”于鄂水说,“加进去也好。但是一个条款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因为投献大多是以正常的买卖手续来进行的,完全可以做得合法。要防微杜渐的话最好连元老家属经商也禁止掉,”
“禁止元老家属经商未免太强人所难了吧。”马甲表示疑虑,“第一,元老们本身有这样的需求;第二,元老家属亦得有个体面的出路,总不见得人人去从政从军当干部,做技术人员科学家又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本事的。”
在契卡工作的金枝娇表达了意见:“我看过于馆长写得一些资料,投献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避税,咱们只要做到:征收合理,不至于无法负担;一视同仁,不管谁得企业或者土地,都要按章纳税,投献变得无利可图,还要担风险,自然就没人干了。”
“不,这事没这么简单。除了避税之外,投献的动机还有取得庇护的动机在内。这个庇护有两重意思,一是避免公私骚扰――这点在我们完成社会改造之后可以大致保证;另一面,亦可以利用元老的权势和影响力来争取更多的利益。这点恐怕是我们无法完全避免的。”马甲说,“投献这种现象,即使在21世纪的中国也以改头换面的形式存在,如果我们不能从制度上有所限制,仅仅以一条纪律条款的形式禁止是没有多大用处的。”
怎么从制度上进行限制?马甲的看法是必须降低元老对行政机关的影响力。在他看来这是托庇于元老最明显的优势所在――然而这也是最难做到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元老院的行政机构几乎是完全依靠元老的领导才能正常运转的。目前在元老纪律条款中已经明确写入了元老不得以“写条子”或者“打招呼”的方式干涉行政程序,并且规定了元老的一切指示都要以书面形式存档。但是到底能起多大作用他是存疑的。
按照法学会的思路,元老在本部门本单位有很大的影响力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现阶段必须容忍的,重点在于预防元老的“跨部门”影响力。特别是对归化民干部的影响力。为此法学会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点,那就是元老院必须效法皇帝,在归化民和土著中造就“生杀荣辱皆出于上恩”的印象。具体来说一切对归化民干部的奖惩,均必须强调出自“元老院”这个集体,而非某个元老。通过纪律条例的形式,严格禁止元老跨部门进行干预。未完待续。
第七节 元老婚姻与继承法 一()
同时,清理元老的兼职。目前元老院的各个机构搭建处室过多,元老往往都是身兼多职,有时候还是“拉郎配”式的兼职。新体制下将对缺少专职元老负责,归化民干部又无力独自承担的处室予以撤并处理,减少元老的兼职数量,重点是减少跨大部门之间的兼职。对某些重要的岗位采取专职性,不再兼职。
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防止元老私下打招呼行使个人影响力,但是至少可以让元老的干预成本大幅度提高。减少干预其他部门工作的兴趣。
马甲在文件中还进一步提出,为了减少元老个人对归化民人事的干预,要尽快编写公布《组织人事条例》,明确归化民干部的选拔、任用、调动和奖惩的具体流程和手续。
“这件事还得让组织处的明朗同志去做。”马甲在内部会议上说,“杨云同志是干人力资源出身,企业那套用工体制和官场上不一样。”
这边,邬德和展无涯陷入了工业口诸位元老的包围之中,制造总监部的撤销使得这些一直在工业口工作的元老们陷入了茫然,现在的产经省等于是将工业口和商业口合并到了一起,特别是将目前所有的国有和合资企业都列入了“国策公司”,归并到企划院名下管理……这些大挪移一般的调整让很少关心体制问题的工业口元老们顿时摸不着头脑。
“我倒不是对邬德不放心,这几年合作的还不错。但是企划院毕竟不是工业部门,恐怕沟通起来有隔阂啊。”
“产业经济省要是弄个商业口的元老当领导,不懂业务怎么沟通啊。”
“我声明,李老太太要是当了这个省长,我可不在工业口干了!”
“展总监,你可不能走啊!”
“工厂都归了企划院,产业经济省又管什么呢?这不是一女二嫁吗?”
“……工业口的工作依然是按照现有程序正常开展,”邬德耐心的解释道,“流程和以前你们与制造总监部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企划院管得是资本。或者说是股份,不直接插手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具体的生产经营管理仍旧是你们各自对口的工业部门……”
按照体制改革草案,现有的国有企业,除具有战略性意义的“一级国策公司”之外。将全部采取“混合所有制”,发行大小非股票,除了面向元老之外,未来也将向归化民和土著发行股票。同时为了体现“利益要向一线元老倾斜”的精神,企划院将推行在企业任职的元老持股的政策。在企业一线工作的元老可以按照岗位情况持有若干数额的企业股份分红权。该项股份不能卖出。也不能带走,离开企业后即不享受。
纷纷扰扰的讨论一直持续到入夜才散会,各种修改意见被收集上来,钱水廷带着大会文秘组连夜将这些修改意见誊抄后送印刷厂,在周洞天的监督下送到劳改营印刷所进行排版印刷――这里面的工人全是被判处死刑和终身苦役的囚犯。
第二天,会议照常举行。首先散发了昨天元老们提出的修改意见。萧子山在第一修正案修改意见中提出,应该赋予元老院对元老个人生活及家庭的一定的干预权。以免发生“损害元老权利和家庭的事件”,同时维护“元老院的整体威望”。
元老们当然知道萧子山的提案是什么意思。这件事虽然没有正式进行通报,但是元老们私下里多多少少都知道了一些,许多人都对此义愤填膺。有人甚至公然叫嚣要废了老张的元老席位,将这个“元老院之耻辱”驱出元老院,“贬为土著”;还有人质疑为什么办公厅和强力部门没有及时介入,发生这样的事件之后又没有在第一时间将“罪犯凌迟处死”或者“当众烧死”“以儆效尤”。
办公厅和仲裁庭的回答是这都被“元老人身和自由不受任何方面干涉和侵犯”的规定给限制住了。对冒犯元老的生活秘书的最终裁决权是在当事元老本人手里。没有经过他的同意,无论是办公厅还是强力部门都不能进行任何行动。鉴于老张本人的暧昧态度,所以此事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处置结果。
萧子山的提案很简单,大致就是在“发生侵害元老个人和家庭情况发生之后,当事元老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元老权力,不能正确的维护全体元老的利益和形象的时候,由元老院授权元老院办公厅和仲裁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行处置。在采取行动时由元老院派遣代表全程陪同。”
这个提案借着老张女仆事件被迅速的通过。列入了第一修正案的正式条款。
“……这一条例不仅对保护元老的合法权益有着重大的意义,反过来说,也是对某些元老的一种约束――作为一个人类应有约束。”姬信在讲台上侃侃而言,“我们元老院是本时空最有力量的群体。拥有着其他人不具备的巨大能力――所谓能力愈大。责任愈大。我们要更严格的遵守人类基本道德的底线,切不可在元老神圣不可侵犯的幌子下为所欲为……”
“元老的自由又被剥夺了一分。”单良痛心疾首。他心里骂了老张一万遍草泥马:你喜欢跪搓板也别带累你女儿啊!要不是你,元老院怎么会通过这样一个超sb的修正条例。这么一来,过去一直在元老们面前唯唯诺诺,以单纯的服务性机构面貌出现的办公厅就有了直接干涉元老生活的权力。今后他往单惠香身上滴蜡的时候,只要有几位见石头踢三脚的元老投诉――比如那位杜元老――办公厅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上门来干涉。还怎么愉快的和女仆玩耍……
姬信也提出了一个提案,建议修订原《共同纲领》中“元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条款――这在《元老院纪律条例》中已经做了规定――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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