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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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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快到中午了,小姐不是还约了那捏面人,要他给老爷夫人们也捏个泥人么?”罗长风在身后轻轻地提醒。
老爷夫人?是啊,我已经是个重新投胎的人了,有了新的爹娘和家庭………………不是早告诉过自己,要忘记那些如梦的前尘往事,要开开心心地活着么?我这样伤心难过,爸爸姆妈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心疼的吧!
吹完最后一个音符,深吸一口气,收拾好心情,再趁着摘帽子的动作偷偷试干了眼泪,这才转身笑道:“哦,是啊,我约了人的,怎么就忘记了。好,我们这就回去吧。”
罗长风应了声是,微微抬高绢伞,侧身注视着前方,不看我的脸,我心中一暖,知道他是想让我以为他不知道我流过泪。
我四岁时老爹就将他们四个人安排到身边保护我,我由开始的排斥到无奈的接受,其间也不知道捉弄了他们多少回,但他们从来都没有半句怨言,始终恪尽职守。虽然我老说他们四个象是木头,常年只有一副正经古板的脸色,可两年来的相处,我也早已把他们当作自己人了,尤其是个性沉稳的罗长风,更有细致体贴的一面,这一回我挑选孤儿加以训练,也始终让他跟在左右。
正待起步,突听岩下有人打了个长长的呵欠,懒懒地道:“大好的太阳,谁在吹这么悲伤的曲子啊!”
我方回头,罗长风已挡在我的前面,沉声道:“阁下何人?”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那清清朗朗的声音的主人一边舒舒服服地伸懒腰,一边微笑地转过身来,却是一个身形清瘦修长、书生模样的中年人,只见他一身乳白长衫,手执一把略略收拢的折扇,腰间悬挂了一块淡绿玉佩。
再观颜容,却是清秀雅俊之极。且双目澄清,炯炯有神,顾盼间,仿佛天下万物都不能使其所动。
好一个丰神俊郎的人物!真是骨骼清奇非俗流!我暗赞了一声,心中好感陡生,笑道:“那你是姓李呢还是姓楚啊?”
“哈哈哈………………你这个女娃倒挺有意思,你也知道这个典故?”
“你也很有意思啊,大热天的居然跑到这里来睡觉。”
我笑嘻嘻地,转到罗长风前面,在他阻拦之前以眼神意示他放心,“我可不会背全诗,只知道其中几句而已,天下好诗佳句数不胜数,若要全部都背,岂不是太累?”
“好实在的女娃娃。”中年人身影微动,我眼睛尚未眨完,他人已跃至我面前,俯身仔细地打量我。
罗长风几乎在同一时间又闪身护在我面前,手已按住剑柄,这岩石虽说不是很高,却也至少有一丈多,此人却在眨眼之间就能纵上来,足见轻功之出奇,那中年人见他如此严神戒备,眼中的笑意不由更浓。
“长风,你退下!”
“小姐?”
“你别那么紧张,”我推开罗长风搭住剑柄的手,道:“这位叔叔要真有恶意,不早就动手了?狂人叔叔,您说是吧?”
中年人含笑道:“小女娃你又怎知我对你没有恶意呢?说不定我还真是来绑架你的匪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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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干爹
我笑道:“要是世界上真有您这般神仙似的匪徒,七七也认了。”
中年人凝目道:“你叫七七,是那个小气财神的小女儿?”
我道:“咦,你怎么也知道我老爹小气,莫非你也向他借过银子?”
中年人仰天狂笑不止,道:“小女娃你还真猜对了,我确实向你老爹借过银子,而且还借了不少。可你老爹现在若是见了我,只怕非但不要我还银子,反而巴不得当作没见过我。”
倘若换了别的清瘦书生,衬上这狂笑之声简直就是牛头安在马身上,别扭之极。可是他这一笑,却极为自然,浑然天成,使人无论如何也生不出一丝厌恶来,反而觉得这狂放肆意的笑声,也唯有他才配上。
我微微侧头佯作思考状,道:“让我猜猜这是为何?哦,定是我老爹怕你再向他借银子,而他又不得不给,才会躲你。”
中年人的笑声嘎然而止,认真地瞧了我几眼,突然轻笑道:“你这女娃娃,果然是冰雪聪明,竟能猜得出其中的缘由。不简单,不简单哪!”
他忽然扯下腰中的玉佩,拉过我的手,将玉佩塞到我手上,“你甚投我意,这个就送给你了!”
我微笑着接过玉佩,只见一面雕刻着一位仰首向天负手而立的书生,一面却只刻了楚狂人三个字,想是他自己亲手雕刻而成的。玉佩成色均匀,雕工精致,入手更是一片温凉,应是极为名贵。我也不推辞,仔细地系在腰上,然后举起手中的树叶帽子,意示他俯下身子,将帽子带到他的头上。
“这个帽子是我刚才亲手所编,所谓礼尚往来,就送给叔叔了,想必叔叔定然不会介意七七的这份回礼吧?”
“好好好,这样的礼物,叔叔最是喜欢!”中年人扯过一条叶辫仔细打量,笑道,“古人以叶裙遮身,今有小友赠我叶帽,甚好甚好!来,与我一起下山。”
“好啊!”
我自然地将将右手放入他伸过来的右掌之中,只觉手上一紧,人已随他跃下岩石。
“小女娃儿,你适才吹的是什么曲子?曲调怎会如此悲伤?”他稳稳地握住我的手,缓步往前。
我心中一黯,强笑道:“这曲子名叫‘父老乡亲’,说的是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思念家中的父老。”
中年人点头道:“创作此曲的人必定离家已久,方才谱的出如此动情的曲子。”
我“嗯”了一声,不想再提这个,展颜道:“七七还会唱许多曲子,要不,就唱几段给叔叔听听?”
中年人欣然道:“好啊!”
我快速地在脑海中搜索了一边,笑道:“那七七就给叔叔唱一曲‘笑红尘’吧,七七觉得,此曲用来形容叔叔最好不过了。”
“哦?”中年人笑道,“那我可更要听听看了。”
我微微笑了一下,调节了一下声音,放声高歌: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
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
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
爱恨一笔勾销
对酒当歌
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再冷不想逃
花再美也不想要
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
不问因果有多少
独自醉倒
今天哭明天笑
不求有人能明了
一身骄傲
唱自一半,突有清越的笛声相合,中年人竟不知何时放开我的手,取了一根短笛出来,渐渐地应合上我的歌声,我笑容更甚,丝毫不奇怪他居然能这么快就跟上我的节奏,索性更加放开喉咙,稍稍用了点内力,将歌声更加地传播开去,荡在山林之中。
一曲既罢,中年人顿住脚,含笑看着我,我也含笑看着他,两人都未提刚才应曲之事,只是重新携了手,并肩向山下走去。
罗长风虽不再言语,但依然紧紧地跟在我身后两步处,丝毫不敢松懈。
下了山来到湖边,他才松开我的手,奇道:“你怎么不问问叔叔的来历?”
我笑道:“今天七七有幸能见到叔叔这般神仙人物,已然开心的很,至于叔叔的来历姓名,又有什么重要的呢?不过倘若叔叔愿意告诉七七,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七七还想和叔叔把酒畅谈呢?”
“哦,你会喝酒?”中年人挑眉道。
我笑道:“七七不会喝酒,可却很会斟酒啊!”
“哈哈哈,真是一个妙人儿,小气财神居然能生出你这样一个女儿,真是他的造化。小女娃你听好了,叔叔姓李,别号九天。此次本是一时兴起,才来钱塘,没想到竟能遇见你,也算是我们的缘分。”
“李叔叔的意思,难道是这就要走了么?”我心中大是不舍,眼圈顿时泛红。
我平生第一次遇见这等潇洒如神仙的人物,又和他聊的极为投机,虽说只是初次相见,之间的相处也不过短短的半个多时辰,可却似已相识了许久,这种感觉莫说是今生,便是在前世也未曾有过。现下听他之意仿佛即要离去,心中竟是十分难受。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相聚本来也是为了别离,小女娃你莫要难过。”李九天微笑地看着我,负手而立,任由湖风拂动他的长衫,飘飘然似即将隐去。
这样的道理我岂不知道,只是人海茫茫,他这一去便如黄鹤,不知何日才能再见。我欲待放开紧捉住他衣袖的手,又放不开,只好咬牙不语,但眼中却已露出乞求之色。
李九天凝视了我一会,忽然叹了口气,道:“九天膝下无子,女娃儿可愿做我的干女儿?”
我猛然抬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却见李九天正微笑地注视着我,眼神温柔无比,记得前世小时侯发烧,终于烧退醒来,爸爸也正是用这样的眼神瞧着我。
“七七拜见干爹!”我只觉得一股热泪涌上心头,立时跪下重重地磕了三个头,还未磕完,已被一股柔和的力道扶起,我顺势扑到他的怀中,哽咽道,“干爹!”
“乖女儿!”干爹将我环在怀中,轻轻拍哄我的肩背,声音中也有一丝湿意,
罗长风却已在边上惊的目瞪口呆,他万万想不到我竟拜了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为父,而且情深意重的仿佛是久别重逢的亲父女一般,饶是他的定力惊人,此时却也不禁怔住了。这两年来,他见惯了我的顽皮和捣蛋,也见惯了我收留乞儿后的满足和偶尔低落的情绪,却从没见过我如此依恋一个人,哪怕是我的老爹和娘亲,我也没有过这般的不舍。真不知这个李九天究竟有何魅力。
其实连我自己也想不通,只觉得一见到他就十分的亲切和熟悉,待到扑到他怀中,我更似感觉好象又回到了爸爸的怀抱里,无比的温暖和安全,心中早已把对爸爸姆妈长达六年的思念之情转移到他的身上。
“傻丫头,认了干爹怎么反而倒哭起来了?这可不象刚才我认识的小女娃儿啊!”
我吸了吸鼻子,将眼泪忍了下去,这才抬起头来,笑道:“干爹,您既然认了七七,总不会马上就走了吧?”
干爹刮了刮我的鼻子,笑道:“你这个鬼灵精,干爹就为了你再呆两天,不过两天之后可不许再哭鼻子了!否则干爹以后就不来看你了!”
只有两天么?也好,总胜过马上离别。
“好!那干爹以后每年都要来看七七哦!我们打勾!”我压下心中的不舍,绽开灿烂的笑脸。
“好,打勾!”
一大一小两只手指一勾,就此约定!从此这个世界里又有了爸爸的影子,我的思念不再似断线的风筝无处停泊了。
两日后一大早,当我赶到河坊客栈时,店主却告诉我干爹已在天色刚明之时飘然离去,只留了一封短信和一本薄薄的小册给我。全文一挥而就,字迹苍劲挺秀,一如其人:
“七七吾儿:自古多情伤离别,干爹先行离去了。此本小册记载了干爹的越歌剑法和逍遥步,需小心保管,此两种功法干爹已各演示过两次,吾儿如遇有不明之处,可与尔师切磋,静月师太实乃方外高人,吾儿有幸,务须珍惜!明年霜叶飘落时,宝淑山中眠石处,吾儿可携酒来会,再与干爹抚琴高歌!干爹笔。”
明年冬天才能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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