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29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我的美母教师 | 乡村精品合集 | 乡村活寡 | 乡村欲爱 | 乡村春潮 | 乡村花医 | 欲望乡村(未删) | 乡村艳福 | 乡村春事 | 人妻四部曲

永世帝唐-第6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们喜爱动物的理由千奇百怪。

    有因为孤单的、有为了炫耀的、有追逐时尚的、有真心喜欢的。。。

    在他的童年,有一只陪伴他长大的土狗。土狗是爷爷收养的流浪狗,它没名字,它通人性。除了夜晚,土狗都跟在他身边。

    他被爷爷逼着学书法、学太极拳,土狗就安静的趴在地上,一双狗眼,时刻放在他身上。

    土狗很乖,无论他怎么欺负它,它都是一副很开心的样子;土狗很凶猛,除了家人之外,不论谁接近家宅半步,它都冲上去撕咬。

    小学六年暑假,他回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土狗没有迎出来。

    土狗被人杀死了。

    他哭了,为一个亲人的离开,哭了;为一个朋友的离开,哭了。

    从那以后,他不敢再养狗。

    他怕。

    他怕那种失去亲人、失去朋友的滋味。

    后来,他的姐姐养了一只猫。

    他不喜欢猫,他把猫装在口袋里,坐公交车到了终点,把猫扔下。

    第二天,被抛弃的猫,冻僵在他家的门外。

    从此,他不敢再养小动物。

    有人说,人,也是动物,只不过,人,会思考。所以,人,比其他动物高级。作为高级的动物,有权利饲养低级的动物。

    他不知道这句话对不对。

    如果可能,他更希望,能与其他动物交流。他更想知道,它们的喜怒哀乐。

    但是,他怕。他怕了解的越多,越伤心。

    渐渐地,他有些孤僻。

    幸好,他的体质不错。他去了体校。

    幸好,他的智商不错。没有凭着体育加分,就考进了帝都的名校。

    青春的荷尔#蒙、父母给的基因,他在花痴的眼里,是校草。

    一天,酒醉,索性逃课。四个女生,来送饭。

    关闭心门的他,不知她们为何来送饭。

    宿舍的老大说,“老二,你长着老二,不是为了打球、泡网吧、喝酒,是为了妞儿!”

    从此,异性不如狗。

    喜欢了,多相处几天。不喜欢,提上裤子,从此是路人。

    很风光,学校没人不知道他,也没女生逃过他的挑#逗。

    直到,他在电梯前,有一个窈窕的女郎说:“只有花痴的女人,才会喜欢无知的小白脸。”

    从那以后,他开始慢慢找寻自我;从那以后,他慢慢醒悟自己的荒唐过往;从那以后,他懂得珍惜;从那以后,他再次封闭自己;从那以后,他重新成长!

    月眉,从见到她第一眼,从他意识到他穿越了,他就把心领的慰藉交给了她。

    白雪,一个不能用语言交流的朋友,出现在他在大唐的时空里。

    或许是因为经历过难以置信又无法解释的穿越,在看到她的那一刻,曾经的阴影似乎不见了。她的美丽,深深吸引了他。

    从救下杜伏威的性命开始,到他参与到夺嫡的这一切经历,从决定改变祖先的命运开始,到亲自带领梧桐山庄的百姓开始新生活,他觉得他的心境提高了不少。

    黑旋风,是另一个打开他心结的“人”。让他从新开始审视生命的意义。

    刚才,因为他的失误,一个美丽的生命,瞬间就消失在他的眼前。要不是有这穿越的经历,他可能还像当初那样,抗拒一切的生老病死、畏惧生命的消失。

    但是,生命毕竟是生命,不管以何种方式结束,都难以让人坦然相对。

    今天,一个生命因他而消失,他日,他要千万倍的偿还!

第89章 仁智离宫(五)() 
殷清风接过何效峰手里的食盒,从里面捏起一个肉夹馍,递给敬德。

    敬德还痴痴的望着土坟,殷清风碰了碰他。

    “哎”

    敬德并没有回头,“他跟了某十年,从马邑到介休、到长安、到洛阳、到虎牢关、到山东,他也快跑不动了,是该歇歇了。”

    殷清风能感受到他内心的不舍与愧疚,却不知该如何安慰他。

    感同身受,只是一个美好的词汇。局外人永远体会不到当事人心中所有的感受。

    敬德再次长叹一声,转头看向殷清风,“某也听秦王说起你,你小子不错!跟你来的那几个汉子也不错。

    这次,秦王都安排妥当了,但某要领兵去厮杀,秦王就交给你守护了。”

    殷清风点点头。

    敬德在殷清风的肩膀上大力的拍了一下,“不要多想。要是它哪天老死在槽厩里,某会更难过。只要你将驯马术教给某,就能救下更多的马和更多的将士。”

    看到殷清风被自己拍的直咧嘴,敬德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他接过肉夹馍,大口的咬下去。

    咀嚼了两口,“嗯好吃!”

    敬德瞪大双眼,“怎么和某在程知节的府上,吃的味道一样?”

    “是小子孝敬宿国公的。”

    “这个无耻的程知节,骗某和他人说是他重金购得的。看某回去怎么羞辱他!”

    手里的肉夹馍还没吃完,敬德向殷清风做了一个讨要的动作。

    一顿美食能化解他的忧伤,也不错。

    殷清风留下一个,剩余的都给了敬德。

    骑在李世民的战马上,敬德不停的打着饱嗝,惹得他周围的人不停的看他。他此时的脸上已经没有悲伤了,一副得意的神情看向他们。刚才,殷清风已经答应每月“孝敬”他三十斤酱肉。

    过了同官县大约一个半时辰,队伍停在一片山谷里,此行的目的地,玉华山凤凰谷到了。

    敬德去找李世民去了,殷清风坐在马上,一时间不知该做些什么。他抬头看看天色,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该天黑了。

    再看周围那些士兵的架势,野外露宿是免不了的了。

    正好王雄涎他们赶了过来,殷清风向他们一招手,“跟我来。”

    来到一片斜坡,他再次招手,示意他们下马。

    殷清风弯腰在草丛了只找了一会儿,便拽起一根草,对围上来的侄子们说道:“依照这个模样,你们一半人留下拔草,另一半人去狩猎。今晚,叔叔给你们做好吃的。”

    “哈哈,有叔叔在,出门在外也能吃到美味。”

    “叔叔,该不会是让我们吃草吧?”

    “蠢货,就你话多。”

    “散了散了,赶紧按叔叔的吩咐去做,成峰,这里就你一人使弓的,你带三个人去狩猎。”

    看着王雄涎他们分工完毕,殷清风骑上黑旋风去找李世民。李世民既然叫他跟来,肯定是有所安排的。

    找到李世民时,他带着两个人刚从离宫的大门里出来。见到殷清风,他说道:“正好要派人去找你,现在跟我来。”

    他一边走一边说道:“这离宫,是四月才修建的。里面房屋不多,除了圣人带来的那些文武,不多的房屋,也分给了左右羽林军。这几天,你就睡在营帐里。”

    李世民将殷清风带到离宫大门东侧的营地,指着忙碌的士兵说道:“分给你一大一小两个营帐,距离我那不远。等晚餐的时候,你到我那里去。”

    他简略的说了两句,就带人离开了。

    左右无事的殷清风,干脆找了个溪流,一边让黑旋风喝点水,顺便给他清洗一下。

    回到营地的时候,王雄涎他们都已经回来了。

    看着地上两大堆的薄荷草,殷清风吩咐道:“分一半给秦王送去。”

    杜修巳好奇的问道:“叔叔,这些草有什么用?”

    “放在帐篷内外,可防止蚊虫叮咬。”

    “真的?快!来个人帮把剩下的送回帐篷里。记得给叔叔那里多留点儿。”

    天已经放黑,山谷两边的营地,到处燃起了篝火。

    借着篝火的光亮,殷清风把黑旋风牵到给他预备的帐篷里,一边掏出黄豆喂他,一边说道:“你呆就在这里,哪儿也别去,可千万别再给小爷惹麻烦了。困了你就先睡,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呢。”

    王雄涎他们的帐篷,紧挨着殷清风的。看见殷清风出来,阚陵屁颠儿的跑上前来,“叔叔,我们可是听殷良说,叔叔烤肉的味道美极了。叔叔能不能。。。嘿嘿嘿。。。”

    “让我伺候你们几个大肚汉?美得你们!”

    这时烤肉的方法,就是将盐抹在整只的羊、鹿、鸡等表面,就直接放在火上烤。外表若是糊了,精致点儿的,会削去外层,但里层的肉就没什么味道。若是不削去,吃起来就是满嘴糊味儿。

    “你们先将肉切成片儿或者小块,再串到用树枝削成的签子上,抹上盐巴后再烤。”

    赵利胜两眼都放光了,转身就跑,“走,快去试试,俺早就饿了。”

    殷清风将一个小包袱交给荆宏志,然后带着他和单光磊,往李世民的帐篷那里走去。

    荆宏志和单光磊两人是用短刀的,一会儿要借助他俩切肉。

    古人出门在外,都会随身携带干粮。一般是馒头、面饼和腌制好的肉块。

    在现代,粮食是一个不分开用的名词。在这时,“粮”是指行走在外吃的食物,“食”才是指在家中吃的食物。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中的“粮”,就是这个意思。

    殷清风三人到了李世民的住处时,那里正有士兵在忙着准备晚餐。看样子,应该是两头鹿。

    “小侄拜见叔叔、长孙县公、杜先生、两位将军。”

    “荆宏志(单光磊)拜见秦王殿下、拜见长孙县公、杜先生、两位将军。”

    李世民指着那两个武将说道:“这位是薛万均薛柱国,另一个你认识,尉迟恭尉迟护军。”

    “小子拜见薛柱国、尉迟护军。”

    那个敬德,果然是尉迟恭。他大笑了两声,“来,到这里来。”

    殷清风冲他笑了一下,走到他身边坐下。

    李世民对荆宏志他俩说道:“你们两个也坐下吧。”

    “叔叔,”殷清风又占了起来,“小侄特意带他们来,是让他们给叔叔和各位长辈准备晚餐的。”

    尉迟恭问道:“你这两个侄子不是武人吗?还会庖厨?”

    殷清风微笑着回道:“正因为他们习过刀术,才让他们来的。”

    杜如晦也好奇的说道:“刀术与庖厨有什么关系?”

    “恕小子卖个关子,等一下诸位长辈就知道了。”殷清风扭头对荆宏志和单光磊说道:“去吧。”

    他两人应了一声“喏”,躬身离开。

第90章 仁智离宫(六)() 
殷清风给荆宏志的那个小包袱里,有十三香、茱萸和黄芥末。

    没有辣椒以前,人们会用茱萸来增加辣味。但是这种辣不是很够劲儿,而且有一股当归的味道。

    黄芥末是中国本土的特产。通常的做法是:将芥菜的籽研磨成粉,加入适量开水,用纸封口,上蒸笼蒸过。这样做出的芥末味道非常强烈,如果习惯了这种口味,一般会觉得绿芥末很不过瘾。

    茱萸的口感没有黄芥末那么强烈,但它的优势在于,它具有补肝肾、涩精气、固虚脱、健胃壮#阳等功效。最主要的是,茱萸机会到处可见,而来源于芥菜种子的黄芥末产量低。

    芥菜与白菜一样,同属十字花科家族的蔬菜,有很多分类。如北方常见的雪里蕻、南方常吃的榨菜,都属于芥菜的子分类。但,只有油芥菜的种子,才可以做出黄芥末。

    当一串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