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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仙录-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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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马一直都是元臻的最爱,为了骑马,他过去没少缠着黔旻闹着要马骑。这会听黔旻说到马,他也意识到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便收拾心情跟着黔旻走去。
“喏,这匹马喜欢吗?”
两人走到一匹黄鬃马前,黔旻取过马嚼头,抚摸着马首道:“今儿带出来的十数匹马,都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好马,而这匹马,嘿,绝对又是这十数匹马中的佼佼者,不,是数一数二。”
“我说,阿黔叔,你这么忽悠一个刚刚心灵才饱受创伤的人,好么?”元臻翻了个白眼,道:“你自己看这匹马,毛色如此枯黄,气息恹恹,你让我骑上去,是催我的命还是催它的命?
“咄!小子无知,你不懂相马之术,又怎可在此胡言乱语。”黔旻气结道:“毛色油亮就一定是好马么?”
“你来看。”黔旻拉着元臻蹲下,指着黄鬃马的四蹄道:“你看此马,四肢修长,前蹄浑圆,后蹄又略成尖形,这样的马蹄即便不钉上马掌,也能日行百里。”
“你再看。”黔旻又拉着元臻站起身道:“这马颈较之寻常马要长出数寸有余,鼻孔粗大,必然气力悠长。而马眼,圆润饱满又富有光泽,马耳又小而尖立,可谓精神气儿十足,这样的马,马力矫健,奔波平稳,耐力十足……”
“就是它了!”不待黔旻说完,元臻一把抢过马嚼头,欣喜的这里瞧瞧,那里看看。
这回轮到黔旻翻白眼了,他憋屈道:“你就这般猴急么,待我说完又怎的?”他这一番卖弄,还未尽兴就被生生的憋回肚子,哪里快活的起来。
“嗯嗯,大叔你不真不愧是相马大师,好马之伯乐啊。哈哈哈哈……”得,元臻一句话就将他下面所有的话都憋了下去。
也是,这元臻哪里有兴趣和他探讨什么相马之术,就连听的耐心都不会有,对他而言,他只要知道这马是好马,就足够了。
“大人有令,准备出发。”玄曜预留给属下们准备的时间很快过去,达步宏立即打马四下传达起命令来。
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该准备的,达步宏等人早就准备妥当,因此,当命令下达后,元臻、黔旻及一众人等纷纷上马,排着队列,朝着寨首聚拢而去。
“出发。”
玄曜也不多言,挥起马鞭,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驾……驾……驾……”
挑选出来的人无不是马术高手,他们口中呼喝着纷纷驾马追随而去。
元臻也不甘落后,且不说他是气修者,控马于他乃是小道,就凭过去跟着黔旻学到的两手,此趟驭马出行也是绰绰有余了。
第五十六章 欲往何处(下)()
PS:感谢书友二级自由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周末了,谛真也该闭关码字了。
元臻爱马,是因为他喜欢在马背上的感觉,马背上的颠簸,对他而言,却是一种异于常人的享受。
他可以很轻易的控制着身体在马背上打着浪,那一摇一晃,那一颠一簸,对别人而言,或许时间一久,就会对身体带来较大的负担,但对他而言,这根本消耗不了他多少体力,甚至,他可以闭目养神,乃至在马背上入睡。
这就是气修者,在拥有一定修为后,可以轻易做到许多常人一辈子苦练都难以做到的事情,修为高深者,更可以显现出种种常人不可思议的诸多奇迹来。
奔波中,马背入睡,不过是小儿科,对元臻而言,也不过就是分出那么一小丝精神的事情,根本不影响睡眠质量。
当然,元臻对马的喜爱之所以深入骨髓,却不是因为睡觉,尽管他确实喜欢这种感觉。可只有他才知道,是那种颠簸,让他体会到人生大起大落之真谛;是那种颠簸,让他明白,人生的旅途中,不会是一路平坦;是那种颠簸,让他在纵马奔腾之后,短暂的忘却内心的伤痛。所以,对马,他这才一往情深起来。
也许,撇开仇怨,玄曜不可否认是一名合格的授业之师。然而这马,元臻更觉得,这才是他人生指引迷途的导师。
“或许,正是因为马背上的感悟,我才可以这么快速的突破气动,踏入气凝吧?无错小说网不少字”颠簸中,元臻陡然升起这样的明悟。
一群人打马飞奔,速度不说风驰电掣,那也算是风卷残云了。当快接近寨楼大门时,玄曜猛地一夹马肚,右手马鞭高举。
“吁……”见到示意,一行人纷纷勒马,整个队伍的速度立刻慢了下来。
元臻也放慢了速度,寨楼是他一直值守的地方,他再熟悉不过,这寨楼楼门也并不算小,但要一下子容纳这么多人马同时出寨,却是勉强了,这还是其一。
其次,作为天寨,规矩森严,马在沐族算是珍稀物种,携马出城,必然要经过层层盘查,就是他玄曜亲自带队,但这规矩也不能废。
可惜,元臻的推断固然有理有据,但真正眼见为实时,元臻不仅傻了眼,更有些摸不着头脑。
原来,先前元臻一直落于人马之后,吊着队尾,众人只当他马术并不精湛,驭马吃力。黔旻固然知道不是,但只当他自认为身为杂项,众人中地位最低,故意落后。可元臻自知,这是自己心底里排斥玄曜,所以才故意而为之。
然而,吊在队尾,视野就不再开阔,前面的景象,就被他忽略了过去,直至走到寨楼近前,他才发现,原来寨楼处早就聚集了一些车马,人数也在少数,元臻估摸了一下,至少也有数十余人,其中甚至还有不少老人,但衣着用料颇为精细,显然是寨中享有地位,若不如此,岂能携车带马?
这就让元臻疑惑起来:“怎么,这些人也要远行?这么多人,如此慎重其事,究竟要去哪里?”
“大人,我等业已准备妥当,随时可以出发,敢问何时出寨?”就在元臻心中再次浮现如此疑问之际,一名面容清癯,颌下留有三尺白须的长者分开人群走了出来。
元臻注意到,这名长者面部饱满红润,上着黑布衬底短襟小上衣,下着青色长筒大长裤,脖挂一窜琉璃色的珠链,腰系上等马鬃编制的细腰带,尤其是衣物还被着以各色花边和图案,一看就知道不是等闲之辈。
“邛额老,您老不在车上呆着,怎么亲自过来了?”看见这名老人,玄曜脸色难得露出亲和的笑容,他脚下退蹬,右胯轻抬,一个跃身,轻飘飘地滑下马鞍,然后向前快进几步,堪堪扶住弯下腰欲行大礼的邛额老。
“您老偌大年纪,却要对我行如此大礼,这是要折煞玄某嘛。”玄曜表情做愠怒状,但言语中却听不出有丝毫怪罪。
“大人言重了。”邛额老道:“我沐族乃礼仪之族,也以礼仪治族。长幼有序、尊卑有别,这是从上古就传下来的传统,身为一寨额老,更是要以身作则,怎能倚老卖老,悖逆了那纲常伦理。”
说完,邛额老又欲躬腰。
“好啦,好啦。”玄曜连连将他托起,笑道:“您也知道您是额老呀?寨中每一个额老,可都是年高有德之人,被众所推服而来的。而您,在他们之中也居首位,实在是不必如此。况且,族长早有谕令,各寨额老均享有豁免大礼之权,您要是坚持如此,可是要把我陷于不义咯。”
“不可如此,万万不可啊。”听玄曜说的严重,邛额老的身子终于不再向下沉,但他仍旧坚持道:“祖宗之礼,断不可废啊,大人,如有一天,您得见族长,可定要劝他三思啊。”
玄曜苦笑起来:“族长为众额老废除旧礼,这不正是贯彻祖宗孝悌之礼的精髓么,如此尊老、敬老、爱老,真的不好么?”
邛额老道:“大……”
邛额老还想再说,却被玄曜摆手制止:“邛额老,时辰不早了,此次路途遥远,切莫耽误了正事才好。”
邛额老原本还待再度开口,但听见正事,面色陡然一肃,道:“大人,那现在出发?”
“嗯,事不宜迟。”玄曜点头,道:“现在出发,在天色落幕之前,还能赶到他寨落脚,不然,我等只怕要风餐露宿了。”
邛额老不敢再耽搁,立即返回人群,开始安排出行事宜。
而玄曜,则领着属下率先出了寨楼大门。
邛额老一行事实上也早就准备妥当,当得到出发的消息后,只是将队伍略微做了调整,整个队伍就开始动了起来。
邛额老的车队,并没有携带太多辎重,车也多数用来乘载一些年迈、不便骑马的额老。所以,车队的速度虽然比不得玄曜他们骑马来的快捷,却也没有过于拖沓。
车队、马队,开始慢慢地移出天剑寨范围了,元臻骑马落在最后,从迈出天剑寨寨楼大门的那一刻起,他的心中竟然泛起了淡淡的离愁,他不停地回头张望,想要将这个生养他的寨子印刻在脑海里,似乎这一走,他这一辈子都很难再回来了。
一步两步、一丈两丈,渐渐地,元臻即便使劲眺望,都再难看见天剑寨哪怕一丝一毫的身影了。
渐渐地,他也再难以丈量出他和天剑寨之间相隔的距离了。渐渐的,他的心也变得越来越空旷起来,似乎原本对天剑寨满满地记忆,也随着距离越来越远,而流失的越来越快,刹那间,他的心变得空空荡荡,似乎什么重要的东西溜走了一般。
剩下的是什么呢?剩下的,是那每远一分的距离,都会让他心中的离愁加深一分,以至于越来越浓,最终化为一种思念,这种思念叫做乡愁。
天剑寨的位置尽管过于偏僻,但相比路途上的坎坷,却又算不得什么了。
玄曜一行人上午出发,途中也越过几座山岗、盘过几条山道、穿过几道峡谷,可尚未到达落脚之处,夕阳便开始斜下,这天色眼看就要快落下帷幕了。
“大人,是否加快行路速度?否则,就算我等脱离车队,快马加鞭,也无法在天黑之前赶至天星寨啊。”
眼见天色越发黯淡,达步宏有些焦急起来,他催马来到玄曜身边谏言道:“大人,目前,天星寨已是附近最近天寨,但离此处尚有数十里之遥,倘若抛开车队,我等独行,未必不能在天黑之前赶至天星寨,不如我等护送大人先行一步?”
“不可。”玄曜断然否决道:“此地位于荒野,一旦入了夜,只怕一些嗜血猛兽嗅到人气,再也按耐不住,出来伤人。倘若我等离开,岂不是置邛额老等人于险地?”
玄曜并没有呵斥达步宏,他也知道对方好心,想要他夜间能够睡的舒坦。但这次出行,他们也都有所准备,携带了足够的简易帐篷,就是为了以防不时之需。
“大人误会了,属下怎敢如此想法。”达步宏解释道:“属下是想先护送大人至天星寨后,再折回护送邛额老等人。天星寨已经就在眼前,怎好叫大人露宿荒野。”
“罢了罢了。”玄曜摆摆手道:“我还没有这般娇气,尽力赶路吧,天星寨今儿是来不及了,前面选一处空旷平坦地带,扎营将就一晚吧。
云川之地多山多水,崇山峻岭多不可数,湖泊河流数不胜数,可偏偏这空旷平坦地难寻,玄曜一句“选一处空旷平坦地带”可真难为死了达步宏。不过也确实没有合适的歇脚宿营之地,所以一行人也只有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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